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来水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自来水施工合同.docx(3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 年 自 来 水 施 工 合 同自 来 水 施 工 合 同 1甲 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 下 简 称 甲 方)乙 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 下 简 称 乙 方)为 了 本 次 安 装 工 程 能 做 到 规 范 施 工,确 保 质 量。经 甲、乙 双 方 协 商 同 意,将 其 安 装 相 关 事 宜 订 立 如 下 合 同,以 资 共同 信 守。1、工 程 概 况 及 工 程 范 围1、工 程 名 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2、工 程 地
2、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3、承 包 范 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供 水 管 道 材 料、配 件、土 方 开 挖、安 装 工 程。2、工 程 合 同 造 价合 同 价 款 含 材 料、配 件、安 装、税 金 等 合 计 人 民 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详 见 工 料 清 单。3、合 同 工 期本 工 程 自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月 _ _ _ _ 日 至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月 _ _
3、_ _ 日,共 计 _ _ _ _ _ _ _ _ _ 天。4、质 量 要 求: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确 保 安 装 修 理 项 目 管 道、配 件、水 表 不 漏 水,土 方 开 挖当 日 清 理 保 洁,开 挖 复 原 按 实 际 开 挖 前 现 状 要 求 复 原 原 样,并 清 理 好 施 工 现 场。5、付 款 方 式合 同 签 订 后 7 日 内 预 付 6 0%工 程 款,剩 余 4 0%工 程 款 待甲 方 验 收 合 格 后 一 次 性 付 清 给 乙 方。6、以 上 各 条 甲 乙 双 方 必 需 共 同 信 守,如 出 现 违
4、约 方,约 定 赔 付 对 方 违 约 金 贰 万 元 人 民 币。7、本 合 同 自 甲 乙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8、本 合 同 一 式 肆 份,甲、乙 双 方 各 执 两 份。甲 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盖 章)乙 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盖 章)法 定 代 表 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 定 代 表 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托 付 代 理 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5、 _ _ _ _ _ _ 托 付 代 理 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期: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月 _ _ _ _ 日 日 期: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月 _ _ _ _ 日自 来 水 施 工 合 同 2托 付 方(甲 方):托 付 方(乙 方):甲 方 依 据 其 工 程 须 要 经 报 批 同 意,将 供 水 系 统 工 程 托 付乙 方 施 工,为 了 保 证 工 程 顺 当 进 行,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经 济 法 和 国 务 院 颁 发 的 城 市 供 水 条 例、湖 南
6、 省 实 施 方法 及 国 家 有 关 政 策、法 规,经 双 方 协 商 一 样 签 订 承 包 全 同,其 内 容 如 下:一、工 程 地 点 及 内 容工 程 地 点:工 程 内 容:二、承 包 方 式.乙 方 包 工 包 料,根 据 甲 方 工 程 内 容 的 要 求,经 衡 阳 市 自来 水 公 司 设 计、施 工、验 收 以 及 办 理 从 申 报 到 供 水 所 需 的 相关 手 续,总 价 一 次 性 全 包 干 方 式 承 包。甲 方 不 另 担 当 本 工 程的 其 他 费 用。三、材 料、设 备 供 应 及 施 工乙 方 依 据 甲 方 要 求 申 报,衡 阳 市 自 来
7、 水 公 司 设 计、施 工。乙 方 选 购 工 程 材 料 和 设 备,施 工 质 量 必 需 符 合 安 装 工 程验 收 规 范 标 准 的 要 求。四、工 程 造 价 及 付 款 方 式l、工 程 造 价 依 据 设 计 方 案 及 2 0 x x 安 装 定 额,工 程 总 造价 包 括:设 备 费、工 程 施 工 费、试 验 费、设 计 费、不 行 预 见费 以 及 报 批 验 收 费、衡 阳 市 自 来 水 公 司 水 表 计 量 管 理 装 置 费,全 部 工 程 的 款 待 费 等 一 切 相 关 费 用,经 双 方 协 商 为 人 民 币(大 写):(不 包 括 破 路 手
8、 续 费 及 水 表 预 交 水 费)。2、工 程 付 款 方 式:乙 方 办 完 报 批 手 续,需 向 自 来 水 公司 缴 款 时 一 次 性 付 清。五、工 程 要 求施 工 日 期 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乙 方 不 得 无 故 拖 延,非 下列 因 素,乙 方 拖 延 工 期,每 拖 延 一 天,需 赔 偿 甲 方 损 失 费 元整。1、工 程 内 容 如 有 变 动,工 期 另 行 协 商。2、室 外 施 工 如 遇 雨 雪,工 期 顺 延。3、自 然 灾 难 和 人 力 不 行 抗 拒 的 因 素 工 期 顺 延。4、甲 方 不 按 合 同 要 求 付 款,上 期 顺
9、延 由 甲 方 负 责。六、双 方 职 责1、甲 方 职 责a、负 责 办 理 破 路、报 建 等 有 关 手 续;b、依 据 合 同 要 求 按 时 向 乙 方 支 付 工 程 款;c、派 往 必 要 的 施 工 现 场 代 表 协 商 解 决 施 工 中 不 行 预 见的 实 际 问 题;d、负 责 现 场 已 装 的 设 备、器 材 的 保 安 工 作 及 协 调 周 边关 系。2、乙 方 职 责a、按 时、按 质、按 量 完 成 合 同 所 列 承 包 内 容;b、负 责 施 工 中 的 平 安 责 任;c、负 责 办 理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及 供 水,移 交 有 关 图 纸,协
10、调 同 自 来 水 公 司 的 关 系;d、负 责 代 办 施 工 中 的 停 送 水 手 续;e、负 责 代 办 本 工 程 的 设 计 方 案。七、其 它1、本 合 向 经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2、本 合 同 一 式 贰 份,甲、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3、未 尽 事 宜,秉 着 以 相 互 理 解 的 原 则,协 商 解 决。甲 方 签 字 盖 章:乙 方 签 字 盖 章:电 话:电 话:年 月 日自 来 水 施 工 合 同 3发 包 方(甲 方):承 包 方(乙 方):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及 国 家 有 关 法 律、法 规的 规 定,甲
11、、乙 双第 一 条 工 程 概 况工 程 名 称:自 来 水 管 道 安工 程 地 点:其 次 条 承 包 范 围乙 方 依 据 自 来 水 公 司 和 规 划 局 批 复 的 方 案,设 计 供 水 管网 并 按 设 计 图 纸 施 工。按 本 工 程 施 工 图 纸 所 规 定 内 容,乙 方负 责第 三 条 承 包 方 式 及 安 装 要 求(1)本 工 程 采 纳 包 税 费、包 工 包 料、包 设 计、包 施 工、包 包 装、1)双 方 审 定 工 程 造 价 由 乙 方 进 行 一 次 性 大 包 干。2 工 程 量 按 经 X X X X X 规 划 局 和 X X X X X
12、X X X X X X X 自 来 水 公司 批 复 的 施 工 图 纸 计 算,图 纸 外 工 程 量 按 实 签 证,执 行,材料 及 设 备 以 甲 方 审 定 的 作 为 结 算 价,其 他 项 目 措 施 费、包 干费、设 计 费 不 再 另 计。甲 方 现 场 签 证 人 员 为 甲 方 现 场 工 程 技术 人 员、工 程 管 理 部 人 员 及 甲 方 房 地 产 经 营 管 理 中 心 人 员。(2)乙 方 报 送 的 结 算 金 额 必 需 真 实 精 确;若 乙 方 报 送 的结 算 总 金 额 或 结 算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最 终 审 定 金 额 的 X X X
13、X X X X%,则 甲 方 可 根 据 超 过 部 分 的 X X X X X%在 结 算 金 额 中 扣 罚。(3)安 装 要 求:达 到 国 家 有 关 供 水 安 装 标 准 及X X X X X X X X X X X 自 来 水 公 司 供 水 管 及 水 表 安 装 要 求。第 四 条 工 期(1)工 期 自“单 位 工 程 开 工 报 告”批 准 之 日 起 至 乙 方 竣工 并 通 过 合 同 约 定 的 全 部 验 收 之 日 止 共 计 X X X X X X X 日 历 天。(2)如 遇 下 列 状 况,乙 方 须 在 发 生 签 证 事 由 X X X X X X X
14、 日内 书 面 通 知 甲 方,并 经 甲 乙 双 方 代 表 签 证,工 期 相 应 顺 延;否 则 视 为 乙 方 放 弃 签 证 的 权 利,工 期 不 予 顺 延:1)因 甲 方 缘 由 影 响 工 程 项 目 进 度,如 未 按 时 交 出 场 地、接 通 水 电、甲 方 变 更 设 计 影 响 施 工 等。2)不 行 抗 力 因 素。第 五 条 工 程 质 量 及 验 收 标 准1.工 程 质 量(1)乙 方 必 需 严 格 根 据 施 工 图、说 明 书 以 及 国 家 有 关 规定、施 工 技 术 规 范 和 X X X X X X X X 市 自 来 水 管 道 操 作 安
15、装 规 程进 行 施 工,按 规 定 做 好 试 件 和 材 料 的 试 验,确 保 工 程 质 量,按 期 完 工。(2)乙 方 在 工 程 质 量 上 必 需 接 受 质 量 监 督 部 门 和 甲 方 的监 督,甲 方 发 觉 其 进 度 在 主 要 进 度 限 制 点 上 延 误 一 天 时,或在 主 要 工 程 上 存 在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时,经 质 量 监 督 部 门 确 认 后,甲 方 以 书 面 通 知 乙 方,乙 方 在 一 天 内 须 实 行 有 效 措 施 订 正。否 则 甲 方 有 权 实 行 措 施 直 至 终 止 合 同,调 换 施 工 队 伍。由 此造 成
16、 的 实 际 损 失,由 乙 方 负 责。2.验 收(1)工 程 竣 工 验 收,应 以 施 工 图 纸、说 明 书,图 纸 会 审记 录、有 关 变 更 增 减 的 书 面 文 件、国 家 颁 发 的 施 工 及 验 收 规范 和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为 依 据。(2)乙 方 应 提 前 X X X X X X 日 书 面 通 知 甲 方 进 行 竣 工 验 收,并 应 按 期 验 收 完 毕。工 程 质 量 及 工 程 内 容 符 合 要 求 的,双 方在“竣 工 工 程 验 收 证 明 书”上 签 章。由 此 工 程 通 过 X X X X X X自 来 水 公 司 的 验 收 并
17、取 得 相 应 的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证 后,乙 方 将全 部 有 效 的 技 术 档 案 资 料 向 甲 方 移 交。(3)工 程 完 工 后,乙 方 应 绘 制 竣 工 档 案、竣 工 图 一 式X X X X X X 份 提 交 甲 方 存 档。第 六 条 工 程 总 价 款 及 付 款 方 式1.工 程 总 价 款(1)工 程 预 算 总 价 款 为 人 民 币 X X X X X X 元(大 写X X X X X X X X X),工(2)本 工 程 的 总 价 款 不 含 市 政 路 面 修 复 费,不 含 供 水 主干 管 分 摊 费。(3)本 工 程 耗 水 费 按 人
18、民 币 X X X X X 元 由 乙 方 包 干。(4)本 工 程 土 方 按 X X X X%人 工 挖 土,X X X X%机 械 挖 土,挖土 超 过 X X X X X X m 计 算 放 坡。(5)本 工 程 的 余 泥 清 运 须 统 一 由 总 承 包 单 位 负 责,按 相应 定 额 运 距 十 公 里 由 甲 方 在 结 算 款 中 代 扣。2.付 款 方 式(1)在 合 同 签 订 后 X X X X X X 天 内,按 工 程 预 算 总 造 价 的X X X X X X X X%预 付 备 料 款;(2)工 程 进 度 达 X X X X X%并 经 甲 方 对 进
19、度 进 行 确 认 后X X X X X X X 天 内 支 付 工 程 预 算 总 造 价 的 X X X X X X%;(3)工 程 完 工 通 过 甲 方 验 收 并 办 理 水 质 检 验 证 明 手 续、通 水 后 付 至 工 程 预 算 总 造 价 的 X X X X X X X%;(4)余 款 待 办 理 结 算 后 X X X X X X X 天 内 付 清。(5)以 上 款 项,甲 方 将 以 转 账 支 票 或 电 汇 的 方 式 支 付,若 甲 方 提 出 按 六 个 月 的 承 兑 汇 票 支 付 的,则 按 开 票 银 行 同 期贴 现 利 息 补 息。每 笔 付 款
20、 时,乙 方 须 先 供 应 国 内 合 法 有 效 的等 额 发 票。第 七 条 材 料 设 备 供 应(1)工 程 所 需 材 料 和 设 备 由 乙 方 选 购 供 应 至 施 工 现 场(仓 库)。(2)材 料 设 备 应 附 有 出 厂 合 格 证 明 和 X X X X X X X 市 自 来 水公 司 所 规 定 运 用 的 产 品。如 任 何 一 方 对 材 料 设 备 有 异 议,应进 行 检 验。如 检 验 合 格,检 验 费 用 由 持 有 异 议 的 一 方 负 责,否 则 由 选 购 方 担 当。(3)工 程 材 料 和 设 备 差 价 的 处 理 方 法 按 X X
21、 X X X X X 市 定 额站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4)施 工 中,由 于 工 程 设 计 变 更 造 成 乙 方 选 购 的 材 料、设 备 不 适 用,甲 方 需 按 材 料 设 备 的 实 际 选 购 价 格,回 收 全部 不 适 用 的 材 料 和 设 备,或 经 乙 方 同 意,由 甲 方 赐 予 乙 方 适当 的 补 偿 后,不 适 用 的 材 料 设 备 由 乙 方 自 行 处 理。第 八 条 双 方 义 务(1)委 派 现 场 代 表(甲 方 工 程 设 计 部 门)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负 责 对 工 程 建 设 进 行 全 面
22、管 理,解 决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须 要 甲 方协 调 的 相 关 问 题,并 参 加 工 程 各 种 验 收 和 签 证 工 作。如 变 更现 场 代 表 应 刚 好 通 知 乙 方。(2)向 乙 方 供 应 施 工 场 地,保 证 运 输 道 路 畅 通,同 时 供应 施 工 现 场 用 水、用 电(水 电 费 由 乙 方 担 当)。(3)供 应 本 项 目 施 工 图,负 责 组 织 图 纸 会 审 和 设 计 交 底。(4)刚 好 对 工 程 进 度、工 程 质 量 进 行 监 督 检 查,参 与 材料 报 验、样 板 验 收,组 织 工 程 的 初 验,接 乙 方 书 面 通
23、知 起 4个 工 作 小 时 内 参 与 隐 藏 工 程 验 收。(5)接 乙 方 书 面 竣 工 验 收 通 知 后 应 在 X X X X X 个 工 作 日 内组 织 竣 工 验 收。(6)对 于 工 程 变 更 申 请,应 在 收 到 乙 方 书 面 材 料 起 X X X X个 工 作 日 内 进 行 审 批 或 确 认,办 理 有 关 的 签 证。(7)接 乙 方 供 应 工 程 进 度 报 表 后 X X X X X 个 工 作 日 内 审 批并 确 认 工 程 施 工 进 度,并 按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相 关 款 项。(8)负 责 协 调 乙 方 与 其 他 各 承 包
24、单 位 的 关 系,并 帮 助 解决 材 料 堆 放 场 地,相 关 费 用 由 乙 方 担 当 并 干 脆 向 总 承 包 单 位支 付。(9)按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施 工 所 需 证 件、手 续,供 应 有 关 的资 料,包括: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X X。1 0 甲 方 在 收 到 乙 方 所 提 交 的 竣 工 结 算 书 及 完 整 的 竣工 结 算 资 料 后,应 在 两 周 内 通 知 乙 方 核 对 工 程
25、 造 价 并 于 竣 工验 收 后 的 2 个 月 内 完 成 结 算。2.乙 方 义 务(1)委 派 现 场 代 表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负 责 施 工 期 间 的 全面 管 理。该 现 场 代 表 须 持 有 与 本 工 程 项 目 相 适 应 的 资 格 证 书,如 变 更 现 场 代 表 应 事 先 经 甲 方 书 面 同 意。(2)依 据 甲 方 确 认 的 施 工 图 纸,根 据 本 合 同 约 定 完 成 承包 范 围 内 的 施 工 工 作,并 按 甲 方 要 求 的 格 式 书 面 提 请 办 理 验收 和 确 认 手 续。(3)工 程
26、 项 目 开 工 应 提 前 X X X X X X X 个 工 作 日 将 完 整 的 施工 组 织(4)乙 方 材 料 进 场 前,须 提 前 X X X X X X 个 工 作 日 书 面 通 知甲 方,进 场 时 经 双 方 共 同 验 收 并 作 书 面 记 录。(5)施 工 过 程 中 如 发 觉 设 计 错 误 或 不 合 理 时,应 马 上 停工 并 书 面 通 知 甲 方。否 则,乙 方 应 对 扩 大 的 损 失 负 责 赔 偿。乙 方 须 重 新 供 应 设 计 方 案 报 甲 方 确 认。(6)于 每 月 X X X X X 日 前 达 到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27、条 件 时,乙方 须 按 甲 方 要 求 的 格 式 供 应 相 应 的 工 程 进 度 报 表 给 甲 方 确认,达 到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条 件 的,还 应 向 甲 方 发 出 书 面 付款 通 知,若 乙 方 未 刚 好 供 应 前 述 资 料,甲 方 可 相 应 顺 延 付 款时 间。(7)按 相 关 平 安 法 规 进 行 平 安 施 工,遵 守 甲 方 施 工 现 场的 有 关 管 理 规 定,担 当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防 火、防 盗、防 止 事故 发 生 等 平 安 责 任。若 出 现 平 安 问 题,责 任 由 乙 方 自 行 担 当。(8)乙 方 应
28、处 理 好 与 其 他 在 建 专 业 施 工 队 伍 的 关 系,保证 施 工 场 地 的 清 洁 卫 生 符 合 相 关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的 规 定,做 到完 工 清 场。(9)工 程 交 付 甲 方 前,应 负 责 已 完 工 程 的 爱 护 工 作,在此 期 间 发(1 0)乙 方 如 在 施 工 过 程 中,损 坏 甲 方 现 场 的 其 他 工 程 或半 成 品,乙 方 应 赔 偿 给 甲 方,甲 方 有 权 在 工 程 结 算 款 中 扣 除。(1 1)乙 方 进 场 施 工 时,应 与 总 承 包 单 位 签 订 有 关 的 协 议。1 2 乙 方 与 其 员 工 之
29、间 的 一 切 劳 动 纠 纷 由 其 自 行 负 责,由 此 给 甲 方 造 成 损 失 的,乙 方 应 予 以 赔 偿。(1 3)办 妥 管 道 安 装 全 部 相 关 业 务 手 续(不 包 修 复 路 面 费用,负 责 整 个 过 程 中 关 掣、驳 接、管 道 试 压、冲 洗、水 质检 验、工 程 验 收 等 手 续。(1 4)乙 方 保 证 其 承 包 范 围 内 的 工 程 项 目 于 X X X X X X X 前 通过 自 来 水 公 司 的 验 收,并 向 甲 方 提 交 X X X X X X 自 来 水 公 司 的工 程 验 收 合 格 证。(1 5)图 纸 外(现 场
30、 变 更、临 时 工 程 等)的 工 程 签 证,属 于隐 藏 工 程 的 应 于 隐 藏 前 办 理 签 证,非 隐 藏 工 程 应 于 完 成 后X X X X X X 个 工 作 日 内 办 理 签 证。签 证 时,乙 方 应 至 少 提 前X X X X X X 个 工 作 小 时 通 知 甲 方,经 甲 方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部 门、地区 公 司 及 乙 方 现 场 共 同 验 收 签 证,并 在 签 证 单 中 签 名 确 认 方为 有 效。甲、乙 双 方 各 执 X X X X X 份,作 为 工 程 结 算 依 据。(1 6)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完 成,乙 方 进 行
31、 自 检 合 格 后 应 以 书 面形 式(按 甲 方 要 求 的 格 式 通 知 甲 方 验 收。通 知 包 括 验 收 的内 容、验 收 时 间 和 地 点。甲 方 验 收 合 格 后,乙 方 方 可 进 行 下一 道 工 序 的 施 工。验 收 不 合 格,乙 方 在 甲 方 限 定 的 时 间 内 整改 后 重 新 报 验,由 此 造 成 工 期 延 误,责 任 由 乙 方 担 当。1 7 乙 方 应 在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后 两 周 内 向 甲 方 提 交 竣 工结 算 书 及 完 整 的 竣 工 结 算 资 料,并 在 收 到 甲 方 发 出 的 核 对工 程 价 款 通 知
32、 之 日 起 X X X X X 个 工 作 日 内 与 甲 方 核 对 工 程 价 款,于 竣 工 验 收 后 的 2 个 月 内 完 成 结 算。(1 8)乙 方 不 按 上 款 约 定 履 行 义 务 的,视 为 乙 方 同 意 以 甲方 结 算 金 额 作 为 本 工 程 的 最 终 结 算 金 额。如 工 程 的 最 终 结 算金 额 少 于 甲 方 已 支 付 的 工 程 款 总 额,则 乙 方 应 在 收 到 甲 方 通知 之 日 起 X X X X X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甲 方 已 支 付 的 工 程 款 总 额 和 工程 的 最 终 结 算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33、退 还 给 甲 方。(1 9)乙 方 须 按 本 合 同 附 件 二“施 工 单 位 进 场 须 知”的规 定 进 行 各 项 工 作,否 则 视 为 乙 方 的 工 作 不 符 合 合 同 的 要 求或 未 达 到 合 同 约 定 的 条 件,由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乙 方 自 行担 当。第 九 条 违 约 责 任(1)甲 方 必 需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参 与 隐 藏 工 程 验 收,否 则 视为 默 认,乙 方 可 进 行 下 道 工 序,但 如 乙 方 施 工 质 量 不 符 合 合同 约 定 的 要 求,乙 方 必 需 担 当 质 量 责 任。若 事 后 甲 方
34、提 出 复 查,复 查 合格 时 费 用 由 甲 方 担 当,复 查 结 果 不 合 格,复 查 及 返 修 费 用 由乙 方 担 当,工 期 不 予 顺 延。(2)甲 方 未 能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进 行 竣 工 验 收 的,由 甲 方 担当 工 程 保 管 及 风 险 责 任。(3)甲 方 逾 期 付 款 的,每 逾 期 一 日,按 应 付 而 未 付 款 的X X X X。向 乙 方 支 付 违 约 金。(4)乙 方 未 能 在 合 同 约 定 工 期 内 通 过 竣 工 验 收 或 向 甲 方提 交 X X X X X X 自 来 水 公 司 的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证,每
35、逾 期 一 日,按 工 程 预 算 总 价 款 的 X X X X 向 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逾 期 超 过X X X X X 日,甲 方 有 权 解 除 合 同,乙 方 除 应 支 付 上 述 违 约 金 外,还 应 按 工 程 预 算 总 价 款 的 X X X X X X X%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由 此影 响 甲 方 竣 工 验 收 的,乙 方 应 赔 偿 由 此 给 甲 方 造 成 的 损 失。(5)乙 方 在 施 工 过 程 中,除 不 行 抗 力 或 甲 方 缘 由 外 不 得以 任 何 理 由 停 工,非 上 述 缘 由 连 续 停 工 2 个 工 作 日
36、以 上 的,甲 方 有 权 解 除 合 同,甲 方 解 除 合 同 的,乙 方 应 向 甲 方 支 付 工程 预 算 总 价 款 的 X X X X X%作 为 违 约 金,造 成 甲 方 工 期 延 误 或 其他 损 失 的,乙 方 应 予 赔 偿。(6)乙 方 中 途 擅 自 更 换 工 程 主 要 负 责 人,或 乙 方 现 场 代表 不 协 作 甲 方 工 作 或 不 能 胜 任 工 作 的,甲 方 有 权 要 求 乙 方 更换 相 应 人 员,乙 方 应 在 甲 方 要 求 更 换 之 日 起 5 日 内 更 换。否则,甩 方 有 权 要 求 停 工 或 解 除 合 同,由 此 造
37、成 的 工 期 延 误 的违 约 责 任 及 甲 方 的 损 失 由 乙 方 担 当。(7)在 甲 方 场 所,乙 方 履 行 合 同 应 当 遵 守 甲 方 对 于 场 所的 各 项 管 理 规 定,造 成 甲 方 损 失 的,由 乙 方 负 责 全 额 赔 偿,甲 方 可 干 脆 在 甲 方 应 付 款 中 扣 除。(8)乙 方 人 员 在 施 工 区 内 出 现 打 架 斗 殴、损 坏 工 程 成 品、平 安 事 故 等 状 况 时,所 产 生 的 对 乙 方 人 员 或 第 三 人 的 损 害 由乙 方 担 当 责 任 并 负 责 赔 偿;由 此 造 成 的 甲 方 的 损 失,由 乙
38、 方负 责 全 额 赔 偿。(9)甲 方 依 据 本 合 同 约 定 行 使 解 除 权 的,乙 方 全 部 人 员、设 备 必 需 在 甲 方 解 除 合 同 书 面 通 知 送 达 之 日 起 3 个 工 作 日 内撤 离 施 工 现 场 并 向 甲 方 移 交 有 关 的 工 程 全 部 资 料,并 在 此 期限 内 与 甲 方 共 同 签 证 已 完 成 的 工 程 量。未 经 甲 乙 双 方 共 同 签证 的 工 程 量 乙 方 不 得 再 要 求 结 算。甲 方 在 上 述 期 限 过 后 有 权支 配 新 的 施 工 单 位 进 场 施 工。(1 0)乙 方 不 按 时 进 场
39、开 工,在 甲 方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后 的X X X X X 日 内 仍 不 进 场 施 工 的,甲 方 有 权 解 除 合 同,乙 方 应 向甲 方 支 付 工 程 预 算 总 价 款 的 X X X X X X%作 为 违 约 金,造 成 甲 方工 期 延 误 或 其 他 损 失 的,乙 方 应 予 赔 偿。(1 1)乙 方 擅 自 把 工 程 分 包 或 转 包 给 其 他 任 何 单 位,甲 方有 权 解 除 合 同,乙 方 应 按 工 程 预 算 总 价 款 的 X X X X X X 向 甲 方支 付 违 约 金,并 赔 偿 甲 方 因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损 失。(1
40、 2)乙 方 与 甲 方 工 作 人 员 串 通、虚 构 事 实 或 运 用 其 他 方式 虚 报 签 证 的 工 程 量 的,甲 方 已 经 支 付 工 程 款 项 的,乙 方 应当 返 还 因 虚 报 所 获 得 的 工 程 款,并 按(1 3)乙 方 未 按 合 同 约 定 刚 好 向 甲 方 提 交 竣 工 结 算 书 及完 整 的 竣 工 结 算 资 料 或 提 交 后 未 按 甲 方 通 知 的 时 间 和 甲 方核 对 工 程 价 款 的,每 逾 期 一 日,按 工 程 预 算 总 价 款 的 X X X X 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该 违 约 金 应 在 收 到 甲 方
41、 通 知 之 日 起X X X X X X 日 内 支 付。(1 4)甲 方 在 乙 方 提 交 竣 工 结 算 书 及 完 整 的 竣 工 结 算 资料 后,未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时 间 和 乙 方 核 对 工 程 价 款 的,每 逾 期一 日,按 工 程 预 算 总 价 款 的 X X X X X 向 乙 方 支 付 违 约 金(1 5)乙 方 应 向 甲 方 支 付 的 违 约 金,甲 方 有 权 在 应 付 而 未付 款 中 扣 除,违 约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甲 方 损 失 的,甲 方 可 接 着 向乙 方 追 偿。第 十 条 转 让 条 款(见 第 2 章)第 十 一 条
42、 合 同 终 止 条 款(见 第 2 章)第 十 二 条 保 密 条 款(见 第 2 章)第 十 三 条 免 责 条 款(见 第 2 章)第 十 四 条 法 律 适 用 条 款(见 第 2 章)第 十 五 条 争 议 解 决 条 款(见 第 2 章)第 十 六 条 其 他 条 款(见 第 2 章)甲 方:乙 方:地 址:地 址:法 定 代 表 人:法 定 代 表 人(或 授 权 签 约 人):(或 授 权 签 约 人):年 月 日:自 来 水 施 工 合 同 4甲 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 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3、_ _ _ _ _ _工 程 拟 在 近 期 开 工。为 协 作 工 程 需 对 施 工 区 域 内 的 供 水管 线 临 时 迁 移,施 工 完 毕 后 按 规 定 划 位 置 回 迁。甲 方 托 付 乙方 担 当 给 水 管 道 改 管 及 移 装 项 目 的 实 施,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合 同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行 政 法 规,遵 循 同 等、自 愿、公 允 和 诚 恳 信 用 的 原 则,双 方就 本 管 道 工 程 安 装 施 工 事 项 经 协 商 一 样,订 立 本 施 工 合 同。经 甲、乙 双 方 协 商 一
44、 样,订 立 本 协 议。一、工 程 地 点 范 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二、工 程 内 容:给 水 管 道 改 管 及 移 装 施 工 方 案 及 项 目 预算 所 涉 及 的 全 部 内 容。三、材 料 供 应本 安 装 工 程 所 需 的 原 材 料,由 乙 方 按 工 程 预 算 表 所 列 供应。乙 方 所 供 应 的 安 装 材 料 须 符 合 国 家 标 准。四、费 用 及 结 算 方 式:依 据 乙 方 报 送 的 工 程
45、 预 算,经 双 方 协 商 本 工 程 造 价 暂 定为 人 民 币(大 写):元 整。工 程 价 款 按 审 定 的 预 算 价 款 一 次 性包 干。五、工 程 期 限合 同 工 期:依 据 国 家 颁 布 的 工 期 定 额,商 定 本 合 同 工 程开 工、竣 工 日 期。双 方 约 定 自 _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_ _ _ _ 日 至_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_ _ _ _ 日 竣 工。六、付 款 方 式:本 工 程 全 部 费 用
46、 按 甲 方 审 定 的 预 算 价 款 一 次 性 付 干 脆支 付 给 乙 方。七、组 成 合 同 的 文 件组 成 本 合 同 的 文 件 包 括:图 纸、工 程 材 料 表、预(概)算书、双 方 有 关 工 程 的 洽 谈、简 洁 变 更 等 书 面 协 议 或 文 件 视 为本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八、双 方 权 利、义 务甲 方:(1)、其 是 一 家 依 法 设 立 并 有 效 存 续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2)、负 责 根 据 本 给 水 管 道 改 管 及 移 装 工 程 要 求 供 应 相关 的 市 政 工 程 技 术 资 料;(3)、负 责 供 应 给 水
47、 管 道 改 管 及 移 装 水 表 工 程 的 施 工 场地;(4)、负 责 施 工 现 场 市 政 主 体 施 工 单 位、给 水 管 道 改 管及 移 装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的 协 调 工 作;(5)、其 有 权 进 行 本 协 议 规 定 的 交 易,并 已 实 行 全 部 必要 的 公 司 行 为 授 权 签 订 和 履 行 本 协 议;(6)、本 协 议 自 签 订 之 日 起 对 其 构 成 有 约 束 力 的 义 务.乙 方:(1)、其 是 一 家 依 法 设 立 并 有 效 存 续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2)、负 责 根 据 政 府 及 专 业 管 理 的 有
48、关 规 定 办 理 给 水 管道 改 管 及 移 装 工 程 施 工 的 相 关 手 续;(3)、负 责 在 本 协 议 约 定 的 时 限 内 完 成 给 水 管 道 改 管 及移 装 工 程;(4)、工 程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规 定,担 当 工 程 质 量 的 全 部 责任;(5)、乙 方 应 做 好 施 工 现 场 的 平 安 生 产 管 理 工 作,因 乙方 缘 由 发 生 平 安 责 任 事 故 或 管 理 不 当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由 乙方 依 法 担 当 全 部 责 任;(6)、保 证 在 施 工 过 程 中,本 着 平 安 第 一 的 宗 旨,如 出现 因 乙
49、方 缘 由 而 发 生 的 危 及 自 身 及 他 人 的 平 安 事 故 和 工 伤事 故,乙 方 担 当 一 切 费 用 及 责 任;(7)、乙 方 应 遵 照 市 政 府 的 有 关 市 政 工 程 文 明 施 工 规 定,做 好 施 工 现 场 的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工 作;(8)负 责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断 面 范 围 以 外 给 水 管 道 改 管 及 移装 工 程 施 工 涉 及 占 道 挖 掘、破 路 的 城 管 部 门 协 调 工 作;(9)、本 协 议 自 签 订 之 日 起 对 其 构 成 有 约 束 力 的 义 务。九、违 约 责 任(1)、甲 方 须 按
50、按 合 同 支 付 各 款 项。若 超 过 期 限,甲 方须 支 付 _ _ _ _ _ _ _ _ _%的 违 约 金。并 且 乙 方 有 权 进 行 终 止 系 统 操作。(2)、因 乙 方 缘 由 未 按 合 同 规 定 的 工 期 交 付 运 用 的,须赔 偿 甲 方 已 付 款 项 _ _ _ _ _ _ _ _ _%的 的 罚 款。(3)、因 甲 方 缘 由 致 使 工 程 中 途 停 建、缓 建,应 实 行 措施 弥 补 或 削 减 损 失。同 时,赔 偿 乙 方 由 此 造 成 停 工、窝 工、返 工、人 员 和 机 械 设 备 调 迁、材 料 和 构 件 积 压 的 实 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