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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舞阳县强化兜底保障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 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充 分发挥兜底保障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加快推进综合 兜底脱贫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确 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目 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享尽享、应保尽 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动态管理基本原则,整合政策资源, 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 建立健全综合保障机制和具体措施,编密织牢综合保障
2、兜底网络, 做到兜准、兜牢、兜好,有效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 难,确保在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兜底保 障攻坚战。二、保障对象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家庭和 策逐步退出。统筹做好兜底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定 期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建档立 卡人口为重点。三、主要任务(一)收入兜底。针对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的建档立 卡重点户,通过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光伏扶贫、就业扶贫等措 施,有针对性开展帮扶,着力提高收入。1、产业扶贫。发挥村级专业合作社和致富带头人作用,引 导特困群体采取以地入股土地托管
3、形式参与产业经营,建立利益 联结机制,使特困群体通过土地分红增加收入。加大村集体经济 扶持和资产收益产业发展,通过集体经济和资产收益分配对兜底 户实行扶持保障家庭收入。2、金融扶贫。强化政府引导,采取政府+带贫企业+银行+ 贫困户、贫困户+产业园区合作发展、贫困户抱团发展等模式, 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带贫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带贫企业通过自身 发展,对特困群体实施直接或间接的帮扶,实现持续稳定增收。3、光伏扶贫。健全完善光伏扶贫受益差异化分配机制,修 订完善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办法,通过村级“四议两公开”制 度,把收入相对较低的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三 无”贫困户,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予以
4、直接补助。按照上级关于 光伏电站收益80%用于公益岗位的要求,合理设置光伏扶贫公益 岗位,进一步拓宽特困群体的增收渠道。4、就业扶贫。鼓励乡镇创新方法,根据乡村需要,对有弱 劳动力半劳动力的人员,利用扶贫车间、就业基地、开发公益岗 位以及以贫帮贫等形式增加就业途径,提高贫困户收入。(二)政策兜底。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持续推进行业扶 贫成效提升,抓好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就业扶贫、 扶贫助残等政策宣传落实,解决好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1、教育扶贫。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及 “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及时精准发放资助资金, 确保应助尽助、应补尽补。持续推进控辍保学
5、,保障贫困家庭适 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特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 育的比例,阻断贫困代际传递。2、医疗救助。落实防贫保险基金和社会救助基金帮扶措施, 重点针对“因病致困”家庭,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 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基础上,对医疗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且符 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再保障” “再救助”,最大限度防范因病致 贫返贫。对兜底对象缴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财政负责给予 补助。针对重症慢性病患者,开展集中或登门鉴定办证,加强乡 镇重症慢性病门诊服务,为群众就近治疗取药提供便利。加强重 症慢性病家庭签约医生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开展“脱贫攻坚医 疗慈善救助”活动,对罹患癌症、
6、白血病、残障等19种重特疾 病贫困户,强化专项救助,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3、住房保障。围绕危房清零目标,做好查漏补缺和巩固提 升,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合比对,抓好新增危房摸底排查,确保新 增4类重点户危房全部清零。开展危房改造“回头看”,对达不 到安全要求的房屋及时整改,确保质量达标。4、扶贫助残。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将符合 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康复救助范围,加大辅助器具适配和 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扩大扶贫助残覆盖面。5、社会保障。针对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 特殊贫困群体,统筹落实好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养老、扶贫助 残、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综合社会保障,用足
7、用活农村低保政 策,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一户多残的残疾成员、 老残一体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按政策规定给予重点保障,健 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临时救助金额在我县城市月低保标 准3倍以内的,由乡镇政府审批。对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 贫困边缘人口,给予2人以上家庭不低于城市月低保标准8倍的 临时救助金额;特别重大的急难型救助可采取“一事一议”给予 救助。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 口,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仍生活困难的,按规 定纳入低保范围。用好慈善资源,支持发展互联网慈善,引导慈 善机构、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 医
8、等活动。(三)生活兜底。针对特困供养人员,尤其是完全丧失或部 分丧失自理能力的,采取集中供养、村内供养、居家供养、亲情 赡养、医养结合、社会机构托养六种途径,解决兜底人员的生活 保障问题。1、居家赡养。对有子女且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建档立卡老人 户,鼓励引导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接父母回家同吃同住或予以 妥善安置。村委会要做好督促和监督工作,敦促子女履行赡养义 务,保障老人应有权利。2、亲情代养。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由近亲属或社会爱心 人士在落实“一有两同四保障”(有专人照料;与代养人住的相 同、吃的相同;保障有病随时得到医治、有宽松方便的室内外活 动空间、有一年四季换洗衣服、有零花钱)的前提下,实
9、施居家 亲情代养。3、村内托养。主要依托村级闲置校舍、厂房、村室、原温暖小区等进行改建,建设村级幸福大院。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 有自理能力人员实行就近托管,灵活多样,因人施策,可日托或 全托,有效解决被托管人员不愿离家问题,方便家人和亲属探望 照料。原则上每个乡镇建成2-3个村级幸福大院,联村、就近对 兜底人员实施托管照料。4、乡镇供养。主要依托乡镇敬老院,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 中半自理能力(一定比例的无自理能力)人员进行集中供养和托 养。县乡两级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对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进 一步完善供养设施,增加供养和托养容量,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 养和托养需求。5、收治医养。依托县符合条件的医
10、保定点医疗机构,采取 医养结合、购买服务等方式,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精神病 患者或失能、半失能患者进行集中康复。社会机构接纳特困供养 人员的可享受民政政策支持。6.集中托养。建立县级托养中心,合理配置护理人员,接 纳无人照料的失能和半失能特困群体,保障特困人员基本供养需 求。四、具体措施(一)健全完善信息比对机制。民政部门要与行业扶贫部门 定期开展信息比对,掌握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 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尚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 救助供养范围人员的相关信息,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做好兜底保 障工作。各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 助对象数据为基
11、础,汇聚残疾人帮扶、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 疗救助等人员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风险的,及 时给予政策扶持。(二)建立完善摸排核查机制。对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全面 开展有针对性的摸排核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帮扶,不断 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对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进行经济 状况核对时,分析研判申请人员困难状况,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 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予以重点关注。各职能部门、扶贫 部门要指导乡镇、行政村根据监测预警情况,逐户逐人掌握兜底 保障对象情况。各职能部门根据兜底保障对象情况给予相应救助 或转介相关部门;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由扶贫部门 协调落实其他帮扶措施。
12、(三)建立重点人群关爱机制。各乡镇、行政村在分类管理 的基础上,对重点人群进行关注关爱,要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 致贫风险高等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密切关注低收入困难人群基本 生活状况,密切关注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加强困难残疾 人关爱帮扶工作,做好农村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和农村留守 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强化落实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农村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并做好与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五、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朋确任演2020年5月6日5月10日1 各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 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工作举措,5月15
13、日前报县民政 局备案。(二)摸底排查,精准施策(2020年5月10日5月25 日工各乡镇要全面开展精准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工作,对未脱贫、 已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户、监测户等群体,按照“四议两公开” 程序,精准确定兜底保障对象,经各乡镇审核后,一户一档建立 档案,逐人逐户核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 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在征求当事人及法 定赡养(监护)人意愿的基础上,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分类实施 兜底救助,切实做到“应享尽享、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 救工建立特殊贫困群体集中兜底动态管理台账,实现救助对象 有进有出、精准认定。(三)验收指导,评估检杳(2020年5
14、月26日6月30 日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建验收指导组,对各乡镇 兜底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验收,对存在兜底对象排查不彻底 或应兜未兜问题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漏补缺巩固提升2020年7月1曰7月31日工各乡镇要根据全县评估核查结果,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完善措施,确保兜底保障取得好的效果。同时,各乡镇要善于探 索总结兜底保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委攻坚办将适时进行宣 传推广。六、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民政 和扶贫的县领导任副组长,民政、财政、卫健、医保、教育、残 联、扶贫、住建、人社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
15、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民政局局长兼任办 公室主任。同时,建立兜底保障联席会议制度,运用好“双向交 办”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各乡镇要成立 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兜底保障工作有序实施。(二)凝聚工作合力。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发挥政府 在政策制定、资金筹措、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统筹指导作用,建立 乡镇负责、村抓落实责任体系,明确政府、家庭和社会责任,形 成政府兜底线、部门履职责、家庭尽义务、社会齐参与的工作格 局。(三)整合政策资源。充分整合民政、财政、卫健、医保、 教育、扶贫、残联、人社、住建等行业部门资源,明确职责,细 化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及时沟通信息,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发 挥兜底保障最大效益。(四)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加强资金筹措,将兜底保障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统 筹力度,统筹安排扶贫、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医疗救助等资 金,确保满足兜底保障资金需求。鼓励有集体经济的村,安排资 金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五)实行动态管理。经核准审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 保障范围,对已脱贫的不宜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贫困群众,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