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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治非法营运三轮专项行动情况简报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中心城区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精神,切实实现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周口市区交通特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较短的时间内,遏制了三轮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高发势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成绩 整治活动开展以来,交警、城管、运管相互配合,突击行动以荷花市场、菜市场、路口摊点、医院路道口三轮车及“摩的”占道作为重点治理路段,开展集中突击行动,切实形成“查扣一辆,威慑一片”的严管态势。集中统一行为期间,共出动警力4800人次,警车90辆次,设置固定执勤点8个,流动巡逻组5个,共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521
2、起,无证驾驶57起,查处机动三轮车327辆,其中“红顶车”23辆,营运电瓶三轮车143辆,残疾三轮车61辆,人力三轮车16辆,拘留10人。 由于整治活动得到市委、市政府,市各局领导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整治活动取得辉煌战果,以往七一路、交通路等主要干道三轮车乱穿乱行,乱停乱放等现象已消失,非法营运三轮车明显减少,达到预期目的。 二、采取措施 1、宣传先行,营造浓厚氛围。 为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迅速掀起 1宣传高潮,整治活动伊始,集中行动办公室制订了详细的宣传计划,设计、制作了大量的宣传资料。采取媒体宣传、重点场所、重点群体宣传、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执法过程宣传等多种形式
3、,打造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初步实现了电视台有影、电台有声、报纸上有文字等的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集中行动以来,已加印散发市政府通告宣传彩页3万余份,粘贴用通告8500份;制作三轮车禁行提示牌30个,制作办牌办证流程、交通事故宣传展板30块,制作安装车载播放系统10套,制作宣传录音带10套。制作宣传车贴10个。在主要媒体播发文章15篇,发送手机警示温馨提示短信3万余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4场,在周口市电视台播放流动字幕110次。 2、执行措施,坚决取得成效 一是合理安排执法时间和执法力量。我们根据执法队伍实际和辖区交通情况,将执法人员进行分组,设立固定执勤组和流动执勤组。固定执勤组外贸岗
4、、农贸市、路口摊点、医院路道口进行定点执法;流动执勤组主要查扣各个路口进入交通路等快车道的三轮车,采取定点查纠与流动治理结合;二是同时为了防止三轮车驾驶人掌握执勤时间,我们对执勤时间进行轮岗,尤其是在五一假期期间,保证中午12:30到2:30,下午6:30到8:30不脱岗、不脱勤。三是注重人性化执法。采取教育与严格处理相结合原则,对工作中发现的确是外地初次来周的三轮车驾驶人,以及运疾送瓜果蔬菜等容易腐烂的车辆驾驶员都给予教育放行。同时对老年人驾驶的三轮车也采取发放宣传单、 2教育的方式予以处理。四是严格执法。对非法营运三轮车,我们坚决予以查扣,督促停车场割蓬处理,同时严格执照市政府通知予以处罚
5、,杜绝说情风。 三、存在问题 1、宣传时只重突出重点,没有撒到面做到家喻户晓、妇幼皆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部分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冷嘲热讽甚至阻挠执法的情形。 2、联合整治中,有些部门积极性不高。在联合整治活动中,交警、城管、运管三个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但有些部门人员不出力,或者人员出力不出工。 3、后勤保障,办公设施不齐全,车辆不多,车辆调动难,办公室没有真正运转开来,给联合整治活动造成一定阻力。 四、建议 1、针对“红顶车”非法营运,唯有持之以恒,坚决巩固行动战果,常抓不懈,才可能预防“红顶车”反弹。要加大各个机关部门配合力度,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预防反弹。 2、广播电视台,广播电台,报
6、刊各派一家记者实地跟踪报道,不掩盖问题,让群众真正了解整治非法营运三轮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3、后勤保障,办公设施尽快购置齐备,让办公室真正运转开来。 二九年五月六日 3 第二篇: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西充县打非办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市处的安排部署,我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着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96余人次,执法车辆20辆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含摩托车)10辆,处罚金额1万余元,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较为稳定有序。现将我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
7、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我县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了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总责,县打非办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整治日常事务的工作机制,为此次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针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打黑工作不能松懈,12月初,我办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营运宣传活动,在黑车长期聚集的重点地段和城乡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地通过悬挂过街宣传标语(10条)、设置1 宣传站点(5个)、散发宣传资料(2021份)等有效形式和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和开展专项整治行
8、动的必要性,号召广大群众关爱生命,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黑车”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下一步集中打击“黑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强力整治 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中,县打非办执法人员不分昼夜,节假日也不松劲,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和群众举报的“黑车”情况,在“黑车”出没较频繁的重点地段和重要时段采用蹲点守候、上路布控、化妆侦察等方式,克服“黑车”隐蔽性大和取证难的困难,对全县范围内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了严厉打击,同时县打非办领导亲自带队,靠前指挥,与执法人员一道
9、深入城乡结合部、客运站周边、重点乡镇,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了强力整治,取得了实效。在打击非法营运过程中,我办执法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黑车”车主的亲戚、朋友或不明真相的群众殴打、谩骂,但我办执法人员忍辱负重,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作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直到取得他们的理解。 四、区分性质,分类处罚 在县打非办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中,有为超长车送客的、有长安车拉货的、有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摩的”。在实施处罚过程中,县打非办区分性质,视情处罚,对专门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实行重处重罚,毫不留情,并勒令其退出非法营运市场,对其他性质的车辆以教育为主,给予适当的处罚。 打击非法营运
10、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虽然目前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思维,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的精神面貌开创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发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三篇: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青川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青川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青委2021141号)的安排部署,我所抽调乔庄交管站和沙州交管站全部执法人员与县城管、交警大队抽调的执法人员组成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按照“一牵头、三联动”的原则,坚持“综合治理、依法惩处
11、,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强化监管、形成机制”的工作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着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在这次行动中,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46辆次,执法人员1640余人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5辆,处罚金额12万余元,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县道路运输县场秩序较为稳定有序。现将我所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2021年10月8日以来,我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青川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副所长敦春光任组长,副所长刘晓虎、周冀勇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
12、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积极贯彻落实了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精神,组建了有城管、交警配合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我所其他股室按照工作职责在本辖区内配合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确保了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1 四、区分性质,疏堵结合 在处罚非法营运车辆时,我所严格按照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精神,对查扣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实施了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区分性质,视情处罚,可实施教育的进行教育,勒令其消除安全隐患,写出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给予适当的处罚,对可以收编进入客运公司从事合法营运的,由客运公司按照青川县道
13、路客运区域经营规划,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和办理,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数的方式发展客运区域经营车辆4辆,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出行难问题,对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了有效地规范。对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实行重处重罚,毫不留情,在整个行动中共查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15台。 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虽然目前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再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新局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3- 第四篇: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
14、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城202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目前,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车辆(以下简称”黑车”)问题日益突出,严重侵害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行业与社会的稳定,社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的重要批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2181号)要求,为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5月至11月在全国范
15、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工商总局、交通部 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5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
16、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办发202181号文件要求,加大对”黑车”等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改善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 (三)严肃查
17、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四)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三、实施步骤 各地要集中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地区”黑车”的查处力度,改善经营环境,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全面整治、检查验收、巩固成果四个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省(区、市)内的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和督查,并将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18、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于督查不合格的地区,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检查仍不合格的,将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部门分工与职责 建设(城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公安机关。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打击非法运营黑恶势力,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交通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监察、纠风部门。负责查处政府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
19、利、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确认出租汽车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交通部门。参与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
20、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21102号),在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下设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由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工商总局、交通部等部委有关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对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
21、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做出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三)依法监管,联合执法。各地要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机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建设(城管)、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对”黑车”的打击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建议,推动相关法律、
22、法规的出台,为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非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黑车”案件的群众,要给予奖励。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通过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能力。通过各地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建设(城管)、公安
23、、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 第五篇:2021年治理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略改)1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 治理“黑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治理“黑车”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维护首都的交通秩序、营运秩序和城市环境秩序,市局决定组织全市城管系统开展治理“黑车”专项行动。 特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治理“黑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北京市关于“黑车”非法营运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
24、求,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源头治理、加强监控”的工作方针,大力整治“黑车”运营行为,加强与公安、交通、交管、工商等部门协同作战,开展联合执法,完善对“黑车”的长效管控机制。从根本上有效遏制“黑车”的滋生发展,为建设世界城市及“平安北京”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舆论宣传和法规教育,号召市民群众主动拒乘“黑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和举报各类“黑车”问题,形成强大的打击整治声势和良好大舆论氛围。 (二)建立完善与公安、交通、交管、工商等部门的捆绑执法1机制,形成常态的综合管理模式,构建长效的执法监管机制。 (三)通过专项整治和巡查
25、监控,实现重点地区“黑车”、“黑三轮”基本杜绝,一般地区能够有效掌控,远郊区县明显好转。 三、组织领导 在市治理“黑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城管执法局成立本系统的治理”黑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马惠民副局长任组长,各区县大队大队长、分局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治理“黑车”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执法协调处。各区县大队、分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黑车”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治理“黑车”的组织实施。 四、阶段划分 此次专项整治自4月24日北京市治理“黑车”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起至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4月30前) 市局督察大队、各区县
26、大队、分局要做好本辖区各类“黑车”、“黑三轮”、“黑摩的”问题的拉网摸排,重点做好除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外其他地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行为和全市非法从事人力三轮运营行为的台账建立,为整治工作打基础。对于了解的涉及“黑车”的黑恶势力,注意收集违法犯罪人员基础信息及其活动规律,及时向市局和区县“黑车”治理专项领导小组汇报。 (二)专项整治阶段(5月至9月底) 在5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6月份至9月份每月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执法行动。整治中要坚持“治、管、控、疏”等多种措施并举,确保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对于重点地区、领导关注地区、群众反映强烈地区市局实施挂帐
27、管理,限期完成整治任务,随整治任务完成随销账。对于问题突出,监管不力的地区市局将予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至年底)。本阶段,市局对各区县大队开展治理情况全面检查,对未通过检查的市级挂账地区,纳入市级年度综考,首都综治委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中对责任部门实施一票否决。 五、打击重点 一是做好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场站、轨道交通车站以外地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行为的查处。 二是做好全市非法从事人力三轮运营行为查处。 三是按规定时限做好市级挂账督办各类“黑车”聚集点整治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科学计划,周密安排。各大队、分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依据平安北京建设的标准,
28、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规定整治任务,完善整治保障措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开展综合治理。主动与公安、交通、3综治等部门搞好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黑车”聚集趴活的点位,主动会商区县、管委会的“黑车”专项治理办公室,共同研究治理措施。 (三)强化阵地控制,巩固治理效果。各大队、分局结合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要求,落实人盯车巡,加大重点部位的治理和看护。做到治理一处,巩固一处。 (四)坚持依法行政,做到积极稳妥。实施打击治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正当,注重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把握尺度,借好力量,不因治理行动,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五)落实挂账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市
29、局将对重点地区非法运营问题加强挂账管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县大队、分局开展“黑车”治理工作实施督导检查,对于整治措施不得力,致使非法运营问题突出,群众放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地区,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各大队、分局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黑车”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黑车”问题屡整屡返、久治不除、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痼疾顽症的情况,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力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确定一个主4责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协调本地区打击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要做到任务清、责任明,
30、要落实大队领导包片,分队领导包点的实名责任制。4月30日前各大队将专项整治方案及联络员上报市局执法协调处。 (三)切实做好宣传,营造整治氛围。5月1日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运营危害,曝光违法运营行为,为专项整治造势,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最大限度分化、瓦解非法运营的群体。整治中要及时报道治理动态,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力争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五一期间天安门周边、故宫、月亮湾等重点地区要见成效、有改观。 (四)加强信息报送,注重经验总结。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汇总本单位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每日填写前24小时查处非法营运人员及车辆统计表,于当
31、日16时前报送市局协调处“李连杰”信箱。2021年12月25前报专项整治总结。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治理“黑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城管大队、天安门分局、开发区分局、燕山中队、西站分队: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治理“黑车”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市治理黑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北京市关于治理“黑车”专项工作方案,结合城管职能,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治理“黑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区县政府、管委会的部署,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 1.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32、执法局关于治理“黑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查处非法营运人员及车辆统计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6 (联系人:李连杰;联系电话:68516120) 关于下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治理“黑车”专项工作方案通知的请示 惠民 同志: 根据北京市治理“黑车”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依据北京市关于治理“黑车”专项工作方案,结合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处拟写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下发治理“黑车”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呈您阅示,如无不妥,建议下发各单位。 妥否,请批示。 附件: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下发治理“黑车” 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7 执法协调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8 第 19 页 共 19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