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95446580 上传时间:2023-08-23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29.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乌兰察布市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乌兰察布市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乌兰察布市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乌兰察布市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乌兰察布市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则也编制目的规范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 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工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安全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内蒙 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乌兰察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乌兰 察布市生产安全事

2、故灾难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上至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乌兰察布市行政区域内冶金(工贸)生产领域中发生和可能发生较大以 上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1)符合m级响应条件的事故(见1.5响应分级标准);(2)超出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管理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 和减少冶金(工贸)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 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的

3、统一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冶金(工贸)事故的4.4.2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1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 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2)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便携式可燃有毒气体 监测仪、全封闭防毒面罩、阻燃防火防静电工作服和空气呼吸器等;(3 )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04.4.3 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特点,事发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做好群众的 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和指导

4、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 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 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生活安排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 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 防止继发性伤害。经信息发布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市政府新闻办参加事故现场 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及时通报事故救援情况,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 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4.4.4 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 急

5、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事故现场应 急救援指挥部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 由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救援人员伤亡遇难人员补偿、 亲属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负责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也工作总结与评估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结束后,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企业应认真分析事故原 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

6、发生。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 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 结评估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有关人员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通过电 话、网络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部门(单位)的通信畅通。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建立全市冶金(工贸)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保障 信息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保证应急响应期间信息联络畅通。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应急资源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调度 中心。这应急支援与保

7、障(1)救援装备保障。冶金(工贸)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救援工作 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企业、本地区 冶金(工贸)事故救援需要和特点,配备有关特种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 完善应急救援力量。(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冶金(工贸)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冶金(工贸)企业的专 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 做到反应快速,常备不懈。消防救援队伍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是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 要支援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冶金(工贸)事故应急救援的重 要补充

8、力量。(3)交通运输保障。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协调交通等部门提供交 通支持,根据需要协调沿途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提供交通保障和支持,保证及时调运 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 要。事发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快速通 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4)医疗卫生保障。事发地旗县级卫健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保障, 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冶金(工贸)企业事故人员伤亡特点, 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机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

9、救治,各级 医院负责后续治疗。必要时,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卫健行政部门组织医疗救治力量支援。(5)治安保障。事发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 散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6 )物资保障。冶金(工贸)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旗县(市、区) 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冶金(工贸)企业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跨旗 县(市、区)、跨部门的物资调用,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晅技术储备与保

10、障市应急管理局和冶金(工贸)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 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在应急响应状态时,当地气象部门要为冶金(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决 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始宣传、培训和演练(1)公众信息交流。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冶金(工贸)企业要按规定向公众 和职工说明冶金(工贸)企业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 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2 )培训|。冶金(工贸)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应急救援队员参加培训I ,并按照有 关规定对企业员工进行应急培力11教育。(3 )演练。冶金(工贸)企业

11、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旗县(市、区) 人民政府及其应急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冶金(工贸)企业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在 演练结束后向市应急管理局提交书面总结。市应急管理局每两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应 急演练。经监督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对冶金(工贸)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预案管理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 重大缺陷时,由市应急管理局及时组织修订。市应急管理局每三年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 修订和评审,并及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叁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

12、: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图附件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1 .交通运输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集宁机场、市发改委、乌兰察布军分区、 武警乌兰察布支队、火车站等2 .医疗救援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兰察布军分区、 市红十字会等3 .通信保障市工信局、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台、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等4 .现场信息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5 .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 委、乌兰察布军分区、武警乌兰

13、察布支队等6 .群众生活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 等7 .社会秩序市公安局、乌兰察布军分区、武警乌兰察布支队等8 .新闻保障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台、有关主要牵头部门等9 .勤务保障、突发事件主要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卫健委、武警乌兰察布支队等10 .专家保障、突发事件主要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图内蒙古自治区征地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审查工作, 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维护被征收土地农牧民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14、理法等法律 法规及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C 2020 】5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 细则。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 制、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第三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牧民合法权 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自治区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 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盟行 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的对 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第五条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旗县(

15、市、区)人 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 输、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纳入当 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二章方案编制第六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可包含多个片区,各片 区应相对完整,范围不得相互重叠,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拟实施改造的区域可一并划入片区范围。在城镇开发边 界内尚未建设的零星地块可以与相邻正在开发建设的区域 作为一个集中建设区,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七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地类、权属和

16、 基础设施条件等基本情况;(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三)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 实施计划;(四)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一个完整的土地 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公益性 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确需调低比例的,须报自治区 人民政府批准;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旗县(市、 区)人民政府在确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时,应避让永 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合理安排存量土地和 新增建设用地比例;(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节约集约用地的措施;(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 态效益评估情况。第八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期限

17、一般不超过 3年,特殊情况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延长至5 年。第九条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旗县(市、 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 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 学者的意见。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座谈会、 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 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第十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召开成片开发范围 内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和农牧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 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未经集 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 上村民代表同意,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第三章方案报批第十

18、一条 旗县(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由 自治区政府委托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并 审批,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所在地的旗县(市、区)和市辖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 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并审批。第十二条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审批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合法合规性负责:(一)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文件;(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文本、矢量数据、成 果图册等);(三)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专家学 者意见的情况说明;(四)召开成片开发范围内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 议的会议纪要及村集体经

19、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意 见;(五)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的证明材料;(六)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的说明。第十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按照下列要求,对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旗县(市、 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进行审查:(一)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位置、面积、范围、地 类、权属是否明晰准确;(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各片区是否位于国土空 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四)公益性用地比例是否符合要求;(五)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否征求

20、社会各方面意见;(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否征得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 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七)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否完成年度 实施计划。(八)是否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 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第十四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经审查符合条件的, 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受理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土地、规划、 经济、法律、环保、产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 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论 证结论作为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重要依据。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21、的,不予批准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一)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二)旗县(市、区)近5年(不含当年)平均供地率 低于60%或上一年度闲置土地面积超过近5年(不含当 年)年均供地量的;应急救援工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 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冶金(工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旗 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 的应急预案。乌兰察布市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 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

2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 规范应急救援工作。(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冶金(工贸)事故预防、预 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 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分级标准冶金(工贸)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冶炼炉喷炉、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 氧气火灾等事故,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冶金(工贸)企业事故应 急响应级别分为工级(特别

23、重大事故)响应、口级(重大事故)响应、m级(较大事故) 响应、IV级(一般事故)响应。出现下列情况时为工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 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出现下列情况时为口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出现下列情况时为m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 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出现下列情况时为IV级响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 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上述

24、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组织体系及职责涉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中心城区的供地率,以自治 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方案为基数核算;不供地的市辖区闲 置土地统计,以市本级闲置土地情况核算;(三)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经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 价认定为效率低下的。(四)已批准实施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连续2年未完成 方案安排的年度实施计划的;(五)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未履行相关程序弄 虚作假的;(六)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具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 用地地块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的;(七)权属有争议且纠纷未解决的;(A)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经批准后,原则上不 得调

25、整。确因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征收成 片开发方案无法实施的,允许调整一次,调整方案报原批 准机关批准。第十七条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以上报审 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作为实施成片开发的规划依 据。自然资源部发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 后批准征收的成片开发用地,应纳入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旗县(市、区) 人民政府组织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依法组织土地征收,开展土地综合开发建设活动。第十九条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 等方式加强对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情况的监

26、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者违规审批的, 责令改正,并报请自治区政府收回委托,依规依纪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L应急组织体系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冶金(工 贸)应急指挥部),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兼任。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及成员科室。总指挥: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副总指挥: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副局长成员科室: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应急指

27、挥调度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22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职责(1)全面负责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2 )组织、指挥、协调、督促成员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3)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的制定;(4)向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报告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 作情况;(5 )负责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经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 )贯彻落实市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2)向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工作的重要情况和建议;(3)修订完善市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指导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

28、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5)完成市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4成员科室职责(1)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传达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接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 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市应急管理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 现场协助救援时,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事发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通报情况, 并协调有关事宜;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市政府新闻办协调,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 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2)应急指挥调度中心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按照市应急管理局领导指示 和有关规

29、定下达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事故救 援情况,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领导报告;组织专家咨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根据 需要,协调全市范围内救援力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3)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事故应急过程中市安委办的日常工作职责,向市应急管理局领导提供救援建议的 理论支持;当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需要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支持配合时,负责协调各成 员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另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时,市应急管理局按照 乌兰察布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事故造成突发 环境污染事件时,市应急管理

30、局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旭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现场应急指挥调度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相应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 应急救援指挥部,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总指挥,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现 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市应 急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时,报请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并说 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事故跨区域、多领域或影响较大时,由市应急管理局或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成立现场 应急救援指挥部。预防和预警3.1危险源监控与报告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31、并按规定将有 关材料报送当地旗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对可能引发事故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 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档案;定期分析、研究可能 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研究制订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预防措施, 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32预警行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冶金(工贸)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 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应急 管理部门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要及时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研究应对方案,

32、采取预警行动。经信息报告与处理(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企业负责人,并在 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 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3 )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信息,接到IV级以 上响应标准的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紧急情况 下,可越级上报。(4)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冶金(工 贸)应急指挥部。(5)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成员科室按

33、照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应急响应生L分级响应m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事发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相 应的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救援;w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调度中心进入预警状态,为扩大应急做好准备。当事故超出应急救 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生2应急响应程序进入应急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冶金(工贸)应急指 挥部成员科室根据职责,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1)立即向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初步情况;(2)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抄送市政府有关部

34、门;(3)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报告;(4 )通知有关专家、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5)向事发地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6)根据需要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7 )提供有关专家、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时,根据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 成员科室根据职责,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1)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和资料并及时报告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2)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抄送市政府有关部门;(3)组织专家咨询,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方案;(4)派

35、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挥;(5 )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环保等工作;(6)通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参加现场救援工作;(7)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8)根据领导指示,通知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挥与协调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立即启动预案, 组织救援;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统一组 织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旗县 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和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 等信息

36、,及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援助的报告。本预案启动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的主要内容是:(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集有关应急救 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订防止 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及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 预案;(4)协调事发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持救援工作;(5)事故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或外国人员时,市应急管理局及时通 知市政府外事办;(6)必要时,商请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虹冶金(工贸)常见事故的紧急处

37、置措施紧急处置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情况时,市冶金(工贸)应急指挥部按照保 护人员优先、防止和遏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三优先原则,事发地旗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冶金(工贸)企业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在充分考虑 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冶炼炉喷炉事故,钢水、铁 水等熔融金属液爆炸事故,煤气火灾、爆炸事故,煤气、硫化氢、氧化氢中毒事故,氧气 火灾事故,缺氧窒息事故,起重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坍塌事故,触电事故等,针对 这些事故特点,事故发生单位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参照以下处置方

38、案和处置要点开展 工作。(1 )一般处置方案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迅速组织群众撤离事故危险区域,维护好事故现场 和社会秩序;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同时设法保护 相邻装置、设备,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受过专门的训练,配备相应的防护(隔热、防毒等)装备及 检测仪器(毒气检测等);立即调集外伤、烧伤、中毒等方面的医疗专家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 行转移治疗;掌握事故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现场救援方案,补充应急救援力量。(2)冶炼炉喷炉事故处置要点发生冶炼炉喷炉事故时,应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方案,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及时

39、切断所 有通向冶炼炉的能源供应,包括原料、动力电源等,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3)钢水、铁水等熔融金属液爆炸事故处置要点发生钢水、铁水等熔融金属液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时应注意:严禁用水喷射钢水、铁水等熔融金属液降温;切断钢水、铁水等熔融金属液与水进一步接触的任何途径;防止四处飞散的钢水、铁水等熔融金属液引发火灾。(4)煤气火灾、爆炸事故处置要点发生煤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时应注意:及时切断所有通向事故现场的能源供应,包括煤气、电源等,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5 )煤气、硫化氢、氧化氢中毒事故处置要点冶炼和煤化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煤气、硫化氢和氟化氢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时应注意:迅速查找

40、泄漏点,切断气源,防止有毒气体继续外泄;迅速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设置警戒线,向周边居民群众发出警报。(6)氧气火灾事故处置要点发生氧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时应注意: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堵漏或切断氧气供应渠道,防止氧气继续外泄;对氧气火灾导致的烧伤人员采取特殊的救护措施。(7)缺氧窒息事故处置要点当发现缺氧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让作业人员迅速离开作业现场;当发生缺氧危险时,作业人员和抢救人员必须立即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在存在缺氧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空气呼吸器、梯子、绳缆以及其 他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8)起重伤害事故处置要点当发生起重

41、伤害事故时,将吊装物放至安全区域,然后停止运转起重设备。作业人员撤离事故现场,组织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工作。(9)机械伤害事故处置要点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应立即停机,将伤员从设备中解救出来并采取相应救援措施。救援人员在救援时,必须使用防护工具,防止二次伤害。(10 )坍塌事故现场处置要点当发生坍塌事故时,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 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事故容易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楚口、鼻污 物,保持呼吸畅通。(1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要点当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 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拔离或将触电者拔离电源)。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 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