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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视治理方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视治理方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视治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视检验制度。第三条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视治理方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其中,制 造资格许可及其治理、产品安全性能监视检验依据本方法执行。第四条 本方法所称锅炉压力容器是指:一锅
2、炉。1. 承压蒸汽锅炉;2. 承压热水锅炉;3. 有机热载体锅炉。二压力容器。1.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 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 2.5MPal 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及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各种压力容器;2. 公称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 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 1.0MPal 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低于 60液体的各种气瓶;3. 医用氧舱。本方法不适用于船舶、铁路机车、航空器、军事装备和核设施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以及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 且输出热水温度低于及等于 90的电或燃气加热热水器。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
3、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方法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视治理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视治理工作。国家 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视部门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 本方法的具体实施。其次章 制造许可其次十五条 对违反本方法的行为,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惩罚规定实施惩罚。其次十六条 制造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峻的暂停使用制造许可证暂停期不超过1 年;拒不改正的,撤消制造许可证:一产品消灭严峻安全性能问题的;二不再具备制造许可条件的;三拒绝或躲避产品安全性能监视检验的;四涂改、伪造监视
4、检验证明的。其次十七条 制造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撤消制造许可证:一转让、转借制造许可证的;二向其他企业产品出具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虚假随机文件的;三未经批准,超出制造许可证范围制造产品的。其次十八条 对被撤消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发证部门 4 年内不予受理其取证申请。其次十九条 从事安全监察、许可审查、监视检验工作的人员,未按本方法的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赐予行政处分。第三十条 审查机构、监视检验机构因治理不严,造成工作人员失职的,赐予警告、通报批判,情节严峻的,取消对其托付、授权。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锅炉压
5、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视检验规章依据本方法另行制定公布。第三十二条 制造企业应按规定支付许可审查、监视检验费用。第三十三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的制造监视治理,参照本方法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方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方法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993 年 9 月 29 日原劳动部公布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方法同时废止。附件 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一、锅炉制造许可级别划分级别 制 造 锅 炉 范 围A 不限B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 2.5MPa 的蒸汽锅
6、炉表压,下同C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 0.8MPa 且额定蒸发量小于及等于 1t/h 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 120的热水锅炉D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 0.1MPa 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 120且额定热功率小于及等于 2.8MW的热水锅炉注:1. 额定出水温大于及等于 120的热水锅炉,依据额定出水压力分属于 C 级及其以上各级。2. 持有高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生产低级别的锅炉产品。3. 持有 C 级及其以上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对于只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制造企业,应申请有机热载体锅炉单项制造资格,不需要定级别。4. 对于产品种类较单一的
7、制造企业,可对其许可范围进展限制,如限部件、材质、品种等。5. 持证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与相应级别锅炉配套的分汽缸、分水缸。 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级别 制造压力容器范围 代表产品A 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 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 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 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 A1 应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无缝、锻造、管制等构造形式B 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 B2 注明含限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B3注明机动车用、缠绕、非重复充装、真空绝热低温气瓶等C 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D 第一类
8、压力容器D1;其次类低、中压容器D2注:1.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分依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定;2. 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 100MPa 的压力容器;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 10MPa 且小于 100MPa 的压力容器; 中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 1.6MPa 且小于 10MPa 的压力容器; 低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 0.1MPa 且小于 1.6MPa 的压力容器。3. 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其制造企业应持有 A 或 C 级许可证。4. 球壳板制造工程含直径大于及等于 1800mm 的各类型封头。5. 对于产品种类单一的制造企业,应对其许可范围进展限制,如限制产品或制造方法、材质、种类、用 途等。附件 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证书编号:企业名称制造地址经审查获得以下 产品的制造许可: 授权签发人: 发证部门: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期至:证书治理机构:发证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