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操作风险报告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操作风险报告管理暂行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银行操作风险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报告程序,明确操作风险报告路线及各部门和岗位报告职责,防范、降低和处臵经营过程中各类操作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制度对涉及的重要概念定义如下:(一)操作风险。本制度关于操作风险的定义与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一致,即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二)操作风险损失。操作风险损失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三)操
2、作风险事件。操作风险事件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操作风险损失的、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有关的事件。根据是否造成损失, 操作风险事件可以分为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和操作风险非损失事件。其中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是指已经产生损失或根据合理估计有可能会有损失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操作风险非损失事件是指没有产生损失并且根据合理估计也不太可能会发生实际损失的操作风险事件。(四)操作风险报告。操作风险报告指各报告单位根据规定的要求、时间和程序, 对操作风险事件和操作风险整体状态进行描述、分析和评价的书面文件,包括操作风险事件报告和操作风险综合报告。(五)报告单位。报告单位指根据本制度规定有义务进行
3、操作风险报告的分支机构和业务条线。(六)业务管理部门。指各项产品或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三条操作风险报告应遵循下列原则:(一)真实性原则: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操作风险状况,严禁隐瞒、歪曲风险事实。(二)及时性原则:要及时分析和报告操作风险状况,确保报告的时效性。(三)全面性原则:要全面反映所辖范围内各类操作风险事件,对风险成因、现状、影响等要进行综合分析。(四)有效性原则:操作风险提出的应对措施要务求实效,切实可行。(五)保密性原则:严禁将操作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透露给行外人员或与此项工作无关的人员。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负责审议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二
4、)负责审批高级管理层报告的特别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处臵方案;(三)负责审议操作风险报告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第五条总行高级管理层(一)负责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操作风险报告机制;(二)负责审查总行风险管理部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三)负责审查和批复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处臵方案;(四)负责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操作风险报告。第六条总行风险管理部(一)负责拟定、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报告制度;(二)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全行操作风险报告工作;(三)负责协调、汇总全行操作风险信息和报告;(四)负责向高级管理层提交操作风险报告。第七条总行各业务管理部门(一)负责监测、管理和报告本部门业务条线操作风险;(二)负责建立本
5、业务条线(含分支机构对应部门,下同)操作风险报告机制,根据本制度规定的操作风险报告内容制定业务条线的报告程序;(三)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本业务条线操作风险报告工作;(四)负责汇总并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交本条线的操作风险事件报告。总行各业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操作风险管理,具体负责本业务条线操作风险的日常监测和报告以及业务条线操作风险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分行管理层(一)负责领导分行范围内的操作风险报告工作;(二)负责审查批复分行部门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三)负责审查批复分行重要的操作风险管理措施和计划安排。第九条分行风险管理部(一)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分行操作风险报告工作,制定分行操作风险报告的实
6、施细则,根据本制度的原则规定,明确分行范围内操作风险报告的频率、方式、形式等内容;(二)负责协调、汇总分行各部门/支行提交的操作风险信息和报告,通过独立渠道(包括审计报告、合规检查报告、风险管理部检查结果、受罚及赔偿信息等),收集操作风险事件信息并与各单位的报告进行核对;(三)负责向分行领导和总行风险管理部门提交操作风险报告,并在操作风险报告中对重大操作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操作风险管理的建议或措施。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操作风险管理,具体负责本业务条线操作风险的日常监测和报告以及分行操作风险日常管理工作。第十条分行业务条线/支行(一)负责监测、报告分行业务条线/支行操作风
7、险;(二)负责汇总并向分行风险管理部和总行业务管理部门提交本条线的操作风险报告。分行业务条线部门和支行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操作风险管理,具体负责本业务条线操作风险的日常监测和报告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操作风险事件报告第十一条 损失事件报告与非损失事件报告。操作风险事件报告分为损失事件报告与非损失事件报告。其中损失事件报告是指针对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进行的报告,非损失事件报告是指针对操作风险非损失事件进行的报告。第十二条 损失事件报告。损失事件发生发现后,分行条线部门应立即填写操作风险事件登记单(附录 2),并报送分行风险管理部,分行并以行文形式同时报告总行业务管理部门和总行风险管理部。第十三条
8、非损失事件报告。分行业务条线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操作风险非损失事件进行记录,逐一填写操作风险事件登记单,按月汇总并于每月后 5 个工作日内报告总行业务管理部门和分行风险管理部。总行业务管理部门和分行风险管理部每季末将汇总报告报送总行风险管理部。第十四条紧急事件报告。紧急事件是指应该按照我行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紧急事件报告和处臵参照各业务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执行。第四章操作风险综合报告第十五条报告周期。分行操作风险综合报告按季提交,纳入分行管理与内控考核范围。具体见分行操作风险报告模版附录 4。第十六条报告内容。操作风险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9、报告;(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汇总统计;(三)操作风险非损失事件汇总统计;(四)关键风险指标汇总统计;(五)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情况分析;(六)操作风险发生或损失原因分析;(七)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第十七条 重大操作风险事件。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是指银监会规定需要报告的重大操作风险事件。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参照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除按照上述办法规定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行和对口管理部门外,还应同时报告总行风险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第五章 报告路径第十八条 报告方式。分支行采取“双向报告”方式,即向同级风险管理部门报送汇总数据,同时抄报本业务条线上级
10、主管部门。(具体见附录 6)第十九条 报告部门。分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汇总辖内各业务条线操作风险各项数据(含本级),编制操作风险管理报告并向总行风险管理部门报送。总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全行操作风险各项数据,编制操作风险管理报告,提交高级管理层审议。第二十条 总行部门。直接发生在总行业务管理部门的操作风险事件由总行业务管理部门直接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报送。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和总行其他业务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分支行操作风险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高级管理层。第二十二条各分支行和业务管理部门应如实报告操作风险事件和综合报告,对零报告或避重就轻等报告的,
11、管理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报高级管理层。第二十三条操作风险报告制度检查包括报告单位是否报告、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隐瞒不报、报告是否及时等。第七章奖 惩第二十四条对于隐瞒不报、歪曲风险事实、遗漏或延误报告导致银行遭受财务损失或形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员,将依据本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二十五条对于泄露风险信息导致银行遭受财务损失或形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员,将依据本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二十六条对于及时报告风险、提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对防范和化解风险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必要时给予适当奖励。第二十七条对于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操作风险事件的个人或单位,根据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相关违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