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入汇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汇入汇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银行汇入汇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汇入汇款业务管理,依据有关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定,参照国际惯例,拟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汇入汇款业务系指我行收到汇款行汇来的、以我行为解付行的外汇及跨境人民币费用,包括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汇入的费用;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账户)、离岸账户(SA账户)汇入境内账户的费用;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境内特殊经济区域划入区外的外汇费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域之间的外汇划转费用以及深加工结转项下的外汇划转费用等。依据有关收款人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个人汇入汇款和对公汇入汇
2、款。 第三条 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及总行授权、转授权开办外汇业务的我行各分支机构均可办理此项业务。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总行贸易金融部负责拟定和完善汇入汇款业务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汇入汇款业务的营销推广指导和组织推进;负责境外账户行的建立和管理;负责督导分行做好汇入汇款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汇入汇款有关业务培训。 第五条 总行会计运营部负责汇入汇款业务的会计核算。第六条 总行法律保所有负责汇入汇款业务有关协议、协议文本的法律事项审查;负责对汇入汇款业务提供法律咨询。第七条 总行合规部负责对汇入汇款业务有关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进行审核。第八条 总行审计部负责对汇入汇款业务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和评估。第九
3、条 各分支机构负责贯彻贯彻总行汇入汇款业务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汇入汇款业务的操作、管理和营销推广推进。第三章 业务审核与处理第十条经批准办理外汇业务的各分支机构,应依据有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审核有关业务所需单据后办理。 第十一条 办理对公汇入汇款业务,应严格区分贸易、服务和资本项目下汇款的不同性质,并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关于规定办理结汇或入账手续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第十二条 汇入汇款处理应坚持款到解付的原则,即收到账户行对账单或汇款确认书(T90、90、22)之后方可解付或转汇。对于直接由账户行发
4、来的汇款通知(M13),确认其不含53、54项后可直接办理解付或转汇。第十三条 汇入汇款的审核要素: (一)审核汇款通知。我行收到汇出行以电文方式发来的汇款通知单后,核实其真实性。(二)确认头寸到账。对于非账户行发来的汇款通知(T03),我行须待收到账户行的对账单或汇款确认书(M950、90、2),确认头寸到账后方可办理解付;对于直接由账户行发来的汇款通知(M103),确认其不含53、4项后可直接办理解付或转汇。(三)审核收款人要素。检查汇款通知中汇款人提供的关于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内容是否清晰、准确,如有不符或不清楚的,应立即向账户行或汇出行查询,待收到账户行或汇出行的有效证实后
5、方可办理解付或转汇。第十四条 对对公汇入汇款的解付,按本办法第十三条审核后,依据有关当前国家外汇管理关于结售付汇等有关规定审核汇入汇款的合法合规性,并按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解付或转汇。第十五条 对个人汇入汇款的解付,首先应依据有关汇款人提供的收款人办公地址或电话及时通知收款人到指定行办理解付手续。解付汇款时,按本办法第十三条审核后,依据有关当前国家外汇管理关于结售付汇等有关规定审核汇入汇款的合法合规性,按收款人的意愿办理解付。第十六条 汇入汇款的转汇。若收款人不在我行开户,应依据有关本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的要求审核后,依据有关汇款通知或提供的开户银行资料文件资料,及时办理转汇。第十七条
6、 各经办机构要认真审核各种汇入汇款,谨慎办理,避免重复解付或转汇。第十八条 解付汇入汇款后应严格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关于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补录外汇账户信息和账户内结售汇信息。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报送有关系统,并按照监管部门反洗钱的关于规定做好大额、可疑汇款的记录、监控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报告。第四章 查询和退汇第十九条 汇入汇款业务应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当汇入汇款由于报文指示不清等原因未能解付需对外查询时,经办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查询,发出查询后5个工作日未收到查复,应再次发起查询,直至收到查复。第二十条 汇入汇款业务应为客户保密,非收款人、汇出行或账户行要求查询的
7、一律不予受理。我国司法机关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因公了解汇款情形的应凭其单位有效证明按国家关于规定办理。第二十一条 对因资料文件资料不详无法解付的汇入费用,应及时主动与账户行或汇出行联系要求其进一步提供收款人的详尽资料文件资料或办理退汇。对误汇入我行的费用,应及时办理退汇。第二十二条 账户行或汇出行因重复贷记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汇的,经其加押电文,并经查账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退汇。如汇入款收妥且未解付,可直接按汇入汇款原路径办理退汇。如已(重复)将汇入费用解付,在告知收款人并经其书面确认后,如数借记收款人账户,并内扣退汇手续费后退汇。收款人不同意退汇的,应及时通知账户行或汇出行。第二十三条收款人主动要求
8、退汇的,我行必须先收妥收款人的退汇费用和退汇手续费,再按汇入汇款原路径向账户行或汇出行办理退汇,并向其说明原因。第二十四条 对于无法解付或转账的费用在三个月之内经三次查询无任何回复的,应办理退汇。第五章 业务管理第二十五条 汇入汇款的纸质档案保管期为业务终了后年,电子凭证和数据永久保留。第二十六条 汇入汇款业务应按规定填报关于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第二十七条 对汇款业务中发生的纠纷及案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总行贸易金融部、法律保所有等部门。第二十八条 外汇汇入汇款业务的收费依照银行中间业务收费价目表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银行总行说明和修订。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间如遇外汇管理局有关政策法规调整,以新的政策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