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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定价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的定价机制,规范定价行为,提高x农村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效益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利率定价政策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效益原则。定价政策要以效益为中心,价格的确定要与提供产品所付出的成本、承担的风险和预期资本回报相匹配。(二)市场原则。价格的确定应贴近市场,具备市场竞争能力,能扩大有效的市场份额。(三)差别化原则。根据客户情况和自身管理要求实行差别化定价政策,对一般客户实行规范化的统一产品定价,对重要优
2、质客户实行个性化的综合定价。(四)规范管理原则。通过合理的定价管理机制和科学的定价方法,不断完善提高定价能力和定价管理水平,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统一的定价机制。第二章 定价的管理体系 第三条 本行定价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资产类贷款业务的定价。 第四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有关利率和价格政策,对我行业务按政府管制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管制价。指本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价格管理部门等)确定的价格。(二)政府指导价。指本行可以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浮动幅度内自主确定的价格。(三)市场调节价。指本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根据市场竞争
3、状况、风险状况和成本收益情况自主确定产品的价格。 第五条 本行的定价管理职责:本行授信管理委员会是本行定价政策管理机构,负责本行价格政策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各项产品价格方案,在规定的定价权限内自主确定各项产品价格和组织实施,并对各支行(部)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以及负责与人民银行和价格管理部门就有关价格方面工作进行联系。 第六条 综合考虑本行的经营管理水平、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所处市场的发展状况、同业竞争情况和客户资信等因素,对本行的定价纳入法人授权统一管理。 第七条 本行定价管理工作流程:(一)董事会为贷款定价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贯彻和实施国家利率政策,及时下
4、达有关利率管理和利率调整政策文件;审批本行利率定价战略、相关政策、转授权方案、利率执行水平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对本行贷款利率定价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二)授信管理委员会为贷款定价的日常决策机构,负责收集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信贷政策、同业利率执行情况以及民间资金投向和利率趋向等信息资料;组织测算本行计息资产负债的利率水平,进行资金成本收益分析;制定、修改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定价模型,维护和更新贷款利率定价参数;审批基层分支机构超授权贷款定价。(三)基层分支机构审贷小组及信贷人员在总行授权区间内对贷款利率定价进行确认;对符合信贷政策的超授权贷款利率报总行授信管理委员会审批。支行
5、无贷款利率定价权。第八条 本行授信管理委员会依据本行的资产负债的规模、期限结构、市场参与程度、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风险管理水平和信息基础,逐步建立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市场风险计量方法、管理工具和管理流程),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本行利率风险分析报告和定价政策调整方案,完善本行资产负债管理。第九条 资产类产品定价主要指各项贷款、贴现、借款和资金拆借的价格确定,以下着重规定贷款定价方法,其它资产类产品定价可参照贷款定价方法执行。 第十条 贷款利率的确定要综合考虑贷款资金成本、直接与间接费用、贷款的税赋成本、贷款期限、贷款风险、贷款目标利润等各因素,最终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计算公式为:贷款目标利率=贷款
6、资金成本+费用率+税赋成本率+风险调整+期限调整+目标利润率(一)贷款资金成本率是指本行为筹集个人和单位贷款资金而付出的成本,可以采用市场价格法计算。(二)贷款费用率包括直接费用率和间接费用率。其中直接费用率是本行为客户提供贷款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可采用活动成本法和简单平均法来计算;贷款的间接费用率是指本行的间接费用在贷款上的分摊数。(三)贷款的税赋成本率是指发放贷款所包含的营业税及附加。(四)风险调整是根据贷款的违约风险(即预期损失率)按照风险收益对称的原则对贷款利率进行加点,风险调整值等于贷款的预期损失率。(五)期限(流动性)调整是指根据贷款的期限对贷款利率进行加点,期限越长,贷款利率越高。
7、(六)贷款目标利润率是指本行总体目标利润下所要求的贷款的净回报率。第十一条 对执行政府管制价的资产类产品要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第十二条 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资产类产品,根据定价公式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产品价格;对按定价公式测算的产品价格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幅度时,应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限制价格,同时调整产品条款(如担保、期限等),以保证目标利润的实现。第十三条 对执行市场调节的资产类产品,本行按照定价公式,根据本行平均的资金成本率、费用率和目标利润率等计算各产品的基准价格,并在规定范围内确定产品的价格水平。第三章 定价方式第十四条 确定产品的价格
8、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约定方式、结息方式和计价基础,并据此最终确定合同价格。第十五条 根据约定方式不同,贷款产品可选择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两种方式。固定利率是指合同一经生效,合同期内利率不变;浮动利率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合同利率在合同期内根据市场基准利率定期调整。根据浮动期限不同,浮动利率可选择三个月或六个月等期限浮动一次。第十六条 按照结息方式不同,贷款产品可选择按月按季和按年计结息。合同利率需在定价公式测算出的实际利率基础上根据计、结息方式进行调整。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对本办法中涉及的有关定价参数,本行授信管理委员会将组织测算,适时公布。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x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