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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创业板业务规范发展,引导公司客户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下属各营业部。第一章 创业板业务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揭示第三条 创业板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揭示工作是公司投资者教
2、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工作标准化条例的规定,并根据创业板业务的特殊性,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就创业板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时间、内容、预算情况做出具体安排。第四条 公司经管委客户服务部负责公司网站开设专门的创业板投资者教育专栏,建立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教育网页的链接,并根据需要或深交所要求,将深交所提供的有关创业板市场投资者教育的专栏文章、分析报告等材料,及时向客户发布。第五条 营业部要通过营业场所,开设专门的创业板投资者教育专栏或园地,并持续利用交易系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与方式,介绍创业板投资理财知识,宣传创业板法规和解读创业板市场主
3、要特点,并及时更新专栏内容,及时张贴监管部门发布的创业板规则及其相关材料。第六条 公司经管委业务管理部等部门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有关紧急通知、风险提示、盘中临时停牌公告等重要文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通过行情系统、网上交易系统等有效方式发布。第七条 公司经管委业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和营业部密切关注客户参与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情况,对出现过度炒作的新股向客户及时提示交易风险,引导客户理性参与新股交易。第八条 公司经管委业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和营业部密切关注客户持有创业板股票的情况,对存在估值明显过高、股价大幅波动、公司基本面严重恶化等情形的 股票,及时向相关客户进行持续交易风险
4、的提示。第九条 营业部要及时将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布的业绩预亏、退市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公告,通过有效方式向客户传达。对于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必须向每一个持有客户传达相关信息,信息传达的情况必须以书面或电子文件方式予以记录留痕。第二章 创业板交易开通条件第十条 营业部可以直接为机构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第十一条 客户申请信用证券账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营业部在确认其普通证券账户已按照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对其信用证券账户予以即时开通。第十二条 各营业部每个自然月开通的交易经验不足2年的新申请投资者数量不得超过其他类型创业板申请数量的15%:具体计算公式为:T+5日开通数量/【(T+
5、2开通)+(T+0日开通)】15%。第十三条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客户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开通时间为T+2日(T为相关协议签署日)(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交易经验的起算时点为客户本人名下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的首笔股票交易之日,其中:(1)“股票”是指:a. 包括所有A股和B股,但不包括基金、债券、权证等交易品种;b. 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但不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票。(2) “交易”是指:a. 股票的买入或卖出;b. 不包括可转债转股、权证行权、ETF申赎,但包括其转换后所得股票的卖出;c. IPO与其增发中的新股
6、认购,但不包括新股申购;d. 不包括非交易过户,但包括其所得股票的卖出。第十四条 对于交易经验不足2年的新申请投资者,原则上不得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第十五条 各营业部对于交易经验不足2年或交易经验满2年但风险测评结果显示风险承受能力低(即31分以下)的新申请投资者,经过劝导和风险教育后仍坚持要求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必须在其签署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申请书时一并签署开通创业板交易声明书(附件五),同时完成影像拍摄,保存至“增加开通创业板交易个人”操作流水下。第十六条 尚未具有两年以上(不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客户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须经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开通时间为T+5日(T为相
7、关协议签署日)(具体流程见附件二)。第十七条 营业部可以通过登记存管系统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站进行客户交易经验计算日期的查询。第十八条 申请开通创业板业务的客户,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其账户必须为合格账户,且客户档案资料完整。第十九条 客户在其原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相关证券账户被注销后再开立新证券账户的,营业部要重新按照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为其新证券账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原证券账户的交易经验可以延续到新证券账户上。第二十条 客户如不配合营业部适当性管理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营业部可以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第二十一条 各营业部严格禁止为以下交易经验不足2年的投资者开
8、通创业板:(一)风险测评结果显示风险承受能力低(即31分以下)的投资者;(二)对于开通创业板权限表现为“无所谓”、“开与不开均可”态度的投资者;(三)一些为合作银行等渠道完成业绩指标的投资者;(四)营业部的非核心新增客户,原则上也禁止为其开通创业板;(五)严格禁止员工主动向客户推荐创业板股票投资,以及诱导客户开通创业板投资权限的行为。第三章 风险承受能力调查与持续管理第二十二条 在为客户开通创业板业务前,各营业网点应当让客户填写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以便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相关信息,并将客户按照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打分评级。 第二十三条 对于交易
9、经验不足2年或交易经验满2年但风险测评结果显示风险承受能力低(即31分以下)的新申请投资者,经过劝导和风险教育后仍坚持要求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必须签署开通创业板交易声明书。第二十四条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开通创业板交易声明书必须由客户本人填写并签字。第二十五条 客户在填写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开通创业板交易声明书后,各营业网点经办人员须让客户对其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并在柜台系统相应的位置进行标注。 第二十六条 在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营业部要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网络与营业部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持续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于投资目标等信息。营业部认为客户信息已明显
10、过期或者不准确的,要及时督促客户更新。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客户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的情况进行跟踪,关注其盈亏状况与交易行为特征等情况,结合所持续了解的客户信息,对所有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客户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后续评估。评估结果以电子文件方式记录留存。第二十八条 各营业部须对已参与创业板交易,但账户资产量低于10万元且交易经验不足两年者,密切关注其参与创业板的交易情况,定期通过短信等方式向其提示交易风险。第二十九条 营业部参考客户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别客户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管理流程,在创业板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客观、公正地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信息,引导客户理性
11、投资。第四章 风险揭示书的签署第三十条 客户在购买或申购创业板上市股票前,必须先在营业部柜台填写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开通创业板业务申请表(见附件三),并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见附件四)。第三十一条 营业部在客户签署创业板市场风险揭示书前,必须安排专人为客户讲解创业板业务相关知识及风险。第三十二条 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营业部经办人员必须见证客户签署,并核对签署内容无误后,于“经办人签字”处签字确认并加盖营业部开户业务专用章。第三十三条 对于从其他证券公司转托管到我公司且已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客户,可凭其出具的与原证券公司签署的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复本,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
12、;但开通前仍需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第三十四条 各营业部可以受理本公司开户客户的开通申请和进行风险揭示书的签署工作。受理前,营业部须认真审核客户身份证原件及客户合同书;受理后应将有关文件原件,当日传真及特快专递至对应营业部,本营业部留存副本备查。第三十五条 具有两年及两年以上投资经验的客户、尚未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的客户在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须分别抄写不同的声明内容(详见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第三十六条 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低无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除签署第十五条所指声明外,还需抄写“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在中等以下(不含中等)的投资者”特别申明,并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第三十七条
13、 对于客户所签署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业务申请书、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开通创业板交易声明书以及客户股票交易经验核查结果的打印件,各营业部须严格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将签署资料与客户开户合同书入归同一档案袋(盒)内,并在客户的影像实时拍摄系统内进行电子化管理。第五章 客户创业板交易管理与投诉纠纷处理第三十八条 公司不断加强业务规范管理和柜台系统控制手段,保障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客户符合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第三十九条 对不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的证券账户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的,应于申购发生日后的次一交易日上午10:00前向深交所提出撤销新股申购的
14、申请。第四十条 对不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的证券账户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营业部采取如下处理措施:(一)对于发生买入申报但未成交的账户,及时限制其继续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直至其完全符合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二)对于发生买入申报且已成交的账户,及时限制其创业板交易买入权限,并在买入申报发生后的2个交易日内,根据客户意愿完成创业板市场交易开通相关手续,直至该账户完全符合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后为其解除创业板买入限制,或者督促客户卖出所持有股份。第四十一条 总公司经管委客户服务部负责全国统一客服客户投诉的接听、整理、记录,处理工作。第四十二条 营业部须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处张贴本营业部针对创业板业务的投诉电话
15、和投诉网址、总公司投诉电话和投诉网址以及当地证监局、中国证监会的投诉电话和投诉网址。第四十三条 各营业部、客户服务中心、网站和相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客户投诉记录。第四十四条 客户投诉受理原则、受理流程详见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投诉管理标准化条例。第六章 自律监管协同与日常交易行为监控第四十五条 总公司风险管理部应建立、健全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合规、监控系统,加强对创业板客户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做好重点监控证券、重点监控账户的监控工作,各营业部根据公司规定做好具体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合规管理工作。第四十六条 根据客户的资金规模、交易活跃程度、风险偏好、异常交易行为发生频率、收到深交所警示次数
16、以及是否为深交所重点监控账户等情况,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分类管理,营业部要指定专人对重点监控账户的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及时警示、纠正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行为。并及时向客户充分揭示重点监控股票交易风险,提醒、引导客户理性投资。第四十七条 创业板业务自律监管协同与日常交易行为监控具体办法详见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客户交易行为及自律监管协同管理标准化条例。第四十八条 对客户出现深交所口头或书面警示的严重异常交易行为,营业部应按公司要求及时向客户提示风险并要求其纠正,相关警示工作应留痕,对客户拒不纠正的,可以根据客户合同书及客户出具的合法、合规交易承诺有关内容,拒绝接受客户委托或暂停创业板交易。第七
17、章 罚则第四十九条 营业部未认真执行本细则,导致所属客户出现违反创业板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营业部各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经管委业务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业务申请表 姓名资金账号证件类型证件有效期限证件号码上海证券账号深圳证券账号职业固定电话手机号码联系地址邮编风险评估结果(证券公司填写)投资经验计算起始日期(证券公司填写)本人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业务,以上资料填写真实、完整、有效,因本人所提供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经
18、办人复核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业务申请表(机构) 机构名称资金账号营业执照号码有效期限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有效期限地址邮编电话上海证券账号深圳证券账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本机构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以上资料填写真实、完整、有效,因本机构所提供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本机构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章申请日期经办人复核人附件四: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有其特有的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创业板市场投资的基本知识和相关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规定,本公司特向您进行如下风险揭示,请认真阅读并签署。一
19、、重要提示(一)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等业务规则与现有的主板、中小企业板市场的相关业务规则存在一定差别。在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章、业务规则和指引。(二)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与现有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相比较,一般具有成长性强、业务模式新,但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等特点。在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之前,请您务必仔细研读相关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及其他各种公告,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做到理性投资,切忌盲目跟风。(三)为确保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稳定健
20、康发展,创业板市场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化市场监管。请您务必密切关注有关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公告、风险提示等信息,及时了解市场风险状况,依法合规从事创业板市场投资。(四)您在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时,请配合本公司开展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完整、如实提供所需信息。如不能做到这一点,本公司可以拒绝为您提供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服务。(五)本风险揭示书无法详尽列示创业板市场的全部投资风险。您在参与此项业务前,请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二、创业板市场投资特别风险揭示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除具有与主板市场投资同样的风险外(详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之风险提示书),还请您了解以下内容并特别
21、关注五大类风险(请认真阅读并逐项确认)。确认请打风险类型风险描述规则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我国创业板市场与现有主板市场在制度和规则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如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创业板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与主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创业板市场股票发行人的基本条件是:(一)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
22、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二、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与主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临时报告仅要求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如果投资者继续沿用主板市场信息查询渠道的做法,可能无法及时了解到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内容,进而无法知悉公司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变动。三、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四、其他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则差异。退市风险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设计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主要区别有:一、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终止上市后可直接退市,不再像主板市场上市公司一样,要求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二、针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风险特征,构建了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增加
23、了三种退市情形;三、为提高市场运作效率,避免无意义的长时间停牌,创业板市场将对三种退市情形启动快速退市程序,缩短退市时间。因此,与主板市场相比,可能导致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更多,退市速度可能更快,退市以后可能面临股票无法交易的情况,购买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公司经营风险与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相比,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发展初期,经营历史较短,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相对较低,抵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此外,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发展潜力虽然可能巨大,但新技术的先进性与可靠性、新模式的适用面与成熟度、新行业的市场容量与成长空间等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对创
24、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高成长的预期并不一定会实现,风险较主板大。股价大幅波动风险以下原因可能导致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股价发生大幅波动:一、公司经营历史较短,规模较小,抵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股价可能会由于公司业绩的变动而大幅波动;二、公司流通股本较少,盲目炒作会加大股价波动,也相对容易被操纵;三、公司业绩可能不稳定,传统的估值判断方法可能不尽适用,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技术失败风险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不确定性,相关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创业板市场的所有风险因素,您在参与
25、创业板市场投资前,还应认真阅读相关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有所了解和掌握。我们诚挚地希望和建议您,从风险承担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合理配置金融资产。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盖章)_年_月_日声明:以下内容由具备两年(含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抄写:本人确认已阅读并理解创业板市场相关规则和上述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自愿承担参与创业板投资的风险和损失。 客户(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经办人(签字): 签署场所: 日期: 年 月 日特别提示:投资者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签字,即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
26、参与创业板投资的风险和损失。 特别声明: 以下内容由尚未具备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抄写:本人尚未具备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确认已阅读并理解创业板市场相关规则及上述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自愿参与创业板投资,并愿意承担相关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客户(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经办人(签字): 签署场所: 营业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特别提示:投资者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签字,即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创业板投资的风险和损失。 特别声明: 以下内容由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在中等以下(不含)的投资者抄写:本人知悉本人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低无风险承受能力,确认已阅读并理
27、解创业板市场相关规则及上述风险揭示书的内容,确认证券公司已详细解释创业板市场相关规则并充分揭示风险,本人认为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自愿参与创业板投资,并愿意承担相关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客户(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经办人(签字): 签署场所: 营业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创业板投资的风险和损失。特别提示:投资者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签字,即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创业板投资的风险和损失。附件五: 开通创业板交易声明书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本人已通过贵营业部相关工作人员提示,知晓深交所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
28、内容,了解深交所对于:1、交易经验不足2年的新申请投资者;2、交易经验满2年但风险测评结果显示风险承受能力低(即31分以下)的新申请投资者;原则上不得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本人属上述第 类投资者,本人特在此声明:一、本人对于创业板公司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价格波动剧烈等因素引起的市场风险与不确定性及退市制度,有深刻了解和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二、本人自愿参与创业板投资,因此产生的各种风险与损失,均由本人自行承担。请您将以下内容抄写在下面横线上:本人已知晓并理解创业板市场的相关规则、各类风险和交易所规定,自愿作出上述声明,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签 名: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