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EHS信息传递及报告管理规定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企业EHS信息传递及报告管理规定模版.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XXXX大区EHS信息传递及报告管理规定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XXXX大区各级单位有关EHS信息的上传与下达,使之在XX大区各级单位之间真实、快速、有效地传递与报告,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XX大区各职能部门、各城市公司、大区物业总公司、持有商业、城市物业公司、基层单位的EHS信息的传递。3. 职责与分工3.1 XX大区安委办3.1.1 定期收集、统计、上报各城市公司、大区物业总公司、各持有商业、各城市物业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报表及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和商业运营风险监控报告;3.1.2 制定各城市公司、大区物业公司、各持有商业、各物业公司明确EHS安全信息上报时间及内
2、容;3.1.3 负责传达宣贯上级文件,包括华润集团、上市公司、政府部门等下发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类文件;3.1.4 及时将集团内部安全生产信息和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给大区各职能部门、各城市公司、大区物业公司、各持有商业、城市物业公司安全监管部门。3.1.5 每次季度检查(督查)结束将检查(督查)情况通报给XX大区各级单位。3.2 各城市公司、大区物业公司安委办3.2.1 定期统计上报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报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3.2.2 定期统计上报商业运营风险监控报告;3.2.3 及时传达宣贯上级文件,包括华润集团、上市公司、政府部门等下发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类文件。3.3 信息上报时限
3、序号信息名称上报单位报表截止时间备注11基本情况表(华置安基-01表);2EHS生产与职业健康管理统计表(华置安基-02表);3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统计表(华置安基-03表);4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表(华置安基-04表);5工伤事故统计表(华置安基-05表);城市公司安委办、持有商业、酒店安委办、物业公司安委办每季度首月5日前(季报)上报部门:工程管理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投资运营部、持有商业物业、酒店、品质管理部、基层单位。21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有效制度清单(华置安专-01表)2有效应急预案清单(华置安专-02表)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信息表(华置安专-03表)城市公司安委办、持有商业、酒店
4、安委办、物业公司安委办每年7月5日前(半年报)上报部门:工程管理部、持有商业、酒店、品质管理部31 年度安全生产指标统计表(华置安基-06表)2 年度EHS生产责任书自评表(华置安基-07表)XX大区安委办每年1月5日8日前(年报)上报部门:工程管理部,(华置安基-07表)需大区总经理手签,扫描发送。4安全年度管理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思路;城市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XX大区安委办、城市公司安委办、物业公司安委办51 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华置安专-04表1)2 主要潜在事故和突发事件登记表(华置安专-04表2)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华置安专-05表)XX大区安委办、城市公司安
5、委办、物业公司安委办变化后23日25日内上报部门:工程管理部、品质管理部6安全事故初报(华置安事故-01表)XX大区安委办12小时内上报部门:工程管理部7安全事故处理进展报告(华置安事故-02表)XX大区安委办有新情况发生后1个工作日上报部门:工程管理部8安全事故结案报告(华置安事故-03表)XX大区安委办处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部门:工程管理部9突发事件初报(华置安事故-04表)XX大区安委办12小时内上报部门:工程管理部105职业病事件初报(华置安事故-05表XX大区安委办职业病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部门:工程管理部11节能减排信息城市公司安委办、物业公司安委办每月5日前上报部门:工程管
6、理部、品质管理部12持有商业物业风险监控上报表:1营运安全风险指标季度报表2营运安全风险监控报告物业公司安委办每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部门:品质管理部13荣誉证书城市公司安委办、物业公司安委办每半年一次运营管理部14XX开发项目合规性管理监控表 城市公司项目部每月10日前大区安委办15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XX大区安委办内容变更后25日内上报部门:工程管理部4. 工作要求4.1 一般信息上报4.1.1 各城市公司、持有商业、酒店、物业公司安委根据上列报表所列的信息内容,按照标明时间节点报送XX大区安委办;4.1.2 各级单位应明确本单位负责信息报告的联系人,当信息联系人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上报XX
7、大区安委办。4.1.3 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向下传递类信息,文件类信息属于阅知和办理的,应当在原文件上附收文处理单,相关处理者应签署意见;属于贯彻落实执行类的,应进行转发,并结合文件要求和XX大区实际,提出落实的具体要求。4.1.4 各级单位应当将传递的有关EHS的文件进行登记建档。4.2 事故、突发事件信息上报4.2.1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火警出动的火灾事故、媒体到场的任何事件、相关方死亡事故时,当事人及现场负责人应该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向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报告,并逐级上报至XX大区安委办。4.2.2 发生死亡事故时
8、,事故单位应同时进行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4.2.3 内部报告在40分钟以内按本规定、程序要求上报。外部报告按事故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上报,4.2.4 由事故发生单位安全指定相关人员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4.2.5 事故或突发事件由相关单位调查处理完毕,由事故责任单位填写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4.2.6 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后,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的,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告;4.3 评价及考核4.3.1 没有按规定时间报送的,迟报或漏报没有说明原因的,按照公司绩效进行考核。 对不按本制度传递与报告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存在延迟、瞒报、漏报、谎报等行为的,依照EHS管理考核规定进行处理。4.3.2 各级部门应对下级单位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及准确性进行评价,并纳入到下级单位的绩效考核中。4.3.3 对于迟交、不交、内容不正确的信息上报情况要进行加减分考核。5. 附则5.1 本规定由XXXX大区负责解释。5.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施行。6. 支持性文件无。7. 附件7.1 XX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与报告机制用表(2014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