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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章制度-应急预案-郸县卫生局食物中毒事务应急处理预案卫生郸县预案卫生应急应急预案郸县卫生局食物中毒事务应急处理预案填报时间:2008-04-21 责任单位:郸县卫生局1.总则1. 1为了有效限制和刚好消退食物中 毒事务的危害,降低食物中毒事务的危害程度,保障全县人民的身 体健康与生命平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成都市卫生局食 物中毒事务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状况, 制定本预案。1.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郸县范围内突然发生的、群体 性的、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峻损害的食物中毒事务的应急处理工作。1. 3工作原则1. 3.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不懈地做 好应急打算工作,落
2、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县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 事务及其危急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料、预警,做到早发觉、 早报告、早处理。2. 3.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县卫生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 依据分级响应确定的职责对我县的食物中毒事务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实施统一指挥;各有关单位依据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并接受县政府和县卫生局的领导。3. 食物中毒事务分级依据食物中毒事务的性质、危害程 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食物中毒事务划 分为重大(I级)、较大(n级)、和一般(in级)三级。各级医疗机构对群体性就诊现象要刚好分析缘由,怀疑是食物中毒的要马上组成临床诊断、救治小组,应当本着实事求是
3、的原则 依据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规定客观报告。对每一个收治的病人都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做出相应 的临床诊断,做好病例记录。食物中毒由疾病预防限制中心诊断,任何医疗机构不得随意作 出诊断和向社会擅自公布。7. 1. 2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县卫生局建立食物中毒事务应 急处理专业技术队伍,由疾病预防限制、检验、医疗、卫生监督 等专业人员组成,制定食物中毒事务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考核、 运用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处理相关学问和技能的培训、演练和考核。7. 2通讯保障建立涉及食物中毒事务应急处理的全部机构和 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通讯录,如有变动,随时更新。有关机构及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7. 3物资保
4、障各相关单位应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 务应急物资储备库,做到品种齐全,数量足够,质量牢靠,保证 应急第一时间的供应。同时,还要建立卫生应急物资生产实力储备制度,保证应急 物资的后续生产和补充,保障应急处理的全程须要。7. 4法律保障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食物中毒事务问责 制,对拒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食物中毒事务发生或扩 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7. 5经费保障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打算适量的应急资金,建立食物中毒事务应急资金运用制度,保证经费的有效运用。8. 6社会动员保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有组织有支配 地开展宣扬教化和应急工作新闻报道,供应信息查询和心
5、理询问服 务,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全县群众对食物中毒事务的自我防护和 心理承受实力,引导群众和非政府组织自觉协作和参加政府的应 急工作,为食物中毒事务应急处理工作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9. 各种食物中毒事务应急预案的制定县卫生执法监督所、 县疾病预防限制中心、县属各医疗机构参照本预案组织制定本辖区 食物中毒事务应急处理预案。10. 附则9. 1名词术语食物中毒事务: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 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9. 2制定与说明本预案由郸县卫生局负责制定与说明。9.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1重大食物中毒事务(I
6、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食物中毒事务。2. 2较大食物中毒事务(II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 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 定的其他较大食物中毒事务。2. 3 一般食物中毒事务(m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认定的其他一般食物中毒事务。3. 组织机构与职责3. 1县食物中毒事务卫生应急处理领 导小组发生重大、较大食物中毒事务后,县卫生局依据食物中毒 事务卫生应急处理的须要,成立县食物中毒事务卫生应急处理领导 小组
7、,由县卫生局及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县疾病预防限制中心、相 关医疗机构等单位组成,县卫生局主要领导人担当领导小组组长,负 责全县食物中毒事务卫生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决策和统一指 挥。县食物中毒事务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依据食物中毒事务卫 生应急处理工作须要设立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分 管副局长担当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收集食物中毒事务发生、发展及处理的有关信息,驾驭动态, 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供应依据;组织专家制定食物中毒事务的应 急策略和预防限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限制措 施,对落实状况进行督查;刚好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 问题。3. 2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
8、构县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 室,负责全县食物中毒事务卫生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制定和完善食物 中毒事务卫生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食品卫生和医疗救援 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应急学问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医疗单位实施 食物中毒事务预案和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承办食物中毒事务卫生应 急处理中涉及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3. 3卫生应急专家询问委员会县卫生行政部门组建食物中 毒事务应急专家询问委员会,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食品卫生、 社会学、行政管理学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食物中毒事务卫生应急打算和处理提出询问和建议;指 导食物中毒事
9、务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对食物中毒事 务的调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担当食物中毒事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和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支配的其它技术工作。3. 4卫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各级各类医疗卫朝气 构是食物中毒卫生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 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食物中毒实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实力和技术 水平。发生食物中毒后,医疗卫朝气构要听从县卫生局的统一指挥和 支配,开展卫生应急处理工作。3. 4. 1县属各医疗机构 主要负责病人的抢救、运输、治 疗、医院内感染限制,检测样本采集,协作疾病预防限制机构进 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3. 4. 2县疾病预防限制中心负责供应食
10、物中毒处理的技术 支持,负责组织和实施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试验室检测和疫 情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食物中毒的诊断。必要时,县疾病预防限制中心可恳求市疾病预防限制中心对我 县疾病预防限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3. 4. 3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对事务发生地的食品卫生、环境 卫生以及医疗卫朝气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 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帮助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事务的发展实行限制措施,对食 物中毒事务肇事者依法进行处理。必要时,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可恳求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对我县的 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 监测、预警4. 1监测与信息收集县疾病预防限制中 心为食品卫生监测与信息收集机构,担
11、当我县食物中毒事务的日常 监测,收集我县区域内外对我县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食物中毒 事务信息。对信息进行核实、汇总、分析、上报和管理。建立监测数据和信息资料库,维护本区域食品卫生监测系统。通过对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依据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 的原则,向县卫生局提出预料报告和食物中毒事务预警建议。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收集相关信息报疾病限制中心汇总分析。其它部门和机构发觉与食物中毒事务有关的信息,也应向县疾 病预防限制中心通报。4. 2预料、预警程序 县疾病预防限制中心通过对县食品卫 生监测数据以及相邻地区或其它省份食物中毒事务信息的收集、核 实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在本辖区的食物中毒事务的性质、危害程
12、度 以及涉及范围进行预料,向县卫生局提出预警建议。县卫生局接到预警建议后,经组织专家组论证确定后,通过 文件、会议、媒体等方式进行发布。4. 3预警响应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县卫生局马上协调有关 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人员、物资和技术打算,并实行相应措 施,刚好消退危急因素,预防食物中毒事务的发生;假如事务已起 先发生,应马上组织食物中毒事务应急队伍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限制事态发展。必要时,报请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5. 应急反应与结束5. 1反应分级食物中毒事务在我县区域内发生,或者我县受到食物中毒事务波及以后,县卫生局应马上 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做出事务分级的初步推断,依据事务严峻 程度作
13、出分级反应。5. 1. 1重大食物中毒事务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 务时,县卫生局依据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卫生局的统一 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各项预防限制措施。并帮助市卫生局开展调查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务,县卫生局除依据重大食物中毒 事务处理外,还应当依据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条例实施 方法规定执行。县卫生局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务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恳求市卫生局赴现场帮助开展工作。5. 1. 2较大食物中毒事务的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 务时,由县卫生局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对事务进行综合评估,并 快速组织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开呈现场流行病学调
14、查、病员的救治、 环境生物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限制措施,亲密监测事务发展, 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同时,依据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方法实施紧急报告。必要时恳求市卫生局供应技术支持。一旦确认为较重大食物中毒事务,县卫生局马上成立应急领 导小组,并建议县人民政府马上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有关部 门帮助卫生局做好食物中毒事务信息收集、依法进行中毒区域的确 定、隔离、限制和舆论宣扬工作;保证食物中毒事务应急处理所 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5. 1. 3 一般食物中毒事务的应急反应 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 务时,由县卫生局组织专家对事务进行综合评估,快速组织医疗、 疾控和卫生监
15、督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务的现场处理工作,并依据食 物中毒事故处理方法等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必要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县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务的应急 处置工作,并依据县卫生局的建议和食物中毒事务应急处置须要, 成立县食物中毒事务应急处理指挥部。5. 2应急结束食物中毒事务应急结束需符合以下条件:食物中毒事务隐患或相关危急因素消退后,或末例病例发生后 经过最长潜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5. 3后期评估重大、较大食物中毒事务应急结束后,县卫 生局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食物中毒事务的处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估,评 估内容主要包括事务概况、现场调查处理状况、
16、患者救治状况、所 实行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阅历。并将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市卫生局。6. 信息报送6. 1事务报告食物中毒事务发生后,责任 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必需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条例、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方法、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条例 实施方法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7. 1.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食物中毒事务的责任报告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卫朝气构; 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食物中毒事 务监测机构; 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务发生单位、与群 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亲密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环境爱 护监测机构和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等。食物中毒
17、事务的责任报告人包括: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疾病预防限制 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6. 1. 2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6. 1. 2. 1报告时限食物 中毒事务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朝气构和有关单位发觉食物中毒事 务,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卫生 局报告,并应马上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随时报告势态进展状况。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成都市人民政府报 告。6. 1. 2. 2报告程序 发生食物中毒事务后,食物中毒事务 的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马上报告县卫生局应急办;县卫生局 应急办马上支配县卫生执法
18、所和县疾病预防限制中心赶赴现场进行 核实并报告县卫生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限制中心; 县卫生局报告市卫生局并报告县政府。6. 1. 2. 3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6. 1. 3报告内容首次报告:食物中毒事务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务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逼和影响、可能的缘由、拟 实行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 告。阶段报告:报告事务的发展与改变、处置进程、事务的诊断和缘由或可 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状况,同时对初次报告 的状况进行补充和修正。总结报告:食物
19、中毒事务结束后,对事务的发生和处理状况进行总结,分 析其缘由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务的防范和处置建议。6. 2信息的通报与发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重大食物中毒事务的信息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布,市及市 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它部门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不得发布任何重大食物中毒事务信息。6. 3新闻报道 应急响应期间,与食物中毒事务有关的信息 由市人民政府(指挥部)或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布。7. 保障措施7. 1 技术保障7. 1. 1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依据省市统一规划,整合我县的医疗救治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包 括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医疗救治队伍和医疗救治机构在内的食物中 毒事务医疗救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