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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新京久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企业的名称:北京新京久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第四条合伙人姓名:北京新京方德投资有限公司、龚云定、曹伟建、钟胜利、施薇冰、胡惠芳。第五条合伙人共出资 200万元 第六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 企业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 第八条 合伙目的:共同经营
2、合伙期限:三年 第九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第十条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 名 住 所 承担责任方 式 龚云定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迎凤街 92弄 11号 304 室 有限责任 曹伟建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 5 弄 1 号 301 号 有限责任 钟胜利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 119弄 3 号 408室 有限责任 施薇冰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河街 21号 402室 有限责任 胡惠芳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华泰街 39弄 28号 505 室 有限责任 北京新京方德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18号京润水上花园 F16 无限责任 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
3、期限 合伙人 出资 方式 出资数 额(万元)出资权属 证明 缴付出资 期限 占出资总额比 例 龚云定 货币 100 出资确认 书 自企业成立之日 起 50%曹伟建 货币 20 出资确认 书 自企业成立之日 起 10%钟胜利 货币 20 出资确认 书 自企业成立之日 起 10%施薇冰 货币 30 出资确认 书 自企业成立之日 起 15%胡惠芳 货币 20 出资确认 书 自企业成立之日 起 10%北京新京方德 货币 10 出资确认 自企业成立之日 5%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
4、法经营第三条企业的名称北京新京久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企业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第八条合伙目的共同经营合伙期限三年第九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第条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姓名住所承担责任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弄号有限责任钟胜利室施薇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河街号室有限责任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华泰街弄号有限责任胡惠芳室北京新京方德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号京润水上花园无限责任第十一条合伙投资有限公司 书 起 第十二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 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
5、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产品 利润(收益)分配 亏损分担 低风 在收益率为负数时,不分配;主要风险由龚云定先 险 0 冬收益率冬 10%寸,有限合伙人获得全部 生承担,确保其他有限 保本 收益;合伙人的本金安全 型 收益率10%寸,普通合伙人获得超出部分 的 20%有限合伙人获得超出部分的 80%注:1、有限合伙人收益率计算公式为:估值日合伙资产单位净值/有限合伙 人入伙日合伙资产单位净值-1,有限合伙人收益为其出资乘以收益率。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
6、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 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第十三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 北京新京方德投资有限公 司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其委派代表为 蒋健,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 事务。北京新京方德投资有限公司 承担无限责任;龚云定、曹伟建、钟胜利、施 薇冰、胡惠芳承担有限责任;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 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 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
7、议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企业的名称北京新京久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企业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第八条合伙目的共同经营合伙期限三年第九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第条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姓名住所承担责任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弄号有限责任钟胜利室施薇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河街号室有限责任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华泰街弄号有限责任胡惠芳室北京新京方德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号京润水上花园无限责任第十一条合伙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2、合伙协
8、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 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 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第十四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 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9、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 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 相关的活动。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 尚未了结的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10、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企业的名称北京新京久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企业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第八条合伙目的共同经营合伙期限三年第九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第条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姓名住所承担责任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弄号有限责任钟胜利室施薇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河街号室有限责任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华泰街弄号有限责任胡惠芳室北京新京方德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号京润水上花园无限责任第十一条合伙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4、清算人主要
11、职责: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 15 日内向企业登 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 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 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 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12、,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2010-9-6 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企业的名称北京新京久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企业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第八条合伙目的共同经营合伙期限三年第九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第条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姓名住所承担责任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弄号有限责任钟胜利室施薇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河街号室有限责任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华泰街弄号有限责任胡惠芳室北京新京方德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号京润水上花园无限责任第十一条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