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1同学们自己独立完成,凡是小论文未写者,成果为零。作业2一 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变更 办法,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 二人进入玩耍。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嬉戏。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 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火苗快速升起,并向树林里扩散。二人连忙扑打,但因火 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惶离开现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 成
2、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惩罚确定:对关某罚款500元,并令 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李某对惩罚确定不服,向某市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问:运用所学学问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 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 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惩罚的权力,能以自己 的名义行使惩罚权,能独立对外担当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二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
3、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 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居处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 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 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吴听到房内 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觉吴穿着外套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 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996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 定属稍微伤。在吴住院的其次天,刘某前往医院探望,并向吴致歉。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 取证、询问当事人后,越5月25日作出治安管理惩罚裁决书,对刘殴伤他人的行为赐
4、予警 告惩罚,并裁决刘某赔偿吴某1000元,负担医疗费996元。刘某不服上述两项裁决,向韶 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韶关市公安局经复议,作出裁决维持九公里派出所的原裁决,刘某仍 不服,向韶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刘某诉称,其行为并非有意殴打他人,吴某误开门也有过错,在当时特定环境下认为吴某是 小偷而误伤,可以赐予民事赔偿,而不应受到治安惩罚,被告的行政惩罚裁决不公正。被告 九公里派出所辩称,刘某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受到行 政惩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深夜错开原告的门,在听到屋内有动静时,又没有用正确 的方法叫门,原告在心理极度惊惶的状况下用防身的工具刀误伤吴某,
5、其行为虽造成吴某稍 微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有意,故不能构成触犯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的客体,被告 对此作出惩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惩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 用裁决书。问题:运用所学学问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全部警告的权力。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 警告惩罚。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担当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 主体资格。三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高校,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与 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觉。同年3月5日,北京科 技高校认
6、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确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 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高校没有干脆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 理退学手续。田某接着在北京科技高校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参与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 各项活动,北京科技高校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教化费,并为田某注册、发放高校生补助 津贴、支配其参与毕业设计等。田某在北京科技高校4年的学习中,成果全部合格,并且还 获得优秀毕业论文。1998年毕业之际,北京科技高校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高校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田某不服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
7、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高校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 办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致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1999年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科技高校在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60 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30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 某的其他诉讼恳求。一审判决后,北京科技高校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 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高校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问题:1北京科技高校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扰了行政权?3原
8、告田某的赔偿恳求与赔礼致歉恳求为何被驳回?答:北京科技高校没有干脆向田某宣布处分确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 手续,惩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化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 校高校生,成果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京科技高校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 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没有侵扰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 肯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高校在肯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 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扰行政权。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符合中
9、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 政赔偿的范围。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所以田某的赔偿 恳求被驳回。作业3一填空题1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2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3依据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心)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4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依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 于(公务行为),具有同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5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需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6行政复议原则上实行(书面)审查的方法
10、。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详细行政行为侵扰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详细行政行为 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8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9 (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10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11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其次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1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偿) 诉讼可以适用调解。14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二选择题1在行政法律关系
11、双方当事人中(AB)。A行政相对方是不行少的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D权利义务关系是同等的2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A乡镇人民政府C街道办事处3下列各项中,:A行政惩罚权C行政指导权B公安派出所D公安局法制科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B行政复议权D行政审判权4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明显 是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BD)。A不同状况,相同惩罚 B同等状况,不同惩罚。C违法行为D违反公正的程序。5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平安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 夺某人人身自由。在这里,(B)
12、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A县办公室B县公安局C县人民政府D县人事部门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AB)人民法院管辖。A被告所在地B原告所在地C公安机关所在地 D原告选择7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AB)的诉讼地 位。A与被告相类似B与原告相类似C核心D主导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ABD)。A原告B被告C代理人D第三人9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BC)。A人民法院B诉讼参与人C诉讼参与人 D人民检察院10确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确定一律不准上诉B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确定之日起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13、上诉。C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D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确定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名词说明1行政法律事实书上第8页2资格许可书上第90页3要式行政行为书上第70页4行政不当书上第195页四简答题1简述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书上第10页2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书上第88页3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书上第184页五论述题1论述行政主体的特征书上第24页2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书上第249页六案例分析2000年4月29日,某县的一个考场内,开考约30分钟后,监考老师发觉一名来自公安系 统的女考生拿出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向其提示不能抄袭。该考
14、生仍旧接着抄袭,无奈监考老 师收缴了其资料。但不久该考生又拿出一份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在几次提示无效的状况下, 没收了她的资料,并当场告知她:“你这门考试以零分处理,该考生并无异议。考虑到该考 生只差两们就拿到所学专业的文凭。因此考后县自考办探讨确定,只在要上报的考场状况登 记表上登记该考生“夹带资料,并建议赐予从轻处分”,所考科目为零分。该考生接到此处分 确定后不服,6月6日,向县政府写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监考老师是诬告,成 果应算作合格。要求自考办公开赔礼致歉,并付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现政府经过调查认为, 对高等教化自学考试应考者的舞弊行为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行为的惩罚权应属省考委,县自
15、考办对申请人作零分处理的确定无法定职权。依据此,县政府撤销现自考办的处理确定,上 报市自考办作出确定:依据高等教化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参考细则的有关规定,对 该考生的应考应以零分计算,停考两年。该考生仍不服,7月21日向市政府提请行政复议, 9月23日,某市政府法制办经合议作出撤销某市自考办的确定。问题:结合所学学问分析本案应以哪个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答: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 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 申请行政复议。依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确定惩罚考生,考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
16、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政复议。作业四一填空题1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需担当的(法定义务)。2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3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表现出来的。4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需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原则)。5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干脆磋商)等方式。6依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7行政惩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惩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8申戒罚的详细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指责
17、)。9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急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 二选择题1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C)。A某县民政局建设办公楼的行为B某县民政局起诉建筑公司违约的行为C某县民政局越权惩罚违法的建筑公司的行为D某县民政局依建筑合同嘉奖建筑公司的行为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B)。A行政关系B行政法律关系C外部行政关系D行政管理关系3下列四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CBD)。A法律B地方性法规C行政法规D规章4 (ABCD)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B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D国务院批
18、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5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ABD)等几种形式。A判决全部撤销B判决部分撤销C判决撤销不合法的主体资格D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详细行政行为6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A)。A不停止裁定的执行B停止裁定的执行C裁定执行与否由当事人确定 D中止裁定的执行7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B)。A托付诉讼代理人B撤诉C申请回避D提出上诉8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变更原详细行政行为的,(B)是被告。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B复议机关C申请回避D提起上诉9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
19、变更 B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C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 D行政法律关系的歼灭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惩罚的实施方 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B)。A创制性立法B授权性立法C实施条例立法 D职权立法三名词说明1国家行政机关书上第30页2行政许可第88页3行政惩罚第150页4行政诉讼第265页四简答题1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第50页2简述被托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分第58页3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第295页五论述题1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第75页2论行政主体担当行政责任的方式第 196197 页六案例分析某甲一年前下岗后,在家门口经营一个烟
20、酒副食门市部。一天早上某甲刚开门,工商所的一 名工作人员王某进来,说是要买一条高级香烟,这人拿了烟,某甲让他付款,王某却执意不 愿。为此,二人撕打了起来,最终双方都受伤,某甲伤的比较重。事后,工商所负责人主持 调解,让王某付某甲烟款,医药费各自担当。他们让某甲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某甲认为工商 所在偏袒王某就未签字。谁知这事一拖就是两个月,某甲去工商所,他们不是避而不见,就 是说还没有协商好,某甲也不知道该如何办?问题:结合所学学问分析本案中某甲是否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 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关, 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 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行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 诉讼。说明: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如有不同观点,可以相互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