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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商品预售合同合集九篇商品预售合同 篇1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一)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在合同法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肯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恳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恳求对方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
2、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即可以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规定干脆履行,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达到双方的交易目的。(二)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长。但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期货买卖合同是错误的。所谓期货买卖合同,是指期货交易所为进行期货交易而制订的统一规定商品的等级或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交货期限和地点等的合同,通常采纳“标准合同”形式。期货买卖合同具有如下主要特征:(1)期货买卖的标的物的价格不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是在期货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而确定的;(2)期货买卖的标的是合同本身,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中
3、所约定的货物;(3)期货买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套期保值和价格发觉,而不在于获得现实的货物,所以,在期货买卖中,极少有进行实物交割的(4)期货买卖的商品必需具备数量大、价格波动大、便于储存、易于标准化等条件,如粮食、石油、钢材等。但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第一,商品房的价格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明确的,而不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的;其次,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商品房,而不是合同本身;第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不具有套期保值和价格发觉的功能;第四,由于房屋的面积、坐落、单元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的差别,不具有标准化的特征,所以在国际惯例上,房屋不是期货交易的商品,不能用于期货交易。可见
4、,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明确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可以避开利用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变相的期货交易,以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三)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的合同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肯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起先或终止依据的合同。假如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起先的依据,则该期限为延缓期限;假如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终止的依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附延缓期限的合同中,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不须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都没有权利恳求对方履行义务。只是在期限到来时,双方当事人才起先履行义务;在附解除期限的合同中,合同不仅已经成立,而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双
5、方都已经起先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期限到来时,双方当事人不再履行义务,合同终止。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将来的肯定期限交付房屋,这里的确存在肯定的“期限”,但这种期限绝不是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因为:其一,假如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限”作为附期限合同中的解除期限,则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仅已经成立,而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在期限到来时,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效力,双方应当解除合同。这样,作为预购方就不能取得约定的房屋。明显,这与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目的是相违反的;其二,假如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限”作为附期限合同中的延缓期限,则商品房预售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只在期限到来
6、时,商品房预售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这样,作为预售方就不能要求预购方支付肯定的定金或房款。明显,这也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求。可见,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限”是一种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详细时间。(四)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状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它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其缘由有三:一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必需交付给买受方,这样才能实现买受方的经济目的。可见,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需是现实存在的物。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尚不存在或尚在建
7、立中;二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方在接受标的物后,尚有二期以上的价款须要支付;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既可以在取得房屋前一次性支付房屋的全部价款,也可以在取得房屋前分期支付价款。前者是在取得标的物之前的分期付款,而后者是在取得标的物后的分期付款;三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功能在于出卖方向买受方融资,以满意买受方资金不足的须要。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功能在于买受方向出卖方融资,以满意出卖方资金不足的须要。综上所述,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买卖合同、期货买卖合同、附期限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假如从法律上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定性,则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远期交货合同。所谓远期交货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
8、约定在将来的肯定期间内交货的合同。这类买卖合同仅是在交货期限方面与一般买卖合同有所区分,而在合同的订立、货物价格的确定、履行地点等方面与一般买卖合同没有任何差别。当事人必需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否则即应担当违约责任。商品预售合同 篇2出卖人: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托付代理人:_联系电话:_托付销售代理机构: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营业执照注册号:_买受人:_国籍:_诞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诞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9、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签章):_(签章):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商品预售合同 篇3出售方:(甲方)地址:电话:购买方:(乙方)姓名:性别:诞生:年 月 日国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第一条 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 用地面积 的土地运用权。地块编号: 运用年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 ,由甲方预售。其次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 幢 号(第 层)。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其中:基底
10、分摊 、公用分摊 、其它 )。第三条 甲方定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运用。如遇下列特别缘由可延期交付运用,但不得超过 天: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施工中遇到异样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刚好解决;其它非甲方所能限制的因素。上述缘由必需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运用。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 单价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整(小写 万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名称: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 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1、将楼宇出售他人。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运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其次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运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乙方在运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运用,在运
12、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运用费。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关仲裁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出售方:法定代表人:购买方:法定代表人:商品预售合同 篇4预售人(下称“甲方”):_预购人(下称“乙方”):_甲方已领取_号国有土地运用证
13、,依法享有南京市_区_地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该宗地块地号为_。甲方获准在上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称为 。甲方已领取宁房销第_号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法可以预售相应商品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商品房预售事宜,经协商一样,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 合同标的基本状况一、甲方预售给乙方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为上述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载范围中的 号,该房号为公安审定编号工程暂定编号。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总平面位置见附件1总平面图,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见附件2。二、该商品
14、房所在楼幢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主体建筑层数为_层,其中+0.00米以下_层,+0.00米以上_层,该商品房位于+0.00米以上+0.00米以下第_层。三、该商品房设计用途为_,层高_米(与本层高不一样的部位另见附件2中的层高标注)。四、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共有共用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建筑部位见附件3。五、该商品房的装修装饰材料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六、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其土地运用权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运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该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_,土地运用年限自 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七、该商品
15、房所在楼幢当前的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为_。其次条 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一、甲方告知乙方,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抵押登记部门为_,抵押登记日期为_。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人为_,抵押登记部门为_,抵押登记日期为_。二、甲方已通知抵押权人预售该商品房的证明和甲方处理上述权利瑕疵的承诺见附件5。第三条 定金及其处理方法一、乙方应于_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_元)(小写_元),币种_。二、甲、乙双方履行本契约时,定金按下列方式处理:_.在乙方最终一次付款时充抵合同价款。在_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乙方预购该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价,单
16、价为_元/平方米,总价款合计(大写)_,(小写)_,币种为_。该总价款由下列款项构成:_房价款:_元。房屋套内的装饰装修款:_元。第五条 付款方式、时间和拖延付款的责任一、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一次性付款:_分期付款:_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_按本款约定,乙方应向贷款银行提交完备贷款申请资料的日期,视为乙方应当付款的日期。贷款银行按约发放贷款的,乙方实际向贷款银行提交完备贷款申请资料的日期,视为乙方实际付款的日期。二、乙方拖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甲方担当下列违约责任,但甲方依法解除本合同的除外:根据未付到期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拖延期间的利息,向甲方支付
17、违约金。根据未付到期价款的万分之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拖延期间的违约金。三、乙方拖延支付合同价款,经甲方催告后 日后仍未支付到期价款,且未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总价款_%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甲方可要求乙方根据总价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同期利息的_倍赔偿损失。甲方应在解除本合同_日内,将已收价款扣除乙方应当赔偿的金额后退还乙方。乙方尚有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未归还的,甲方可用应当退还乙方的款项代乙方归还已到期的贷款并提前归还尚未到期的贷款。本合同解除时另有定金的,定金也不予返还。乙方应在甲方解除本合同 日内,帮助甲方到
18、登记机关注销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各项登记手续。因乙方缘由导致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登记手续拖延注销的,乙方担当下列违约责任:根据总价款的万分之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拖延期间的违约金。第六条 房屋交付时间、条件和拖延交付的责任一、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品房。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书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己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其次条所列权利瑕疵已歼灭;应当在交付该商品房同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的附件6中的第 项已达到甲方承诺的条件;该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供应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运用说明书。三、甲方拖延交付该商品房的,应
19、担当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根据已收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拖延期间的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根据已收价款的万分之_/天计算,向乙方支付拖延期间的违约金。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 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四、甲方拖延交付该商品房,经乙方催告后 日后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乙方可要求甲方根据总价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同期利息的 倍赔偿损失。甲方应在解除本合同 日内,将已收价款退还乙方并同时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尚有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未归还的,甲方可用应当退还和支付给
20、乙方的款项代乙方归还已到期的贷款并提前归还尚未到期的贷款。本合同解除时另有定金的,还应双倍返还定金。乙方应在收到以上约定的款项后_日内,帮助甲方到登记机关注销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各项登记手续。因乙方缘由导致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登记手续拖延注销的,乙方担当下列违约责任:根据总价款的万分之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拖延期间的违约金。第七条 配套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一、甲方对配套基础设施及其它设施的承诺见附件6。二、附件6中的设施拖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的,甲方担当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根据_元/天项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款约定的违约责任不与第六条约定的拖延交付违约责任累加适用。三、该商品房交
21、付后,附件6中第_项设施拖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经乙方催告后_日内仍未达到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方式处理:_。第八条 配套房屋和建筑的产权归属甲、乙双方约定,附件7所列配套房屋和建筑,虽未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但随商品房的销售,应当无偿转移归全体业主共有,并由全体业主按规定享有权利、担当义务。除附件7所列项目以外的配套房屋和建筑归甲方全部。但权利人应当按规划核定用途运用配套房屋和建筑,不得擅自变更其用途。第九条 规划和设计变更的约定一、甲方承诺按已公示的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核准图所确定的条件进行建设。二、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该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在
22、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变更,出现下列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运用功能的情形,甲方应在变更被批准之日起 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书面通知乙方:_。该商品房所在楼幢与相邻楼幢的正面建筑间距比原间距削减_米。南面相邻楼幢檐口高度增加_米。该商品房朝向的方位偏角改变值超过_度。三、经设计单位同意,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变更,出现下列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运用功能的情形,甲方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_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书面通知乙方: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改变。该商品房户型发生改变。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改变,导致层高降低值超过_厘米,或导致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改变超过_平方米。该商品房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23、分摊系数比原系数的增大值超过_%。四、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后_日内作出是否解除本合同的书面答复;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作书面答复本合同的,按下列约定处理:视同乙方接受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款变更。五、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书面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 日内将已付价款、定金以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给乙方,并按总价款的_%赔偿乙方损失。六、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约定期限内书面答复不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书面通知乙方,但乙方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按变更给乙方造成的实际影响,赐予乙方相应补偿。甲
24、、乙双方应按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补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七、该商品房项目和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其它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法律法规和其它国家规定的精神处理。第十条 房屋交付和接收手续一、该商品房具备第六条其次款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在确定的交付日期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甲方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应当给乙方必要的打算时间和必要的便利。二、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第六条其次款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意第六条其次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
25、不齐全,或未满意第六条其次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商品房,甲方按第六条的约定担当拖延交付的责任。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时,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交付的商品房尚未取得第六条其次款约定的证明文件或尚未满意第六条其次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乙方仍情愿接收该商品房的,视为双方对房屋交付条件的变更。三、甲、乙双方签署商品房交接单,交接钥匙后即为交付。四、该商品房已满意交付条件,但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交房通知后,拒绝接收该商品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的,按下列方式处理:乙方按每天 元向甲方支付逾期交接期间的违约金,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起由乙方担当。第十一条 面积差异和其它差异
26、的处理一、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时,第六条其次款中房屋测绘成果载明的该商品房实测面积与第一条约定的面积发生误差的,按下列方式处理:建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_%以内(含本数,不得超过3%)的,根据第四条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建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上述比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价款,并根据年利率_%计算支付利息。乙方同意接着履行本合同,实测建筑面积大于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在上述比值以内(含本数)部分的价款由乙方按第四条约定价格补足,超出上述比值部分的价款乙方可不予担当,但其全部权归乙方全部;实测建筑面积小于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在上述
27、比值以内(含本数)部分的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超出上述比值部分的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二、其它差异的处理:1、该商品房的实际层凹凸于第一条约定层高,其误差值超过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允许误差值的,甲方担当下列责任:2、该商品房交付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标准低于附件4约定标准的,甲方担当下列违约责任:按交付时的市场差价双倍赔偿乙方。第十二条 预售款专用和监管一、甲方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前,所收取的合同价款专项用于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工程建设,不挪作他用。二、甲方已与 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银行监管帐户的开户行为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该商品房竣工前支付的合同价款应由上述银行按商品房预收款监管的
28、有关规定监管运用。第十三条 商品房质量保证一、甲方承诺该商品房运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二、经有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该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或因该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运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根据_利率计算支付利息;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担当赔偿责任。三、该商品房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见附件8,保修期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计算。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担当该商品
29、房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乙方发觉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刚好通知甲方或其受托人;甲方或其受托人接到乙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场检查(双方另约时间的除外),并依据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状况与乙方商定详细修理日期,刚好、合理支配修理。乙方应在甲方或其受托人检查、修理期间赐予必要协作。甲方托付代为担当保修任务的受托人应当在 年内常驻该商品房项目现场。甲方没有将保修任务托付给受托人的,甲方应当在 年内设立常驻该商品房项目现场的报修点。甲方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担当下列责任:按每拖延一天 元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30、的,甲方按下列约定赔偿乙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四、甲、乙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托付由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另一方应当协作和帮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见的,由对方担当检测费用。第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签订本合同时适用)一、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就该商品房所在商品房项目的物业管理已与物业管理企业 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详见附件9-1、附件9-2。乙方已具体阅读并自愿遵守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同时已签订了业主临时公约,并承诺按其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本合同签订后,经业主大会
31、依法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受业主托付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依法生效的,上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自行终止。二、与该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其它事项见附件9-3。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甲方应按规定通过南京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将本合同基本信息传送至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备案。二、在本合同基本信息传送至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备案后,且在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三、乙方为支付合同价款需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
32、应当同时或在先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四、该商品房交付后_日内(应当不超过90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申请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甲方应当在双方申请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前,将须要由其供应的房屋权属登记资料报送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五、甲方承诺:乙方领取房屋全部权证后,乙方有权且应当要求甲方刚好协作办理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变更登记。乙方领取房屋全部权证_天后,乙方有权且应当要求甲方协作办理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变更登记。六、因一方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列手续拖延办理,经对方催告后 天仍未办理的,过错方应向对方担当下列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_元计算,支付违约金。七
33、、附件7中的配套房屋建成后,甲方应按规定刚好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其中,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在甲方办理房屋全部权初始登记时按规定程序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名义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其它符合全部权登记条件的且业主委员会已成立的,甲方应协作业主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刚好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将其登记在全体业主名下。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 后生效。第十七条 送达 一方向对方送达的有关本合同的文件,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送达目的地;一方若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刚好通知对方。因接收方或其签收人缘由导致接收方没有收到送达文件的,视为已送达。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
34、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等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九条 补充协议、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的效力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中的内容系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甲方担当的责任,或者不合理地加重乙方责任、解除乙方主要权利的,仍以本合同为准。二、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与铅印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附件内容、空格部分的填写内容解除铅印部分中的非选用性内容,且系不合理地
35、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甲方担当的责任,或者不合理地加重乙方责任、解除乙方主要权利的,仍以被解除的铅印内容为准。其次十条 合同份数及其签订后收执的约定本合同一式_份;其中甲方_份,乙方_份;乙方另执“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文本一份。附件1、总平面图(如粘贴需加盖骑缝章)附件2、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如粘贴需加盖骑缝章)附件3、计入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共有部位(参见网上房地产公示内容)附件4、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精装修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出卖人:_注册地址:_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_ 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托付代理人:_ 地址:_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托付代理机构
36、:_注册地址:_营业执照注册号:_法定代表人:_ 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买受人:_姓名:_ 国籍:_地址:_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姓名:_ 国籍:_地址:_邮政编码:_ 电话: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_方式取得位于_、编号为_的地块的土地运用权。为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规划用途为_,土地运用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施工许可证号为_。_。其次条 商品房销售
37、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状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属_结构,层高为_,建筑层数地上_层,地下_层。该商品房阳台是。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币)_千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