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办法V2.0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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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开村镇银行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管理指导意见(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起草部门 信息科技局、市场与投资局)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开发银行村镇银行集中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管理,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断提升村镇银行核心业务信息化和规范化处理水平,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村镇银行管理办法(开行发2011310号),并结合村镇银行独立法人特点和系统“技术托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中所指的国家开发银行村镇银行为使用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的村镇银行。第三条 集中综合业务系统是根据村镇银行业务发展要求,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建立的涵盖村镇银行所需的柜面业务和账务处理为主体,

2、承担生产任务的信息系统。第四条 本办法包含村镇银行集中业务系统的权限管理、参数管理、数据管理、需求管理、变更管理、安全管理、文档管理、附则等内容。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第二章规定的参与集中综合业务系统运行生产和管理的技术主管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部门、系统使用部门。第二章 部门职责第六条 总行信息科技局是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系统持续完善的规划、需求、开发、运维和应用支持管理。第七条 总行市场与投资局是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的牵头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与村镇银行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相关的业务管理,协调总行业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第八条 总行营运管理局负责对村镇银行提出

3、的涉及柜面业务、支付结算业务的需求进行审核认定。第九条 各村镇银行所属地分行是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并对汇聚层网络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第十条 各村镇银行是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的使用部门,负责按照本部门的内部管理流程,规范系统操作。第三章 权限管理第十一条 权限管理旨在对系统使用部门的用户增加、删除和修改操作进行规范。第十二条 权限管理内容包括系统用户新增、用户删除、用户基本信息修改、用户部门调整、用户级别调整、用户权限调整等。第十三条 系统使用部门通过系统功能自行完成权限管理工作。第四章 参数管理第十四条 参数管理旨在规范系统使用部门对系统中参数进行增加、删除

4、和修改的操作。第十五条 已有系统功能可实现的参数(具体内容见附件一)调整由系统使用部门负责完成。系统使用部门应先与应用支持团队(联系方式见附件五)沟通调整方案,明确方案后再具体操作。第十六条 除上述参数外的其他参数(例如:产品属性、会计模型、机构属性、交易属性等)调整由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维护。申请流程为系统使用部门发起,填写附件二的申请单(申请类别为参数变更),盖经办人所属部门章,提交牵头业务主管部门,经牵头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审批后,提交技术主管部门实施。第五章 数据管理第十七条 数据管理旨在规范系统使用部门对系统中数据进行增加、删除、修改以及导出的操作。第十八条 数据所有、使用和保管的部门及

5、职责。(一) 集中综合业务系统中的数据按照所属村镇银行不同,归各家村镇银行所有。各村镇银行对本行的数据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数据保密职责。(二) 集中综合业务系统中的数据按照所属村镇银行不同,归各家村镇银行使用。同时,牵头业务主管部门有权对系统的全部数据进行使用。所有可使用数据的部门均承担相应的数据保密职责。(三) 集中综合业务系统中的数据由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保管。第十九条 系统使用部门应通过系统提供的数据调整功能进行数据增加、删除及修改。对于系统功能不支持的数据调整,系统使用部门应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需求管理流程,提出系统功能完善需求,待系统功能达到后再进行数据调整。第二十条 对于系统功能不支持

6、,且无法等待新功能上线的紧急数据调整需求,按照下述申请流程进行数据调整。(一) 影响重要监管指标或违反监管要求的数据(例如:影响资本充足率、存贷比、流动性比率、贷款质量等)变更需求,申请流程为系统使用部门发起,填写附件二的申请单(申请类别为数据变更),盖村镇银行行章,提交所属地业务指导部门审核,审核确认后提交牵头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技术主管部门实施。(二) 涉及账务调整但不影响重要监管指标的数据(例如:由于用户操作失误而导致的帐务差错)变更需求,申请流程为系统使用部门发起,填写附件二的申请单(申请类别为数据变更),盖村镇银行行章,提交技术主管部门实施。(三) 不涉及账务调整的数据(

7、例如:客户及账户的资料信息、状态信息等)变更需求,申请流程为系统使用部门发起,填写附件二的申请单(申请类别为数据变更),盖经办人所属部门章,提交技术主管部门实施。第二十一条 系统使用部门应通过系统功能进行数据导出。对于系统功能不支持的数据导出,系统使用部门应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需求管理流程,提出系统功能完善需求,待系统功能达到后再进行数据导出。第二十二条 对于系统功能不支持,且无法等待新功能上线的紧急数据导出需求,申请流程为系统使用部门发起,填写附件二的申请单(申请类别为数据导出),盖经办人所属部门章,提交技术主管部门实施。第二十三条 除牵头业务主管部门以外的其他厅局提出数据导出需求,申请流程为

8、填写附件二的审批单(申请类别为数据导出),加盖局章后,提交牵头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技术主管部门实施。第六章 需求管理第二十四条 需求管理旨在规范系统使用部门提出系统功能增加、删除和修改的申请及受理过程。第二十五条 牵头业务主管部门是业务需求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人员对系统使用部门提出的系统需求进行论证和审批。第二十六条 对于涉及业务规则调整(例如,存贷款的计息规则的变化等)的功能改进需求,申请流程为系统使用部门发起,填写附件二的申请单(申请类别为需求变更),加盖村镇银行行章后,提交所属地业务指导部门审核,审核确认后提交牵头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技术主管部门受理

9、。第二十七条 对于不涉及业务规则调整的功能改进需求,申请流程为系统使用部门发起,填写附件二的申请单(申请类别为需求变更),加盖村镇银行行章后,提交技术主管部门受理。第七章 变更管理第二十八条 变更管理旨在规范各村镇银行在需求受理之后至该需求涉及的功能正式使用之前的参与流程。第二十九条 在需求受理之后,系统使用部门需配合技术主管部门完成需求实施方案(即变更实施方案)编写工作。在变更实施方案确认之后,系统使用部门需在附件三的需求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第三十条 变更实施方案确认之后,技术主管部门负责完成技术开发工作。开发工作结束后,先自行进行功能测试。测试通过后,通知系统使用部门进行用户测试。第三十一条

10、 系统使用部门应按照技术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完成用户测试工作,并及时反馈测试结果。在测试通过后,系统使用部门需在附件四的测试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第三十二条 用户测试通过后,技术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变更实施工作。实施完成后,通知系统使用部门进行验证。系统使用部门应及时完成验证工作,并将验证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反馈至技术主管部门。第八章 日终管理第三十三条 日终管理旨在规范系统使用部门进行批处理的操作过程。第三十四条 日终操作由系统使用部门自行发起并操作完成。日终操作期间,技术主管部门提供技术保障支持。第三十五条 在日终操作期间,如遇系统问题,系统使用部门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附件五)告知技术主管部门。在

11、解决问题期间,系统使用部门需配合技术主管部门进行问题描述与分析定位。问题解决后,系统使用部门需配合技术主管部门进行问题记录。第九章 应急管理第三十六条 应急管理旨在规范系统使用部门发现系统局部功能失效或系统业务中断情况下的操作流程。第三十七条 系统使用部门在发现系统局部功能失效或系统业务中断情况下,必须第一时间告知技术主管部门。第三十八条 技术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技术实施工作。系统使用部门要按照技术主管部门的要求,全力配合。在应急处理结束后,系统使用部门需配合技术主管部门进行问题记录。第三十九条 业务指导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处理期间的业务连续性工作,指导系统使用部门采取及

12、时有效的方式保证业务继续开展。第十章 信息安全第四十条 为保障信息安全,与村镇银行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相关的各部门不得通过公共邮箱等外部渠道,传输本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文档。各部门之间应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文档传输:(一) 系统使用部门与业务指导部门或牵头业务主管部门或技术主管部门之间通过传真方式传输(各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五)文档;(二) 业务指导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及技术主管部门之间通过国家开发银行OA系统传输相关文档。第十一章 文档管理第四十一条 系统使用部门应对所提交的文档原件进行归档管理,以备审计之用。第四十二条 业务指导部门和牵头业务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审批后的文档进行归档管理,以备审计之用。第

13、四十三条 技术主管部门负责对完成全部审批环节的文档进行归档管理,以备审计之用。第十二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 系统使用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信息科技局、市场与投资局负责解释。15附件一:参数列表序号模块参数类型参数说明1总账科目属性会计科目的属性设置2总账内部账户控制信息内部户控制信息设置3总账计提参数计提税率、计提来源4业务平台假期表参数系统营业日期和假期的设置5业务平台利率表参数当前利率、远期利率、利息税率6业务平台柜员角色权限参数柜员权限7业务平台凭证产品参数凭证参数、凭证库箱参数8业务平台现金产品参数现金参数、现金库箱参数、票面信息参数9业

14、务平台授权参数金额授权参数、状态授权参数附件二:申请单国开村镇银行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申请单申请内容(由申请单位填写)申请类别权限变更 参数变更 数据变更 数据导出 需求变更申请单位申请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申请内容负责人签字(与盖章级别对应)申请单位盖章(申请部门章或者村镇银行行章)审批意见(由管理部门填写)业务指导部门审核意见牵头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技术主管部门审批意见附件三 需求确认书国开村镇银行集中综合业务系统需求确认书项目主题(以下内容由实施团队填写)申请单位申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求描述需求提出时间需求变更编号需求变动描述:变更方案及工作量是否涉及业务审批是/否工作量( 天)分析编码测试文

15、档需求负责人联系电话开发计划开始时间计划用户测试时间变更方案描述:对已有系统的影响:确认签字角色意见签字需求提出方认可变更方案。是/否技术主管部门认可变更方案。是/否附件四 测试确认书国开村镇银行集中综合业务系统用户测试确认书项目主题(以下内容由实施团队填写)申请单位申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求描述需求提出时间需求变更编号需求变动描述:测试结果(以下内容由测试用户填写)测试负责人联系电话测试开始时间测试结束时间测试是否通过是/否是否同意投产是/否用户测试案例及结果描述:确认签字角色意见签字需求提出方测试变更结果完全符合需求。是/否技术主管部门测试变更结果完全符合需求。是/否附件五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分类姓名单位职务座机邮箱传真附件六 相关申请流程说明一、不涉及业务审批的申请流程二、涉及业务审批的申请流程三、需求变更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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