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协议(3份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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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出租协议(3份范本) 甲方(出租方): _ 乙方(承租方): _ 甲、乙双方就本场所 (地址: _)的甲、乙双方租赁协议,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应供应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乙方应供应在该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件。甲方应查验相关证照、并复印留存。 三、甲方出租的场所,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应由甲方确认后乙方进展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乙方不得有以下违法行为

2、: 1、更改及破坏租赁房屋原有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阻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阻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命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准时实行措施消退的。 五、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治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治理 工作。 1、依法设立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制定安全治理 规章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安全治理人员,应依据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 2、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必要投入,准时消退安全隐患 。 3、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安排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应持证上岗的工作; 4、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治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5、要做好定期和日常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6、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依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7、严禁“三合一”,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局面审核同意,制止在承租的厂房

4、、场所等房屋内居住人员; 8、凡涉及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9、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10、加强劳动治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作保险; 11、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构造。转变房屋原用途的,要准时 办妥相关手续。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前方可使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2、如发生安全事故,应马上向出租方及政府安全治理部门报告,并准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爱护好现场。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等房屋; 14、承受甲方在安全

5、生产方面的治理和协调。 六、乙方如有 以下状况,甲方有权马上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拘留安全生产风险金);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治理不到位; 3、不承受甲方的安全生产治理; 4、安全隐患严峻又不仔细准时整改。 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厂房、场所; 6、发生伤亡事故不准时报告或不准时组织抢救。 七、甲方有责任对本现场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治理。甲方应建立出租场所安全综合治理制度,并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治理 人员加强对出租场所的安全治理。甲方在日常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觉乙方在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准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政府

6、安全生产治理部门报告。 八、其他条款 1、乙方将 元作为安全生产风险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治理,对乙方安全治理不到位,不听从甲方安全治理的,甲方有权从今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本场所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缺乏局部由乙方缺乏。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门,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局部甲方应返回给乙方。 2、在乙方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企业出租协议范本 第一章总则

7、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 及其合伙人(以下简称承租人) 其次条依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辩论,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终评标,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根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情愿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阅历。 第四条厂租赁经营后,仍旧是全民全部制企业行业上隶属公司,不转变原来的财政、税收渠道。 第五条厂租赁经营后,必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六条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行业的

8、特点和进展规划。 第七条厂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进展力量的法人。 其次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厂租赁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厂共有财产元,其中:固定资产元,流淌资金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元,分年缴纳。 其中: 年度元; 年度元; 年度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厂进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的折旧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需做到专

9、款专用。 第十四条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三投资,产权归承租人全部,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六条承租人是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或副厂长。 第十七条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八条承租人对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九条承租人对厂经营治理有如下权利: (一)机构设置权; (二)人事任免权;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四)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五)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安排权。 其次十条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

10、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安排的方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议打算。 其次十一条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头,停发工资、奖金,但保存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本钱。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剩余局部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假如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其次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全部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其次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展更新改造。 其次节承租

11、人的义务 其次十四条承租人必需根据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立基金。 其次十五条承租人必需按期如数缴纳租金。 其次十六条承租人必需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根据设备治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展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削减。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展财产保险。 其次十七条承租人要自觉承受党组织的监视,敬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其次十八条承租人必需保障厂职

12、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其次十九条承租人应当有价值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全部。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出租人的权利 第三十条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有权监视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三十二条出租人有权监视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三条出租人对厂有财务监视、审计权。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对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五条出租人有权维护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节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出租人应

13、依据承租人的恳求,积极帮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七条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预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治理活动。 第三十八条出租人不得平调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九条出租人应当根据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便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假如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是指国家与企业安排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治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

14、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存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治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连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担当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租赁期满前三十日,承租人将厂的固定资产和流淌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展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15、 第四十六条租赁期满后,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担当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缺乏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按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的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出租人违

16、反合同规定,应担当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的违约金。 第五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辩论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冲突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市经济委员会、市经济体制改革

17、委员会、市财政局、劳动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治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市分行等有关部门备案。 出租人代表(签字) 承租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订立 【第3篇】企业出租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 及其合伙人(以下简称承租人) 其次条依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辩论,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终评标,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根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情愿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阅历。 第四条厂租赁经营后,仍旧是全民

18、全部制企业行业上隶属公司,不转变原来的财政、税收渠道。 第五条厂租赁经营后,必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六条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行业的特点和进展规划。 第七条厂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进展力量的法人。 其次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厂租赁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厂共有财产元,其中:固定资产元,流淌资金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元,分年缴纳。 其中: 年度元; 年度元; 年度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

19、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厂进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的折旧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需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三投资,产权归承租人全部,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六条承租人是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或副厂长。 第十七条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八条承租人对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九条承租人对厂

20、经营治理有如下权利: (一)机构设置权; (二)人事任免权;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四)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五)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安排权。 其次十条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安排的方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议打算。 其次十一条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头,停发工资、奖金,但保存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本钱。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剩余局部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假如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其次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

21、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全部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其次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展更新改造。 其次节承租人的义务 其次十四条承租人必需根据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立基金。 其次十五条承租人必需按期如数缴纳租金。 其次十六条承租人必需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根据设备治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展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削减。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展财产保险。 其次十七条承租人要自觉承

22、受党组织的监视,敬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其次十八条承租人必需保障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其次十九条承租人应当有价值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全部。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出租人的权利 第三十条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有权监视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三十

23、二条出租人有权监视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三条出租人对厂有财务监视、审计权。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对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五条出租人有权维护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节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出租人应依据承租人的恳求,积极帮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七条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预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治理活动。 第三十八条出租人不得平调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九条出租人应当根据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便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十一条

24、合同履行期间,假如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是指国家与企业安排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治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存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治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连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担当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

25、行终止。租赁期满前三十日,承租人将厂的固定资产和流淌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展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四十六条租赁期满后,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担当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缺乏缴纳租金的

26、,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按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的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担当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的违约金。 第五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辩论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冲突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市经济委员会、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劳动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治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市分行等有关部门备案。 出租人代表(签字) 承租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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