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造林承包合同书(12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造林承包合同书(12篇).docx(4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2023年造林承包合同书(12篇)造林承包合同书篇一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地利用 县丰富的林业资源和乙方的技术、治理和劳动力优势,促进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当地的经济进展。甲方打算将位于的人工整地造林任务交给乙方负责实施。 此经甲乙双方公平协商,特签如下协议: 一、造林面积、地点、树种和时间 1、造林面积:约1:1万的地形图勾绘计算的造林面积为准。 2、详细地点:。 3、造林树种:优良速生桉树。 4、造林时间期限: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二、造林技术要求 双方认可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及甲方造林技术规程,并同意按此附件的规定和要求进展施工
2、及治理。 三、治理投资和造林资金支付方法 1、双方承受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2、甲方不成认任何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开支。 3、每一道工序完成先由乙方自行验收,并经甲方验收或抽样检查合格后才由甲方签字确认工程完成,根据验收结果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个单项工程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才向乙方支付该单项工程款的80%,每个单项工程余下的20%,待到定植、补植工程完成后,甲方结清上个工程的余款10%,工程的10%待到整个造林承包任务完成,并经全面验收合格后才能统一结清。 四、施工监理及验收 1、甲乙
3、双方将依据造林施工方案、附件甲方造林技术规程、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和本合同对乙方各项工作进展施工监理及验收。 2、乙方在对每一道工序自行验收后,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各项工序抽样验收,合同后同甲方出具工程验收单,乙方凭验收单结算工程款。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造林工程所需的各种报批手续。 2、将没有山权林权纠纷的可直接用于整地造林的林地发包给乙方。 3、选购造林所需的苗木、肥料等由甲方负责运到造林所在地通车的山头。 4、所租用的土地,在造林工作过程中若遇到人为的干扰和阻止,必需无条件帮助乙方解决。如因纠纷村民干扰等缘由致使乙方不能连续施
4、工造成乙方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实施本造林工程过程中,有义务对从事造林施工人员进展造林技术培训和指导。 6、按附件造林施工方案、附件造林技术规程、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及本合同第三款的规定,准时足额支付各项工程款给乙方。 7、按合同规定准时到造林现场进展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制定施工方案和资金使用规划,落实施工所需人员、组织实施造林。甲方发包造林工程后,最迟不超过15天即要进场施工。 2、保证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按时完成合同造林任务,并通过验收。有特别状况的准时电话汇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制定新的实施方案。 3、乙方的治
5、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要遵守当地政府的各种规章制度要敬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与当地群众搞好团结。不能在林区内进展违法活动。发生治安问题,要准时报告甲方及当地政府处理。 4、有权支配使用甲方已核定范围的费用,实行费用包干,超支不补。 5、乙方必需与所聘用的承包者和雇请的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负责支付他们的一切费用。 6、为甲方治理人员到造林现场进展检查、验收、技术指导供应生活和工作的便利。 7、施工过程中自学承受甲方的施工监视。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在工地里面必需做到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9、乙方承包本造林工程,造林成活率必需在95%以上,低于95
6、%要自行补植。补植后成活还低于80%,甲方按80%价格支付,低于70%,按70%价格支付。低于50%,返工重种,费用由乙方自付。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如乙方中途违约或不能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拒付任何款项给乙方,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负责的造林不到达附件规定的成活率、保存率、土地利用率,首先按相应比例在投资中扣减,其次再计算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付给甲方。 2、造林过程中因乙方不能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要求,或有意将某些问题隐瞒甲方,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按条款执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全部经济责任。 3、因甲方的责任而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改造的由
7、甲方担当一切责任。 4、因双方共同过失,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则依据实际状况,由各方分别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5、若遇不行抗拒因素,如台风、龙卷风、战斗、火灾、地震、山体滑坡、消灭性病虫害、土地纠纷及恶坏人畜破坏活动等,致使承包造林人员所营造的林木不达标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全都后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有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人工整地
8、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 造林承包合同书篇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为营林施工需要,经与乙方充分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以议价方式,将造林作业发包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双方签定以下合同诸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序言 造林作业包括第一阶段:清山(含砍山、开防火线及炼山、清杂)、其次阶段挖坎(含定坎、挖坎)、第三阶段回坎施基肥、第四阶段栽植及第五阶段抚育及追肥。实行一次承包,分段施工、分段验收,分段付款方式进展。施工工程如需要调整,或需要另外增加工序,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合同;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不同的商定,以补充合同为准。 其次条 造林地点、地块编号、合同面
9、积及树种如下表(附地图一份)。 造林地点 合 计 第三条 作业标准 在每一工序开工前,乙方应会同甲方人员向所招募工人具体讲解作业标准,未作讲解不得进展作业。作业标准如下表:地块编号 小 班 合同面积(亩)树种 五、 次抚育及追肥 抚及 其次次抚 追 育及 追肥 肥 第三次追肥 第四条作业方式及要求分述如下:抚育:以植株为圆心,在半径50厘米的圆内将杂草全部铲净放于植株的四周(杂草不得压倒植株)。再以植株为圆心,在半径20厘米的圆内,做高5厘米的培土。培土同时把倾斜的植株扶正,但不得折伤。另将林地内其余杂草铲尽,灌木全部砍断,留存高度不得超过15追肥:在植株树冠外缘左右两侧各挖一长30厘米,宽1
10、5厘米,深15厘米的施肥沟,按甲方规定量以容器将肥料匀称施放于施肥沟内 ,待甲方现场人员检查后覆土。以植株为中心上下、左右各50厘米,进展松土,深度15厘米;在植株30厘米左右两侧各挖一长30厘米,宽15厘米,深15厘米的施肥沟,按甲方规定量以容器将肥料匀称施放于施肥沟内,待甲方现场人员检查后覆土。 在距植株30厘米上坡处挖一长30厘米,宽15厘米,深15厘米的施肥沟,按甲方规定量以容器将肥料匀称施放于施肥沟内,待甲方现场人员检查后覆土。 开、完工日期如下表: 说明:1、如一个施工队全部或局部林小班的开完工时间一样,则在此表林小班栏填入林小班号,若不一样,另行列表写明。2、甲方如因作业需要可调
11、整各阶段开工、完工时间。如因天气或其它不行抗力缘由无法如期开工、完工者,乙方应于缘由发生次日通知甲方,并重新确定开、完工日期。3、其中抚育方式甲方可视林木生长情形,打算:是否必需作抚育抚育作法抚育次数是否由乙方执行抚育。抚育各阶段,另定补充合同,而抚育面积依成活率打算,并修订用肥量。对抚育阶段甲方之打算,乙方应当遵守。 第五条 肥料、苗木的中转与治理标准 一、肥料中转与治理 1、乙方把每天的施肥量、施肥地点事先通知甲方林务人员,于施肥当天至甲方指定仓库领取当天用量的肥料,并负责运到工地,安排给工人搬运至各植穴;运肥工具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对甲方供应的肥料妥当保管,不得丧失和挪用,否则
12、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3倍肥料本钱费。 二、苗木的中转与治理 1、乙方应以当天栽植完毕为原则,到甲方指定提苗点提取相应数量的苗木,并负责将苗木运至林地穴边;运苗工具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2、栽植前,乙方应将苗木充分淋湿;栽植完毕后,如倘有余苗,应集中洒水保湿,妥当治理。 3、未栽植的折损苗木、小苗、细苗、分叉苗、剩余苗应集中保管,病苗则应另外集中,留待甲方派人清点,以计算乙方总栽植株数。如有丧失,乙方应负赔偿每株0.2元。 4、供苗量及运苗时间,由甲方现场治理人员安排,并至甲方指定地点运回苗木栽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安排。如乙方抗拒安排,甲方现场治理员可自行安排其作业,其运到工地的运输费、管护费
13、甲方如数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回。 第六条 承包费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包费,已包括乙方工人工资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含税、费等),乙方不得再以与造林工作有关的任何支出,向甲方索取费用。 二、造林承包费在合同期限内,不因物价变动而调整。 各阶段承包费单价 说明:1、如一施工队全部或局部林小班的单价一样,则在本表中林小班一栏中写明各林小班号,若不一样,另列表写明。 2、甲方如因作业需要可签订补充合同调整抚育方式,抚育单价也随之调整。抚育单价为全抚_元/亩;穴抚_元/亩;施追肥_元/亩;全抚施追肥_元/亩;穴抚施追肥_元/亩。 第七条 监视、检查和验收 一、甲方技术治理人员应随时监视,检查各项作业的进展
14、,乙方应承受甲技术指导并改善缺失。 二、验收按阶段进展,以林小班为验收单元;如林小班面积较大,可经甲方核准,分次验收付款。但清山阶段不分次验收。 三、乙方于各林小班每一阶段作业完工后(但栽植阶段在完工半个月内需 补植,补植完工15天后才验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甲方技术治理人员代收。 四、甲方于收到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派人会同乙方办理验收,验收后向乙方出具验收单:验收单一式四份,乙方执一份,验收单上由甲方验收人员写明验收结论。乙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名确认或签署对验收结论的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验收单的有效性。 五、第一阶段(清山)、其次阶段(挖坎)和第四阶段(栽植)完工验收时,甲方对作业面
15、积进展现场核对。测量时乙方应会同,对核对结果,乙方应予签字确认或签署意见。乙方不会同核对,或会同核对后不在核对结果上签字或签署意见,即视为默认核对面积的有效性。 六、验收时,采纳系统采样法对作业质量进展调查: 1、第一、二、四阶段验收调查采纳圆形样区,圆形样区面积定为1亩(半径14.5米);第五阶段验收调查采纳方形样区,方形样区面积仍为1亩(边长25.8米)。 2、林小班作业面积缺乏500亩者,每100亩取一个样区;500亩-1000亩者,每增加250亩,则增加一个样区;超过1000亩者,每增加500亩,则增加一个样区。样区应平均分布全区,样区数目至少2个。 七、验收不合格者,甲方可限期乙方返
16、工后,申请重新验收或按本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处理。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合同生效后,第一阶段作业甲方可对乙方视状况预付定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乙方应于组织好足量作业工人进场并完成局部工作后,始得申请预支。预付定金在核发该阶段承包费时充抵承包费。 二、承包费结算以结算面积为准。 三、甲方向乙方核发各阶段承包费时,分别拘留5%的承包费作为保证金,待下一阶段作业验收合格后,与该阶段的承包费同时发放,第三次抚育验收合格后,承包费全额结清;若乙方仅执行至栽植阶段,则于栽植验收合格后,承包费全额结清,保证金均为无息返还。 四、栽植验收需检附中心苗圃所作“运苗框回收报告”才能申请付款。 五、乙方向甲方
17、请领承包费时,应供应合法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及手续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付款时,将承包费直接汇入乙方帐号后即为结算。 乙方开户行:_ 帐号:_ 户名: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开、完工 各项工序,乙方未按合同商定或甲方调整的时间开、完工者,每逾一日须向甲方支付该项工序承包费的1%作为违约金(或从承包费扣抵);逾10天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清山和栽植工序,如因天气缘由无法按时开、完工者,乙方可要求甲方调整开、完工时间,甲方应视详细状况重新安排适宜的开、完工时间。 三、清山 乔木、灌木、杂草等高度超过规定标准,甲方可限期乙方返工后
18、,申请重新验收或按逾期开、完工处理。 四、挖坎 1、每亩坎数应依规定挖足,挖坎率介于98%以上至105%者不罚,挖坎率介于98%90%者,每少一坎扣0.5元;挖坎率少于90%,每少一坎扣1元。挖坎率多于105%者,每坎罚0.25元。 2、挖坎规格(尺寸)偏差在5%之内者,视为合格;超过5%者,甲方限期乙方返工后再报验,返工后仍旧不合格者,每穴扣0.5元。 五、回坎施基肥 1、若未将表土回填只将心土或穴旁土壤回填者,甲方验收不合格,限期乙方返工,否则依逾期开、完工处理。 2、如施肥方法不当而造成肥料散落穴外,施肥量缺乏或不匀称,多施或漏施等状况,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实行补救措施后申请重新验收
19、,否则扣罚该项工序承包费的50%。 3、施肥完毕后由甲方现场治理人员清点肥料袋和剩余肥料,与施肥面积进展核对,乙方领用肥料,如有丧失、挪作他用,乙方应赔偿甲方3倍肥料本钱费(包括购价和仓储、运输、治理等费用)。情节严峻者,甲方将向执法机关报案。 六、栽植 1、供苗总数限制:以实测挖穴亩数乘验收每亩平均穴数计算供苗总数,甲方以栽植株数110%供给苗木给乙方;乙方提苗总数未达110%者,苗木少提数量,甲方以0.10元/株嘉奖乙方,提苗总数超过110%者,苗木超出数量,以0.20元/株扣回苗木本钱费。 2、未将薄膜袋剥开即行栽植者,一经发觉除应补种外,另处以5元/株的罚款。 七、抚育 1、培土、铲草
20、、施肥及草头留存高度不符合第三条规定者,视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需在规定期限内返工后,重新报验。 2、乙方于抚育作业时,如伤及苗木,每株赔偿10元。 第十条 嘉奖 一、乙方依合同商定,按质按量提前完成栽植工程的工作,阅历收合格,甲方依成活率计算面积,给于乙方1元/亩的嘉奖。 二、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同时到达以下条件时,给于1元/亩的嘉奖: 1、无逾期开、完工。 2、每一工序均到达施工要求,无验收不合格者。 3、保存率到达95%以上(造林当年的12月下旬调查)。 4、幼林平均树高到达4.5米以上(造林当年的12月下旬调查)。 三、若同时到达其次条中的前三项条件,且幼林平均树高到达5.5米以上(造林当年
21、的12月下旬调查),再追加1元/亩的嘉奖。 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解除和终止 一、如因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缘由,致使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临时中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二、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将造林作业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已完成之作业不核发承包费,并没收保证金。 三、乙方如果工作进度严峻落后或工作质量严峻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或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本合同于各阶段工作,均实行完成,阅历收合格,完成付款手续后,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应照政府规定办理乙方人员劳动保险,及做好劳工卫生、安全等事项,如乙方人员
22、发生伤亡、疾病大事,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处理。 二、若乙方拖欠所属劳工工资,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若因设备欠缺、施工不良或劳工行为偏差,而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害及其他不良后果时,甲方概不负责。 四、作业地区之森林火灾等,如为乙方或其所雇劳工造成,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所受损失连同灭火费用,在乙方的承包费内扣除,缺乏局部,甲方有权追偿。 五、乙方在承包工程期间内,各项工作必需依据国家有关标准,作好预防各种灾难发生,如因乙方作业失当,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八、乙方(代表)
23、应供应其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常常居住地地址作为合同之附件。 甲方:_ 乙方:_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造林承包合同书篇三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不断改造荒山,植树造林,改善生态和居住环境,进展相关旅游效劳业,甲乙双方经过屡次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物概况: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法: 1、承包金:承包金为每年 元人民币(大写),共计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2、交付时间: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交齐当年度承包金。 3、付款方式:以现金人民币的形式交付,由村委
24、会收取。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维护正常的经营活动,甲方的村民不得阻碍乙方正常的经营,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协调解决。 2、乙方有责任维护山规秩序及防火工作,如因治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法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要帮助做好村民的村规民约工作,除甲乙双方统一组织村民放山拾草外甲方村民不得随便进入乙方的经营区并做到遵守山规秩序。 3、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村民在遵守乙方山规秩序的状况下可以进入乙方承包区采集山野菜,但乙方投资到达肯定规模后或所栽植的各类水果及干杂果己挂果,甲方村民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进入承包区,如甲方村民进入承包区内违反了乙方承包区治理的相关规定,乙方有权进展
25、经济惩罚。 4、乙方在承包期间全部经营活动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担当经营期内的一切税、费。 5、乙方经营期内的劳务用工及工程建立,甲方村民在同等状况下有优先安排和承包的权力。 6、乙方在经营期间,要依法经营,办理各项手续费用自付。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立需要依法征用、使用承包地的,应听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合同商定其享有的局部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六、 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患病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详细赔偿数额依详细损失状况确定。 七、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镇三资治理效劳中心
26、鉴证、备案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便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情愿连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造林承包合同书篇四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进展,实现环境爱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
27、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 亩 四至:东: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_年4月1日2059年4月1日)。 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小写: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争论通过,并依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视、检查、催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觉问题准时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
28、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治理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必需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治理防护,乙方必需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退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转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全部。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担当。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 方: (盖章) 代 表: (签字) 乙 方: (签字) 签订日期: 造林承包合同书篇五 甲方:_ 法定代表人:_ 乙方:_ 负责人:_ 为进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
29、、调整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进展,依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全部的坐落在_的荒山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米,东西长_米,四至为南至_,北至_,东至_,西至_。 二、承包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元,共计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年承包费用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月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造林承包合同书篇六 甲方: 乙方: 为提高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加快我国造林绿化
30、步伐,推动现代林业又好又快进展,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打算2022年连续开展造林补贴试点工作。 一、工程概况 树种布局听从甲方技术设计。结算时以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准。 二、造林、绿化技术要求 1. 整地规格 以四方形配置栽植穴,株行距22米,理论密度167/亩。 2. 苗木规格 株高 米,直径 厘米以上。 3. 栽植 栽植时,先回填细土在栽植穴内并达1/3,以栽植点为中心,定植苗木。定植时要做到大苗木土不散,小苗根系伸展,苗木扶正,覆土,压实。覆土时先放表土和潮湿土,施放保水剂,分层压实后,按小苗每株1升、大苗每株2升浇足定根水,最终覆土并略高于地面。 4. 抚育管护 造林成活后,抚育管护3年。造林
31、当年抚育和施肥1次,次年和第三年春、秋各抚育和施肥1次。抚育以除草扶苗施肥培土为主,抚育规格为8080厘米,挖土深度15厘米,结合抚育进展追肥。 三、施工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 1. 造林阶段为自本合同签约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抚育管护以及施肥阶段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四、施工及验收程序 (一)苗木及肥料要求: 1.苗木要求 (1)根系兴旺,不能消失发黑现象、不开裂。 (2)生长强健,树叶新奇,不能消失枯蔫现象。 (3)植物无机械损伤。 (4)无病虫害,检疫手续齐备。 (5)符合本合同商定的品种、规格及其他质量要求。 2. 肥料要求:乙方应按合同
32、商定的厂家、品牌、型号购置肥料。 (二)施工工序要求 1.组织编制造林作业设计:根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_)、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_)等,组织丁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审批程序由重庆市林业局确定,作业设计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要变更的,须按原审程序办理。 2.乙方在甲方设计的界面施工,并严格根据设计的植树造林工序进展施工。 3. 种植所用的全部苗木,必需经甲方治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并经甲代表签名确认,方可种植。 4. 所使用的肥料,必需经甲方治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并经甲代表签名确认,方可种植。 5. 乙方应主动承受甲方监视
33、,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后,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签名确认后,才能进展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补贴标准与金额。 1.人工造林:乔木林和木本油料经济林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水果、木本药材林、竹林等其他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 2. 迹地人工更新:每亩补助100元。 六、资金拨付方式 1.造林主体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后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造林成活率验收申请,县林业主管部门按造林作业设计、合同、检查验收技术规定等组织检查,付款以实际验收的合格面积的苗木珠数结算为准(注:大苗单亩栽植数量超过设计数量的以设计数量为结算株数)。 2.合格标准为生长茂密、树干通直无损伤、无病虫害并能到达行
34、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造林合格标准为苗木规格95%到达设计标准,造林成活率95%。 3.阅历收合格后,实行分年度拨付工程款,第一年到达规定要求的,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造林主体完成造林任务3年后,由重庆市林业局同市财政局组织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_)和经批复的造林作业设计等,开展造林保存状况检查,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合格的,市财政局拨付余下的50%造林补贴资金。 4. 乙方凭借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工程款(税金及附加由甲方担当)。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造林工程内的林地界及林地权属事宜。
35、 2.如乙方供应的苗木、肥料或施工工序不符合本合同商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准时订正,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3.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的工程款项局部,按日万分之二计付给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4. 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报告后,应准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展验收。 5. 乙方不按工序要求施工或施工进度不符合合同商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马上做好施工预备工作,十日内组织好工人、自备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合同商定内容进场施工。 2. 乙方
36、每完成一道工序应准时报告甲方,以便甲方准时组织验收。 3.乙方应当依据天气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各施工环节,严格要求施工质量,确保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对成活率达不到95%的造林地,应适时补植,补植的苗木、肥料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担当。 4. 如遇特别状况,种植种树的确必要调整,必需先书面报告甲方并经甲方书面核准同意,结算时调整相应的苗木款。 5.乙方应实行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包括进展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及供应安全生产劳动爱护条件等),严格按施工安全标准要求施工,施工期间安全问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 乙方要亲密留意防火安全,严禁造林地炼山。 7. 工程质量不符合
37、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实行补植、返工等必要的补救措施。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8. 乙方必需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逾期完成的,应支付按合同总价款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不行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9. 乙方自行负担参与工程招投标相关费用。 10. 乙方自行担当本合同施工总期限内造林绿化管护责任,防止人畜破坏。 九、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 双方确认 为甲方治理人员,签收有关书面材料;确认 为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收有关书面材料。
38、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造林承包合同书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绿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无法自筹资金造林的状况下,经过村民小组屡次开会讨论,在小新街乡林业站和小新街村委的监视下,公开的将左卫屯村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经甲乙双方20_年2月18日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罗嗦坡现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面积约600亩。 二、四至界限:东至东山梁子荒田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大路下沟底农户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树凹子)。此范围内的山场(古城王坝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现有的
39、自然林乙方不得损坏,归乙方全部。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植物(林木、矿、土、石等)资源归乙方全部,乙方有使用权、治理权、收益权、转让权、全部权。 2、若遇国家修路或搞其它建立占用到林地,所得补偿费归乙方全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止。 3、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连续承包,同等条件单价,连续承包,若乙方不情愿连续承包,地径达2cm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处理,地径2cm以下的无偿收归甲方全部。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必需保证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不受干扰,并协作乙方管好自然林、经济林木等。 5、乙方必需在三年内将现有的荒山进展绿化造林(树种不
40、限),三年不造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赔乙方所交的钱,不担当任何责任。 6、若群众葬坟,乙方须同意。但甲方和葬坟者必需和乙方商议,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为。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须甲方协作,需要甲方供应村小组手续时,村小组必需无条件协作并供应相关手续。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后,在林业部门同意批采的状况下,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止,所得利益归乙方全部。 四、承包期限:50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54年2月29日。 五、承包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内的治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为主,甲方帮助。偷砍盗伐或森林火灾损坏的林木,甲方概不负责。 七、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41、 监证方: 年月日: 造林承包合同书篇八 山权全部者: 乡 村(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荒山造林者: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展林业生产需要,乙方向甲方承包荒山用于造林,经双方协商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根底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 一、承包荒山造林地名: 四抵界限:东抵 、 西至 、南抵 、北达 ,总面积 亩。 二、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全部、四至界限清晰、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三、承包年限: 年起到 年止,共计 年为承包期,合同期满后,山权由甲方收回使用。乙方若要连续使用,须另行签订合同。 四、依据“森林法”规定,乙方所造的
42、林木,其全部权归乙方,并有继承、转让,砍伐和销售权。 五、林木收益分成:林木成林后,按活立木蓄积 分成,即甲方 成,乙方成。林木进展主伐时一次结清。造林、育林和护林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负责。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转变林地使用性质的由乙方实施,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根底设施或开拓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阻止和收取各全部负责。 以上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造林公司、区林业站、乡政府、鉴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