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常见问题及定性依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常见问题及定性依据.docx(3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常见问题及定性依据目录一、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二、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三、预算、决算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四、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问题五、违反因公出国管理规定的问题六、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问题七、违反会议管理规定的问题八、违反培训管理规定的问题九、违反资产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十、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公务卡结算规定的问题十一、违反会计核算、账簿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十二、违反津贴补贴管理方面的问题十三、财政管理情况一、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审计方法和步骤:应审查上年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账户 账面余额和年终预算收支调入往来账户金额,采用比较法对
2、比 账面金额与预算收入编制、批复表中的上年结余金额的一致 性,确定判断上年结余纳入年初预算的完整性。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 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定性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3月修改)第 四十八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 须具备: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 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 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的规定
3、更正、补充。”处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 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未按照规定 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的需要移送。18 .虚列支出审计方法和步骤:一是查看是否存在以挂暂存的方式虚列 支出;二是检查服务合同、工程发包合同、采购合同、投资协 议,业务费、管理费等事项支出的真实性,判断是否存在虚构 支出。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 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
4、列 支。”处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三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 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一)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 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的。根据情况,追究责任需要移 送。19 .违规调整预算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单位的预算调整是否报经本级财政 部门审批。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二条”各部 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 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 使用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依据上述规定,。决算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2
5、0 .预算(决算)未按期公开、未在公开的政府预算(决算)中对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 算、决算及报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部门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或 主流媒体报纸上公示,并对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 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 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 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 出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 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
6、门预算、 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 明。”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欢迎关注“公共部门 会计准则”公众号)21 .预(决)算公开内容不细化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单位公开的预(决)算中的内容是 否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功能分类具体到科目。定性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第五条“细化公开内 容。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 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依据上述规定,。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问题22 .接待费报销凭证不合规(如无接待公函、消费明细等)审计方
7、法和步骤:审查单位接待费的财务票据是否合规, 是否有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定性依据:济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济办发(201421号)第十六条“接待单位应当加强接待 费的审核报销,在批准的接待费预算规模内,对有明确接待范 围、对象和目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且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予 以报销,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 单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2015年 1月)第三条“公务接待活动费用要据实一次一结账,列出消 费明细,无消费明细不予报销。”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
8、,依据上述规定,。23 .列支与接待无关的费用审计方法和步骤:接待费中是否有接待对象应承担的差 旅、会议、培训等费用,或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定性依据:济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济办发2014) 21号)第十四条”禁止在接待费中列 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 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24 .转移、隐匿接待费用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单位的培训费,会议费,并查看培 训人员人数,会议签到人数,培训费会议费中报销的支出是否 都与培训会议相关;审查单位的培训会议计划,是否开展培训 召
9、开会议,并查看相应培训会议费是否在本单位报销。定性依据:济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济办发(2014) 21号)第十四条”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 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 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五、违反因公出国管理规定的问题25.变相公款出(境)旅游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单位公务出差活动,并查找相关佐证 资料,看是否存在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 旅游;查看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公款出国(境) 等活动的佐证资料,看是否存在变相旅游的情况。定性依据:济宁市
10、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济 财行20145号)第三条“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 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性处理.述规定,。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问题26 .未制定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 行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单位是否出台相关公务用车加油、 维修、保养制度,并查看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定性依据:市委、市政府济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济发(2014) 14号)第三十三条“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 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降低运行成本。”处理意见:根据具
11、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27 .汽修费报销凭证不合规审计方法和步骤:参照办公费报销无明细操作方法和步 骤。定性依据:同“办公费报销无明细”。处理意见:同“办 公费报销无明细”。28 .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单位账务中报销的加油费、维修费 等与车辆相关的支出,延申相关加油站、维修站,与单位人员 座谈,确定单位正在使用的车辆,并落实车辆所有权。定性依据:市委、市政府济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济发2014) 14号)第三十二条“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
12、他单位和个人 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欢迎关注“高端绩效评价 人才议管理规定的问题29 .会议天数超规定审计方法和步骤:确定单位召开会议的类别,召开会议报 到和离开时间确定会议天数,在与相应类别会议天数相比较。定性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市市直机关 会议费管理办法(济办发2014) 18号)第八条“各单位应 当大力压缩会议会期,一类会议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时 间,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类会议不超过2天;三类会议 不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超过1天。”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
13、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30 .会议费支出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审计方法和步骤:将单位会议费中住宿费、伙食费、其他 费用与对应标准对比,审查是否超标准。三类会议伙食标准单餐一般不超过60元/人、次,其中, 小型业务会议原则不安排食宿;审查会议费支出中是否有不属于会议应承担的费用;将年初预算批复中会议费与实际列支会 议费进行对比,审查是否超预算。定性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市市直机关 会议费管理办法(济办发2014) 18号)第三条“应当将会 议费纳入预算,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并单独列示,应当严格 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执行中不得突破”;第十六条“财 务
14、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未经批准以及超范 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议住宿用房标准,以标准间为主;会 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和数量,不 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放花 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 公设备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组织会议代 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 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严 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严禁在会议费中 列支公务接待费等费用。”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
15、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31 .会议费报销凭证不合规(如无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 单、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审计方法和步骤:查看凭证后是否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 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名单、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 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资料。定性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市市直机关 会议费管理办法(济办发2014) 18号)第十六条“会议费 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名 单、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 结算单等凭证。”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32 .虚
16、列会议费套取资金审计方法和步骤:查看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 会人员名单、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资料,与参会人员 座谈,确定会议真实性,并核实会议费相关支出。定性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市市直机关 会议费管理办法(济办发201418号)第十九条“严禁套取 会议资金。”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李上述规定,。:训管理规定的问题33 .培训费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培训费中的支出,并与下表中相应 标准对比。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定性依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济
17、财行2018) 2号)第十一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 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 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财务部门 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 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34 .违规收取培训费用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单位账务、收据存根、银行对账单 等财务资料,核实是否收取其他单位培训费。定性依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济财行(2018) 2 号)第二十一
18、条“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35 .借培训名义安排旅游、组织会餐、安排宴请或进行高 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培训单位账务、收据存根、支出发 票和支出明细、银行对账单等财务资料,核实是否存在培训期 间内的旅游、组织会餐、安排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等支出。定性依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济财行(2018) 2 号)第十八条“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严禁借定性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的通知(财预(2010) 383号)”
19、三、对部门结余资金,要 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统筹安排使用。”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2 .预算编制不完整审计方法和步骤:查阅部门收费许可文件、许可证及经营 业务,掌握部门的收费项目及经营项目,并查阅上年度部门收 入决算报表;将上述资料反映的部门收入项目、金额与编制的 收入预算对比,查找是否少报、瞒报和漏报收入。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六条”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 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3 .预算编制不细化审计方法和步骤:查阅部门项目编制说明、预算编制表、 项目设立依据、立项审批和财政预算批复文件等资料,对比部
20、 门预算编制与财政批复资料,查找出预算不细化的项目与金 额,并重点审查此类项目资金安排、拨付和项目完成情况,是 否存在拨付不及时、资金大额结余或项目进度迟缓等问题,进 一步查证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细化。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 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 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36 .培训费报销凭证不合规(如无培训通知、签到表、原 始明细单据等)审计方法和
21、步骤:审阅报销培训的材料有没有培训通知、 签到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是否有培训机构出具的正规发 票等。定性依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济财行(20182 号)第二十条“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37 .住宿费超标准审计方法和步骤:核查出差人员的住宿发票、所在城市住 宿标准、明细清单、天数人数、金额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定性依据:市财政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济财行2014) 6号)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 别对应的住宿标准限期额内,选择安
22、全、经济、便捷宾馆住 宿”。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38 .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审计方法和步骤:首先审阅差旅费报销凭证中是否包括通 知文件、审批单、差旅费报销范围内的发票,如果是外出调研 或检查工作需附成果性文件。然后从通知文件中知道差旅时 间、地点、出差地是否包括住宿和吃假等重要信息;审批单中 体现出差的工作人员、人数、职务及出差的具体要求;最重要 的信息体现在报销人的发票。在交通方面,大交通是否超标准 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工具,但是要注意报销人存在自己补 差价升级标准的情况。小交通是否报销市内交通费用,如报销 市内交通费用就要注意不能领
23、取交通补助,如带车出差亦不能 领取交通补助。结合大交通和小交通的实际发生情况,与文件 中规定的出差地点相比较,分析是否存在绕道旅游的情况。在 食宿方面,要根据通知文件中的具体安排,与报销发票对比, 是否存在超标准住宿、重复报销住宿费用、多领取餐补等情 况。定性依据:市财政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济财行12014) 6号)第二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 定审核差旅费开支,批准人和出差人员应当对发生差旅费的真 实性负责。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 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 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 内交通费按
24、规定标准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 不得报销住宿费,原则上也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 费和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返济宁市市中心城区的按规定报销城 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 出差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 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39 .差旅费报销凭证不合规(如无审批单等)审计方法和步骤:审阅差旅费报销凭证是否包括通知文 件、审批单、差旅费报销范围内的发票,如果是外出调研或检 查工作是否附成果性文件。定性依据:市财政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25、(济财行120146号)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 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 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 性处李上述规定,。:产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40 .固定资产未入账审计方法和步骤:审阅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表,会同 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对照台账上固定资产的 名称、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对实物进行盘点核对(从账到实 物,确认真实性),并将所盘点到的实物与台账进行核对(从 实物到账,确认完整性),做好盘点核对记录,获取盘点清 单;核实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完整及使用情况;对新增固定资 产进行审查,
26、查看购买手续是否齐全,有无张冠李戴,清查实 际数与账面数进行比较,关注是否存在已报废但仍未核销的固 定资产。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 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 十八条“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 账。“;第三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 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 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 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 物质形态的资产
27、。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 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第68号)第四 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 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 符”。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 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 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 四十五条第四款和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41 .将国有资
28、产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审计方法和步骤:实地盘点固定资产,查看保管、使用情 况,与账面固定资产核对,是否存在不一致情况,是否转借他 人,未收取租金或费用。定性依据:省财政厅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资(2010) 50号)第三十二条“行 政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资产无偿提供给非行政事业单位 使用。”处理意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国家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 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科目,限期退 还违法所得,追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 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 过处
29、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42 .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审计方法和步骤:查阅被审计单位处置国有资产的审批手 续,有没有未经批准自行处置。定性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财政部令第35号,2017年12月修正)第二十九条“行政单 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 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6号,2017年12月修正)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 置。”处理意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国家 机关及其工作人
30、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 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科目,限期退 还违法所得,追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 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 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43 .国有资产处置未经评估审计方法和步骤:核查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有偿转让、 置换)时有没有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报告。定性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财政部令第35号,2017年12月修正)第三十六条“行政单 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二) 拍卖、有偿转
31、让、置换国有资产;。”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6号,2017年12月 修正)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 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四)资产拍卖、转让、置换。”处理意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国家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 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科目,限期退 还违法所得,追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 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 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44 .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32、审计方法和步骤:审阅采购合同、供货合同、招标通知或 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会计账目等项目文件,核实政府 采购程序、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按照采购法规定。必要时延伸调 查所采购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单位。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及 当年的采购目录及标准。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责令。十、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公务卡结算规定的问题45 .未按规定开立、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审计方法和步骤:审阅单位银行账户台账、审批、备案手 续,核查账户开立、变更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定性依据:省财政厅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 理暂行规定(鲁财库2003)
33、第19号)第三条“行政事业单 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严格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 度。未经财政部门同意的,各单位一律不得随意开立、变更或撤 销银行结算账户”。处理意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一条“国家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 开立、使用账户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 政资金,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撤销擅自开立的账户。对单位给予 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根据情 况,追究责任需移送。46 .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审计方法和步骤:审阅单位记账凭证以及公务卡办卡登记
34、表 等原始资料。对比实际人员,检查公务卡使用人员数量及情况; 核查单位职工在公务活动(按规定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 星购买支出等费用)是否使用了公务卡进行结算,以及未使用公 务进行结算的原因。定性依据:市委、市政府济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 浪费条例(济发2014) 14号)第十一条“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经费支 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 卡结算。”依据上述规定,责令。一会计核算、账簿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47 .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审计方法和步骤:审阅账簿记录的有关经济业务是否符合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记账内容是否合规,其记账金额是否和 记账凭证相符,内容记载是否齐全
35、、账页是否连号、记账是否 符合会计制度和记账规则,有无违反会计法的现象,有无 涂改或其他异常迹象等。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 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责令。48 .私设“小金库”(私存私放资金、账外账、账外资产 等形成“小金库”)审计方法和步骤:调查被审计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收入 和支出项目、来源及收取方式;审阅被审计单位所有银行账户 及批准开设银行账户的文件,核查对账单余额和会计账面余额 是否一致,银行对账单上的每笔业务与单位银行存款账是否一 一对应,资金收支与单位职能是否相符。定性依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
36、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 纪发20097号)“一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 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 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 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 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 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 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7、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 登记、核算。”处理意见: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 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2010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19号)第三条“国家行政机 关及其内设机构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 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下统称 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 法给予处分。”第四条“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 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 者撤职处分。”,需办理移送。49 .公款私存审计方法和步骤:查询被审计单位的各类银行账户及批准 开设银行账户的文件,结合银行存款账、银行对账单
38、,进行核对, 追查资金的去向是否有转入私人账户现象。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第 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 存储。”处理意见:依前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 条、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取消个人账户,将有关资金纳入 单位账户统一核算。根据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50 .往来账未及时清理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 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4 .未按规定批复预算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日 期、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的日期、各部门 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39、的日期。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二条“各级 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 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在接到本级政府财 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 算。”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5 .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单位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草案, 编制的草案是否经过财政部门审批。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 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 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 行。”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
40、定,。6 .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单位是否编制绩效目标,并上报财 政部门。审计方法和步骤:审阅单位近几年的往来款项明细账,查 看单位往来款项是否及时进行清理和结算,是否存在呆账、逾 期款项。定性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第 71号)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 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第 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 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应当及时 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 年财政部令第68号)第四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
41、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 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 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处理。高端绩效评价人才”公众号).津贴补贴管理方面的问题51 .吃空饷审计方法和步骤:调查被审计单位人员编制,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与财政部门核拨工资的人员数、被审计单位人员上班 签到簿或者电子打卡记录;将被审计单位工资册与上班签到簿 (或者电子打卡记录)进行比对;采用座谈、走访、群众举报 方法,核实是否有财政资金供养人员中的“死人饷”、“冒名 饷”、“旷工饷”等。定性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
42、“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 1号)“一、准确把 握政策,规范认定“吃空饷”情形。(一)单位“吃空饷”问 题。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 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二)个人“吃空饷”问题。 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 “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 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2.因旷工或因公外 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与单位 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3.已与 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 资
43、、津贴补贴的;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 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 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 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 资、津贴补贴的。”处理意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号)“三、严肃纪 律,严格清理查处。(一)对出现“吃空饷”问题的机关事业单 位和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对占编“吃空饷”单位,机构编制部门要核减相应编制,财政部门要 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对造成“吃空
44、饷”负有第一责任和集体 责任的领导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 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二)对“吃空饷”人员,要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在机关事业单 位挂名未实际到岗工作的,要进行清退;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 的,要按照规定作出人事处理决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已与单 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要核销工资关系;对 工资和津贴补贴处理未到位的,要按照政策及时处理到位。对 利用职权让亲属或他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领导干 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三)对调出机关事业单位仍在 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予以纠 正;对虽未在原单位
45、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但按照规定应当终止 人事关系的人员,以及已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的人员,要尽快办理人事关系终止或退休手续。”根据情况, 追究责任需移送。52 .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等审计方法和步骤:审阅被审计单位班子会议记录、人员工 资表、发放津贴补贴台账、发放明细表等,核查机关公务员津 补贴执行情况、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特殊岗位津贴执 行情况以及是否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是否违 规发放各类奖金等工作性补贴,是否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定性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 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 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
46、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5) 10号)“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不准以任何借 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 补贴、奖金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依照国 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参 照本通知精神执行。”处理意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2013年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 号)第十三条“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应当按有关规定责令 整改,并清退收回。”;第三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 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 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 的
47、,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 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工作人员。法律、行政法规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 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有违规发放津贴 补贴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需移 送。:管理情况53 .虚增财政收入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和分析税收会计统计等资料反映的 税收收入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税款征收、 入库、结报;重点揭示无收费来源,以“空转”方式等增加地 方财政收入的问题。定性依据: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第十四条“总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 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 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全面反映政府财政的预算 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处理意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