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便携式计算机管理规定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公司便携式计算机管理规定模版.docx(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便携式计算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随着信息化建设在我局的逐步深入,便携式计算机在我局使用数量在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对我局便携式计算机的使用管理,确保国家涉密信息及企业核心信息的安全,根据天津市保密办对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作如下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管理的对象为企业正在使用的便携式计算机。包括各单位为领导和员工配备的,以及员工自有但为企业服务所用的便携式计算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包括国家涉密信息和企业核心保密信息。第二章工作内容及规定第三条 各单位所有便携式计算机应建立台帐,底数清楚,责任明确;对于涉密便携式计算机须明确使用责任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并报各单位保密委员会及
2、信息管理部门备案。第四条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不得接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需严格实行物理隔离。第五条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使用的各类存储设备或涉密信息复制的书面资料必须标注相应的密级,并按密件实行管理。第六条 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外出,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经单位保密委员会批准并办理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外出。第七条视涉密程度对便携式计算机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不得携带未采取加密措施的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外出。第八条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的使用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该计算机使用的各类存储设备提供给他人使用。第九条各单位保密委员会应会同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或信息化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专家对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第十条 对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保密管理参照制定的保密制度执行,实行使用者和部门领导负责的原则。第三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六局保密委员会和*六局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六局便携式计算机登记表附:六局便携式计算机登记表使用部门数量(累计)编号型号购买日期使用责任人涉密级别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