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五版) 第5章参考文书13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95181356 上传时间:2023-08-1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0.6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五版) 第5章参考文书13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五版) 第5章参考文书13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五版) 第5章参考文书13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五版) 第5章参考文书13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参考文书一】义X义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X检未附不诉(2018)号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严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 X X, 土家族,初中文化, 农民,现住X省X市X镇X村X号(户籍所在地:X省X县X乡X村义组)。因本案于X年X月 X日被X市公安局X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经我院批准,次日由X市公安局X区分 局执行逮捕,X年X月X日经我院决定,变更为取保候审。法定代理人严XX,男,1975年3月26日出生现住X市X镇X村X号。辩护人卢X X, X X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案由X市公安局X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严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于 义年X月X日向本院移送审直起诉

2、。本院受理后,于X年X月X日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日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就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听取了公安机关、被害人和未成年才巳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无异议。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X年X月X日凌晨X时许,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严某某和刘X X、严X X (均另案处理)在 X区X镇X路口,因琐事与张X来、赵XX和张X倩(均另案处理)发生口角,张X来、赵XX 伙同张X倩分别持弹簧刀和匕首欲与严某某和刘XX、严XX打架,后被吕XX、郭X劝离 后步行往X区X镇X路方向行走。严某某和刘XX、严XX跟在其后欲实施报复

3、,途中打电 话纠集刘X东参与打架。张X来、赵X X等人见严某某和刘X X、严X X跟在其后,持弹赞 刀返回欲与对方打架,严某某和刘XX、严XX见状持木棍、木板与张X来、赵XX、张X 倩在X区X镇X路X商场路口相互殴打,后严X X与严某某和刘X X跑散。严某某和刘X X 接到刘X东的电话后与刘X东汇合,后在X区X镇X路X面包店前路段遇到张X来、赵X X、 张X倩等人,双方相互殴打。行为间,张X来持弹簧刀刺中刘X东的左胸部,后逃离现场。经 鉴定,刘X东系左胸部锐器创致左肺部破裂、到市动静脉离断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赵XX 的伤情构成轻伤,张X来、张X倩、吕XX、郭X的伤情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被附条件

4、不起诉人严某某于当日主动到X市公安局X区分局投案。本院认为,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严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 (一)项规定的行为,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且犯罪 时未满十八周岁,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严某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一年,从 2018年X月X日至2019年X月X日止。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严某某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三 款的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

5、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在考验期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本院将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本院将 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本院提出,本院将依法提 起公诉。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X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 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X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X市人民检察院(院印)年 月日 【文书评析一】评析:从整体上看,本文书的写法没有根据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 察院刑事诉讼法

6、律文书格式样本(2020年版)的要求制作,尤其是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没 有体现社会调查的内容;二是没有详细列明附条件不起诉人的考察内容、考察方式等;三是没 有根据立法解释不允许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提起自诉进行相应调整。【参考文书二】XX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XX检未附不诉(20xx) X号犯罪嫌疑人XXX ,男,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汉族, 职业高中在读,出生地和户籍所在地为XX省XX县XX乡XXX村X组,住XX省XX市XX县 XX街道XX路X号,无前科。X年X月X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由XX市公安局XX分局于 XX月X日被刑事

7、拘留,年X月X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法定代理人:XX才口罪嫌疑人XXX的母亲,住XX省XX市XX县XX街道XX路X号;xxx , 犯罪嫌疑人XXX的父亲,住XX省XX市XX县XXX街道XX路XX号。辩护人XXX , XX律师事务所律师,受XX省XX市XX区法律援助中心*旨派。本案由XX省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侦查终结,以3口罪嫌疑人XXX涉嫌敲诈勒索罪,于 X年X月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X年X月X日已告知犯罪嫌疑人XXX及 其法定代理人XX有权委托辩护人,X年X月X日已告知被害人刘X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为犯罪嫌疑人XXX落实了法律援助;委托X单位进行了社会调查;依法讯问了犯罪

8、嫌疑人 XXX ,其法定代理人XX至IJ场;并就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分别听取了侦杳机关、被害人、未 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适用 附条件不起诉无异议。经本院依法审查杳明:X年x月x日,XXX因被害人刘x ( 19周岁)给其女友李XX ( 16 周岁)发暧昧短信,遂与刘XX ( 16周岁)、陈XX ( 17周岁)、赵XX (女,17周岁)及女 友李XX共同商量向被害人刘X索要钱财。陈XX、赵XX、李XX先用微信把被害人约至某酒 店,以李XX醉酒为由让被害人开房。进入房间后,陈XX、赵XX借故离开,之后又与XXX、 刘XX闯入,用言语威胁的手段逼

9、迫刘X写下人民币一万元的欠条,后实际获得五千元人民 币,用于共同观看球赛等消费。案发后,XXX等五人的家长在侦查阶段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 失,均获得谅解。犯罪嫌疑人XXX的父母及XXX所在的X职业高中班主任XXX、司法社工就 帮教XXX达成协议。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一)书证1 .报案登记表、接受证据清单、借条,证实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其被逼迫写下 的借条情况;2 .抓获经过,证实犯罪嫌疑人xxx的归案经过和情况;3 .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学校就读证明,证实犯罪嫌疑人xxx的自然人身份 情况、就读学校情况以及案发前无违法犯罪的情况等;4 .微信聊天记录,证实犯罪嫌疑人XXX、

10、刘XX、陈XX、赵XX、李xx合谋敲诈勒索被害 人的过程;5 .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发还清单,证实扣押犯罪嫌疑人xxx、刘xx、陈xx、赵xx、 李xx的手机并在取证后发还的情况;6 .谅解协议书,证实犯罪嫌疑人XXX、刘XX、陈XX、赵XX、李XX分别与被害人达成谅 解的情况;7 .帮教协议书,证实犯罪嫌疑人xxx的父母及班主任老师、司法社工达成帮教协议情况。(二)被害人刘X的陈述,证实被害人被陈XX、赵XX、李XX以微信形式叫到案发地点, 并为李XX在某酒店开房间供其休息,后来遭到分巳罪嫌疑人XXX、刘XX、陈XX、赵XX、李 XX的言语威胁,被迫写下一万元人民币的借条以及后来给付钱款和

11、报案的经过。(三)犯罪嫌疑人XXX、刘XX、陈XX、赵XX、李XX的供述和辩解,证实彳巳罪嫌疑人 XXX、刘XX、陈XX、赵XX、李XX合谋、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数额等。(四)扣押笔录和辨认笔录,证实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扣押犯罪嫌疑人XXX、刘XX、陈 XX、赵XX、李XX的手机,以及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XXX、刘XX、陈XX、赵XX、李XX的 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本院委托XX单位对312罪嫌疑人 XXX进行了社会调查,经调查查明:XXX在6岁时父母离异,由父亲抚养,10岁时变更为母 亲抚养。因母亲打零工、没有固定工作,家庭经济压力较大。XXX自幼学

12、习成绩优异,中考 后上了普高的分数线,但因想学一门技术尽早工作、减轻母亲经济负担而主动选择职业高中 就读。进入职高后发现课程并非自己所期待,加上周围很多同学沉迷于KTV、酒吧和谈恋爱, 就开始放弃学业,经常旷课、结伙在外面玩乐。进入青春期后和母亲沟通较少,认为母亲约 束自己太多,唠叨太多。此次涉嫌3巳罪的主观原因主要是法治观念淡薄,客观上存在家庭监 管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回归社会的需求是回归课堂,坚持学业到毕业,或者找一份自己喜欢 的工作。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亲子关系修复后,亲子交流模式矫正工作取 得较大进展。XXX主动向父母提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的想法,对3巳罪行为的危害性有了一定

13、 的认识,法治意识和观念得到提升。在侦查阶段,XXX和父母一起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目 前XXX和母亲居住在一起,每周和父亲通一次电话,每个月与父亲见面两次,沟通生活和学 习情况。本院认为力日罪嫌疑人X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行为, 但具有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犯罪系初犯、偶犯,其法定代理人已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 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并具有悔罪表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XXX附条件不起诉。 考验期为6个月,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考验期内,犯罪嫌疑人XXX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14、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 三款的规定:(-)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的时间,方式)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教育:1.继续完成学业,不迟到早退,服从老师管 教;2.参加修复亲子关系会谈3次(xxx母亲已经同意,每次母子共同参加);3.记录与母 亲发生的不愉快事件在司法社工的帮助下理性分析原因,并在情绪平稳后主动与母亲沟通; 4.和母亲约定承担一定数量的家务,每个月参加1次公益活动;5,在司法社工指导下清点经 常交往的朋友,筛选出不良朋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远离行动方案;6.每天晚上10点准

15、时回 家;7.线上聆听10次法治课,线下参观1次检察机关的法治教育基地并写出参观感受。在考验期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本院将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二涯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本院将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本院提出,本院将依法提起公 诉。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请求提起公诉。X年X月X日(院印

16、)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 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 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 的意见。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17、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 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 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第二百八十三条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 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 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 决定之日起计算。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彳巳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18、;(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第二百八十四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3巳罪需要追诉的;(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 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六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专巳罪原因、 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

19、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人民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机构进行。开展社会调查应当尊重和保 护未成年人隐私,不得向不知情人员泄露未成年专巳罪嫌疑人的涉案信息。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调查。人民检察院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法院。第四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被附条I牛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下列 矫治和教育:(-)完成戒瘾治疗、心理辅导或者其他适当的处遇措施;(二)向社区或者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三)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20、(五)接受相关教育;(六)遵守其他保护被害人安全以及预防再犯的禁止性规定。第四百八十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本规则第四百 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四十三条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3巳罪嫌疑人加强管教, 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人民检察院可以会同未成年9口罪嫌疑人的监护人、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村民委员 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的有关人员定期对未成钠口罪嫌疑人进行考察、教育, 实施跟踪帮教。【文书评析二】从整体上看,本文书的制作符合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20年版)的制作要求,是一份较好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其 主要亮点在于根据案情和社会调杳查明的未成钠蝶嫌疑人犯罪原因和回归社会需求,设置 有针对性的所附条件,即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教育的内容明确具体,具有 可操作性,有利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教育挽救功能的实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