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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大执法检查自查报告(5篇) 依据上级托付,经主任会议讨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及相关部门人员、局部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状况进展了检查。现检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水土保持法所取得的成绩: 1、我县贯彻水土保持法组织领导得力。 县人民政府将贯彻水土保持法,防止水土流失列入县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特地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专人负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长远规划,分期实施。 2、狠抓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工作。 近年来,县政府将防洪法的学习,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县“四五普法”工作,不仅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还在乡镇集市,实行出动宣传车、利用播送电视
2、宣传等方法,进展广泛宣传。近三年以来,举办讲座15场次,悬挂横幅200余条,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播送宣传20次,电视讲座10次,受教育群众达15万人次。 3、县政府有规划,有步骤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针对我县地形较简单,托什干河及南北山洪水冲刷严峻,而我县财力缺乏的实际,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制定出长远规划,立项上报,争取上级支持,积极筹措资金,实行各种防范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近四年,我县投入资金63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万元,自筹538万元用于保持水土工作。建成10公里防渗渠,以削减洪水冲刷的危害。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络。com网。几年来,县政府利用春季植树造林,在托什干河两岸及南北山防洪地
3、段营造防护林一万余亩,有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县政府在学习、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我县实际,与水土保持法要求相比,仍旧存在一些问题。 1、学习、宣传水土保持法仍旧不够,虽然县政府及主管部门进展了广泛宣传,但不够深入,掩盖面不广。因此,群众及社会水土保持意识仍旧不强。 2、各乡镇政府对水土保持法熟悉不高,危机感不强。近几年以来,我县阿合雅,阿卡塔格,阿克托海,英阿瓦提,牙曼苏等乡镇受洪水危害较为严峻,但实行防范措施不力。 3、主管部门到基层调查讨论,解决问题有待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还未纳入法制轨道。各乡虽然也实行措施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但因财力缺乏,效果不
4、明显,也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铺张,增加农夫负担。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县政府及水利部门要抓住四五普法的有利时机,狠抓学习,加大宣传,常抓不懈。 2、要加强领导,强化学习、宣传,形成人人关怀水土保持的良好气氛。水利部门要在贯彻好水土保持法的根底上,制定实施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 3、县政府及水利部门要重视调查讨论,针对洪水冲刷严峻的问题,制定长远规划,争取上级支持,积极筹措资金,采纳县财政适当补贴,农夫投工投劳的方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农夫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报告 篇二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夫专业
5、合作社法实施状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 阳松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夫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组托付,报告执法检查的相关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夫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夫专业合作社法)于2023年10月31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其次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推动农夫专业合作社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支持引导农夫专业合作社的进展,标准农夫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爱护农夫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进展。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8月份对我区贯彻实施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的状况进展了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实行执法自
6、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展。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执法自查阶段,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就贯彻实施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的状况进展自查,并于8月上旬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8月中旬为现场检查阶段,检查组先后检查了锦军水产专业合作社、汇春名优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听取了合作社负责人的状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农业局关于贯彻实施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的状况报告,并就如何进一步促进该法在我区更好的贯彻执行组织了争论。现将执法检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贯彻实施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的根本状况 检查组紧紧围绕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根据执法检查的步骤要求开展了检查,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把握了我区贯彻实施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的状况
7、。 截至今年6月底,我区共培植和进展各类农夫专业合作社165个,注册资金到达7685.98万元,合作社成员数到达1410人,带动非成员农户13300户。目前我区已有省级示范合作社1家,市级示范合作社3家。2023年全区农夫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2.4亿元,纯收入3600余万元,合作社社员人均纯收入到达12800元,较全区农业人均纯收入高出26.1%。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农夫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该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综合实行多种措施,我区农夫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治理效劳水平不断提升、为促进农业增效、农夫增收,农村经济进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贯彻实施农夫
8、专业合作社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泛宣传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积极推介合作社 农夫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后,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实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变虚为实,化抽象为详细。通过科技下乡、科普活动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农夫专业合作社法,仅2023年我区就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区委政研室、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等部门常常组织对合作社的调研、宣传、采访与报道活动。强鑫蔬菜、锦军水产、舜耕农业等合作社都在央视七套、农夫日报、武汉晚报、楚天都市报等重要媒体进展了宣传和报道。每年的武汉农业博览会都在我区展区设置农夫专业合作社专区,推介农产品,扩大合作社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9、2、优化政策环境,积极扶持合作社进展壮大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首先是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区财政支农预算特地安排资金支持合作社进展,新增预算资金优先保障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效劳体系建立。同时,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专项资金。其次是突出扶持重点,落实鼓励奖补机制。建立完善合作社工程库,依据预算安排,择优选择产业带动明显、效劳力量强的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对获省、市以上知名品牌的示范社逐级向市、省推举申报立项予以重点支持。 二是强化纳税效劳。税务部门利用五送四上门、税法宣传月等时机主动上门为合作社供应共性化政策效劳;严格执行登记治理标准制度,有针对性地对我区农夫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展税收辅导,引
10、导依法纳税,催促合作社合法经营,降低涉税风险。 三是强化工商治理效劳。首先是立足登记职能,在合作社筹建过程中,主动介入,开通便利、快捷的农夫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引导合作社标准登记。其次是立足合同监管职能,制定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实施“全程效劳、双向监管”,为订单合同监视把关,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合作社和社员利益。再次是立足商标治理职能,积极宣传商标注册的根本学问,加大农产品商标注册的指导力度,打造品牌。最终是大力推动“七有”工程,提高农夫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是组织银合对接,解决合作社资金困难。组织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合作社开展对接,解决合作社在生产、经营、周转中的
11、困难。2023年通过对接,邮政储蓄银行为我区合作社累计发放贷款900余万元,估计今年将突破1000万元。 3、因势利导,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培育 结合东西湖农业进展现实条件和实际状况,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区域特色,发挥产业优势,重点进展蔬菜、水产、乡村休闲等主导产业为主的农夫专业合作社;抓住强鑫、汇春等进展较好的合作社,综合实行多种措施,重点支持其进展壮大,充分发挥带动示范作用。 二、贯彻实施农夫专业合作社法存在的问题 1、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社会认知程度还不够高 一是在群众中没有做到家喻户晓。局部合作社社员和群众对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了解不够,有的群众还不知道农夫专业合作社法已经公布
12、实施,农夫合作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不强,参加合作社不积极,对合作社不放心。 二是合作社发起人对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理解不够深刻。首先对农夫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的机构设置、组织治理、决策程序、财务制度,熟悉缺乏,实际操作上随便性较大,不留意标准治理;其次是只注意合作社的进展,不注意发挥合作社的带动效益,农夫和社员真正得到实惠不多。最终是没有熟悉到专业化的重要性,专业化缺乏,技术力量不强。 三是干部认知程度有待加强。一些领导干部对进展农夫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需性缺乏足够的熟悉,对合作社的含义不清晰,对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夫增收中的作用熟悉缺乏,把农夫专业合作社同承包大户、农业公
13、司混为一谈。 2、合作社自身进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数量不少,规模不大,质量有待提升。虽然全区合作社数量到达165家,数量不少,但真正正常运行的只有很少一局部,少数合作社从协会、企业转型过来,对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缺乏应有的熟悉,只为享受政策或合理避税,没有真正根据规定运行,有些合作社只是挂个牌,为争取工程资金而建立。同时合作社专业化缺乏,市场竞争力量不强,缺少龙头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全区百余个合作社,还没有一家合作社产值到达几千万、上亿元。 二是合作社组织内部运行不标准。目前大局部农夫专业合作社制定了章程,并设置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机构,但多是流于形式,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组织构造不严密
14、、责任权利不明确、章程制度执行水平低的状况,发起人往往一人掌握合作社,一般社员参加度低,没有形成社员掌握的决策机制、民主治理机制和利益安排机制。不少合作社对财务治理熟悉缺乏,缺少必要的专业财务人员,没有进展独立建账和会计核算,无法反映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状况、合作社的收入和支出、盈余亏损、债权债务状况,甚至个别合作社的理事长既是法人代表又兼会计出纳,账务“摸兜算”。 三是合作社经营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我区农夫专业合作社规模都不大,自身实力不强,多停留在信息效劳、技术询问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而真正能进展深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有的农夫专业合作社仅起到单一销售作用,更无法根据国家产
15、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和参加市场竞争;虽然一些合作社的产品注册了商标,但大多数品牌市场知名度不高,品牌获利力量不强。 四是人才缺乏,技术力量有限。多数合作社从治理人员到一般社员,学历普遍偏低,缺乏相应治理、营销、技术等方面的人才,严峻阻碍了合作社进展;有的合作社中虽然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但数量缺乏,技术支撑力不够,技术设施不完备,很难对社员进展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技术指导与效劳。 五是融资渠道依旧有限,财政扶持作用不明显。目前合作社运行最大的困难是周转资金短缺,融资难、贷款难,而财政扶持相对合作社进展需要仍是杯水车薪。 3、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一是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强。虽然对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在
16、逐年增加,但支持力度仍旧不够。目前资金和工程支持主要来源于中心和省、市合作社专项资金,资金数量不大,仅用于合作社的根本建立,对合作社的基地、市场等建立没有足够的工程资金支持。 二是各部门支持难以形成合力。对合作社的支持,目前只是农业、财政部门的工程支持,支持力度还很不够;税务、工商等部门没有形成有效的支持合作社进展的机制。 三是土地问题难以解决。首先合作社的进展要集中土地,进展土地流转,但是目前缺乏有效可行的土地流转具体执行政策,难以对大面积的土地流转进展统一规划、指导。其次是随着合作社的进展,办公、仓储、加工用地问题难以解决,虽然有国土资源部文件规定可以在一般农田上区分不怜悯况按3%-10%
17、的面积规划农业设施用地,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国土规划部门缺少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播送、报纸等宣传媒体,实行宣讲、阅历介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展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农夫专业合作社的相关规定,宣传典型合作社在促进农夫增收方面的带动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的宣传力度。可以实行培训、考察、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关于农夫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合作社的发起、登记、财务、治理、决策标准运行相关制度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农夫专业合作社相关优待政策的宣传。 三
18、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力度。要向领导干部深入宣传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农夫专业合作社在调整农业构造、带动农夫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进展,解决三农问题上的重要作用。要让领导干部充分熟悉到加快农夫专业合作社进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各级领导干部也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和促进农夫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2、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搭建筹融资平台,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建议区政府统筹协调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对农夫专业合作社供应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效劳,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农夫专业合作社赐予肯定的信贷额度,对到达肯定规模贷款额度的示范合作社可以考虑赐予肯定的贴息,促进金融
19、部门降低担保门槛,为合作社供应便捷的贷款效劳,解决好合作社进展资金筹措难的瓶颈问题。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农夫专业合作社进展,从产业政策、信息化效劳、保险、培训、税收、工商治理等方面为合作社进展营造环境。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区政府要逐年增加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进展,重点用于合作社根底设施建立、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产品质量认证、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要积极争取上级农夫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具有进展潜力、成规模的农夫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进展壮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要完善注册登记方法,简化登记手续,供应优质效劳;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税
20、收优待政策,严格执行税法和农夫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相关税收优待政策。 三是要解决好土地问题。一方面要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健全土地流转效劳体系,做好土地流转的法律保障工作,加快土地向合作社流转。另一方面要对合作社办公、加工、仓储等设施用地按政策赐予落实。 3、进一步做好引导工作 一是要做好进展规划。要结合我区实际,做好农夫专业合作社的进展规划。要把合作社进展规划同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我区经济社会进展规划结合起来,重点进展蔬菜、水产、休闲等农夫专业合作社。 二是要引导合作社做大做强、强强联合。通过联合合作社,扩大规模。引导原本规模不大、实力不强、治理不标准、市场体系不完善的合作社,进展资源整合,
21、组建合作社联社,使合作社能够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帮互助,扩大销售渠道,形成优势联合体。 三是加快合作社工程建立,壮大合作社实力。要鼓舞合作社进展工程建立,积极争取中心、省、市工程资金,引导合作社进展根底建立、品牌建立、市场开拓,以财政资金引导合作社的进展。 四是鼓舞提高产品科技含量。针对农夫专业合作社初级产品多,科技含量普遍较低的状况,做好科研院所及高校与农夫专业合作社的对接工作;要制定相应的优待政策,鼓舞合作社向深加工、高精尖转型,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五是要做好学习培训工作。要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到先进地区示范合作社学习考察,学习好的治理、好的制度、好的方法,取人之长,补已之短;要加强合作社专
22、业化培训,专业合作社,专字为先,要常常组织涉农专业学问培训,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真正形成专业品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夫专业合作社法法规、政策、财务治理和经营治理等专业学问培训,增加社员政策意识、法律意识、合作意识和市场风险意识,提高合作社经营治理和指导效劳水平。 4、进一步做好标准监视工作 一是加强对上级扶持资金的监视治理。要正确区分农夫专业合作社和承包大户、农业公司,对财政资金扶持的合作社适时组织检查,以制止和杜绝套取扶持资金等不法行为,推动农夫专业合作社依法安康有序进展。 二是帮忙合作社标准运营。建议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合作社制定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农夫专业合作社章程为核心的内
23、部治理制度,完善社员大会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和利益安排制度,扩大一般社员的经济参加和民主参加,保障好社员的合法权益上供应询问和帮忙。 三是把握好准入门槛,加强平常监管。强化准入门槛,登记的合作社必需严格执行合作社法,有健全的内部治理制度、财务制度和监视制度,重大事项和财务运行状况准时向社员公开。建议将合作社纳入年检治理范畴,对其经营行为进展定期监管,准时订正日常经营中的不标准行为,促进合作社的安康有序运转。 关于全县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状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篇三 关于全县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状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9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状况进展了执法检查。期间
24、,听取了县残联的工作汇报,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展了座谈,到县残疾人法律救济中心、县残疾人文体工程训练基地等机构以及有关镇、村进展了检查。现将检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根本状况 我县共有各类残疾人5.4万,占全县总人口的6.3%。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仔细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在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救助、就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权益,促进了全县残疾人事业的进展。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法律的学习宣传比拟有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比拟重视,将其列入了普法宣传规划,仔细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全国助残日、国
25、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机,实行播发电视讲话、制作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设立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以及通过残联网站公布信息等形式,积极开展了法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抓好对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怀支持残疾人事业进展和残疾人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等方面的典型宣传,较好地发挥了引导作用,初步形成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进展的社会气氛。 (二)残疾人组织建立不断加强。县政府以“突出基层残疾人工作,提高效劳效能”为主题,进一步加强了残疾人组织建立。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健全了县、镇(街道)两级残疾人联合会,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在今年镇、(街道)机构
26、改革大力精减人员的状况下,全县10处镇(街道)残联全部配齐了工作人员,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单列了行政编制。建立了镇(街道)志愿者助残联络站,推广使用残疾人档案治理软件,对各类残疾人进展了系统治理。加强了村级残疾人组织建立,在全县937个行政村成立了村级残疾人协会,根本上形成了掩盖全县的残疾人工作网络。注意做好残疾人的维权工作,去年以来为110多名残疾人供应了法律救济。 (三)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力度加大。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把康复效劳作为残疾人工作的主题,通过建立康复机构实施康复治疗、免费发放残疾用品等形式,积极为残疾人康复供应效劳。近两年来,共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465例,对2350名贫困
27、白内障患者减免手术费188万元,为55名下肢残疾者免费安装了假肢,向800多名残疾人免费供应了轮椅,并依托县聋哑学校、智力残疾儿童培训中心、聋儿语训班,配备了10万元的康复、感通培训器材。组织对全县残疾人贫困户进展了调查摸底,通过发放现金、实物等对他们实行重点扶持,将300多户残疾人家庭纳入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去年以来,大力实施了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投入财政资金180万元,圆满完成了新建住房55户、修缮105户的任务目标。 (四)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稳步推动。县政府积极进展特别教育,把残疾少年儿童教育纳入了义务教育体系,通过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和督导评估制度,较好地保障了残疾
28、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坚持残疾人劳动就业集中与分散安排相结合,在大力推行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同时,积极支持残疾人提高劳动技能,实现个体创业。先后依托县技工学校、职业中专免费对450名有劳动力量的残疾人进展了家电修理、畜禽养殖等有用技术培训,使75%以上的参训人员谋到了职业。据统计,自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以来,共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451名残疾人就业。 二、存在的问题 从执法检查的状况看,全县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总体状况是好的,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乏。 (一)执法环境有待优化。残疾人保障法是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进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法律,但在执法检查
29、中发觉,有不少干部群众对这部法律了解不够,对残疾人、残疾人事业的熟悉仍旧只是传统的怜悯和怜悯,不能做到自觉依法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社会上卑视残疾人、损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和单位对进展残疾人事业熟悉不到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局部残疾人对残疾人保障法了解不多,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残疾人康复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最近几年,康复事业虽然进展较快,但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这项工作的社会掩盖面仍旧偏小,与全县残疾人的康复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康复机构建立比拟滞后,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完备、康复器械缺乏等问题。康复指导人员对残疾人康复专业学问和技能
30、的把握还不全面,业务不娴熟,效劳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特别教育工作比拟薄弱。在全县残疾人群体中,聋哑儿、智障儿近2023人。目前,全县仅有一处政府设置的特别教育学校,且只招收聋哑儿童,对于尚有肯定恢复力量的听力言语残疾儿童、智障儿童的早期干预,政府没有特地教育机构,现在依靠的是规模很小的智力残疾儿童培训中心和聋儿语训班这两个民办机构。同时,在特别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教学设施落后、课程设置不科学、职业技能教育难以开展等问题,在肯定程度上影响了特别教育的质量,以致不能有效地提高残疾人的劳动技能,使残疾人就业率处于较低水平。 (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立比拟落后。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立还没有引起足
31、够重视,工作力度不大。如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立标准较低,仅在城区局部主要人行道上铺设了盲道和坡道,有的还很不标准,标准较低;各类主要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立不到位,为残疾人效劳的功能比拟弱。残疾人无障碍信息沟通工作还处于空白状态。 三、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优化进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经过全面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加,对于进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实行有效形式,努力扩大社会掩盖面。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相关政策的宣传,加强对扶残助残和残疾人独立、自强先进典型的宣传。通过深入宣传
32、,使广阔干部群众加深对残疾人保障法的了解,提高扶残助残意识,自觉敬重残疾人、关爱残疾人,为残疾人事业进展制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引导和鼓舞残疾人独立、自强。 其次,实行多种方式,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要仔细执行残疾人就业的扶持优待政策,鼓舞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实现独立、自强。对从事个体经营和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政策和资金上赐予支持的同时,积极帮忙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切实做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催促部门、单位和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供应更多的就业岗位。不断加强残疾人有用技能培训工作,丰富培训内容,更好地适应各类残疾人就业的需要。第三,加大投入,保证残疾人事业进展经费
33、的需要。要坚持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针对当前残疾人康复、特别教育等方面存在的设施落后、经费紧急的突出问题,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保证工作需要。要实行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管工作,摸清单位用工底子,严格执行国务院和上级制定的征缴标准,加大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治理,本着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切实发挥其取之于社会、造福于残疾人的作用。第四,加强无障碍设施建立,为残疾人公平参加社会生活供应根本条件。要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立的法律法规、设计标准和行业标准,将无障碍设施建立纳入城市建立的总体规划。新建城镇道路
34、、建筑物等,必需建立标准的无障碍设施,并与建立工程同时建立、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对缺少无障碍设施的,要根据标准加快改造,为残疾人出行供应便捷条件。 第五,加强领导,为促进残疾人事业进展供应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切实摆上工作议事日程,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准时出台和调整对残疾人的各项优待扶持政策,仔细落实好进展残疾人事业的规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更加协调进展。要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催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加的残疾人工作格局。 人大代表法执法检查报告 篇四 根椐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
35、我镇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的贯彻执行力度。现就有关状况向各位领导做如下汇报: 一、组织机构健全、制度逐步完善 我镇现有县级人大代表64名;镇人大代表70名。根据“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全镇县级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代表按村 编为18个代表小组。 镇人大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亲密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代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主要是以村为单位进展联系。二是建立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在镇人大的指导下,各代表小组普遍建立了代表小组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联系选民制度和承受监视制度,标准了代表小组
36、的活动。三是建立代表工作鼓励机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赐予表彰嘉奖;强化对依法履行职务、带头勤劳致富的人大代表的宣传报道,以鼓励人大代表学先进赶先进、争当人民满足的好代表。 二、代表法的学习宣传逐步深入 代表法公布实施以来,我镇人大实行多种形式组织人大代表以及政府干部,仔细开展了对这一重要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使代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一是结合普法依法教育进展学习宣传,主要利用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开办专栏等形式宣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并聘请我镇法律副校长对代表进展培训。二是结合换届选举进展学习宣传。人大代表换届前,我镇仔细组织干部群众仔
37、细学习代表法,引导选民根据代表法规定的代表条件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使换届选举成为群众学法用法、严把代表入口关、提高代表素养的过程。三是结合镇人代会召开期间进展学习宣传,使代表进一步明确法律给予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四是组织政府干部学习代表法,提高其自觉承受人大代表监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代表法正在被人们所认知。 二、会议期间的代表履职行为逐步标准 一是镇人大仔细根据代表法的要求,组织开好我镇第一届第四次人民代表大会。镇人大为确保代表参与本级人代会和在会议期间履行好职务,行使好权利,细心预备、仔细组织,积极做好各项效劳工作,会前将会期和议程提前通知代表,并要求代表广泛走访选
38、民,仔细调查,为参会做好相关预备。由于各项工作到位,人代会的代表参会率到达了100%。二是积极行使代表职权。人大代表在本级人代会期间,都能较好地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仔细听取和审议了政府、人大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献计献策。本届以来,在人代会上,代表差异网共提出议案和建议、批判、意见29件,为政府决策供应了重要依据。 三、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镇人大根据代表法的要求仔细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一批群众普遍关怀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是镇人大按代表法的要求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代表评议工作,加大了监视力度。通过评议,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
39、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局部代表提出局部村社道路损坏严峻等问题,镇政府马上对存在问题的道路进展了改造,为群众出行带来了便利。三是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监视鼓励机制正在逐步形成。本届以来,全镇人大代表已全部回原选区向选民进展了述职,报告了执行代表职务的状况,承受了选民的评议,听取了选民的意见。通过述职和评议,使人大代表承受了选民的监视,亲密了与选民的联系。 五、代表履职的力量逐步增加 镇人大都注意了把提高代表的履职力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以学习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人大工作业务学问为主要内容,实行办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人大代表进展了全员培训。二是为代表供应学习材料。积极为代表订
40、阅中国人大等学习材料,使广阔代表的代表意识逐步增加,履职力量逐步提高。 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局部人大代表代表意识较差,没有责任感和使命感。有些代表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称号,不是一种职务,不调查讨论,不了解政情政务和社情民意;有的代表把人大审议当成是一般的开会学习,只作表态式的发言,说些好话、套话,不发表自己的见解和观点,提不出实质性的建议、批判和意见。 (二)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对代表进展培训是提高代表履职力量的有效措施,要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民主法制宣传和教育,使其认清自己的特别身份,提高民主法制和履行职务意识。要丰富代表学习培训的内容,让代表多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市场经济学问、
41、法律学问、科技学问和人大工作根本学问等。同时,注意代表培训方式的敏捷性,做到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并进展必要的考核,使培训收到实效。 解读人大代表法 篇五 解读人大代表法 一、关于代表享有的详细权利的规定 1、修订前:没有规定 2、修订后:在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增加1条,作为新法的第3条:“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与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判和意见; (四)参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与本级人民代表大
42、会的各项表决; (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命题角度分析:新法增加了代表享有的详细权利的规定,针对新增的内容需要着重记忆:代表有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与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的权利;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权利和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判和意见权。 二、关于完善代表履行义务的规定 1、修订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条规定:“代表必需榜样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隐秘,在自己参与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帮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条
43、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亲密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效劳。” 2、修订后:将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第4条合并,作为新法的第4条:“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榜样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隐秘,在自己参与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帮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与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讨论,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力量;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
44、人民群众保持亲密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效劳; (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正正派,勤勉尽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3、命题角度分析:新法增加了代表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讨论,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力量;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正正派,勤勉尽责等义务性规定,需要一般把握。 三、增加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的规定 1、修订前:没有规定 2、修订后:将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6条改为第5条,增
45、加一款,作为新法第5条3款:“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代表出席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会议,参与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3、命题角度分析:新法规定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与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重点记忆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的规定。 四、关于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申辩权的规定 1、修订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5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视。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被罢免的代表有权出席罢免该代表的会议申诉意见或者书面申诉意见。” 2
46、、修订后:将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5条改为第6条和第47条。第6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视。” 第47条规定:“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出席罢免该代表的会议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3、命题角度分析:新法主要完善了对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申辩权的规定,规定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出席罢免该代表的会议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对该条的规定司法考试中一般不会命题。 五、关于代表出席会议的相关规定 1、修订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7条规定:“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18条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判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需讨论处理并负责答复。” 2、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7条规定:“代表应当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因安康等特别缘由不能出席会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