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风险经理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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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风险经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风险经理队伍建设,建立风险经理专业技术岗位序列,拓宽其发展空间和晋升通道,根据银行专业技术岗位序列管理暂行办法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经理是指在银行从事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分析和报告以及处臵等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第三条 风险经理包括专职风险经理和窗口风险经理。专职风险经理指在风险管理部门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窗口风险经理指在其他业务管理部门风险管理窗口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第二章 等级设臵及岗位职责第四条 风险经理等级划分本行风险经理按照岗位贡献度、专业能力、技能水平、岗位

2、责任分为四个等次八个级次,由低到高依次为:(一)助理风险经理:助理风险经理二级、助理风险经理一级;(二)风险经理:风险经理二级、风险经理一级;(三)高级风险经理:高级风险经理二级、高级风险经理一级;(四)资深风险经理:资深风险经理二级、资深风险经理一级;各级次风险经理分别在专业技术序列和薪酬体系中对应相应职级和岗位薪酬等级。第五条助理风险经理主要负责以下相关工作职责:(一)负责所在机构风险限额监控;(二)负责所在机构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三)负责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四)负责资产质量管理工作;(五)负责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风险经理主要负责以下相关工作职责:(一)负责拟订或建议完

3、善风险与内控管理制度;(二)参与研究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理论、方法与模型;(三)负责所在机构风险限额监控及调整建议;(四)负责所在机构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五)负责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六)负责资产质量管理工作;(七)参与资产组合的风险化解和处臵项目的运作;(八)负责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七条高级风险经理主要负责以下相关工作职责:(一)负责拟订风险与内控管理制度,参与研究风险与内控管理体系;(二)负责组织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三)负责组织监控年度风险限额;(四)负责分析辖内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提出防范建议;(五)参与研究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理论

4、、方法与模型;(六)牵头负责资产质量管理工作和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七)负责资产组合的风险化解和处臵项目的运作;(八)负责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资深风险经理主要负责以下相关工作职责:(一)负责建立、完善本行风险与内控管理体系,完善风险与内控管理制度;(二)负责研究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理论、方法与模型;(三)负责推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四)负责牵头研究、拟订年度风险限额管理方案;(五)负责组织研究单一和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六)负责组织推动建立金融产品风险定价模型;(七)负责完成部门其他工作。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是风险经理的基本职责,在风险经理

5、聘用时应得到全面落实,并结合本行实际和业务特点,对具体岗位制订相应的岗位说明书。第三章任职条件第十条 各等级风险经理任职资格条件包括基本条件、专业条件和岗位条件。风险经理基本条件中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特指从事风险识别与计量、授信业务审批决策、风险监测预警、风险化解等工作。(一)基本条件1、助理风险经理的基本条件。(1) “助理经理”二级要求具有助理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含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下同),具有大学本科(非全日制)学历,同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一年(无专业技术资格,或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须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五年) 。(2) “助理经理”一级要求具有助理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6、具有大学本科( 非全日制)学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三年,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一年。2、风险经理的基本条件。(1) “风险经理”二级要求取得助理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二年,具有大学本科(非全日制)学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五年,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三年,具有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一年。(2) “风险经理”一级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大学本科( 非全日制)学历,从事相关业务满七年,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五年,具有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三年,具有博士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一年。3、高级风险经理的基本条件。(1) “高级风险

7、经理”二级要求取得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任本序列下一级次满三年,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本序列下一级次满二年。(2) “高级风险经理”一级要求取得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任本序列下一级次满三年,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本序列下一级次满二年。4、资深风险经理的基本条件。(1) “资深经理”二级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硕士学位,任本序列下一级次满三年,具有博士学位,任本序列下一级次满二年。(2) “资深经理”一级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硕士学位,任本序列下一级次满三年,具有博士学位,任本序列下一级次满

8、二年。(二)岗位条件风险经理岗位条件应满足岗位说明书要求,并且取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风险管理证书。第十一条助理风险经理的专业条件。(一)了解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法;(二)了解本行风险管理主要政策制度和工作流程;(三)能够独立识别、计量、监测、报告职责范围内业务和产品风险。第十二条风险经理的专业条件。(一)熟悉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各类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方法;(二)熟悉银行监管基本要求和本行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及工作流程;(三)能够独立识别、计量、监测、报告职责范围内主要风险,具有较强的风险处臵能力;(四)参与起草过三个以上区域性风险管理政策制度、风险分析报告,或参与过三

9、个以上所在机构辖内重要客户的客户评价和项目评估工作;(五)参与过具有较大区域性影响的风险管理课题的研究工作。第十三条高级风险经理的专业条件。(一)掌握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以及各类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方法;(二)掌握银行监管规章制度、要求和本行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及工作流程;(三)熟悉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及内部评级法;(四)具有丰富的风险管理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处理较为复杂的风险事件;(五)主持或参与起草过三个以上重大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风险分析报告,或主持过六个以上重要客户的客户评价和项目评估工作;(六)作为骨干参与完成过本行具有重大影响的风险管理项目或金融类重点研究课题,以项目或课题主

10、管部门认定或以成果鉴定证书、奖励证书为准;(七)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报刊(有 CN 和ISBN 刊号)发表风险管理专业论文或学术报告 1 篇(不少于 2000 字)。持有注册会计师(CP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银行风险与监管国际证书(ICBRR)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为高级风险经理。 第十四条资深风险经理的专业条件。(一)精通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以及各类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方法, 能够独立判断经济金融形势并为全行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意见;(二)精通金融产品定价及风险计量、评估;(三)精通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及发展趋势;(四)具有丰富

11、的风险管理工作经验及组织协调能力;(五)主持或执笔起草过三个以上重大的全行性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全行性风险分析报告,或主持过重大的风险管理系统的研发工作,或主持过若干重大项目评估工作;(六)牵头或主持完成过对本行具有重大影响的风险管理项目或金融类重点研究课题,以项目或课题主管部门认定或以成果鉴定证书、奖励证书为准;(七)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报刊(有 CN 和ISBN 刊号)发表风险管理专业论文或学术报告至少 1 篇(不少于 2000 字),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第十五条 理论研究、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风险经理,经有权审批部门核准,可适当放宽基本条件中工作年限和任本序列下

12、一级次年限要求。其中,分行风险经理基本条件放宽必须经总行风险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核。第四章职务聘任第十六条 风险经理原则上应经过评审并聘任后上岗。第十七条 风险经理专业岗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公开竞聘与考核聘任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第十八条 总行及各分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负责权限内风险经理等级评审和职务聘任工作。第十九条 风险经理专业序列中的“资深风险经理”岗位等级评审和职务聘任由总行组织。分行风险经理序列中的“助理风险经理”、“风险经理”岗位等级评审和职务聘任, 由各分行根据总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办法和本专业序列任职条件,在总行下达的职数计划内组织,评审和聘任的情况报总行

13、人力资源部和风险管理部备案。分行风险经理序列中的“高级风险经理”岗位等级评审和职务聘任,先由各分行根据总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办法和本专业序列任职条件提出初步意见,再报总行风险管理部进行任职资格条件审查同意后,由各分行在总行下达的职数计划内组织, 评审和聘任的情况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和风险管理部备案。总行专职风险经理和窗口风险经理岗位等级评审和职务聘任由总行组织,其中窗口风险经理应报总行风险管理部进行任职资格条件审查同意后开展等级评审和职务聘任。第二十条 风险经理初次等级评定时,在符合申请等级任职资格条件并通过聘任程序后,可以按相应等级进行聘任。第二十一条 风险经理初次等级评定聘任后,其晋升原则上

14、应逐级进行,不得越等级评定、聘任。第二十二条风险经理职务聘任按照银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五章考核管理第二十三条风险经理考核。风险经理考核是指从核心指标、专业指标和履职表现等方面对其履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的过程(一)专职风险经理考核与其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相结合,从核心指标、专业指标和履职表现等方面对风险经理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二)窗口风险经理的考核以所在部门或条线员工考核为基础,同时应征求同级风险管理部门的意见。第二十四条风险经理考核内容及维度。风险经理考核内容应依据风险经理年度绩效计划、岗位职责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设定

15、,考核维度主要包括风险经理所在团队绩效考核、风险经理个人绩效考核和员工民主测评。(一)风险经理团队绩效考核主要是指风险经理所在部门考核,由总、分行及直属支行另行组织,考核得分按照一定的权重计入风险经理综合考核得分。(二)风险经理个人绩效考核从核心指标和专业指标两个方面考察风险经理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三)员工民主测评由有权评价人通过对员工德、能、勤、绩、廉五个要素综合评价后打分得出。第二十五条考核指标权重及等次划分。风险经理综合考核得分基准分为 100 分,其中:考核得分(100,95)(94,80)(79,70)(69,0认定等级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风险经理综合考核得分部门绩效考核得分30个人绩

16、效考核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10全行风险经理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不超过 10,按比例计算部门优秀等次人数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算。第二十六条 风险经理考核由各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由风险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实施。其中总行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总行风险经理考核,总行风险管理部配合;分行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分行风险经理考核,分行风险管理部配合。第二十七条 风险经理绩效考核程序。(一)风险经理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业绩及履职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并提交所在机构负责人;(二)风险经理所在部室组织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评价人和相应的评价权重, 对所有参评风险经理进行民主

17、测评,并汇总民主测评结果;(三)风险经理所在机构负责人复核部门绩效考核得分、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汇总民主测评得分,得出风险经理综合考核得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要求;(四)风险经理所在机构负责人将考核结果汇总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风险经理本人。第二十八条风险经理年度考核评级结果应作为薪酬分配、级别调整、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称职的风险经理应当降级或解聘。第二十九条员工取得风险经理等级任职资格并聘任至风险管理专业岗位后,其对应职级和岗位薪酬应按照人力资源部专业技术岗位序列管理规定执行。第三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风险经理序列:(一)经处分而退出领导岗位的;(

18、二)无专业技术资格或入职未满一年的;(三)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属于不称职的;(四)无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风险管理证书的。第三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降低等级、直至退出风险经理岗位序列:(一)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风险经理任职资格的;(二)所在机构风险与内控管理体系存在明显疏漏,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且经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对此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三)因风险识别、计量不准确,风险监测预警不及时,风险处臵不力,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或风险隐患的;(四)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五)其他应当提前解聘的情况。第三十二条风险经理退出审批权限和流程。(一)总、分行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风险经理

19、退出的意见,阐明具体退出原因;(二)总、分行人力资源部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意见,提出本部门意见,提交行领导审核批准。第三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应为风险经理岗位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并将风险经理聘用情况存入本人档案。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详实完备的风险经理信息库并及时更新。第六章 岗位培训第三十四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是全行风险经理培训业务的牵头部门,负责风险经理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考核报备等。第三十五条 各级行应定期、不定期对风险经理进行岗位培训,风险经理年度集中专业培训不应少于两次,对于全行性重点项目及其涉及的关键风险管理技术,培训应覆盖全体风险经理。第三十六条 总行鼓励风险经理积极参与各项风险管理资格

20、认证考试和行内培训考试,有效提升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风险经理持证情况可作为资格评审的依据之一。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总行直属支行风险经理等级设臵和管理比照分行执行。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银行风险经理管理办法(试行)(*2008429 号)同时废止。附件:风险经理退出审批表基本情况姓名填报机构学历年龄身份证号专业工作年限退出理由年月日所在风险管理部门意见年月日人力资源部门意见年月日分管行长意见年月日行长意见年月日注:分行风险经理退出审批表中分管行长和行长意见分别为分行分管行长和分行行长意见;总行风险经理退出审批表中分管行长和行长意见分别为总行分管行长和总行行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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