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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链家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 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房屋出租 经纪服务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委托人(甲方):房地产经纪机构(乙方):北京链家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营业执照】【X 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第一条 委托出租房屋基本情况(一)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通州区玉桥东里124号楼4层2单 元402 (应与房屋权属证明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玉
2、桥街道 办事处(乡镇)玉桥 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20层, 其中地上18层,地下2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4层,建筑面积共90.69平方米,电梯 有 无(二)出租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工业。(三)出租房屋 不动产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 证号为:京2019通不动产权第*号,房 屋是否抵押,抵押权人为:X ;抵押价值为:X ;抵押期限为X O(四)出租房屋 是 否为共有,共有权人共有0人。(五)其他:X o第二条委托出租要求(一)甲方拟定房屋租金不低于:人民币大写x (小写5300元)/(月季半年年), 租金按月季 半年年一次性收取;押金为【1个月租金】 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3、(二)房屋拟出租期限:租期 最短12月 最长x月。(三)房屋租赁形式为【整租】。(四)居住人数最多不得超过4人。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于2013年7月1日 发布的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出租房 屋人均居住面积(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 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五)其他:X O第三条委托服务事项及完成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下列服务:164. 0版(一)提供与委托出租房屋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咨询。(二)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三)发布出租房源信息,寻找意向承
4、租人。(四)按甲方需要报告服务进度信息。(五)保管出租房屋钥匙,直至房屋出租或本合同终止。(六)接待意向承租人,查看其身份证件等有关资料。(七)带领意向承租人实地看房,讲解房屋状况说明书。(八)协助甲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协助甲方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上述服务事项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为完成标准。第四条经纪服务人员甲方选定 乙方指派下列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本合同约定的 委托服务事项:如上述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无法继续提供服务而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 商变更。第五条委托期限与方式(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租经纪服务的期限为: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5、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完成租赁登记备案之日止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出租经纪服务,自2022年07月03日 至2023年07月24日,【保留】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该房屋的权利,【保留】自行出租的权利。第六条 经纪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甲方应当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按一个月租金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 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对已完成的委托服务事项,甲方应当按X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 经纪服务费,但对乙方未完成委托服务事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支付方式:【一次性】。第七条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当保证对委托出租房屋具有合法出
6、租的权利,并确保出租意愿的真实性。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身份证件及有关资料, 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3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实地查看房屋,如实披露与房屋有关的信息和情况。4 .甲方委托乙方带领意向承租人实地看房的,应当配合乙方接待、引领房屋承租意向 人实地查看房屋。5 .甲方调整房屋出租价格等交易条件的,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二)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提供为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所需要的证件、资料及信息。2 .乙方为完成受托事项而向甲方收取证件、文件、资料原件的,应当向甲方开具规范 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在完
7、成相关委托代办事项后,应当及时退还甲方。3 .乙方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委托出租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房屋租赁的一般程序及可 能存在的风险及涉及的税费等政策法规要求告知的事项。4 .乙方独家代理房屋出租业务的,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且符合发布信息规定后24小时内 公开发布房源信息。5 .乙方应当保守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第八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故意提供虚假的出租房屋情况和资料,或泄露由乙方提供的房屋承租人资料,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 .甲方放弃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房屋出租经纪服务的权利,但在委托期限内通过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房屋
8、的,应当按X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 务费;甲方放弃自行出租的权利,但在出租委托期限内自行出租房屋的,应当按X的 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3 .甲方拒绝与乙方介绍的房屋承租意向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但在委托服务期限届满 后一年内与该房屋承租意向人自行成交的,应当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标准向乙 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4 .甲方拒绝与乙方介绍的房屋承租意向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但在委托服务期限届满 后一年内通过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与该房屋承租意向人成交的,如乙方有证据证明房屋 买卖成交与其提供的房屋出租经纪服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
9、服务费。(二)乙方违约责任1 .乙方违背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方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 .乙方因隐瞒、虚构信息侵害甲方权益的,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 .在委托代办事项中,乙方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的证件、文件、资料、物品等,应 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 .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经纪服 务费用。如甲方已支付的,乙方应当在签订和解协议后将经纪服务费用等相关款项退还 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乙方与甲方之间有付款义务而延迟履行的,应当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
10、的百 分之一(小写1%)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30%。第九条合同变更及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 归责于己方的事由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赔偿对方损失。甲方提供虚假的出租房屋情况和资料,或泄露由乙方提供的房屋承租人资料的,乙方有 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因不当泄露甲方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或因隐瞒、虚构信息侵害甲方利益的,甲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十条送达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 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寄
11、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 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 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房屋出租居间合同(范本)委托人(甲方):_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一联系电话:居间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 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用途:;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O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 年_月_日至 年_
12、月日。第三条现场看房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 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 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第四条甲方义务(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 明;(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
13、租人进行私下交易;(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第五条乙方义务(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 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第六条佣金委托事项完成后用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
14、的一%(此比例不得超过100%)/由承租 人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口;支票口;O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第七条费用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O第八条转委托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
15、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_的标准 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 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 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件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乙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条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 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章):居间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