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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 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 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定。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 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第三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 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者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
2、执行或者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12、驾驶员不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车辆例行检查的。13、驾驶员超长期驾车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歇息的。14、驾驶员开车时拨打电话或者干其他与开车无关事的。15、驾驶员行车中故意遮挡车辆号牌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 令员工冒险作业
3、的。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 而下令施工或者作业的。3、夜间和冰、雪等特殊天气达不到安全行车要求强令车辆上路 运营的。4、不采用安全技术人员的正确意见,而强令让技术状况达不到 要求的车辆上路运营的。5、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6、不按制度发放个人劳保防护用品而强令从业人员作业的。(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酒后上班或者上班期间饮用酒精饮料的。2、工作期间脱岗、离岗、串岗或者在岗位上干与工作无关事的。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4、驾驶员驾驶车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等违反制度的。5、值班期间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带班的;值班
4、人员无故脱岗、离岗、串岗的。6、从业人员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培训教育的。7、驾驶员不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的。五、反“三违”管理1、公司安技科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 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者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 见 报公司安委会研究处理。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作业 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对未履行职责, 隐瞒不报或者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制度处理。3、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 不得为此而对指证人打击报复或者进行人身攻击。4、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
5、件的设施设备 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者操作。5、安技科对查出的“三违”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认真进行分析,向违反“三违”的发出书面通知,根据情节轻重和造 成的危害程度赋予帮教和处罚。六、反“三违”处罚1、行为人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安技科给 予行为人口头警告或者处以50元处罚。2、行为人违反本制度,虽未造成后果,但浮现事故苗头,安技 科可以赋予行为人处以100元处罚。3、由于“三违”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伤害到自己或者他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在I万元以下,按10%罚款(最低罚款额不少于1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按5%罚款;直接损失5
6、万元以上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予以重处,直至解 除劳动关系。4、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伤、亡事故的,依据公司有关 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个人累计发生三次以上“三违”的行为人,离岗学习, 由安技科负责培训,考核合格后安排重新上岗。6、对严重违章违纪、屡查屡犯顽强性“三违”行为责任人加倍 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七、反“三违”奖励1、反“三违”成绩突出,无违章、无事故的人员,在年度评先 评优时优先考虑。2、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根据情节予以 奖励,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八、附则1 .解释权归属本制度由潍坊恒博物流有限公司制定,最终解释权为公司安全生 产领导
7、小组。2.实施日期本反“三违”安全管理制度自xx年7月1日起实施。第四篇: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反三违反习惯性违章:根治顽疾需良策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是指,单位和个人固守旧的不良传统、作业 方式,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习以为常的行为。习 惯性违章是电力企业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也是久治难愈的顽疾。习惯性违章为何屡禁不止安全规范意识淡薄。由于每一次习惯性违章不一定都会发生事 故,使员工含糊了习惯性违章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必然联系,进而产生 了值得冒险的念头。还有部份员工,自认为技术好、能力强、工作经 验丰富,形成为了胆大妄为的工作作风。此外,由于不能正确处理任 务数量、效益成本与安全质量之间的关
8、系,对片面赶进度、抓效益 可能引起的事故及后果的严重性缺乏估计和预想,于是产生了 “该 投机时就投机,该取巧时就取巧”的错误思想。部份员工素质不高。 一是新员工对标准规范吃得不透,工作经验缺乏,业务技术不高, 安全意识欠缺,是非鉴别能力不强,衡量对错的标准尺度没有彻底 成型;二是有的老员工安全专业技术知识不够,原有的经验与新设备、 新技术的要求脱离;三是有的管理者虽然知道却不愿用新的安全技 术理论指导实践,依然沿用旧的方法,存在思想上的惰性。责任监 管效果欠佳。一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有些制度过时却不能及 时修正,有些制度或者部份内容相互矛盾,还有些方面则缺少相应 的制度;二是有的领导对自
9、身的监管不力,导致上行下效,使反习 惯性违章层层弱化;三是有些监管人员无所作为,不深入基层,不 跟踪新技术、新标准、新教程,或者碍于人情,在考核时避重就轻、 敷衍了事,甚至“刀下留It”、“一放了之”。员工间监管不够。有的因为自身技术能力原因无法对他人实施监 管,有的从思想和行为上排斥他人的监管,还有的员工常以“与己无 关”的态度对待周围发生的习惯性违章,乐于当“老好人”,这些都 使反习惯性违章效果大打折扣。杜绝习惯性违章的治本之策对策一:提升员工素质方式:强化规范性教育与分层次培训在规范性教育方面,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计划性教育, 主要是按专业分工和每年可用于教育的有效时间来确定一个系
10、统教 育周期和效果目标,明确各级在周期内应做的事项和完成的指标。各 级单位在总体框架下各司其职,按照计划如期完成。对应掌握的内容 要严格考核标准,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和修订新一轮的学习计 划,通过周期循环教育保证员工对各项标准、规范系统全面掌握。二 是加强指令性教育,主要是上级单位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需要,将 必须强化的某些标准、规范以文件的形式印发下级单位,要求在一定 时限内完成,这也是目前基层多数采用的教育方式。对于指令性教育, 有条件的可专门进行,没有条件的可结合单位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或者 例会一并开展,但关键是要保证教育学习效果。三是加强时常性教 育,主要是在各单位内部,根据习惯性违章
11、的现实表现开展适时性、 针对性的教育。其形式可以是大课教育、小课教育、随机性教育、 一对一教育,也可以是特意安排的活动等。分层次培训,就是指在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下,按各分系统、专业 技术分支、同类型技术员工数量、各层次教育资源占有状况和可能达 到的培训能力,区分不同级别对不同专业人员培训的任务及目标。行 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对现状进行彻底调查摸底基础上,编制统一的技术培训大纲,明确规定各级电网公司、各发电公司及其基层 的建、发、供、安装等企业和各大专院校的培训任务、内容、时间、 效果等,解决当前困扰各级电力企业部份工种培训难、外送无处去, 长期缺人材,“木桶”效应比较明显的问题。基层一线车间、班组,
12、 则应抓住一切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有针对性 地搞好岗位练兵、现场培训、技术问答等传统培训,做到有什么条件 就培训什么内容。规范教育与分层培训既有交叉,又有区别,在实际 运用中应相互结合,统筹安排,共同作用,提升员工素质。对策二: 强化违章监管方式:做好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目前,电力行业对事故的处理普遍比较重视,有不少好的做法。 但这只是表明事后控制比较好,如果能够进行规范化管理,将事前和 事中控制抓实抓好,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习惯性违章的发生。事前控制要注重日常监管与重点防范的结合。在日常监管中,注 意使员工通过集体参预方案制订,养成事先谋划的习惯;通过各种检 查,养成善于
13、观察并发现问题的习惯;通过各种会议,养成运用集体 智慧民主解决问题的习惯。同时让员工参预事故预想制订、修改和演 练,培养员工重点防范意识。这两个方面有机结合,把习惯性违章消 灭在萌芽状态。事中控制要注重责任监管与齐抓共管的结合。一是所 有人员的自我监管。不管是领导者、组织者,还是普通员工,都要严 于律己,按照各种标准、制度、规范、规程、法律、法规管好自己的 行为。二是上级领导、机关的职责监管。包括直接和间接上级领导, 上级业务部门、专门常态督查组织和暂时组织的专项检查组在内,都 应明确责任,时常下到基层调研,检查规范、标准执行情况,掌握监 管效果,奖励或者惩罚有关人员,找出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14、及对策, 提出下阶段监管的重点和方向。三是本级内部人员的齐抓共管。单位 负责人、本级专(兼)职督查组织、当班负责人和安全员、普通工作 人员和其他员工都应各负其责,形成四种监管方式,即:责任者与非 责任者之间的监管,责任者与责任者之间的监管,作业者与督查者之 间的监管,作业者与作业者之间的监管。对策三:合理运用激励手段方式:变单一性激励为全面性激励目前,反习惯性违章激励手段比较单一,采取的方式往往是“重 惩罚、轻奖励”,“重物质、轻精神”,“重形式和任务的完成,轻过程 和效果的延伸”。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的作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 面。在激励实施的指导上,既要予以物质奖励,使积极主动与习惯性 违章
15、行为作斗争的员工得到实惠;又要充分重视精神激励,满足员工 在安全、生存、发展等需求基础上对精神的更高需求;还要运用“多 次重复成习惯”的原理指导对违章与反违章行为的反复奖惩,使员工 真正形成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什么正确、什么不正确的思维定式 和行为表现。在激励机制的建立上,根据单位、专业的具体情况,制 定反习惯性违章奖惩标准,明确惩罚奖励的行为、人员、范围、 内容、标准、组织实施主体、申批权限等相关问题。在激励活动的开 展上,认真开展“三无”活动,积极在不同的层面和范围内表彰先进, 树立典型,通过各种丰富的形式和载体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在违章行为的处罚上,不仅要保持过去对习惯性违章引起事故惩
16、 处的力度,还要加强对引起未遂事故的查处力度。在奖励经费的保障上,除将对习惯性违章惩罚的罚款用于建立奖 励基金外,还应投入一定数量的奖励经费,保证反习惯性违章员工的 受益面和受益度。在奖励实施的把握上,对那些职责范围内员工反习惯性违章的一 般行为少给奖励或者不给奖励,但有突出表现的(如直接避免了事故 发生)必须赋予奖励;对那些超越责任范围而主动反习惯性违章的 员工要次次给奖,若避免了事故或者未遂应赋予重奖。在奖惩时机的选择上,工作(作业)一线的组织领导者,在发现 并确认反习惯性违章行为后,应当场宣布对违章员工的处罚和对反习 惯性违章员工的奖励。之后即将上报有关部门或者上级,以便在更高 层次上发
17、布,扩大奖惩激励的宣传、教育、影响、警示效果。第五篇:反三违方案管理制度反“三违”方案管理制度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 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 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云南省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生 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章“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浮现的盲目性违章、 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 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第二章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第一条各在建项目或者机关部室
18、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 行为:(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 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第二条各项目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份管理人员中容易浮现的重 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第三条针对部份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 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
19、启示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 守纪。第四条各项目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 利用现场协调会、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 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 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第五条各项目部安全部门要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 行为。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第六条各项目部党群宣传部门和工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 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 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第七条基础设施
20、事业部及各在建项目部安监部、工会、共青团、 女工组织在开展的“安康杯”、“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 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第八条基础设施事业部及各在建项目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 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 的工作环境,匡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艰难,解除员工的后 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耽心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第三章“三违”行为的杳处和考核基础设施事业部各在建项目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 除批评教育外,还可参照基础设施部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经济处罚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 而下令施工或者作业
21、的;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者作业的;4、不采用安全员或者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者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者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上班之前饮酒的;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 而违反规定的。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 “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
22、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 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 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第八条、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间、部门反 “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 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第九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 办法以及结合本项目部生产安全考核办法进行处罚。第九条各级项目部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反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第十条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对浮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 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对“三违”现象,都要 按照“四不放过”的
23、原则,认真追查分析,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 的程度赋予帮教或者处罚。需要罚款的安全部门开具罚款单,在规定 期限上交财务部门。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 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二条在年度安全考核或者日常检查中中,发现因严重违章和 屡查屡犯的顽强性“三违”,扣除本项目安全考核分数。第十三条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 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者操作。第十四条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 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预年 度先进评选。第十五条对“三违”现象罚款财务部门列专项科目管理
24、,用于表 彰奖励安全先进和用于安全活动经费。第十六条本办法中处罚和奖励低于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的 按规定执行。内容仅供参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者已造成后果的,应 提 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第十条、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 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 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者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 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 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者进行人身攻击。第四章、特殊规定第十二条、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
25、环 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 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第十三条、生产作业现场浮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 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不予处罚。对负责人的处罚,没有造成 后果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第十四条、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 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 罚。本条合用于专兼职安全员。第五章“三违”行为的处罚第十五条、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 四、五、六条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车间、部门领导或 者安全员可以赋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10元
26、;第二次罚款30元; 第三次罚款50元。第十六条、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虽未造成后果,但浮现事故苗头,车间、部门负 责人或者安全员可以赋予行为人30元处罚;一年内浮现第二次,赋 予行为人100元的经济处罚。第十七条、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者他人的后果,直 接 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 (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罚款(最低罚款额不少于100 元);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 究处理意见。第六章、奖励第二十条、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 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27、第二十一条、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全 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篇: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 规定令工人冒险作业的;2、施工、作业场所不彻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 施而下令施工或者作业的;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者作业的;4、不采用安全员或者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者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6、不按规定给
28、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者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上班之前饮酒的;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3、上班玩手机、打游戏、网上聊天的;4、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5、生产场所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等。第三章反“三违”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公司标准化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 “三违”行为的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本车间反
29、“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 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 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第九条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及车间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三 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者 已造成后果的,应及时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第十条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 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标 准化办公室。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者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 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管理层中可能浮现的重生产、重 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员工 真正
30、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 带头人。第十二条各部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 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匡助员工 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因担 心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等而浮现的冒险违章。第十三条针对部份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 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示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 章守纪。第十四条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 行为人不得因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者进行人身攻击,否则按照公 司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
31、。第四章特殊规定第十五条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 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 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第十六条生产作业现场浮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 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处于次要责任处罚。第十七条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现 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本条合用于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第五章“三违”行为的处罚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 育外,依据安全管理违章违规处罚量化细则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
32、其法律责任。附录:安全管理 违章违规处罚量化细则及XXX公司责任事故损失赔偿办法。第六章奖励第十九条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 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第二十条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委会根 据情节予以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公司标准化办公室负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第二十 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山东XXX有限公司编制:XX年6月11日批准:审核:弟二扁:反三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反“三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编制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
33、故发 生,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 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确保公司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二、合用范围“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 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安全生 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安技科具体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检查督导工作,并重 点加强对从业人员“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 成严重后果的,安技科负责按有关制度向公司安
34、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 处理意见。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 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 检查,并对此负责。四、“三违”范围(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1、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者不听他人劝阻而冒 险作业的。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3、对正确指令和计划拒不执行或者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4、违反有关制度,未随车携带安全防护设施和私自拆除车载安 全防护装置的。5、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或者现场监护以各种理由 不坚持在场的。6、未按安全防护制度穿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的。7、重大隐患无整改方案或者有方案不执行的。8、车辆在夜偶尔特殊气候条件下,无安全行驶保障而强行运行 的。9、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驾驶或者驾驶与证件不相符车辆。10、未随车携带有效证件的,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11、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争道抢行、开赌气车、英雄车等各类违章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