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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头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编制说明一、基本情况1 .搭建组织架构,持续夯实制度基础我市于2022年1月22日印发了包头市创建国家生态 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构建 形成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地区部门协同推进的组织 架构。以此为基础,先后形成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2022年 度工作计划3个顶层方案。2023年1月10日,起草完成了 包头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稿),并开展了意见征求工作,现已完成修改完善,并按程 序提请政府印发。2 .强化科学支撑,高标高质编制规划为科学高质推进创建工作,我市特聘请国内高水平团队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
2、展规划编制工作。为保证规划全 面完整切实落地实施,分管领导牵头带队,与编制团队共赴 5个旗县区、14个部门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完成规划的三轮 征求意见工作和技术审核工作,2022年12月28日,生态环 境厅组织召开了规划评审会,分管副市长专题进行了汇报, 规划编制过程及质量得到了与会专家的一致肯定。经修改完 善后,于同年12月31日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2023年1 月28日报至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3 .强化统筹推进,全力攻坚指标任务围绕以示范创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6第5页”5.部署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建议将“自 治区各类专项督查.”中的字改为“督察”;将
3、“及时完成整改 任务”改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督察科)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7第6页“5.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建议明确其中的“信用包 头”数据平台的主管单位。此项工作的负责单位建议增加发改 委。(督察科)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8第7页“7.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建议在“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 造”后加入“逐年扩大主城区集中供热范围”的表述;“严控城 市建成区新建高污染项目”的说法不准确,建议斟酌语句表述; 建议是否补充OBD安装的事。(督察科)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在“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后加入“逐年扩大 主城区集中供热范围”的表述。将“严控城市建成区新建高污染项目”表述,调 整为“山南地区不再
4、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主 城区及石拐喜桂图新区不再新建、扩建高环境风 险项目。”增加“推进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OBD系统建 设”任务内容。9第8页“8.稳定提升水生态环境”,建议斟酌“全面推进县级城 市建成区”的表述;建议增加黑臭水体的职能部门。(督察科)维持“全面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的表述,与包 头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22 2030年)(包府办发(2022) 179号)提法保持一致。增加“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黑臭水体职能部 门。10第11页“15 .优化自然生态空间”,请考虑是否增加矿业权推出 的事。(督察科)综合考虑“矿业权退出”的基础上,在“15.优化自 然生态空间”
5、中增加“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 度”任务内容。11第12页“18.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请考虑是否增加底下 说超采区治理的内容。(督察科)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的内容补充至8稳步提 升水生态环境”部分,增加“加大对黄河流域地下 水超采严重地区的治理力度”任务内容。12第14页“22.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建议将责任单 位里的生态环境局和工信局的位置互换。(督察科)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13第14页“23.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建议明确“水龙头水质监 测与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建议在责任单位中增加市水务局。 (督察科)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在责任单位中增加“市水务局、市卫健委二市住建 局
6、1第7页,6.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机构职能调整要求, 相关工作职能已划转至市城管执法局。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2第8页,8.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根据机构职能调整要求,相关 工作职能已划转至市城管执法局。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三)第13页,20.严格控制碳排放。根据机构职能调整要求, 相关工作职能已划转至市城管执法局。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四)第14页,23.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按照职责分工不涉及 住建局。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五)第15页,24.深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根据机构职能调整 要求,相关工作职能已划转至市城管执法局。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六)第15页,25.加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
7、治理。根据机构职能 调整要求,中心镇生活污水治理由市城管局负责,建制城镇由市 住建局负责。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七)第16页,28.优化城镇公园绿地系统。根据机构职能调整 要求,相关工作职能已划转至市城管执法局。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A)第16页,29.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建议将“到2025年,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65%以上”。改为“到2025年,实现 城镇建筑新建绿色建筑全覆盖二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其他补 充1在“36提升公众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中,增加 “大力阐发弘扬传承黄河文化、草原文化、工业 文化、非遗文化,提高公众生态文化自信任务 内容;在责任单位中增加“市文旅局二理由:依据包头
8、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 建规划(20222030年)(包府办发(2022) 179 号)中对生态文化建设的要求,在实施方案中补 充“大力阐发弘扬传承黄河文化、草原文化、工 业文化、非遗文化,提高公众生态文化自信任 务内容,以提升公众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方向,为推进争创工作落地落实,专项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态 文明创建培训会,210人接受培训,凝集全市各方力量协同 推进各项指标任务完成。同时,为加快进度,同步规划编制, 建立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矩阵管理制度,对矩 阵项目定内容、定措施、定领办人、定时间进度,每月进行 一次集中盘点,对推进缓慢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及时 督促整改落实,同时
9、也帮助联系专家团队给予技术指导,帮 助联系创建成功地区寻求解决路径。经努力,13项指标实现 了突破,其中8项无数据指标填补空白并达标,5项未达标 指标实现达标。截至目前,指标体系中36个常规指标中基本达标的32 项,2项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和国内生 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预计达标,待自治区认定;2项指标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和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正在推 进。4项特色指标中,2项基本达标,2项持续提高(新能源 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和再生水利用率)。4 .彰显争创成效,全力争取上级支持近年来创建工作越来越得到全国各城市的高度重视, 2022年自治区就有呼和浩特、锡林浩特、鄂尔
10、多斯、呼伦贝 尔等城市进行了申报,各市在争创期间均投入了大量资金和 力量,最终仅有呼和浩特和锡林浩特两市通过。面对激烈的 竞争形势,为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我局主要领导和分 管领导多次赴环境部自然生态司和环境厅汇报我市生态示 范市创建情况,并且充分利用上级领导莅临包头开展各项工 作的时机,组织安排参观,多方位多角度积极展现我市创建 的成果与亮点。经过努力,我市相关工作得到了国家和自治 区的认可,特别是在3年一届的国家生态文明奖评选工作中, 我局荣获“全国第三届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这一殊荣。二、编制过程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根据包头市
11、国家生 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222030年),制定包头 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 方案)。已征求相关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意见,经修改完善 后,形成本实施方案。1月10日,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 办公室发文关于对包头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至各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和建议。截止2月6日,共收到反馈意见16份,其中有意 见8份,无意见8份。经研究讨论,对实施方案进行 修改完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表。三、主要内容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和行动指南,聚焦承接自 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沿 黄生
12、态功能区和北方防沙带生态功能定位,坚持科学谋划、 多元共治。经过5-10年努力,将包头市打造成我国西部地区 黄河“几字弯”老工业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面落实健全生态制度体系、构筑生态安全体系、构 建生态空间体系、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完善生态生活体 系、打造生态文化体系等六大领域重点任务。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协同推进。在全市、全社会形成共 同参与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按时按质圆满完成。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资金保障、营 造创建氛围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加强全面指导和 总体协调,制定出台相关考核办法,统筹资金筹措,加强 舆论宣传。努力推动重大
13、项目落地实施、促进各项创建指 标圆满完成、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营造良好的生态文 明氛围。附表:包头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 案(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包头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部门序号意见修改说明农牧局1第15页“25.加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中的内容,原涉及我 局的工作职责已全部移交至市乡村振兴局,建议责任单位删除 “市农牧局工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工信局1建议将第14页第22条“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中 “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年提高幅度3%” 修改为“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7%。” 理由:按照
14、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十四五”时期“无 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12022)170号)文件 要求,“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 57%”。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年提 高幅度3%难度较大。将“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年提高幅度3%以上。”修改为“到2025年,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年提高幅度2%以上。” 理由: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 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0%的地 区,综合利用率年提高幅度22%。2021年,包 头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50.6%,比 2020年提高2.9个百分
15、点,为满足国家生态文明 建设示范市指标要求,修改为“到2025年,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年提高幅度2%以上J财政局1针对18页第33点推进绿色政府采购,因国家现行要求为80%, 建议将“到2025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4%”改为“到2025 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0%”。维持原表述“到2025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 84%”。理由:2021年,包头市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为83.9%,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 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的要求导向,同时为进 一步提升包头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也与包头 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22 2030年)(包府办发(2022) 17
16、9号)要求保持 一致,“到2025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4%” 表述未作调整。2针对20页(三)加大资金保障,建议将其中“加大财政支持力 度,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转移支付及生态补偿资 金”修改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环保专 项资金、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资金J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交通运 输局1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包头市十四五”交通运输领域发 展规划,“十四五”期包头市公共交通发展指标表中2020年公 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为11%, 2025年目标值为20%。该指 标数值及其2025年目标值与包头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 范市实施方案中“到2023年,公共交通出
17、行分担率达60%以 上”要求差距较大,建议调整。将“到2023年,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60%以 上”修改为“到2023年,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城 市主城区)达60%以上。”理由: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 要求,大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260%。为满 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要求,同时 综合考虑目前包头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较低的现状,修改为“到2023年,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城市主城区)达60%以上。”2鉴于包头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中“30.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中涉及“完善公交专用道网和步行、 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适时动态投放共享单车”等工作内容,建 议在只
18、能部门中增加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林草局1.方案第9页10条“草原分区保护”改为“草原分区用途 管控”;林草覆盖率”不是林草部门统计指标,林草部门统计 指标名称为:“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草原分区保护”改为“草原分区用途管控”, 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林草覆盖率”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 设指标所要求的指标,此处仍维持原表述“到 2025年,林草覆盖率达到57.3%以上。”在指标 计算时,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 的指标解释,综合考虑“森林覆盖率草原综 合植被盖度”,得到“林草覆盖率”指标值。2.方案第9页10条,“持续推进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 保
19、护与建设”,的第二段,加强沿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责 任单位:改为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牧局。 第9页11条第一段,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保护调查评估”责任单位:由林草局牵头改为由生态环境局牵头; 第9页11条第二段“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责任 单位:由林草局牵头改为由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务局1第6页“4.全面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按照部门职责职能分工, 建议修改为“全面深入落实河(湖)长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 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资金保障。依托生态环境网格 化监管体系建立日常巡护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强 化监
20、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 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审计 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负责)”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2第11页“16.加强河湖岸线保护”。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建 议修改为“针对东河、西河、二道沙河、昆都仑河、四道沙河、 南海子湿地,划定河湖岸线功能区,严格实施河湖岸线功能区分 区管控。到2025年,以上河湖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 体达到50%以上,确保完成自治区管控目标。(市水务局负责)”维持原表述“到2025年,河湖岸线保护率达到 55.21%,确保完成自治区管控目标。”理由:2021年,包头市河湖岸线保护率为 55.21
21、%,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 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的要求导向,同时为进 一步提升包头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也与包头 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22 2030年)(包府办发(2022) 179号)要求保持一致到2025年,河湖岸线保护率达到55.21%, 确保完成自治区管控目标”表述未作调整。3第18页“32.大力推行绿色消费:按照职责分工,建议在责任 单位中增加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机关事务中心。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生态环 境局1第8页“8.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分工建议增加市水务局、市 农牧业局,将市住建局更换为市执法局。依据政府最新职能调整 (建议进一步核实),市住建局城建科划
22、转至市执法局。(水科)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2第12页“18.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分工建议删除市生态 环境局,增加市执法局。依据生态环境局“三定”无相关职能, 依据政府最新职能调整,市住建局城建科划转至市执法局。(水 科)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3第14页“23.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分工建议增加市水务局、 市卫健委,删除市住建局。依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分工。(水科)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4第15页“24.深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分工建议删除市生态环 境局。依据生态环境局“三定”无相关职能。(水科)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5第2页指导思想”中,建议增加一个创新、三个实现相关表述 内容。已按意见作对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