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股份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金融证券金融资料_金融证券-金融资料.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股份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金融证券金融资料_金融证券-金融资料.pdf(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建设股份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一体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 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的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 金。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其各职能部门和业 务部门。第四条 各分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 定本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第五条 公司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调度、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
2、 制度的规定。第二章 现金管理 第六条 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 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本制度的规定。第七条 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 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按本制度的规定保留和使用的备用金以外,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第八条 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和人力资 源部审查认可,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除备用金以外,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第九条 现金收入要当天入帐,当天联系存入银行,禁止坐支。邮寄、邮汇的 收、付款应有专门登记簿登记,记录汇款来源及汇款方向,经济
3、业务事项、金额、转交和签收的事项。第十条 现金收入须由会计人员开出收据或发票,及时编制收款凭证,出纳清 点现金后,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第十一条 现金付款业务必须有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有关负责人审核批 准,并经会计复核、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 章后入账。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 涂改。第十二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的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付;第一章 总则(五)出差人员必须
4、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六)结算起点 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七)向农民支付的各种补偿费用;(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第十三条 为了认真执行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并保证公司费用开支、公 出借款和医药费报销等业务使用现金。凡一次借款或报销在 2000 元以上的,应提前 一天告知财务部出纳人员,以便出纳筹款备付。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凡因公需要借用现金,借款人应先 填写借款单 ,经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其用途等严格审批后,交财务经理签字,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付款手续。(一)部门负责人是指各部门的处长、副处长(或经理、副经理)。如负责人 外出不在公司驻地时,可由
5、主要负责人指定临时负责人审批,在外出前,应将指定 的临时负责人通报财务部。(二)财务部门对原借款未结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第十五条 公司应该按不同的币种,设现金日记账,出纳根据收付款凭证,按 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应及 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第十六条 财务部门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库 存现金限额需要变动时,必须报经开户银行批准,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 用途。第十七条 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严禁存放大量现金,出纳人员应作好保险 柜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提取一万元以上的现金时,财务部门应有
6、两人以上同往,应使用本 单位车辆。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应保证财务部门提取现金使用车辆,提取现金在五 万元以上时,应有保卫部门派员同往。第十九条 本制度禁止下列行为:(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三)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四)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五)与其它单位间相互借用货币资金;(六)利用帐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七)将公司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八)设立小金库或保留帐外公款;(九)分公司超过公司总部规定的货币资金限额保留货币资金。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一体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金管理
7、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本和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第五条公司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调度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按本制度的规定保留和使用的备用金以外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第八条会计出纳人员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查认可现金的收第三章 备用金管理 第二十条 为了适当简化工程报帐手续,保证工程建设用资金,
8、不在分公司所 在地施工的工程项目,经工程处申请,报经财务经理批准,可以使用定额备用金。第二十一条 备用金的金额由分公司财务部根据工程定额成本核定,原则上不 得超过工程定额成本的 10%在项目开工之前,项目经理提出申请,报经工程处处 长核准后,由财务经理根据项目大小、工地远近等实际情况批准,在中途交回报销 凭证时,财务部予以报销并补足备用金。第二十二条 备用金只允许用于工程辅助材料购置、小额赔偿、工程招待等支 出,具体用 途由各分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报公司总部财务部 批准后实施,不得挪作它用。第二十三条 由工程处处长在工程项目小组内指定项目内勤会计,经财务处同 意后,
9、负责备用金的保管,项目内勤会计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财务部对项目内勤 会计的工作应该进行必要的指导。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的开支,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项目经理对备用金开 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会计处在报帐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第二十五条 项目内勤会计必须妥善保管支付备用金的有关报销凭证,并设置 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备用金的领用、中途报销和开支情况。第二十六条 项目内勤会计必须在工程项目现场工作结束五个工作日内,交回 备用金开支凭证及剩余资金,财务处据之注销备用金。第二十七条 原则上,工程款不得直接从甲方汇至工程现场。特殊情况下,公 司总部承揽的工程,经过公司和分公司财务经理同意,分公司承揽的工程
10、,经过分 公司财务经理同意,可以直接汇至工程现场,视同备用金管理。第四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除了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它收付 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第二十九条 各分公司必须加强银行帐户的管理。(一)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只供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二)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公司总部应当定期 检查、清理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一体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
11、法规结合公司的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本和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第五条公司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调度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按本制度的规定保留和使用的备用金以外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第八条会计出纳人员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查认可现金的收(三)财务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另外 2 枚由各自本人保管,
12、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 代管。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 续。第三十条 对外支付的大额款项,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付款程序,经各级负责 人逐级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第三十一条 出纳人员应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 额。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 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经理处 理。第三十二条 银行存款发生收支业务时,对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 议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和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财会人员复核填 制收
13、付款凭证,财务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收付结算。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支票领用登记制度。财务部必须设置支票领用登记簿,登记支票领用的日期、领用人、用途、金额、限额、批准人、签发人等事项。第三十四条 对于确实无法填写支票金额的,在签发支票时,除加盖银行预留 印鉴外,必须注明日期、用途和以大写金额书写的限额,以防止超限额使用或银行 账户出现透支。同时还必须在签发支票时填写收款单位,个别确实无法填写收款单 位的小额支票除外。第三十五条 支票领用后,应在 5 天之内报销,以便财务人员及时核对银行存 款。支票如在 5天之内没有使用,应及时将未使用支票交回财务部。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14、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 或远期支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第五章 资金调度 第三十七条 为了在各分公司之间实现资金的一体化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总部对分公司资金坚持定额使用、有偿调剂的管理原则。第三十八条 各分公司对目前的银行帐户进行清理,清理以后,只允许在两家 银行各开设一个帐户,并将帐户有关资料报公司总部备案。公司总部开设一个资金 归集户,用于归集分公司上划的资金和向分公司下划贷款。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一体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
15、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本和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第五条公司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调度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按本制度的规定保留和使用的备用金以外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第八条会计出纳人员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查认可现金的收第三十九条 工程现场所开临时银行帐户,作为备用金帐户管理,在工程现场工 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注销,禁止各分公司将资金超限额、超期限留存于临 时帐户。第四十条
16、分公司的资金收入存入分公司银行帐户,分公司的资金支出从分公 司的银行帐户中列支。第四十一条 分公司的资金余额标准原则上等于分公司年初资产x 6%+年度 预算收入X 7%上下浮动 10%乍为控制区间,具体标准及上下区间在年初由公司总 部财务部核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第四十二条 当分公司的货币资金(包括已下拨到工程现场的资金和备用金,下同)余额超过控制上限时,由分公司将超过资金余额标准的部分上划到公司总部,利率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具体数值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在年初确定,报总经理 办公会批准后执行。第四十三条 当分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控制下限时,分公司可以要求公司 总部回拨分公司已经上划到
17、公司总部的资金,不再计息。回拨后仍然不能达到资金 余额标准的,分公司可以向公司总部申请内部贷款,直至达到资金余额标准,利率 等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第四十四条 分公司目前的银行贷款,通过内部往来全部上划到公司总部,作 为分公司在公司总部的内部贷款,分公司不得再筹集新的银行贷款。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大的工程项目随时上报公司总部,小的工程项目按月汇总 上报公司总部,禁止分公司私揽工程、收入转存、私设小金库、超额下拨备用金等,公司总部审计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发现问题上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 公会,追究分公司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四十六条 公司总部签约的项目,其款项的回收由公司总部市场部负责,授
18、 权分公司签约的项目,其款项的回收由分公司市场部和工程处负责。第四十七条 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为分公司 服务的思想,满足分公司的业务资金需求。第六章 资金报告与监督 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财务部每天向分公司经理上报资金流量简报,每周向公司 总部财务部上报资金流量简报,每月向公司总部财务部上报本月资金流量及下月资 金需求状况。第四十九条 公司总部财务部每周将分公司的资金流量简报汇总上报公司总 部总经理办公会,每月编制资金平衡调度计划。第五十条 公司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由公司总部审计部对各 分公司遵守与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及薄弱
19、环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方案,并上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处理。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解释、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一体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本和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第五条公司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调度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按本制度的规定保留和使用的备用金以外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第八条会计出纳人员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查认可现金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