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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PPP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总包商:zz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应商:贵州xx实业股份有限公司xx年8月4日总包商:zz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贵州xx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xx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PPP项目商品混凝土供货事宜签定此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xx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PPP项目1.2工程地点: 1.3 工程业主:xx城市管廊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二、承包内容2.1承包范围:本工程商品混凝土的供货及运输到场入
2、模(甲方自备泵自行入模)。2.2合同单价型 号普通砼全款月结价元/m普通砼进度月结价元/m泵送费用标准备 注C10220240一、车载臂架泵:48M(含48M)以下泵送:25元/m;二、49M至56M泵送30元/m;57米64米泵送35元/m。C15235255C20250270C25265285特殊砼加收计费标准C30280300一、P6:25元/m;P8:35元/m,二、细石砼:25元/m;三、水下砼:20元/m;四、防冻剂:30元/m;五、早强:20元/m;膨胀:45元/m;六、润管剂:50元/包;C35300320C40320340C45350370C50380400C55420440
3、C604604802.2.1 上述价格为固定合同单价。普通砼全款月结指次月转账支付乙方上月结算额的100%;普通砼进度月结指次月转账支付乙方上月结算额的70%。2.2.2 润管剂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2.2.3 泵管润滑砂浆按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价格计费,费用由甲方承担。2.2.4 冲洗罐车用水由乙方自行承担。2.2.5 甲方有权使用自行租赁的泵车。2.3 合同总量(暂估):3000m;2.4 合同总金额(暂估):100万元 (大写:壹佰万元整); 2.5 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货物价款、税金、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总包商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3、
4、支付及结算:3.1 资金(货款)要求:3.1.1 如甲方按全款月结方式付款,则混凝土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中的全款月结单价执行,次月转账支付乙方上月结算额的100%;3.1.2 如甲方按工程进度月结方式付款,则混凝土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中的进度月结单价执行,次月转账支付乙方上月结算额的70%;3.2 结算周期:以自然月进行结算。3.2.1、甲方与乙方每月10-20日进行对账。3.2.2 乙方办理工程总结算以甲方工程部出具的完工证明为依据,质检部门、安全部门、材料部门、技术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凭证后方能予以办理。4、 供货4.1 乙方根据甲方货款支付方式或货款到达乙方帐户后,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计划
5、按时组织发货。4.2 每次浇注结束,应及时对所供方量进行核实确认,如无异议,应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协商解决。4.3 提货计划:甲方提前1个工作日(24小时)通报提货计划,以电话、短信、函件、传真或发邮件方式至乙方指定的传真或邮箱。乙方以此为据,予以备货。4.4如甲方对乙方所供混凝土量有疑问,甲方可按现行国家GB/T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执行,如果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按现行国家标准GB/T14902预拌混凝土中的比重标准误差超过-2%时,每次承担1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以上抽验结果均须有甲乙双方和第三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否则,乙方将不予承认抽验结果。4.5混凝土车到达工地现场后,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6、国颁发的现行预拌混凝土检验标准进行取样,在现场监理监督下制作经养护到期后自行送检。试块送检不合格需进行二次检测(抽芯、回弹)时,二次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检测结果不合格,经相关权威部门鉴定,证实是养护、浇捣不到位所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所导致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4.6甲、乙双方人员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加入其他掺和料,如随意对混凝土加水或加入其他掺和料,导致混凝土达不到质量等级或引起其他不良后果,由责任方承担责任。5、货物及数量/计量5.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5.2 甲方采购商砼数量
7、以工程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量为准。5.3本工程砼结算方式: 5.3.1 垫层所用的砼按罐车小票现场验收作为结量数据;5.3.2 管廊主体结构所用的砼按图纸计算量和罐车小票现场验收量进行对比控制,以小票量为准进行结算,按节点核实,若误差在1%以内,由甲方自行承担;若误差在1%-2%之间,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若误差在2%以上,由责任方自行承担。5.3.3 甲方可不定时抽查乙方砼罐车的预拌砼装载量(比重2.38吨/立方米),如装载量不足(超过-2%)时,则按照本合同4.4条内容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不配合甲方抽检,每出现一次将承担违约金2000 元人民币。5.3.4若计量方式另有规定外,在国家允
8、许的差额计量范围之内不做异议处理。6、双方负责代表6.1 甲方指定 电话号码 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乙方须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交甲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非本合同约定甲方指定代表签收的货物,甲方不予认可。6.2 乙方指定 电话号码 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乙方代表与甲方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6.3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货款顺利交接。7、技术质量要求与检验7.1本合同承包内容适用于现行国家、部、省(市)有关技术、质量、检验等规程、规范及规定。7.2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7.2.1 水泥强度等级:符合国家质量、
9、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 7.2.3 外加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7.2.4 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和料: 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7.2.5 砂、石骨料: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7.3检验7.3.1所供应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的质量、技术标准。7.3.2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7.4 乙方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关于混凝土的质量专题会。7.5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1 ,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8.1 甲方必须将用砼
10、计划以书面形式和电话、短信通知乙方,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浇筑部位、砼标号、数量、砼坍落度、浇筑时间、联系人、浇筑方式和质量要求,以便乙方做好原材料的组织工作和供砼的准备工作;供料计划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应按时、按要求保证准时将砼运送至交货地点。因甲方迟报计划而造成未能按要求时间送料到工地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未按时送料到现场,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现场窝工,乙方愿承受所有损失并接受违约金每次伍千元(不可抗力除外)。8.2 需用特殊原材料生产的特种混凝土的计划预约时间,应由双方按特殊原材料的订货时间确定提前预约的天数。8.3 甲方应确保施工场地内的道路坚实、平整、顺畅、安全,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协助卸
11、料口路面的交通指挥和提供乙方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通道与作业环境,并对砼车在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乙方司机责任除外);乙方的混凝土车司机要服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因司机违反工地指挥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的混凝土车司机在甲方现场以外的运输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若施工方提供的环境对车辆及人身有安全隐患的,乙方有权拒绝进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乙方无关。8.4 如在施工时,由于道路、爆模或甲方的其它原因,影响卸料泵送,可等待2小时。超过2小时及以上造成混凝土不得使用的,由甲方承担损失,并承担违约金每次壹万元人民币。如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连续浇注时间间隔超过2小时及以上,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金每次壹
12、万元人民币。8.5 禁止商业贿赂。甲乙双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保证不向对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其他任何方式给予乙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8.6 甲方应对合同所有内容和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承担永久性保密义务。8.7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预拌混凝土价格,签订正式供货合同时不得擅自更改预拌混凝土价格。8.8 甲方保证按照项目的施工方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工程施工。8.9 乙方负责将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按施工进度供货,且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
13、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若因运输车辆不足等乙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由此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接受违约金每次伍仟元人民币。8.10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若违反则承担违约金每次一仟元人民币。8.11乙方应派技术员到施工现场与甲方共同协调预拌砼供应有关事宜。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出大门前,甲方可配合乙方对运输车辆的车轮、卸料斗进行清理达到卫生要求,若未达到被上级主管部门追责,责任与乙方无关。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由
14、乙方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因非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由相关责任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条上述之规定,乙方将承担违约金每次伍仟元至贰万元。8.12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场后,因乙方原因或过失造成的第三方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8.13 因乙方混凝土质量问题导致泵管堵塞、爆裂等情况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14甲方不得中途未经乙方同意使用其他公司商品混凝土(乙方未能保证连续供应除外)。8.15乙方必须按时将二十八天混凝土强度报告单(混凝土合格证)原材料复试报告、外加剂的复试报告、检验报告送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提供。甲方在浇筑混凝土时
15、将随机抽检混凝土,制作混凝土试块,待报告出来之后,如发现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在查清原因前,甲方将暂不支付当期工程款。如混凝土确有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16 至签订合同之日,甲方应提供各施工标段现场签收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给乙方,若有人员变动,应在变动之日书面通知乙方。8.17交货时,甲乙双方签收人对送货单进行核实,在送货单上签字即为交货完毕。甲方无故拒绝签收送货单,乙方有权暂停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如供货单与甲方订单不符或乙方人员、车辆不配合甲方人员指挥,调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9、违约处理9.1甲方对乙方供应至现场的混凝土质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
16、甲方有权拒签混凝土供货单,并将该车混凝土退回,此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误工损失10000元/次。9.2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成履约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9.3乙方按照甲方的混凝土申请单组织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若未经甲方同意供应超量,甲方不承担因供应量超出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4车辆停滞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90分钟),甲方提出退回,乙方未能做到仍使用于本工程,经甲方发现,将追究乙方的责任,且承担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停滞时间超过规定时限,且造成未能卸载使用的
17、,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承担违约金每次10000元人民币。9.5冬施混凝土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执行,不符合要求混凝土进场后,项目有权无偿要求退场,退场一次,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0元。9.6混凝土进场后,现场进行坍落度检测(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或检测人员),不满足要求的项目有权要求无偿退场,退场一次,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9.7严格遵守项目要求的混凝土浇筑时间,保证混凝土进场时间准确性及混凝土供应连续性,未按项目要求时间及时到场,每次承担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混凝土供应不连续,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10、合同附随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
18、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11、合同转让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本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1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的,免于对乙方的法律诉求。13 、争议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
19、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 贵州省xx市钟山区大河镇裕民村九组 。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14、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和保密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等内容及资料透露给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人。15、 适用法律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16、税务相关约定暂定按简易征收,国家营改增后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主方要求执行。17、其他约定事项17.1 特别约定事项:甲方通过转帐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双方结算金额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双方信息需完整准确
20、,并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所在省市区及项目名称,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对于不合格发票甲方有权按其票面金额的20%进行惩罚,并保留提交给国家相关管理机构的权力。17.2本项目要求砼做到周清月结,砼出厂要求必须过磅,进场必须过磅,保证砼供应的数量及准确性。 17.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另行签订的任何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协议文件,必须加盖与本合同印鉴一致的印章,否则签订的协议文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17.4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17.5本合同有效期为:xx年01月至2017年10月31日止。17.6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贰份。甲 方:zz工程局有限公
21、司 乙方:贵州xx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法人或代表签章: 乙方法人或代表签章: 开户行: 银行账号:签订日期:xx年8 月 4 日 附件一、混凝土技术要求1 原材料的选择与质量要求1.1 水泥1.1.1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宜采用碱含量低于0.6%的水泥。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不宜使用早强水泥。1.1.2 水泥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对水泥的技术要求品种技术指标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I型II型不溶物(%)0.751.50-烧失量(%)3.03.55.0氧化镁(%)水泥中含量不宜超过
22、5.0%。如水泥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允许放宽到6.0%。三氧化硫(%)3.5氯离子(%)0.06凝结时间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不大于600min。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碱(%)碱含量按Na2O+0.65K2O计算值来表示。使用活性骨料时碱含量不大于0.60%或由供需双方商定。强度等级42.542.5R52.552.5R62.562.5R32.532.5R42.542.5R52.552.5R抗折强度MPa3d3.54.04.05.05.05.52.53.53.54.04.05.028d6.56.57.07.08.08.05.55.56.5
23、6.57.07.0抗压强度MPa3d17.022.023.027.028.032.011.016.016.021.022.026.028d42.542.552.552.562.562.532.532.542.542.552.552.5注:1 当骨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0%;2 C40及以上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1.2 细骨料1.2.1 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河砂(中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宜使用山砂,不得使用海砂。1.2.2 细骨料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下表的规定。细骨料的累计筛
24、余百分数(%) 级配区筛孔尺寸10.0mm0005.0mm10-010-010-02.50mm35-525-015-01.25mm65-3550-1025-00.63mm85-7170-4140-160.315mm95-8092-7085-550.160mm100-90100-90100-90注:(1)除5.0mm和0.63mm筛档外,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中所列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不应大于5%; (2)当所用细骨料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后,方可允许使用。1.2.3 细骨料的宜优先选用中级区细骨料。泵送混凝土、抗渗混凝土宜选用中级
25、区细骨料。1.2.4 细骨料的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循环浸泡法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细骨料的吸水率不应大于2%。1.2.5 采用天然河砂配制混凝土时,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砂中有害物质限值项 目质量指标C30C30-C45C50含泥量(%)3.02.52.0泥块含量(%)0.5云母含量(%)0.5轻物质含量(%)0.5氯离子含量(%)0.02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0.5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则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
26、低于0.95。当砂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方能采用。1.2.6 细骨料应采用砂浆棒法检验其碱活性,且砂浆棒的膨胀率应小于0.10%;当骨料的碱-硅酸反应砂浆棒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下表的要求;当骨料的砂浆棒膨胀率在0.20%-0.30%时,除了混凝土的碱含量满足下表规定外,混凝土中还应掺加具有明显抑制效能的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并经试验证明抑制有效。混凝土最大碱含量(kg/m3)设计使用年限级别一(100年)二(60年)三(30年环境条件干燥环境3.53.53.5潮湿环境3.03.03.5含碱环境*3.03
27、.0注:1、“*”号表示混凝土必须换用非碱活性骨料。 2、混凝土的总碱含量包括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及水的碱含量之和。其中,矿物掺合料的碱含量以其所含可溶性碱计算。粉煤灰的可溶性碱量取粉煤灰总碱量的1/6,矿渣粉的可溶性碱量取矿渣粉总碱量的1/2,硅灰的可溶性碱量取硅灰总碱量的1/2。 3、干燥环境是指不直接与水接触、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长期不大于75%的环境;潮湿环境是指长期处于水下或潮湿土中、干湿交替区、水位变化区及年平均相对湿度大于75%的环境;含碱环境是指直接与高含盐碱地、海水、含碱工业废水或钠(钾)盐等接触的环境;干燥环境或潮湿环境与含碱环境交替变化时,均按含碱环境对待。4、处于含碱
28、环境中设计使用寿命为30年、60年的混凝土结构,除了对混凝土的碱含量按上表的要求进行控制外,还应对混凝土表面作防水、防碱涂层处理,否则应换用非碱活性骨料。1.2.7 当采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或混合砂配制混凝土时,人工砂及混合砂经亚甲蓝试验判定后,石粉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压碎指标值应小于25%。人工砂及混合砂中石粉含量限值混凝土强度等级C30C30-C45C50石粉含量MB1.4010.07.05.0MB1.405.03.02.01.3 粗骨料1.3.1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也可采用碎卵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1.3.2混凝土应采用二级或三级级配粗
29、骨料。其松散堆积密度应大于1500kg/m3,紧密空隙率宜小于40%,吸水率应小于2%(用于干湿交替或冻融环境条件下的混凝土应小于1%)。1.3.3 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在严重腐蚀环境条件下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1/2),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1.3.4 当粗骨料为碎石时,碎石的强度可用岩石抗压强度表示,且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施工过程中碎石的强度可用压碎指标值进行控制。碎卵石的强度应用压碎指标值表示。压碎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粗骨料的压碎指标(%)混凝土强度等级C30C30岩石种类沉积岩(水成岩)变质岩或深
30、成的火成岩火成岩沉积岩(水成岩)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火成岩碎石压碎指标162030101213碎卵石压碎指标1612注:沉积岩(水成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石英岩等,深成的火成岩包括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和橄榄岩等,喷出的火成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1.3.5 粗骨料的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循环浸泡法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重量损失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粗骨料的坚固性指标结构类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重量损失率(%)851.3.6 粗骨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粗骨料的有害物质含量(%) 强度等级项 目C30C30-C45C50含泥量(%)1.01.00.5泥块含
31、量(%)0.25针片状颗粒总含量(%)10108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0.5氯离子含量(%)0.02碎卵石中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应配制成混凝土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低于0.95。1.3.7 粗骨料应采用岩相法检验其矿物组成。若粗骨料含有碱-硅酸反应活性矿物,其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10%,当粗骨料的碱-硅酸反应砂浆棒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下表的要求;当骨料的砂浆棒膨胀率在0.20%-0.30%时,除了混凝土的碱含量满足下表规定外,混凝土中还应掺加具有明显抑制效能的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并经试验证明
32、抑制有效。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反应活性的骨料。混凝土最大碱含量(kg/m3)设计使用年限级别一(100年)二(60年)三(30年环境条件干燥环境3.53.53.5潮湿环境3.03.03.5含碱环境*3.03.01.4 水1.4.1 拌和用水可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来源的水时,水的品质应符合下表的要求。拌和用水的品质要求项 目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素混凝土PH值4.54.54.5不溶物(mg/L)200020005000可溶物(mg/L)2000500010000氯化物(以Cl-计)(mg/L)50010003500硫酸盐(以SO42-计)(mg/L)60020002700碱含量(以当量Na2O
33、计)(mg/L)1500150015001.4.2 用拌和用水与用蒸馏水(或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水泥净浆试验所得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得大于30min,其初凝与终凝时间尚应符合有关水泥的国家标准的规定。1.4.3 用拌和用水配制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28天抗压强度不得低于用蒸馏水(或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拌制的对应砂浆或混凝土抗压强度的90%。1.5 外加剂1.5.1外加剂应采用减水率高、塌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质量稳定、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产品。当将不同功能的多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外加剂之间以及外加剂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适应性。宜选用多功能复合外加剂。1.5.2 外加
34、剂的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外加剂的匀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外加剂的性能序号项 目指标备注1水泥净浆流动度(mm)240按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8077)检验2硫酸钠含量(%)10.03Cl离子含量(%)0.24碱含量(Na2O+0.658K2O)(%)10.05减水率(%)20按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检验6含气量(%)用于配制非抗冻混凝土时3.0用于配制抗冻混凝土时4.57坍落度保留值(用于泵送混凝土时)(mm)30min180按混凝土泵送剂(JC473)检验60min1508常压沁水率比(%)20按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检验9压力沁水率
35、比(用于泵送混凝土时)(%)90按混凝土泵送剂(JC473)检验10抗压强度比(%)3d130按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检验7d12528d12011对钢筋锈蚀作用无锈蚀12收缩率比(%)13513相对耐久性指标(%,200次)806 掺和料6.1 矿物掺和料应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其品种宜为粉煤灰、磨细矿渣粉或硅灰。不同矿物掺和料的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施工环境条件特点、拌和物性能、力学性能以及耐久性要求通过试验确定。6.2 矿物掺和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表中规定。粉煤灰的技术要求序号项 目技术要求备 注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1细度(%)2012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36、T1596)检验2Cl离子含量(%)不宜大于0.02按水泥原料中氯的化学分析方法(JC/T420)检验3需水量比(%)105100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检验4烧失量(%)5.03.0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检验5含水率(%)1.0(对干排灰)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检验6SO3含量(%)3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检验7CaO含量(%)10(对于硫酸盐侵蚀环境)注:因条件所限当烧失量指标达不到表中要求时,在其他指标符合表中要求的情况下,经试验证明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烧失量指标可适当放宽,但用于C50以下混凝土时不得大
37、于8%,用于C50及以上混凝土时不得大于5%。磨细矿渣粉的技术要求序号项 目技术要求备 注1MgO含量(%)14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检验2SO3含量(%)43烧失量(%)34Cl离子含量(%)不宜大于0.02按水泥原料中氯的化学分析方法(JC/T420)检验5比表面积(m2/kg)350500按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检验6需水量比(%)100按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检验7含水率(%)1.0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检验8活性指数(%)(28d)95硅灰的技术要求序号项 目技术要求备 注1烧失
38、量(%)6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检验2Cl离子含量(%)不宜大于0.02按水泥原料中氯的化学分析方法(JC/T420)检验3SiO2含量(%)85按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检验4比表面积(m2/kg)180005需水量比(%)1256含水率(%)3.0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检验7活性指数(%)(28d)85按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检验2 配合比设计2.1 一般规定2.1.1 混凝土工程应采用质量密度为2200-2550kg/m3的混凝土。2.1.2 混凝土应根据强度等级、耐久性等设计要求和原材料品质以及施工工艺、
39、可能的环境条件变化等进行配合比设计。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计算、试配、试件检测后经调整确定。配制成的混凝土应能满足设计强度等级、耐久性指标和施工工艺等要求。配合比选定试验应提前进行,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配合比调整。当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及环境条件等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选定配合比。2.1.3 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要求的,当骨料的碱-硅酸反应砂浆棒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下表的要求;当骨料的砂浆棒膨胀率在0.20%-0.30%时,除了混凝土的碱含量满足下表规定外,混凝土中还应掺加具有明显抑制效能的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并经试验证明抑制有效。混凝土
40、最大碱含量(kg/m3)设计使用年限级别一(100年)二(60年)三(30年环境条件干燥环境3.53.53.5潮湿环境3.03.03.5含碱环境*3.03.0注:1、“*”号表示混凝土必须换用非碱活性骨料。 2、混凝土的总碱含量包括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及水的碱含量之和。其中,矿物掺合料的碱含量以其所含可溶性碱计算。粉煤灰的可溶性碱量取粉煤灰总碱量的1/6,矿渣粉的可溶性碱量取矿渣粉总碱量的1/2,硅灰的可溶性碱量取硅灰总碱量的1/2。 3、干燥环境是指不直接与水接触、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长期不大于75%的环境;潮湿环境是指长期处于水下或潮湿土中、干湿交替区、水位变化区及年平均相对湿度大于75
41、%的环境;含碱环境是指直接与高含盐碱地、海水、含碱工业废水或钠(钾)盐等接触的环境;干燥环境或潮湿环境与含碱环境交替变化时,均按含碱环境对待。4、处于含碱环境中设计使用寿命为30年、60年的混凝土结构,除了对混凝土的碱含量按上表的要求进行控制外,还应对混凝土表面作防水、防碱涂层处理,否则应换用非碱活性骨料。2.1.4 钢筋混凝土中由水泥、矿物掺和料、骨料、外加剂和拌和用水等引入的氯离子总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0%,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氯离子总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06%。2.1.5 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单方混凝土胶凝材料的最低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表
42、中的规定。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胶凝材料用量(kg/m3)环境类别环境作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级别一(100年)二(60年)三(30年)最大水胶比最小胶凝材料用量最大水胶比最小胶凝材料用量最大水胶比最小胶凝材料用量碳化环境T10.552800.602600.65260T20.503000.552800.60260T30.453200.503000.50300氯盐环境L10.453200.503000.50300L20.403400.453200.45320L30.363600.403400.40340化学侵蚀环境H10.503000.552800.60260H20.4532
43、00.503000.50300H30.403400.453200.45320H40.363600.403400.403402.1.7 C30及以下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不宜高于400kg/m3,C35-C40混凝土不宜高于450 kg/m3。混凝土中宜适量掺加符合技术要求的粉煤灰、矿渣粉或硅灰等矿物掺和料。不同矿物掺和料的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施工环境条件特点、拌和物性能、力学性能以及耐久性要求通过试验确定。一般情况下,矿物掺和料掺量不宜小于胶凝材料总量的20%。当混凝土中粉煤灰掺量大于30%时,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宜大于0.45。2.1.8 混凝土拌和物的入模含气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含气量应按下表控制。混凝土含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