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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统筹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 简称“三品一标”)是供给适配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产品质 量品质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农安 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统筹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安 发20231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围绕具有绍兴特色的粮油、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药 材、畜禽和水产等主导产业及农产品,以实施“三品一标”四大 行动为抓手,加快建立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相关制度和机制, 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完善农业生产
2、标准化机制, 突出全程质量控制,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地理标志农 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和产业培育,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 品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通过产管并举、产销联动,着力提升农 业标准化生产支撑,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融合发展,让优质 农产品既产得出、产得优,又卖得好,助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通过“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实施,力争在“十四五”期末, 休药期等安全生产要求和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推进标 准化生产。组织县级检测机构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 务机构为生产者提供便捷的快速检测服务,推广常规农药快速检 测方法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
3、点,为周边生产者提供自助快检、自助开证等服务。督促农产品 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主体规范化开具承 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应开尽开。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 合作社共享农产品快检设备,带动周边农户加强自控自检。(农产 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及部门按职责配合)2 .落实“严格查证指导规模主体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 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 的单位或个人在收购农产品时收取并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收 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 格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 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推进以承
4、诺达标电子合格证为应用基础的 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过程、全链 条追溯管理。提升销售者主动亮证积极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处牵头,相关处室及部门按职责配合)3 .开展“全面亮证: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化、信息化管 理,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管理信息联通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平台,逐步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等。加快适应 农产品线上销售新业态的要求,主动与生鲜电商平台、直播平台 等沟通协作,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在门户网站、APP、小程序、直播 平台等农产品营销宣传页上醒目亮证。充分利用云开具、云交易、 云展览等方式,推动实现带证农产品全流程、全场景线上推介, 结合线
5、下生产销售网络,做好与学校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 对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振消费信心。 举办宣传周、主题日等“亮证”展示活动,组织消费者进基地、 进市场,切实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承诺 达标合格证的良好氛围。展示各类主体“亮证”成果,宣传推介 一批样式新颖、信息详实、口碑人气俱佳的典型事例。(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及部门按职责配合)四、进度安排(一)细化方案(2023年5-6月)。各地按照本地产业实际, 结合指标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并报我局备案。(二)开展建设(2023年5月一2025年11月)。按照方案实 施建设。每年6月13日前、n月1
6、3日前分别报送四大行动取得 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进展情况。(三)组织验收(2023年2025年)。按照“建设一批、验 收一批”的原则,各地及时向市局上报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 点县验收目录。市局组织初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生产基地和重 点县上报农业农村厅复核。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整合有关资源,统筹协调相关 处(科)室和单位,做好协同配合,抓好具体实施。按照党政同 责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 细化各项行动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加强行动指导。各地要加强农科教、产供销结合,建 立专家指导组,依托省市科研院所、农技服务站等优势单位
7、搭建 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技术平台,加快相关技 术、标准、装备的研制,强化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建设。强化业务 培训与技术指导,引导各类主体参加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品质 提升、品牌宣传、消费推介、主动亮证等活动,推动本地区“四 大行动”高质量实施。(三)加强政策协同。各地应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 产品质量安全充分保障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三品一标”四 大行动实施区域和主体企业项目倾斜,有条件的可积极探索出台 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面的奖励政策。积极引导金 融机构支持,开设绿色金融产品,扩大信贷规模,优先支持符合 条件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
8、 量控制生产基地,推动产品认证与产业发展。(四)强化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本辖区优质农产 品重点县和生产基地的监督指导、日常管理。县级农业农村(渔 业)部门加强对本辖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督指导、日常管 理。若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存在违 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省厅报告有关情况。附件:各县任务分配表附件各区、县(市)任务分配表越城柯桥上虞诸暨竦州新昌优质农产品基 地2023 年3333332024 年4444442025 年222222可持续绿色生产技术规程111111培优或推广区域特色农产品 品种111111特色品种繁育基地111111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1
9、11111品字标浙江农产222222专业化推广渠 道市场专区111111商超专柜222222推广专员121212121212注:优质农产品基地包括:1.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续展2次以上(含)获证绿色食品企业基地等);2.有 关有机农产品基地;3.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4.实施全程质量控制有关生产基地(经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生产基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技术体系试点基地、列入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产品生产基地等);5.按照农业农村部审核确认的标准建设、并通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的有关农产 品生产基地。-14-15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及特色农产品,建设1个国家现代农业全
10、产业 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带动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强化优质农产品生 产基地布局和建设,推行绿色、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加强基地质 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提升基地示范带动能力。至 2025年,新增45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各区、县(市)50%以 上乡镇实现区域内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总量占区域内食用农 产品生产规模总和的比重超过40%,全市50%以上区、县(市)实 现区域内同比超过30%。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为主要依托,培优区域特色品种,积极构建特色农产品特征品质 指标体系,编制绿色食品等优质农产品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集 成推
11、广优质绿色生产技术。至2025年,培优、推广1个区域特色 农产品品种,编制生产操作规程1项,转化形成一批有关标准综 合体,建成特色品种保存繁育基地1个,建立1个成果转化试验 站或基地。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加快培育优质农产品品 牌,加强绿色食品、”品字标浙江农产”认定和建设,引导采购商 与优质农产品企业开展产销对接,利用“浙农优品”产销一体化、 网上农博等平台,扩大优质品牌营销。至2025年,绿色食品新增 90个,“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企业新增6家,建成1家优质农产 品市场专区,7家商超专柜;依托绿色食品检查员等体系队伍,培 养70名优质农产品推广专员。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全面推
12、行承诺达标合格 证制度,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亮证服务能力。推行承诺达标 合格证信息化管理,推动农产品销售多场景亮证,开展达标合格 农产品亮证活动,总结亮证应用、亮证展示、监管执法等方面典 型经验和模式,遴选一批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典型事例。三、实施重点(一)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1 .强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布局建设。聚焦稳产保供和消费 升级,围绕粮油、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道地药材、畜产 品、水产等产业,推动各地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 点,布局建设一批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 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打造4类基地:突出精品定位,打造 绿色食品生产和原
13、料基地;突出生态环保,打造有机农产品生产 基地;突出特征品质,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突出 全程质量控制,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农产品质量 安全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打造我市优质农产品生产 重点区、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养殖业管理处、 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粮油作物技术推广 中心、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提升基地按标生产能力。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生产基 础,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加强农产 品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环节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现代农 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生产基地设
14、立标识标牌,标明种养品种、 范围规模、技术措施、执行标准、责任主体等内容。加强标准宣 贯培训,编制印发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风险管 控手册等,推动生产标准“进企入户”。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 效评价,提升基地依标生产、依规管理能力。严格落实生产记录、 种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实现基地生产可查询、过程可追溯。(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养殖业管理处、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粮 油作物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中 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强可持续绿色生产模式集成推广。加强产学研合作,围 绕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风险因子以及关键控制点,加强有 害生物绿色防控、减肥减
15、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新技术研究, 加快集成种养结合、减肥减药、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 化利用等安全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并向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转 化,推动打造全市域优质绿色发展模式。(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处、种养殖业管理处、农科院、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按职责分工)4 .加强基地全链条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建立优质农 产品生产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健全基地农产品 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实行基地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制,建立“一岗 双责”(即生产责任、安全责任),加强基地种植、养殖环节产品 生产和产品安全管控。建
16、立健全信用档案,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 示公开。加强质量追溯管理,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 安全追溯平台监管名录。加强基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及时 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 格认证管理,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证后监 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种养殖业管理处、畜牧农机发 展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 物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 .提升基地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基地采取“公司+合作社+农 户”、订单农业等模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统一品种、统一 技术、统一管理等手段,协同打造产业链、供应链
17、、价值链,带 动区域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升级。发挥带动作用,引领生产、 加工、流通、市场等各类主体联合合作,以产业分工、利益联结 为纽带,做强产业化联合体。(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处、种养殖业管理处、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粮油作物 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1 .培优区域特色品种。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为主要依 托,坚持种质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挖掘传统品种优良基因, 开展地区特色品种提纯复壮,加强适用于减肥减药、生态循环等 绿色生产方式种质种苗的选育培育。通过区域特色品种的培优或 推广以及特色品种繁
18、育基地的建设,提升特色农产品苗种的供给 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中心牵头,科 技教育处、种养殖业管理处、农科院、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经济 作物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按职责分工配合)2 .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 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清洁新模式。引 导生产基地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强化多学科融合和产学 研协同创新,集成研发推广一批产地清洁、品种培优、节水灌溉、 减肥减药、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 术模式并转化形成有关可持续绿色生产标准综合体。(科技教育 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养殖业管理处
19、、农科院、畜牧农 机发展中心、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 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编制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支持各地结合农业高质量发展 需要,聚焦粮油、果蔬、食用菌、茶叶、畜禽、水产、道地药材 等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制定一批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编印科普 手册、明白纸、操作卡、挂图和风险防控手册等科普资料。推动 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加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培训,提升按标生产意识和能力。(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处、种养殖业管理处、农村经营与改革处、畜牧农机 发展中心、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水 产技术推广中心等按职责
20、分工负责)4 .构建特征品质指标体系。聚焦绿色食品,围绕特色风味、 口感和营养品质,省市联动,通过比对分析国内外相关产品指标 参数和先进标准,结合现代检验检测手段,挖掘农产品特征品质 指标,厘清产品品质与地域和生产方式的关联性,量化农产品特 色品质指标,构建特色农产品品质指标体系,更好对接引领消费 市场。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监测,推 动地方数据库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粮油作物技术推广 中心、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5 .开展品质提升集成示范。聚焦地方特色农产品,结合绿色、 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登记工作,发挥科研院校和企业科
21、技的研发及示范推广优势,加强优良品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分等分级、品质评价等品质提升集成示范。全市布局建设1个优 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加强技术性能评价和生态效益评 估。(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养殖业管理处、农 科院、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技 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1 .加快培育绿色优势农产品品牌。按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 计划有关要求,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食品骨干企业、出 口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加快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打 造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品牌。结
22、 合我市实际,大力培育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至2025 年,全市新增绿色食品90个,“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企业6家。 (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按职责配合)2 .持续打造“三展一训”宣传平台。组织参加中国绿色食品 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等推 介以及农产品“三品一标”公益性培训。利用好“浙农优品”等 农产品区域公用数字化智慧监管平台,协助做好国家地标馆(浙 江馆)建设。组织参加浙江农业博览会、浙江省乡村美食大会等 展会,积极举办农博会、茶博会等展示展销活动,鼓励各地举办 优质农产品区域性专业展会、产销对接会,推动建立多层次、专 业化公益宣传
23、平台。(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处、科技教育处、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信息中心等按职责 配合)3 .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持续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活 动,鼓励参加地标农产品中国行活动,组织参加名特优新农产品 产销对接活动。基于“浙农码”,持续构建“产销一体化”数据仓, 积极打造优质农产品牌和现代化发展模式。深挖“数字+”会展新 模式,对接优质农产品,组织参加“网上农博”,打响优质农产品 在“浙江网上农博会”的品牌,强化云展销、云推介、云宣传、 云直播、云洽谈、云签约等功能,拓展农产品产销渠道,实现农 产品优质优价。(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科技教育处、
24、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4 .加强专业化推广渠道。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加强与大 型知名电商平台合作,设立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电商专 馆,支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有关营销企业建设电商平台。组 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 销会和推介活动。健全营销网点和渠道,引导设立1个优质农产 品市场专区和7个商超专柜。加强优质农产品推广队伍培训和管 理,依托绿色食品检查员等体系队伍,有针对性地培养70个优质 农产品推广专员。(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处、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按职责分工)(四)强化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1.推进“主动开证二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部门作用,加强 科学用药宣传培训I,指导生产者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