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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河口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全面落实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执行全省物 业治理专项工作三年计划,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工作的领导, 推进红心物业建设,保障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落地生根, 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改善百姓生活环境,增强百姓幸福 感、获得感,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吉林省物业管 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紧扣物业法律法 规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巩固和提高文明城创建和老旧小区 改造成果,切实解决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管
2、理问题,逐 步实现我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一)党建引领,市场运作。不断提高城市基层治理工 作质量和水平,坚持以党建引领为统揽,着力构建党组织领 导下的“红心物业”体系,有效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提升居 民群众生活品质;引导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面向市场,采取物 业服务企业和小区业主双向选择的方式引进物业管理服务, 畅通进出口,提高服务质量。(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创新物业治理模式,推动 行政执法部门进小区;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附件梅河口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汤培成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成员:左朋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杨绍忠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宏艳市委组织部常务
3、副部长舒凡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梁清祥市机关党工委书记蓝晓东市法院常务副院长张宝华市司法局局长韩文儒市人社局局长李建峰市房产服务中心主任李宝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邱绵博市融媒体中心主任赵明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刘桐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春玲市政数局局长 王海军 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督察董海芳 市公安局副局长初丽红 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姜志国解放街道党工委书记魏庆录 和平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波 福民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晓安 光明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宏岩 市城源集团董事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服务中心,办 公室主任由李建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公章,工作行 文时由市房产服务中心代章。主委员会、
4、业主等多方参加的协商议事机制和物业纠纷处置 机制;积极发挥居民参与物业治理的作用,实现党组织领导 下的共建、共治、共享,让群众在“过程参与、成果共享” 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三)政策扶持,持续发展。无物业小区有条件实行专 业化管理的,在物业服务企业介入小区初期的起步阶段,采 取政府性补贴的方式,扶持物业企业良性发展,随着物业服 务费收缴率、收费标准和业主满意率的不断提高,物业服务 企业步入正常良性运营,政府适时终止补贴。二、工作目标完善我市物业长效化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 质量,推动全市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每个小区的实际 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通过专业化服务、业主自 管和
5、社区代管等方式,力争2021年11月底前基本消除无物 业管理住宅小区,打造不低于1个“红心物业”示范项目; 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改造 后达到验收条件且群众基础好的老旧小区,力争2023年年 底前专业化服务不低于70%。三、责任单位及职责分工(一)市房产服务中心。作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和老旧小区改造 工程主体,负责综合调度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 推进情况;负责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履行改造工程 主体责任,在实施改造前,要将改造工作与物业管理方式、 费用标准同步征求意见,业主同意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 服务费的,优先列入改造计划,改造过程中严格要求
6、工程质 量;负责组织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对小区 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对承接查验或使用中发现有未改造到位 的,负责组织完成改造内容;在各分项工程质保期内,如物 业公司或社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的涉及工程质量,影响正常 使用的工程,负责组织施工方进行维修,否则,依规使用质 保金进行修缮,保障设施完整。(二)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推进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视情况轻重给予 责任追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故不缴纳物业费、违 反物业管理规定等行为进行约谈,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三)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力推动“红心物业”建设,打造“红心物业”示 范项目;负责指导推动物业服务党组织建设“红心物业”活 动
7、阵地,依托党群服务站,搭建社区、物业和业主对话平台; 负责推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指导“红 心物业”建设。(四)市委宣传部。负责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报道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广 泛深入宣传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工作成果;负责 综合指导各街道、各单位大力宣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业主支持参与物业管理工作。(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调度,掌握各 单位工作进展,形成工作专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 导反馈开展情况。(六)机关党工委。负责引导全市党员在物业费缴纳和小区管理中带头示 范。(七)市法院。支持物业企业对无理由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8、居民的法律 诉讼和执行。(A)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区域内公共安 全管理、安全防范和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等治安管理,查处 打击物业管理服务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饲养动物,干扰他 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行为。(九)市司法局。负责指导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对小区内违法、违章 建筑实施强制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复核。(十)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指导依 法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劳动争议;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技能 人才评价工作;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十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用房的规划情况,在规 划条件中明确公共配建要求;
9、负责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及履行 行政处罚程序。(十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处理物业服务乱收费投诉举报,组织查处乱收 费行为。(十三)市政数局。负责指导物业管理数字化建设,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开展 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十四)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经市司法局审查合格的市自然资源局认定的违 法建筑行政处罚案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对 小区内的其他搭建物,负责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物 业服务企业,依职权依法处理。(十五)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受理、查处占用堵塞安全出口、防火间距、消 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对物 业服务企业在制定火灾疏散预案等方面的业务进行指导。(十六)
10、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开辟专栏,宣传物业管理推进工作,同时,对拒不 履行缴费责任的群众,设立曝光机制,督促居民群众履约践 约。(十七)市城源集团。负责按照“红心物业”管理要求,配合组织部门和街道 打造“红心物业”阵地;承担符合承接条件的无物业小区物 业服务工作,负责起草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根据各小 区不同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内容;负责参与改造小区方案 设计与验收工作;负责与街道密切配合,畅通居民诉求机制, 提升服务质量。(十八)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作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综合 协调部门,负责指导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 推进在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要负责把
11、 好人选提名关,严把资格条件,引导业主党员带头参选;负 责组织辖区内业主委员会、楼长、物业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 造工程验收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上报旧改办,督导其及时整 改;负责深入走访小区居民,摸底调查群众对物业服务和物 业费收取的意见,展开物业管理宣传工作,提升居民对物业 进驻的认知度;负责协助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 务合同;负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 企业议事协调机制,解决居民与物业企业之间矛盾纠纷;负 责监督物业企业日常服务质量工作,鼓励楼长交叉任职到物 业公司,配合物业企业进行物业服务工作;负责掌握政府机 关和企事业单位不缴纳物业费人员名单,反馈所属单位;负 责对
12、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和其他无物业管理小区, 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积极探索物业管理工作新途径, 开展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6月15日一7月15日)。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安 排部署,要层层发动,加强宣传;各街道结合小区分类情况, 充分发挥社区和楼长的协调作用,深入走访小区居民,发放 调查问卷,了解群众意愿和管理诉求,并对问卷进行分析, 结合每个小区的具体情况,具体谋划每个小区未来管理方向、 实施路径、提升标准。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宣传活动,全面宣 传政策法规、惠民举措,宣传“红心物业”管理模式,宣传 小区管理服务标准;对
13、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街道、业 主委员会、楼长、物业共同参与查验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 时上报市旧改办。(二)全面启动阶段(2021年7月16日一12月31日)。各街道按照无物业小区不同情况选定的物业管理工作 模式,规范“红心物业”建设,对于老城改造已经完成验收、 条件成熟无物业小区,且居民调查摸底半数以上同意实行专 业化管理的,市城源物业公司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一区 一案”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特别服务 要求,拟定物业服务合同,依法履行物业聘用程序。不具备 专业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充分发挥社区核心作用,鼓励居民广 泛参与,形成主动谋划、主动宣传、主动管理的良好局面。(三)巩固提
14、升阶段(2022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以实现宜居宜业环境为目标,根据各小区不同情况,落 实适合自身特点的服务措施,积极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比重o 专业化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在稳定运营条件下,拓宽物业 服务范围,逐步摸索和建立物业服务大平台,增加附加值如 中介、家政、物流、快递等有偿服务,探索智慧物业服务, 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的延伸,满足业主的多样需求,为 拓宽物业服务范围夯实基础。五、工作措施及要求(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梅河口市老旧小区物 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 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 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工作调度及
15、协调督导各相关部门工作任 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单位推进情况。各责任部门 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可行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 全局性工作,涉及民生福祉,要严格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 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全市无物业小区 物业管理工作全覆盖。(三)强化调度,加强督导。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 度和定期检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 度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督 导检查,及时通报反馈情况,由市领导小组约谈工作不力的 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 我市重点民生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 署,加大投入,大力宣传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提升群众对该工作的知晓率和理解度,大力引导广大居民群 众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工作,使小区物业管理走上良性的运 营循环轨道。附件:梅河口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