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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财产管理制度3篇 中学财产治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当开展的必要的物质根底。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制财务治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治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 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教室 2、专用室(计算机室、物理试验室、化学试验室、会议室、图书室等) 3、办公室4、运动场地5、其他公共区域:校门、围墙、卫生间、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圃及宣传廊等
2、。 其次章 治理组织系统 其次条 校产治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总务处详细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依据分块、分线治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详细负责、治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年级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年级长;各班级财产详细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计算机室、物理试验室、化学试验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劳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运动场(含其它体育设施)财产负责人为体育组教研组长;保管室财产负责人为保管室的负责人。 第三条 总务处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全部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
3、必需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年级办公室、试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治理责任制度,落实详细责任人。 第四条 学校常常性地对师生进展”爱我学校从爱惜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爱惜公物荣耀,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 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 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党支部或行政会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 学校基建和较大型修理,较大型物品添置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展预算编制,交党支部或行政会确定,必要时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基建修理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需通过
4、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区教育局或托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 添置校产经保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安排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 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收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前方可使用。 第九条 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省,削减铺张。 第四章 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 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治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 班级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
5、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觉损坏应准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详细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展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 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展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展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状况,发觉问题准时解决,发觉损坏,查明缘由准时理赔修理。 第十三条 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的确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本校教师确因特别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
6、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 赔偿制度 第十四条 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 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其次款 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 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准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状况,准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 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状况,书面对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 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总务处、学生处及有关负责人查实状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
7、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 各部门如有财产损失,未能查明责任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担当的失责责任。 第七款 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 学校珍贵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详细状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六条 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七条 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
8、倍至三倍进展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上按原价的三倍进展赔偿。 第十八条 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在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十九条 赔偿途径 第一款 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状况。 其次款 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依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 第三款 由负责人催促责任人向总务处缴纳赔偿经费。 第四款 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状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终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状
9、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 学生在试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试验室治理人员依据一般定价在课后马上索赔,连同书面报告交回总务处。 第六款 教师损坏财产的,依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催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 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工资中予以扣除赔偿金,并视状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的有关条款赐予必要的处理。 第八款 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担当赔偿责任。 第九款 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全部校产(含图书、耐用教学用具及寝室、办公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
10、收证明报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据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需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 报废制度 其次十条 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零星校产应由总务处鉴定,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党支部(行政会)讨论打算,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章 附则 其次十一条 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屡次使用过程中并不转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其次十二条 在执行学校财产治
11、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奉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予以公开表扬,并赐予肯定的嘉奖。 其次十三条 本制度全部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第2篇】柏西中学财产物品治理制度 e中学财产物品治理制度 (1)学校全部教学、生活设备、用品以及交通工具、图书、仪表、房产均受本制度的制约。 (2)凡教学、办公用品以及其它必需购置的物品一律按规划执行,做到年度规划、季度规划,月有执行规划,经校长审批后,安排选购。 (3)年级(教研组)、办公室向学校领用教学、办公用品均按使用范围,由处室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或报告,经总务处主任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 (4)仓库、图书室、试验室、体育
12、器材保管室存放图书、器材要做到科学化、标准化、条理化,入库存放图书、试验仪器器材、物品等必需做到建帐、建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总务主任要常常组织人员对仓库进展盘点清理。 (5)在校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详细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6)各类设备、校产依据分块、分线治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 责人详细负责、治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部门主任及年级组长,详细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试验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航模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
13、为总务主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教务处主任;各贮存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贮存单位的负责人。 (7)总务处帮助财务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全部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需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试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治理责任制度,落实详细责任人。 (8)学校常常性地对师生进展“爱我学校从爱惜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惜公物荣耀,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14、【第3篇】(学校)中学财产治理制度 中学(学校)财产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物品都是国家的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当进展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必需高度重视我校财产设备的治理工作。学校由校长亲自主管这项工作,总务处详细负责落实,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都应由主任、组长直接负责这项工作,要常常对师生员工进展爱惜学校财产的教育,标准治理,千方百计降低财产损耗,压缩办学本钱。 其次条 学校财产设备治理和使用必需贯彻“统一领导、分级治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精干,购置要有规划,验收要严厉仔细,选购、领用、
15、报损手续要完备清晰,保证帐册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同时要加强、健全修理、校验等技术治理制度,使学校财产设备常常保持完好。 第三条 学校配备思想过硬和具有肯定业务力量的人员担当学校财产物资的治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学校要制订相应的考核方法,对治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展适当的表扬嘉奖,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失、丧失要责令赔偿和赐予处分。学校财产设备的治理人员,应熟识、把握本行业务,如岗位调动时,应事先办清交接手续,并由总务处专人督办。 其次章 学校财产治理的范围、分类与作价 第四条 学校财产治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 a、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
16、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试验、科研、行政、后勤、办公、生活设备。 b、单价虽不满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 c、有的财产比拟稀缺,有的财产有用性较强,虽不满意上述两项条件,但学校认为应作为固定资产治理的。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缺乏500元、专用设备单价缺乏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的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教具、电脑配件等。 3、易耗用品是指修理、修缮材料、微小工具,劳技、试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 第五条 学校所属的部门应用学校任何类别资金购置的物资,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登记入帐;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展治理。 第六条 但凡外单位赠送、获奖
17、、上级无偿调拨、自制、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入帐,核实价格后,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展治理。图书、杂志报刊合订本、资料不受单价限制均列固定资产。 第七条 我校财产设备的日常治理分类严格按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固定资产按造价或购置价格入帐,但原有的固定资产,有以下之一者得增减其原值。 1.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按所开支的本钱费增加其原值。 2.成套设备,因毁损或撤除其原有一局部,应削减其原值。 3.房屋和建筑物的撤除、改建应增减固定资产价值,分别处理有关帐务。 4.大修理、大修缮和修理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原值增减,由学校
18、总务处负责处理,并准时通知财务室保证帐帐相符。 第三章 学校财产建帐建制 1、学校设置财产保管员,参照相关财产制度要求进展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的治理。 2、保管室根据“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实物治理,一般每学期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总务处汇总登记。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借用单、报损单、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工程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第四章 学校财产物资的增加和验收 第九条 增加学校财产设备,必需根据学校进展规模、财力、进展方向进展
19、全面规划。要依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需要与可能动身、精打细算,合理布局,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第十条 增加学校财产设备,凡属于根本建立范围的应按根本建立规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不属于根本建立范围内的增加规划,每学期开学初应由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提出学期申请规划。由总务处汇审平衡,提请校长批准后,列入学校财务规划,由总务处执行。临时选购规划为学期规划之补充,因教学、办公、生活过程中临时消失的选购要求及各种物资的损耗补充。执行先请购、后选购、先入学校财产帐、后财务报销的原则 第十一条 对于大的工程、珍贵仪器设备或购置批量大的常规设备,必需调查讨论,进展可行性论证。 第十二条 学校各部门或个人
20、无论资金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必需根据以上各项规定办理。不办理请购手续,擅自购置设备、物资者,学校财务有权不予报销,有关治理部门应赐予批判教育、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物资购回后(不管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或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物资,或无偿调入本校任一部门的物资),一律应到总务处办理检验及入库手续,到保管室办理登记入册,方能按我校规定的各行政级别的权限,签批报销,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加强验收与索赔治理工作。购入的物资,必需由负责选购的部门或人员会同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准时验收,验收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外观检查,应先检查设备包装是否完好,然后按挨次查看设备各外表是否有残
21、损、变形、锈蚀等特别现象。重点是主机,主要工作面,主要配件等部位。若发觉问题,应当场记录并拍照。凡属合同规定,必需有厂家技术人员在场才能开箱的珍贵设备,切匆事先开箱,以免造成被动。 2.数量检查,以合同及订货清单为依据,核对装箱单,逐一清点。清点时,认真查对主机和附件型号,编号是否与订货清单、装箱单全都,对缺少或错发局部,应记明编号、品名、实到和短缺数量等。 3.质量检查,质量验收,也是物资设备功能、指标等的全面检查质量验收,应由该物资设备的使用和申报单位组织有阅历的技术人员进展。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技能性能、技术指标进展验收,验收过程中,若消失故障,应查明事故、故障缘由及予以排解,无法排解或虽
22、能排解但涉及质量的仍应记录在案列入检验报告。 4.验收记录、验收时应仔细填写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时间、条件、状况和结果,参与人员等。验收完毕时,由使用接收单位写出验收报告,附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一并报物资设备科进一步处理并入档。 5.验收完毕后,若在数量及质量上存在问题,负责选购的部门或人员应准时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赔补等工作,肯定要在索赔时效内完成该项工作。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与修理 第十五条 保管室、试验室及专用教室的治理人员对所保管的学校 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治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晰,排列有序,帐物对号,环境干净,要常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盗工作,以
23、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十六条: 一、各试验室及保管室的学校财产,帐本应与实物相全都做到帐帐相符。 二、财务应设立与保管室对口的固定资产分类总帐,保管室的分类明细帐的各类总金额应与财务的总帐相符。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包括赠送和无偿调进、调出的物资)保管室应照实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削减表),财务室作固定资产增减记录,各种帐、单、表应缮写清晰,记录精确。帐卡、物要定期核对检查,做到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总务处应每年暑假进展一次全面清点。 第十八条 各类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报损、报废等手续的办理,应严格根据zz中学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赔偿、报损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24、各级学校财产设备治理人员(包括兼职人员)在治理业务上兼受总务处领导,他们对所治理的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全校师生员工必需敬重治理人员的职权,任何人未经治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任何物资设备,未经治理人员进展实物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的财产设备不得使用,否则,由此引起性能、质量上的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其次十条 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要加强试验技术队伍、后勤队伍建立,常常性的检修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应由总务处和电教组负责。 其次十一条 对于大型、周密、珍贵仪器设备的改制和检修,应事先提出可行性报告,报校长批准,方可进展,严禁无预备的随便拆装。 其次十二条
25、 各级物资治理人员如发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丧失和其它事故时,应快速向总务处报告,并准时追查缘由,做出记录,以便学校按校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规定处理。 其次十三条 总务部门应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的调剂和组织协作工作,以提高财产设备的利用率。 第六章 财产治理的监视 其次十四条 学校会计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展日常监视。发觉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帐与财产实物帐核算不合规、帐帐、帐实不相符,财产治理工作违反程序,人员任用不合规的状况,根据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准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马上向校长报告,恳求作出处理。 其次十五条 学校各级治理人员不能仔细、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学校及总务处提出批判、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担当经济责任,情节严峻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