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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财务部门在公司经营与 运作过程中的反映、控制、参预和监督作用,全面揭示经济活动的发生及结果, 根据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和会计法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第三条 集团公司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分业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体 制,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领导全公司的财务工作,分子各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和监督本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第四条公司鼓励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积极依法依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及分(子公司和股东权益。第五条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依法、依制 度和依工作程序;勤奋廉洁,恪守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公司及各分(子公 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技能;努力改进财务工作质量,讲求 财务工作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保守职业秘密。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和全体 员工必须严格依此办理财务事宜,并积极协助、配合财务部门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权归集团公司董事 会。各分(子公司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财务人员管理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财会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 出纳。第一章聘任与管理第二条所有人员一律由集团公司聘任和管理。第三条所有财务人员均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和
3、行政部共同选拔、考核,考核不 合格者不予录用。第四条各财务人员均由集团公司委派,实行轮岗制度,在每一个单位或者岗 位的工作时间普通不超过两年,期满后由集团公司视需要续聘留任;在任职期 内不称职或者因其他需要,集团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者调动。存商品进行清查。每月的定期盘点普通由会计人员和对应的仓管人员配合进行, 年度清查或者重点清查,普通由各方组成清查小组配合进行。注意以下几点:1 .确定清查日期,由财务部结出帐面余额。2 .检查存货的数量、质量和储存情况,特殊要注意有无损坏变质的和储存数 量较大且长期没有领用或者很少领用的存货。发现后应查明原因,以便及时处理。3 .对盘盈、盘亏和超储的存货,必须
4、进行分析,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八条低值易耗品为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工具、量具、办公家具及用 具。第二十九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单,按程序和权限报批 后,由所在公司行政部或者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报经财务部门备案后( 交 合同原件一份再行购置。第三十条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由财务部、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每年至少在年终前清查一次,清查后应编制低值易耗品盘点表。第二章定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 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规 定。第三十二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造物、机器设备、
5、运输工具、以 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物品,单位价 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其他物品,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统一调剂有偿使用 制度。公司财务部负责相关事宜,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负责具体工 作。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造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主要工具用 具及其他物品五大类。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按其不同来源渠道分别依如下情况确定:1 .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费用计价;需安装的 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从国外进口的,其进价还包括所支付关税及附加 税。2
6、 .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资产评估后并经投资各方商定的价格计价。3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创造和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也可 按市场评估计价。4 .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能够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 支出,应调整固定资产的原值。5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彻底价值计价。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应按原值(或者重置彻底价值入账,入账后固定资产价 值不得随意变动,属下列情况方可进行账务调整:1 .增加补充设备或者改良工程。2 .将固定资产一部份拆除。3 .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折余价值。4 .发现原有固定资产计价有错误。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资产重新评估。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
7、的折旧:1 .固定资产统一按直线折旧法进行折旧,不计提残值,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根据行业特点,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折旧。2 .折旧方法经确定,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必须严格按照此方法进行折 旧,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经公司财务部门报经董事长决定,并应在财务报表 中予以说明。3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不计提大修理基金,发生的日常修理维护费用直接 计入当月成本。第三十八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 分工负责制。资产管理部门:为本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购置、 处置和报废。并按固定资产类别和责任人建立实物台账和卡片,详细记录单台固 定资产的购置时间、规格型号
8、、生产厂家、价值、存放地点、使用人、转移或者 报 废等情况。 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资产的 具体操作人使用人负责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 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要追究责任,酌情赔 偿,对保 管不妥造成固定资产丢失的要追究责任,赋予经济处罚。资产核算部门: 为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购建、验收入库、领用、转移、报废等财务手续,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从价值方面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对公司固 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1 .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
9、行政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 出购建报告。2 .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超权限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3 .由行政部门责任对外定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4 .由行政部门、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组成资产验收小组,进行严格的验 收、鉴定、签章手续,由行政部门填写资产验收单,与申请报告、采购合同原件一 起交财务部入帐,并建立新资产的台账和卡片,进行定物、定人管理。5 .销售货款抵债换回的设备、车辆、房屋等,首先由营销公司提出申请,报 经分管领导、董事长批准,再签署货物抵款协议,在办理资产的接交手续时,必须 将合格票据与移交单一并办理。财务凭申请报告、货物抵款协议、合格票据及移 交单的原件进行账务处理
10、,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始票据,应有详细说明文件, 经分管领导、董事长签字认可。有关票据的借用必须有交接人员签字。第四十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1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和行政部门批准。2 .行政部门对内部转移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内部挪移手续,并经移入移出 资产的部门和资产的使用人双方签字认可,若资产转移手续不全,造成资产损失, 其责任由原管理部门和原使用人负责赔偿。3 .行政部门对内部转移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通知财务部,财务部门接到通 知的当月进行账务调整。第四十一条固定资定的出借、出租:1 .任何固定资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租或者出借。2 .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申
11、请报经批准,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按合约及 时收回其固定资产。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清理、盘存:由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共 同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主要抓好以几点:1 .查物点数,核对账目,财务人员要深入现场逐项清查。2 .检查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及维护情况。3 .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要认真记录,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按制 度规定报经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1 .对于长期闲置不需用、不能用或者使用成本超过其使用所能创造的价值 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的报废或者处理申请,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的名 称、型号规格、购置时间、报废理由。2
12、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经行政部门核实并出具资产处理意见,报公司 主管领导、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批准。3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处理批示及处理的变价收入,由行政部门一并交 至财务部,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成本、费用管理第一条 各公司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按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各 公司行业特点制定管理细则和标准,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二条所有成本费用支出项目必须符合分级审批和双签制度规定,严禁超 标准、超权限支付各种成本费用。第三条各单位的成本核算,要严格区分本期与下期成本界限、成本支付与营 业外支出的界限,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费用,无论其款 项是否收付,都应计入
13、当期的费用(通过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除外。第四条虽在本期支付的费用,但应由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费用,通过 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但应归属本期的费用、损失不得挂帐,调剂 利润。第五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 行装修、装璜的净支出等。第六条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第七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耐 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第八条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璜的净支出按装修、装璜后固定资产的耐用 年限分期摊销。费用开支管理第一条费用发生采取预先申请许可制度。第二条 严格遵守财务一支笔原则,公司总部由董事长审批,各分(子公
14、司根 据公司董事会核准的审批权限审批。第三条发生费用,应索取正规发票,各项费用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有 效,各要素齐全;其要素包括开票日期、单位名称、品名规格或者内容、单价、 数量、金额、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并应大小写相符、字迹清 晰、书写规范。第四条 经办人在费用发生后二个工作日内应办理报账手续,费用报销的原 始单据应由报销人在其票据背面左侧或者正面右上方,注明经手人、费用用途。第五条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取得正规有效发票的费用,应经董事长和总经理 特批后方能报销。第六条工资费用:每年初根据公司薪金管理制度对各岗位核定工资标准, 工资发放由核算员制表,财务审核后,各分(子公司报所在
15、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 总部由董事长审批。工资于每月10日前发放并打入工资卡,需代扣个人所得税的, 由财务部代收代缴。第七条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均按国家标准计提。第八条电话费:各部门的座机费实行定额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手机 话费根据职务级别、工作性质等条件每年初确定额度,采取定额到人,超支自负的 原则,凭票报销。第九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1 .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行政部或者采购部与供应 商 签订合同后统一采购,由财务部验收、入库。2 .采购物品时,除经办外,至少须有另一人参预采购。3 .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支付,2000元以上的由董
16、 事长批准后支付;公司本部由董事长批准支付。第十条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洗车费、泊车费。1 .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派车单上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据里程 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行政经理签字审核。2 .过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行政部根据派车记录复核, 经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核。3 .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估计费用,由行政部根据车辆维 修情况复核,经行政经理签字审核,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凭发票和修理清单 报销。4 . 2000元以下由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支付,2000元以上由董事长批准支付。 公司本部由董事长批准支付。第
17、十一条交通费:1 .交通补贴只能由外派人员享有,由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 订。2 .员工出外办公原则上坐公交车,确需乘坐的土的,经批准方可乘坐,每月 一次集中报销。报销凭证上须注明时间、事由、往返地点等,经部门经理核定签 字认可,各分子公司由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销,集团公司由董事长批准后方 可报销。第十二条 业务应酬费:1 .根据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对外接待办法规定的接待标准接待。必须有税务 部门的正式发票,应酬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填写款待单,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 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补齐接待手续。2 .工作地点在XX的分(子公司应酬普通在集团内酒店、宾馆进行。在接待 单上
18、注明款待人员及原因后按月结算,不得擅自在它处消费。3 . 2000元以下由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支付,2000元以上由董事长批准支付, 集团本部由董事长批准支付。第十三条房租费:办公场所、员工住宿需租房的,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住宿房租费由公司统一报销。第十四条差旅费:1 .公司人员到公司项目开辟所在地出差,所在地能提供食宿的,普通不得住 酒店。因特殊情况需要住酒店的须先请示集团公司总经理允许。食宿标准按照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的出差补贴标准执行O2 .因公出差确需坐火车软卧,搭飞机、的士必须报告所在公司总经理或者集 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允许。否则,财务不予报销。因公出差已全额报
19、销了费用的, 再也不发放生活补贴;如没有全额报销的,经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办法按 照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出差补贴标准执行。3 .出差人员凭正式发票在限额内据实报销,超支自负。因业务需要超标准住 宿时须先请示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第十五条借支:1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填写借支单,注明用途,由部门经 理签字,由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本部由董事长批准。借款时间普通不超过 7天,遇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归还的,经手人须及时向所在公司总经理或者董事长 汇 报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可以续延。2 .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填制借支单,由所在公司总经理签字审 批,集团公司由董事长
20、审批。出差人员返回公司三日内必须清帐,否则再也不借 款,经各公司总经理或者董事长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3 .外单位个人借款一律报董事长审批。除集团公司外,各分(子公司一律不 准向外单位或者个人借款。第十六条内部收费:总公司完善分级管理、核算机制,实行内部收费核算办 法。内部收费包括车辆使用、领用办公用品、文印通讯、因公消费等几项。1 .调用车辆,被调车单位应按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收取车辆使用费用;一 般情况下回车辆管理单位报销,特殊情况下凭派车单在用车单位报销。2 .领用办公用品,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3 .集团内餐饮、酒店单位应与兄弟单位和总部签定协议,对因公消费部份, 按协议价结算按月结算。第十七
21、条费用报销程序:1 .报销人员按规定填好报销单。2 .报部门经理签字认可。3 .财务部审核签章。4 .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或者董事长签字。5 .如审批人员出差在外,则由委托人代签后暂交财务部报销,审批人返回后 补签。6 .各公司总经理经手的费用,由董事长签字报销。第十八条费用原始发票或者单据,按费用类别分别填单,所有费用均不得混 杂在一起报销。1 .交通费填制市内交通费报销单,原始单据粘贴其上。2 .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款待费、低值易耗品、电话费、手机费等分别填 制费用报销单。3 .汽车过桥、过路、油料费、汽车维修费填制费用报销单,分过桥过路、油 料、汽车维修三类子目小计。4 .因公负伤,按国家相
22、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费用报销时,会计人员有查询和咨询权,费用经手人不得拒绝咨询 或者采取其他对抗手段;所在公司负责人、经手人必须全力支持财务工作;财务 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打击有关人员,迟延财务报销、报账工作。财务印章管理第一条 财务印章包括企业财务专用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会计人员人 名印章。第二条印章应专人保管与使用,并确保企业财务专用印章与法定代表人名 章由不同的人保管与使用。第三条印章保管与使用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与使用的印章交他人保管与 使用,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与使用的印章。第四条各类印章应严格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 用;印章保管与使用人应负监印责任,在监印
23、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第五条财务印鉴变更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财务印鉴变更书,旧印鉴应即时 销毁。票证管理第一条票证不包括银行票据是公司为开展经营业务,依法依规定购买或者 按照一定格式印制用于结算的凭证。票证既是公司与客户结算各种款项的依据, 也是客户据以报销费用的凭证。第二条公司确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票证管理工作;各分(子公司亦 应确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所在公司的票证管理工作。第三条票证的种类及用途1 .发票:销售公司产品或者服务后向客户收取款项和客户可据报销的凭证。2 .收据:用于非营业性款项往来结算的凭证。3 .其他票据:指优惠券、餐券、消费券等内部印制的可以冲抵客户部份或
24、 者全部对付款额的凭证。第四条票证由公司或者公司授权分(子公司票证管理人员经直接领导审批 同意后负责购买或者印制,其他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购买和印制。第五条票证印制或者购买后,由票证管理人员按种类、编号进行登记、保管。 领用时按顺序发放,并做好领用登记销号手续;票证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票证 进行盘点;对不需要使用的票证进行销毁时,按财务档案管理规定办理手续。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分1子公司及所属各部门领用有关票证,应指定专人 办理;领用时要认真清点领用的票证是否连号、各联是否齐全、印制是否准确, 发现漏号、错号、缺联、错版等情形要及时调换。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所属各部门使用票证的人员要妥
25、善保 管其使用的票证;一个人同时只能使用一本同种票证;发生作废票证时,不能撕 毁或者丢弃,应按领用程序返回管理人员。第八条票证管理人员应时常核查所经管的各项票证,了解掌握领用人使用 票证的情况,催促领用人将用完的票证存根及时交回或者以旧换新。第九条票证管理人、使用人若发现票证遗失,应及时逐级上报所在公司总经 理,说明原因,并按所在税务机关或者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第十条禁止擅自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空白发票或者虚开辟票。内部稽核第一条稽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制度;公司及分子公 司财务部门每月进行内部稽核,公司财务部每半年对各分(子公司组织交叉稽核; 公司稽核人员
26、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所有财务工作进行不定期稽核。第二条稽核时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常规稽核、现场稽核、报送稽核、全面 稽核、专项稽核、专案稽核;被稽核单位或者个人应予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抵制。第五条 财会人员的工资统一由集团公司发放,其奖金及福利由所在公司结 合本单位经济效益核发。第六条对被委派的财会人员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在任期内经综合评议不合 格的,公司予以免职或者辞退。第七条被委派的财会人员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领导。对 不服从所在公司正常管理、不爱岗敬业或者业务水平低下的财会人员,所在单位 有权向集团公司申请调离。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八条 热爱公司,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
27、风,有良好的 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第九条有财会人员上岗资格证,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从 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第三章基本职责第十条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第十一条搞好所在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第十二条参预所在公司业务计划的制订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与执行,检 查计划、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结果。第十三条 组织编制财务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各项措施,对计划执行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解决办法。第十四条 加强所在公司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保证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合 理组织资金调拨与结算。第十五条积极参加集团公
28、司组织的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应尽的其它职责。第四章离任与交接第十七条财务人员调动或者离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接以下程序 办理调动或者离职手续:1、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派员组成审计小组,办理离任审计。第三条稽核应依据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关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 算基本规则、以及岗位责任制对稽核对象的会计等业务进行以下方面的监督检 查。1 .会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法规和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 况。2 .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业务之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3 .账簿、报表以及计算机中储存的各种会计资料和数据及文件的完整性、 规范性、真实性。4 .
29、各种重要印鉴、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情况。5 .应该进行稽核的其他情形。第四条根据稽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结合有关制度、规程和办法,对会计核 算中时常浮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书面报告,为做好财物管 理和制度规范化建设提供依据。第五条 对稽核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或者疑问,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向上级 汇报;如遇有重大违章违纪问题和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即向公司董事会或者董 事长汇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工作交接管理第一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岗位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结手续。第二条普通会计人员的交接由所在公司财务经理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审 计部进行离任审计并会同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监交。第三条离职人
30、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的凭证应填制完毕。2 .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帐目在电 脑中的,应将最后一笔余额在移交清册中写明。3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自己经管的 所有内外帐目、财产物资帐,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4 .财务主管以上的人员移交时,还应将所管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 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写成书 面材料。5 .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普通应包括:岗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 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
31、交清册的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 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应详细列明移交人所经管的如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 报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第四条接管人员办理接交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 要逐项核对清点验收,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 .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余额进行验交。当浮现现金、有价证券与余 额不一致时,移交人员要在监交人员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清查完毕。2 .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 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3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无误。4 .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余额,要与总帐有关
32、帐户的余额核对 相符。5 .接管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 录的连续性。第五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 清册应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各执行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第六条现金、有价证券短缺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会计电算化管理第一条加强会计核算的使用和操作,保证会计核算软件的正常运行及系统 安全,使会计电算化在会计信息处理和保存中发挥积极而高效的作用。第二条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及权限,对操作密码要进 行严格管理,必须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第三条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必须经
33、审核才干录 入。第四条操作人员离开前必须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第五条时常对电脑设备进行保养,以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行。第六条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 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进行双备份。第七条对正在使用的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对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 作,必须经财务总监和董事长的允许,并由有关人员监督。第八条备份数据软盘和存档数据软盘、帐页、凭证、报表及其他资料由数 据管理人员按规定统一复制、核对、存放和保管。财务档案管理第一条 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应切 实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
34、、调阅 和销毁等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依XX明仁芙蓉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档案管 理制度执行。第二条财务档案主要包括:1 .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等。2 .会计账簿(含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固定资产卡片、 辅助账簿等。3 .会计报表(含月、季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等。4 .电脑磁盘(含储存会计核算资料、电脑核算程序等的磁盘。5 .其他会计资料(含账单、发票、收据存根、计划统计报表、经济合同、 会计移交清册等。第三条建立财务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第四条公司对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 或者装订
35、成册。各分(子公司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所有再也不使用的财务档案 移送 公司,不便移送的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第五条入库的财务档案,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拆封整理的,由财务档案 管理人员处理。财务档案的保管,必须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 保密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第六条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分为永久保管和 定期保管两类;定期保管分为五年、十年、二十五年。各类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 为一、永久保管的财务档案1 .年度会计决算资料。2 .财务部门认为需要永久保管的其他财务档案和资料。二、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1、保管期限二十五年的财务档案:(1会计凭证及附件;2总账和
36、明细分类核算账、簿、卡;(3财务档案保管清册;4财务档案销毁清册;(5计算机备份的软盘及磁带;6财务部门认为需要保管二十五年的其他财务档案和资料。2、保管期限十年的财务档案:11财务档案保管登记簿;12财务移交清册;3财务部门认为需要保管十年的其他财务档案和资料。3、保管期限五年的财务档案:(1会计月、季报表;(2计算机运行日志;(3科目余额表;4财务部门认为需要保管五年的其他财务档案和资料。第七条公司保存的财务档案应根据业务需要,积极赋予利用。第八条公司其他部门或者分(子公司查阅档案,须经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允 许,向保管人说明查阅原因与范围,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查阅后及时归档。第九条外单位查阅财
37、务档案,需凭查阅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原因与范围, 查阅人还应出示身份证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干办理登记查阅手续。第十条查阅财务档案必须由保管人员陪同,不得让查阅人单独在场;查阅时 档案需保持原样,不得拆抽、涂改;如需复制,须经公司总经理允许。第十一条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销毁时,应指定专人鉴定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 毁清册,经公司总经理允许,报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 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结清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财务档案, 不得销毁。第十二条公司在销毁财务档案时,应由公司派员监督;监督人在销毁会计档 案时,要认真核对销毁清册;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公
38、司存档。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第一条 各公司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第二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它附表。第三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附表中的成本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应按月上 报。第四条 现金流量表和集团公司要求编报的其它附表及明细表按年编报,其 它报表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报送。第五条各公司编报的财务报表格式一律按集团公司财务部的规定执行。第六条财务状况说明书按季度、年度编写上报集团公司,主要内容包括:1 .业务经营情况、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资金周转及增减情况、财务收支情 况、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以及影响各项经济指标的因素。2 .
39、某些主要项目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及变动情况和原因,对本期或者下期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第七条资金分析:主要分析资金来源的构成、资金分布情况及各类资金占 用情况,通过分析着重指出资金在筹集、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潜力, 提出改善资金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并对下期的资金情况做出预测。促使公司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第八条 期间费用分析:主要通过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的对照分 析,各部门费用的分析,找到期间费用与计划、与历史同期相比而变动的因素,分 析各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第九条销售收入的分析:主要通过销售收入与计划
40、、与历史同期、与竞争 对手的分析,剖析影响本期收入增减的因素,分析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销售结构 对销售额的影响,揭示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第十条利润分析:主要通过本期利润与计划、历史同期的对照分析,剖析销 售数量、价格、税金、成本、结构、期间费用、营业外收支等因素对本期利润的 影响,找出影响利润变动的主客观因素,提出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利润的具体措 施。财务保密管理第一条依总则第五条,公司系统内所有财务从业人员均负有保守职业秘密 的义务。本制度及本条所称保守职业秘密是指财务各岗位人员对在职业范围内所 知悉、接触的财务信息不得擅自扩散;或者除能向有职业关系或者有权知悉的人 透露外,不得向其他任何人透露
41、;依前款规定透露时应有程序或者制度依据,并 应严格遵守。各岗位人员为该岗位责任人;公司财务部经理或者负责人为总责 任人,各分(子公司财务部经理或者负责人为所在公司的责任人;财务人员岗位 变换不消除对岗位所知悉信息的保密义务。公司其他员工亦依本制度负有相应 保密义务。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财务职业秘密或者财务信息是指公司一切财务或者与 财务 有关的数据、分析、评价和其他文字表述。其表现形式包括各种财务报表、 原始 单据、账册、电脑文件、光盘资料、会计分析、会计意见等纸面或者电子文 件形式。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保守职业秘密和财务信息的范围包括所有依前款所指 的财务信息,并不以公司及分(子公司是否采取保密
42、措施或者提出保密要求为构 成要件。第四条公司禁止财务从业人员未经批准向外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透露公司 财务或者与财务有关的一切信息。第五条 公司及分(子公司或者某一财务岗位向外提供财务信息应遵循以下 程序:1 .公司的财务信息向外提供时应经财务部经理审查并报经集团公司财务总 监批准。2 .各分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向外提供时应经所在公司财务部经理或者负责 人审查并报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和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3.公司或者分(子公司内部及相互之间某岗位向其他岗位了解或者提供财 务信息时应经各自相应岗位的部门经理或者负责人允许,并在其监督之下进行。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内部
43、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 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制度。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立: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1-3人。第三条 审计部直属集团公司总经理管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审计部人 员由总经理直接任免或者调动。第四条内审人员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第五条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奖 励和处罚。第六条内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第七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
44、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八条内部审计对象:1、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员工。2、公司子公司、分公司。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4、总经理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九条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8、其他认定事项。第十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4、其他有关标准。第四章 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
45、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2、专案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人员违反公司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3、专项审计(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合理性 进行审计;(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1、报送(送达审计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审计部接受审计 检查。2、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被审单位需提供必
46、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第十三条内部审计的内容1、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2、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3、资产管理情况。4、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化运作的执行情况。5、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6、公司资金管理情况及安全运行状况。7、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8、公司投资项目的运作情况。9、公司固定资产和原辅材料采购价格及工程造价操纵情况。10、违反财经法纪、侵占公司资产、伤害公司利益以及损失浪费行为。11、违反公司廉政制度情况。12、公司高管人员的离任审计。13、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14、下属公司提请审计的事项。第六章内部
47、审计的主要职权第十四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1、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薄 等资料。2、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凭证、帐薄、报表、资产。3、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5、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6、对严重违反有关财经法规,给公司造成严重浪费的人员,提出经济责任的 建议。7、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 会报告O8、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人员,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 取必要的措施,并追究其责任。9、参预制定、修改有关公司规章制度。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五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2、经审计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后,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办理挪移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账表、 凭证、印鉴、文件、会计软件、密码及数据磁盘,并将现金、有价证券、支票、 发票等与出纳核对一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