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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院药品管理制度5篇 医院有效期药品治理制度 一、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方法 1.直接标明有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很易辩认,国内生产的药品多数都采纳这种表示法。 2.直接标明失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须与第一种加以区分,如批号:960803,失效期:1999年9月,即表示此产品是1996年8月3日生产的可使用到1999年8月31日为止,有效期限为3年。 直接标明有效期或失效期为某年某月某日,此种也易辩认,其识别原则上同第一、二种表示法。如失效期2023年6月30日,系指可使用到2023年6月29日;有效期2023年6月30日,则指可使用到2023年6月30日。 3.只标明有效期年,此种表示须依据
2、批号推算,如批号:990514,有效期3年,系指可使用到2023年5月14日。 4.进口产品失效期限的标示很不统一,各国有自己的习惯书写法。大致而论,欧洲国家是按日-月-年挨次排列的(如8/5/98);美国产品是按月-日-年排列的(如nov.1,98);日本产品按年-月-日排列的(如98-5);苏联产品有时用罗马数字代表月份(.87)。在标明失效期的同时,一般尚注有制造日期,因此可以按制造日期来推算有效期限为多长。例如:制造日期:15/5/92,即表示1992年5月15日生产。失效日期:fiveyearsfromdateofmanufacture,即表示由制造日起5年内使用,亦即表示可用到19
3、97年5月14日。 二、药品有效期的有关规定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肯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有些稳定性较差的药品,在贮存中,药效降低,毒性增高,有的甚至不能药用。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对这类药品必需制订有效期。药品的有效期应依据药品的稳定性不同,通过试验讨论和留样观看,合理制订。 2.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药品出厂日期或按出厂期批号的下一个月一日算起,药品标签应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有效期制剂的生产,应采纳新原料,正常生产的药品。一般从原料厂调运到制剂厂,应不超过六个月。制剂的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原料药有效期的规定。少数特种制剂的确有试验数据证明较原料药稳定者,可适当延长。
4、3.到期的药品,应依据药品治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过期不得再使用。 4.对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根据规定的贮存条件进展保管,要做到近效期先出,近效期先用,调拨有效期的药品要加速运转。 三、药品有效期的治理 1.各药剂人员按分柜原则,每周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部门负责人员每月检查药品有效期,药剂科每季度检查药品有效期。 2.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由药房会计兼)每月打印药品有效期表交各部门核对。 3.对有效期4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准时与临床沟通,必要时报药库选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对有效期2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准时报药剂科。 4.对过期药品报药剂科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说明报废缘由。 【第2篇】中医
5、院戒毒药品治理制度 医院戒毒药品治理制度 一.为严格戒毒药品的治理,保证戒毒药品安全使用,依据国务院戒毒药品治理方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治理条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 二.戒毒药品系指掌握并消退滥用阿片类药物成瘾者的急剧戒断病症与体征的戒毒治疗药品,和能减轻消退稽延性病症的戒毒治疗帮助药品。我院主要为美沙酮。 三.戒毒药品由药剂科主任负责,进货、仓储、发货、保管、建立专用登记册、专用药库等有特地人员执行。每月清查一次。选购必需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货。 四.病区药房负责戒毒病房的药品发放,设置保险箱,由药剂科规定专人负责。药品总量不超
6、过7天量。建立专用登记册。 五.具有戒毒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学问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戒毒药品,经医院负责批准的执业医师。 六.戒毒药品处方使用麻醉药品处方。处方书写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展麻醉药品处方登记, 七.医生应依据阿片类成瘾者戒毒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戒毒药品,严禁滥用。 八.戒毒病房
7、的戒毒药品领用由病区护士长负责指定特地护士执行。戒毒药品专职护士到病区药房领药凭麻醉药品处方,并交还上次空安瓿,并按规定记录。 九.治疗护士对含化药应发药到口,亲视病人含化前方能离开,注射药品应保存空安瓿,于规定加锁抽屉。保安人员全程监视。 十.戒毒药品只准许住院戒毒病人使用,维持治疗人员按维持治疗规定执行。不得带出医院。 十一.对违反本方法规定的个人,按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惩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3篇】中医院珍贵药品治理制度 医院珍贵药品治理制度 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状况,划分为片剂单价1.00元以上者,针剂5.00元以上者列为珍贵药品治理范围(
8、包括自费药品)。 二.珍贵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珍贵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三.凡属一类珍贵药品,值班人员必需每日认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过失和丧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四.统计员每日依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准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珍贵药品应准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五.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公费报销的现象发生。 六.珍贵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仔细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七.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精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珍贵
9、药,均按过失登记处理。 八.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精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珍贵药,均按过失登记处理。 九.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掌握和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十.珍贵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十一.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枯燥通风处。 十二.严格执行药品治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十三.严格执行珍贵药品逐日消耗制度,珍贵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仔细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十四.珍贵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晚间急症病人所用药品,次日须补办手续。 【第4篇】中医院麻醉药品
10、、精神药品治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治理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治理法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属特别治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别的治理方法。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名目、精神药品名目(以下称名目)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其次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靠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三.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治理和使用,必需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治理条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精神进展选购,治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
11、个人,不得自行更改治理方法。 四.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 五.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学问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经医教科负责批准的执业医师.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六.麻醉药品和用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其次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别状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
12、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七.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院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八.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展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九.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
13、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详细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医院药剂科应依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治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视本院麻醉药品的治理和使用,制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准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一.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麻醉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补办手续。 十二.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治理条例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治理条例中的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
14、,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十三.麻醉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备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治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十四.药剂科各班组麻醉药品的治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治理、班班交接、仔细填写麻醉药品交班笨及处方登记本。 十五.药剂人员在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十六.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麻醉药品治理使用状况,发觉准时解决处理。 十七.麻醉药品的报销制度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使用单位每年
15、报销一次,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报药品食品监视治理局监视销毁。医疗科室和药剂科各班组剩余的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第5篇】中医院医疗用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治理制度 医院医疗用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治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娴熟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治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需仔细负责,称量要精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需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阅历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
16、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置时,应有购置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置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六.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应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七.治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视下进展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附: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其次类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前子、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洋金花、闹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雄黄、九分散、九虎丹、九转回生丹、回生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