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与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疑问解答.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与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疑问解答.pdf(17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目录第1章标准修订总述11.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 GJ 116一2009)这两本标准的重要性如何?11.2我国抗震鉴定与加固标准经历了哪几个阶段?各个阶段的特点如何?51.3为什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95)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 GJ 116一98)迫切需要修订?61.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95)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 GJ 116一98)有哪些主要问题需要改进?61.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 GJ 116一2009)作了哪些重大调整?71.6建筑抗震
2、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 GJ 116一2009)还有哪些主要修订内容?81.7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的适用范围?9第2章现有建筑抗震鉴定加固的基本规定n2.1现有建筑是指什么,其抗震鉴定程序是什么?112.2什么建筑需要进行抗震鉴定?122.3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的基本要求是什么?122.4现有建筑抗震鉴定的设防标准如何确定?132.5后续使用年限是如何提出的?142.6后续使用年限的定义、确定方法及其划分目的是什么?152.7不同后续使用年限建筑的抗震设防目标是什么?152.8什么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其由来是什么
3、?162.9后续使用年限是否可以人为减少、现有建筑抗震鉴定是否可以降低类别进行?162.10后续使用年限、设计基准期、设计使用年限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172.n 后续使用年限和其他规范中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有什么不同?182.12依据其建造年代等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后续使用年限30年、40年、50年三类有何重要意义?182.13如何根据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确定建筑的抗震鉴定方法?202.1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一2010)正式实施后,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一2001)(包括2008年版)设计的房屋如何进行抗震鉴定?202.15抗震鉴定为什么强调“综合抗震能力”的评定?2
4、14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272.282.292.30第3章3.13.23.33.43.53.63.73.83.9第4章4.14.24.34.44.5A、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22重点设防类(乙类)建筑如何进行抗震鉴定?2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从哪些方面提高了乙类建筑的抗震鉴定要求?23砌体结构顶部增加轻钢结构,或者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顶部增加轻钢结构的房屋的抗震鉴定和加固是否也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进行?25对于阶梯教室、大会议室等单层大空间房屋如何鉴定
5、?为什么说确定鉴定归属范围非常重要?25现有建筑的抗震加固的设计原则是什么?25如何进行加固方案的优化?26如何保证加固布置的合理性?26如何保证加固手段的有效性?27如何充分利用地基基础的现有承载能力?27抗震加固验算有什么特殊要求?27抗震加固对材料有什么要求?28抗震加固的施工要求?28抗震鉴定与安全性鉴定的关系如何?29抗震加固与安全性的加固关系如何?30场地、地基和基础.31什么叫危险地段、不利地段?遇有危险地段、不利地段如何处理?31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进行场地对建筑影响的抗震鉴定?31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31什么叫地基基础“无严重静载缺陷”?32如何对地基基础进行
6、抗震鉴定?32地基土静承载力长期压密提高系数续和什么有关?什么情况下才会大于1.0?35当地基竖向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如何处理?水平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又应如何处理?36遇有液化地基时应如何处理?36乙类建筑地基基础鉴定时是否也同样需按提高一度的要求进行?38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39A、B类多层砌体房屋抗震鉴定方法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39现有多层砌体房屋的高度和层数有什么规定?一3g多层砌体为什么有高度和层数的限制?房屋的高度和层数如何计算?40单层砌体结构应如何进行抗震鉴定?42多层砌体房屋超高或者超层怎么处理?丙类建筑超过规定限值1层和3m 以内时如何鉴定和处理?424.64.
7、74.84.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204.214.224.234.244.254.26什么叫“横墙较少”、“横墙很少”?,43如何进行A类多层砌体房屋抗震鉴定?43如何进行B类多层砌体房屋抗震鉴定?44A、B类多层砌体房屋抗震鉴定时对构件材料强度各有什么要求?45相比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9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对于楼梯间的抗震鉴定做了哪些加强?46A类多层砌体房屋进行第一级鉴定时,什么情况下可查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中表5.2.9一1抗震横墙间距和宽度的限值进行
8、房屋的抗震承载力简化验算?需要注意什么?47A类多层砌体房屋进行第二级鉴定时,分别采用楼层平均抗震能力指数、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墙段综合抗震能力指数的方法,各有什么适用范围和要求?49A类多层砌体房屋进行第二级鉴定时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如何规定且如何确定的?51A类多层砌体房屋进行第二级鉴定时运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中的附录B的抗震墙的基准面积率时有哪些注意事项?52同一验算方向具有不同力学性能墙体时的基准面积率如何确定?53U,、“工”字形等不规则砌体结构应如何进行第二级鉴定?53A类多层砌体房屋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B类多层砌体房屋的方法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9、53A类砌体结构仅有局部易损部位的非结构构件不符合鉴定要求时作何处理?54B类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承载力验算采用什么方法?54B类多层砌体房屋如何按照A类多层砌体房屋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的方法进行抗震承载力鉴定?54砌体房屋总高度总层数限值问题。55高宽比和房屋局部尺寸的限值问题。,55A类多层砌体房屋第二级鉴定时,当横墙间距、墙体局部尺寸等超过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表5.2.14一1及表5.2.14一2中不符合程度的范围时,应如何处理?56B类多层砌体抗震鉴定时如果抗震构造措施不满足要求,如何利用A类多层砌体的方法确定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56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10、GB 50023一2009)第5.2.2条第4款所述“教学楼、医疗用房等横墙较少、跨度较大的房间,宜为现浇或装配整体式楼盖、屋盖”。校舍中大多数为预制板且无配筋整浇层。要符合“装配整体式”是否一定要在楼面上做钢筋混凝土叠合层?板底粘钢加固楼板是否可达到“装配整体式”的要求?57请问B类多层砌体房屋需要通过两级鉴定,对其进行抗震能力的综合4.274.28O口口110乙勺JA氏召夕八乃八jCjn合八j八jna4.4.4.4.4.4.4.4.4.374.384.390114庄工114.4.第5章5.25.35。45.55.65.75.85.95.10评定,但是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
11、2009)条文说明169页图2,是否可以理解为即使第一级鉴定中的抗震措施不满足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只要第二级鉴定中抗震承载力满足要求,就可以评定为满足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要求,不需采取加固措施?58采用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方法时,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附录B条文说明中的基准面积率的公式是如何得到的?58如何对屋顶有局部突出结构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采用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方法进行第二级鉴定?59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加固验算方法是什么?60多层砌体房屋在抗震加固时其增强系数甲如何确定?61多层砌体房屋抗震承载力不足时,有哪些加固方法?63多层砌体房屋的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应作如何处理?6
12、3多层砌体房屋易倒部位应如何加固?,64多层砌体房屋明显扭转时应采取什么措施?64多层砌体房屋如何进行改变结构体系加固?64请问现场检测砂浆强房较低(d .J+d b 一3(3一2)d u 十d w 1.s d。Zd 卜一4.5(3一3)式中d w-地下水位深度(m),宜按设计基准期内平均最高水位采用,也可按近期内年最高水位采用;d。上覆盖非液化土层厚度(m),计算时宜将淤泥和淤泥质土层扣除;d 卜基础埋置深度(m),不超过Zm 时应采用Zm ;d。液化土特征深度(m),可按表3一1中所列采用。液化土特征深度(单位:m)表3一l饱和土类别7度8度9度粉土678砂土789鉴定标准的液化初判除利用
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方法外,略加了些补充。此次修订,原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95)规定的“当液化土的上界与基础底面的距离大于1.5倍的基础宽度时也可不进行液化影响的判别”,但考虑到独立基础和条基,1.5倍的基础宽度不一定能满足部分消除地基液化的深度要求;另外在8、9度时,这可能会造成因液化或震陷使建筑坍塌或丧失使用价值,故本次修订对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95)的规定进行了调整,删掉了这一条。(2)软土震陷初判。基础下主要受力层存在软弱土时,当8、9度时,地基土静承载力特征值分别大于80k Pa 和10o k Pa,或8度时,基础底面以下的软弱土层厚度不大于s m时,
14、可不进行建筑在地震作用下沉陷的估算。软土震陷问题,只在唐山地震时津塘地区表现突出,以前我国的多次地震中并不具有广泛性。唐山地震中,8、9度区地基承载力为60一80k Pa 的软土上,有多栋建筑产生了100一300m m 的震陷,相当于震前总沉降量的50一60。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95)中的“承载力设计值”,按现行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改为“承载力特征值”。此外,已有研究表明,8度时软弱土层厚度小于s m 可不考虑震陷的影响,但9度时,s m 产生的震陷量较大不能满足要求。(3)采用桩基的建筑,对下列情况可不进行桩基的抗震验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可不进
15、行桩基抗震验算的建筑,即满足以下规定的建筑。承受竖向荷载为主的低承台桩基,当地面下无液化土层,且桩承台周围无淤泥、淤泥质土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大于IOo k Pa 的填土时,下列建筑可不进行桩基抗震承载力验算。一是砌体房屋以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可不进行上部结构抗震验算的建筑。二是7度和8度时的下列建筑:a 一般的单层厂房和单层空旷房屋;b 不超过8层且高度在24m 以下的一般民用框架房屋;c 基础荷载与b 项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和多层混凝土抗震墙房屋。位于斜坡但地震时土体稳定的建筑。桩基不验算范围,基本上同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地基基础的第二级鉴定包括:饱和砂土、饱和粉
16、土的液化再判,软土和高层建筑的天然地基、桩基承载力验算及不利地段上抗滑移验算的规定。地基基础的第二级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l)液化再判饱和土液化的第二级判别,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采用标准贯人试验判别法。6度时可不进行判别,7一9度时,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进行判别和处理。液化判别时可计人地基附加应力对土体抗液化强度的影响。存在液化土时,应确定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并提出相应的抗液化措施。建筑物的存在加大了液化土的固结应力。研究表明,正应力增加可提高土的抗液化能力。当砂性土达到中密时,剪应力的加大亦使其抗液化能力提高。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
17、11)规定的标准贯人试验判别法为:当饱和砂土、粉土的初步判别认为需进一步进行液化判别时,应采用标准贯人试验判别法判别地面下20m范围内土的液化;但对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得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的各类建筑,可只判别地面下15m 范围内土的液化。当饱和土标准贯人锤击数(未经杆长修正)小于或等于液化判别标准贯人锤击数临界值时,应判为液化土。当有成熟经验时,尚可采用其他判别方法。在地面下20m 深度范围内,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可按式(3一4)计算:N。,=NO月In(0.6J、1.5)一0.1己w 力下(3一4)式中Nc r 一液化判别标准贯人锤击数临界值;N。,液化判别标
18、准贯人锤击数基准值,可按表3一2中的数值采用;d,一一饱和土标准贯人点深度(m);d w 一地下水位(m);Pc 一一私粒含量百分率,当小于3或为砂土时,应采用3;尽调整系数,设计地震第一组取0.80,第二组取0.95,第三组取1.05。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N0表手2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0.100.150.200.300.40液化判别标准贯人锤击数基准值7l O12l 6l 9(2)地基和基础的验算软弱土地基及8、9度时111、W类场地上的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应进行地基和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天然地基的竖向承载力,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的方法验算。
19、其中,地基土静承载力特征值应改用长期压密地基土静承载力特征值,即可考虑地基土的长期压密效应。承受水平力为主的天然地基验算水平抗滑时,抗滑阻力可采用基础底面摩擦力和基础正侧面土的水平抗力之和;基础正侧面土的水平抗力,可取其被动土压力的1/3;抗滑34安全系数不宜小于1.1;当刚性地坪的宽度不小于地坪孔口承压面宽度的3倍时,尚可利用刚性地坪的抗滑能力。即水平承载力验算时,可考虑刚性地坪的抗力。注I:承受水平力为主的天然地基指柱问支撑的柱墓、拱脚等。震害及分析证明地坪l l J以很好地抵抗结构传来的基底剪力。根据实验结果,由柱传给地坪的力约在3倍柱宽范围内分布,因此要求地坪在受力方向的宽度不小于柱宽
20、的3倍。注2:地坪一般是混凝土的,属脆性材料,而土是非线性材料。二者变形模量相差4倍当地坪受压达到破坏时,土中的应力甚小,二者不在同一时间破坏,故可选地坪抗力与土抗力二者中较大者进行验算。桩基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的方法进行。同一建筑单元存在不同类型基础或基础埋深不同时,宜根据地震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估算地震导致两部分地基的差异沉降,检查基础抵抗差异沉降的能力,并检查上部结构相应部分的构造抵抗附加地震作用和差异沉降的能力。(3)挡土墙等结构的稳定性验算7一9度时山区建筑的挡土结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外墙的稳定性验算,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
21、基础设计规范(GBS。07)规定的方法;抗滑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1,抗倾覆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验算时,土的重度应除以地震角的余弦,墙背填土的内摩擦角和墙背摩擦角应分别减去地震角和增加地震角。地震角可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表3一3采用。挡土结构的地震角表3一3类别7度8度9度0.190.1590.290.390.4片水上1.502.30304.506水下2.503.805o7.53.6地基土静承载力长期压密提高系数瓜和什么有关?什么情况下才会大于1.0?地基土在长期荷载作用下,物理力学特性得到改善。主要原因有:土在建筑荷载作用下的固结压密;机械设备的振动加密;基础与
22、土的接触处,发生某种物理化学作用。大量工程实践和专门试验表明,已有建筑的压密作用,使地基土的孔隙比和含水量减小,可使地基承载力提高20以上;当基底容许承载力没有用足时,压密作用相应减少,故地基土静承载力长期压密提高系数互值下降。地基土静承载力长期压密提高系数与建筑的使用期、岩土类别、基础底面实际平均压应力与地基土静承载力特征值的比值等有关(见表3一4);只有在建筑使用了一定时期以后、并且符合表中所述岩土类别的、同时基础底面实际平均压应力与地基土静承载力特征值的比值不小于0.4的地基土其静承载力长期压密提高系数会大于1.0,而不是所有建筑使用若干年后地基土静承载力长期压密提高系数均大于1。岩石和
23、碎石类土的压密作用及物理化学作用不显著;硬勃土的资料不多;软土、液化土和新近沉积豁性土又有液化或震陷问题,承载力不宜提高,故均取荟一1。地基土承载力长期压密提高系数表3一4年限与岩上类别加I、0。80.4 0.42年以上的砾、粗、中、细、粉砂1.21.05l .05年以上的粉上和粉质粘土8年以上地基土静承载力标准值大于1()o k Pa 的私土注:1户,指基础底面实际平均压应力(k P幻;2.f、指地基土静承载力特征值(k Pa),其值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o 0()7)采用;3使用期不够或岩石、碎石上、其他软弱土,提高系数值可取1.0。3.7当地基竖向承载力不满足要求
24、时,应如何处理?水平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又应如何处理?(l)当地基竖向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作下列处理。当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在10以内时,可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当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0及以上时或建筑已出现不容许的沉降和裂缝时,可采取放大基础底面积、加固地基或减少荷载的措施。(2)当地基或桩基的水平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作下列处理。基础顶面、侧面无刚性地坪时,可增设刚性地坪。沿基础顶部增设基础梁,将水平荷载分散到相邻的基础上。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地基基础的加固难度较大,而且其损坏往往不能直接看到,只能通过观察上部结构的损坏并加以分析才
25、能发现。因此,可以首先考虑通过加强上部结构的刚度和整体性,以弥补地基基础承载力的某些不足和缺陷。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刀116一2009)根据工程实践,将是否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0作为不同的地基处理方法的分界,尽可能减少现有地基的加固工作量。需注意,对于天然地基基础,其承载力指计入地基长期压密效应后的承载力。当加固使基础增加的重力荷载占原有基础荷载的比例小于长期压密提高系数时,则不需要经过验算就可判断为不超过地基承载力。原有地基的加固,包括地基土的置换、挤密、固化和桩基托换等,其设计和施工方法,应按行业标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 GJ 123一2000)的规定执行。3.8遇有液
26、化地基时应如何处理?液化地基的液化等级为严重时,对乙类和丙类设防的建筑,宜采取消除液化沉降或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液化地基的液化等级为中等时,对乙类设防的B类建筑,宜采取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l)为消除液化沉降进行地基处理时,可采用下列措施。桩基托换:将基础荷载通过桩传到非液化土上,桩端(不包括桩尖)伸人非液化土中的长度应按计算确定,且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坚硬豁性土和密实粉土尚不应小于。s m,对其他非岩石土尚不宜小于1.s m。桩基托换,采用树根桩、静压桩托换,轻型建筑也可采用悬臂式牛腿桩支托,当液化土层在浅层且厚度不大时,可通过加深基础穿过液化土层,将
27、基础置于非液化的土层上;条形基础托换需分段进行,每段的长度一般不超过Zm;当液化土层埋深较大或厚度较大时,需新增桩基:桩端伸人非液化土层的深度,需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坚硬勃性土和密实粉土尚不应小于0.s m,对其他非岩石土尚不宜小于1.s m。桩基托换法不适用于地下水位高于托换基础标高的情况。压重法:对地面标高无严格要求的建筑,可在建筑周围堆土或重物,增加覆盖压力。利用加大液化土层的压力来减轻液化影响,压重范围和压力需经过计算确定。施工时堆载要分级均匀对称,防止不均匀沉降。覆盖法:将建筑的地坪和外侧排水坡改为钢筋混凝土整体地坪。地坪应与基础或墙体锚固,地坪下应设厚度为30
28、0m m 的砂砾或碎石排水层,室外地坪宽度宜为4一s m。该法是利用加大液化土层的压力来减轻液化影响,震害调查和室内模型试验均表明,即使下部土层液化,如果不发生喷冒,则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和平均沉降均明显减小,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液化危害;抗喷冒用的刚性地坪应厚度均匀,与基础紧密接触;还需要嵌人基础,以防止地坪上浮。排水桩法:在基础外侧设碎石排水桩,在室内设整体地坪。排水桩不宜少于两排,桩距基础外缘的净距不应小于1.s m。排水桩法的原理是:直接位于基础下的区域比自由场地不容易液化,而紧邻基础边有一个高的孔压区比自由场地更容易液化,因此,当地震震动的强度不足以使基础下的土层液化时,只需降低基础边的孔压
29、就可能保持基础的稳定。此法在室内地坪不留缝隙,在基础边1.s m 以外利用碎石的空隙作为土层的排水通道,将地震时土中的孔隙水压控制在容许范围内,以防止液化;排水桩的深度,最好达到液化土层的底部,排水桩的间距要经计算确定,排水桩的渗透性要比固结土大200倍以上,且不被淤塞。旋喷法:穿过基础或紧贴基础打孔,制作旋喷桩。桩长应穿过液化层并支承在非液化土层上。该法适用于私性土、砂土等,既可用来防止基础继续下沉,也可减少液化指数、降低液化等级或消除液化的可能。此法在基础内或紧贴基础侧面钻孔制作水泥旋喷桩:先用岩心钻钻到所需的深度,插人旋喷管,再用高压喷射水泥浆,边旋转注浆边提升,提到预定的深度后停止注浆
30、并拔出旋喷管。在旋喷过程中利用水泥浆的冲击力扰动土体,使土体与水泥浆混合,凝固成圆柱状固体,达到加固地基土的目的。此法的优点如下:a 可在不同深度、不同范围内喷射水泥浆,可形成间隔的桩柱体或连成整体的连续桩;b 可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软弱赫性土;c 桩柱体的强度,可通过硬化剂的用量控制;d 可形成竖直桩或斜桩。(2)对液化地基、软土地基或明显不均匀地基上的建筑,可采取下列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提高建筑的整体性或合理调整荷载。加强圈梁与墙体的连接。当可能产生差异沉降或基础埋深不同且未按1/2的比例过渡时,应局部加强圈梁。用钢筋网砂浆面层等加固砌体墙体。3.9乙类建筑地基基础鉴定时是否
31、也同样需按提高一度的要求进行?乙类建筑的地基基础鉴定,同其他建筑一样根据烈度、场地类别、建筑现状和基础类型,进行液化、震陷及抗震承载力的两级鉴定。地基基础的第一级鉴定包括:饱和砂土、饱和粉土的液化初判,软土震陷初判及可不进行桩基验算的规定。地基基础的第二级鉴定包括:饱和砂土、饱和粉土的液化再判,软土和高层建筑的天然地基、桩基承载力验算及不利地段上抗滑移验算的规定。以上鉴定中与烈度直接相关的就是土质液化的判别,与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相同,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进行土质的液化判别和处理,即不是必须按照提高一度的要求进行鉴定。续表墙体类别耻m)麒(m6度7度8度9度高度层数高度层
32、数高度层数高度层数粉煤灰中砌块墙)240l 9六l 9六l 3四180?240l 6五l 6五l O注:1空心墙指由两片120m m 厚砖墙与240m m 厚砖墙通过卧砌砖形成的墙体;2乙类设防时其抗震墙不得为180普通砖实心墙、普通砖空斗墙。B类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值(m)表4一2砌体类别最小墙厚(n l l l l)烈度6789高度层数高度层数高度层数高度层数普通砖24024又2l七l 8六l 2四多孔砖2402l七2l七l 8六l 2四1902l七18六15五不宜采用混凝土小砌块1902l七18六l 5五混凝土中砌块200l 8六l 5五9粉煤灰中砌块240l 8六15五9其中房
33、屋高度和层数的计算方法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详见如下所述。(1)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檐口或屋面坡顶的高度。半地下室可从地下室内地面算起,此时地下室应视为一层;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可从室外地面算起,此时地下室不计人层数;带阁楼的坡屋面时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2)室内外高差大于0.6m 时,房屋总高度应允许比表中数据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l m。(3)另外还规定(A、B类房屋都相同):乙类设防时应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3m ;对教学楼、医疗用房等横墙较少的房屋总高度,应相应比表中的规定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
34、层;各层横墙很少的房屋,还应再减少一层,高度适当降低。4.3多层砌体为什么有高度和层数的限制?房屋的高度和层数如何计算?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高度是影响震害的最重要因素,也是砌体结构最重要的抗震措施。国内外历次地震的宏观调查资料表明:单层或者二、三层砖房在不同烈度区的震害,比四、五层的震害轻得多,六层及六层以上的砖房在地震时震害明显加重。从历次地震中已经总结出砌体结构房屋的层数和高度与地震震害成正比的结论,国外的地震也都得到同样的结论。因此,在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和抗震鉴定中,将房屋的层数和高度作为强制性条文加以限制,这是十分必要的,不强调控制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高度,就难以保证多层砌体房屋在
35、地震时特别是在较强地震时的安全。作为多层砌体房屋的设计和鉴定,层数和高度问题也是业主和设计人员最关注的问题。在有限的土地上,建造较多层数的房屋以发挥经济效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砌体结构的脆性性质又决定了这类材料不可能建造较多层数的房屋。从现有条件看,在设置一定数量的构造柱或芯柱后,我国规定的多层砌体结构的高层和层数,已经是世界各多地震国家之最,绝不可盲目再提高多层砌体房屋的建造层数和高度。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以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对多层砌体房屋采用总高度与总层数双控。有关房屋的高度和层数的计算除在问题4.2的释疑中已说明外,尚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l)“嵌固条件好
36、的半地下室”这里的半地下室是指单层的地下结构,其室外地面介于室内地面和顶板之间。对多层砌体房屋,嵌固条件好一般指下面两种情况。(1)半地下室顶板(宜为现浇混凝土板)高出室外地面小于1.s m,地面以下开窗洞处均设窗井墙,且窗井墙又为半地下室室内横墙的延伸,如此形成加大的半地下室底盘,有利于结构的总体稳定,半地下室在土体中具有较好的嵌固作用。(2)半地下室室内地面至室外地面的高度大于地下室净高的二分之一(埋深较深),无窗井,且地下室的纵横墙较密,具有较好的嵌固作用。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带半地下室的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若半地下室层高较大,顶板距室外地面较高,或有大的窗洞而无窗井墙
37、或窗井墙不与纵横墙连接,起不到扩大基础底盘的作用,周围土体不能对半地下室起约束作用,则此时半地下室应按一层考虑,并计人房屋总高度。2)“室外地面为坡地的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室外地面为竣工后的设计室外坪面。对于建造在坡地上的多层砌体房屋,其总高度自室外地坪计算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标高或至檐口标高,室外地坪应从低处计算;其层数也应从低处算起。例如,坡地上某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低处有六层,高处有五层,则总层数应按六层算。3)“檐口”住宅的坡屋顶如不利用时,檐口标高处不一定设置楼板。当檐口标高处不设水平楼板时,檐口是指结构外墙和屋面结构板交接处的屋面结构板顶;当檐口标高附近有水平楼板,且坡屋顶不是轻
38、型装饰屋顶时,上面三角形部分为阁楼,对带阁楼的坡屋面总高度应算至山尖墙的二分之一高度处。4)“阁楼”阁楼的设置比较复杂,是否当做一层计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l)有的阁楼层高度不高,且不住人,不设置固定楼梯,只是作为屋架内的一个空间,在进行房屋的高度和层数控制时,此阁楼层可不作为一层考虑。(2)但有的阁楼层空间较高,设计作为居室的一部分,这样的阁楼层应当作为一层考虑,高度应算至山尖墙的二分之一高度处。(3)有的阁楼在顶层屋面上,只占一部分面积,即只有部分阁楼作为居住或活动场所。此时,阁楼层是否应作为一层考虑,应具体分析。应考虑阁楼层占总的顶层面积的百分比、阁楼层的结构形式、阁楼层高度等
39、,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区别对待。5)“总高度的控制”一般认为,房屋层数的多少涉及抗震安全因素较大。在同样高度下,层数越多,抗震计算的质点数越多,地震作用增大十分明显;而同样层数的房屋,总高度引起的地震作用增大相对较少。因此,在总高度的控制上,依据国家规范编制时对数字表达遵守“有效数字”的基本要求依据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GB 81 70),该处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对总高度控制采用m(米)为单位,以便执行时略有放松。该处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中总高度控制的有效数字为个位,即小数点后不给出有效数字O,表示m 以下
40、的第一位小数四舍五人后满足要求即可,意味着允许有0.4m 左右的净增加。某些地区要求室内外有较大的高差,主要为防潮或其他用途,此时在总高度计算时有可能超过规定,但层数上不超。对此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当室内外高差大于0.6m 时,房屋总高度允许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l m。这里已将总高度值适当增加了,故此时不应再四舍五人使增加值多于l m。4.4单层砌体结构应如何进行抗震鉴定?当单层砌体房屋其横墙间距与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第5章所述的“多层砌体结构”相当时,可比照第5章的“多层砌体结构”的规定进行抗震鉴定。当单层砌体房屋属于开间很大的空旷房屋时,应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
41、准(GB 50023-2009)第9章的“单层空旷房屋”的鉴定方法去进行抗震鉴定。单层空旷房屋一般指砖墙承重的进深较大的剧场、礼堂、食堂等。4.5多层砌体房屋超高或者超层怎么处理?丙类建筑超过规定限值1层和3m 以内时如何鉴定和处理?房屋的层数越多、高度越高,破坏越严重。在同样高度下,层数越多,抗震计算的质点数越多,地震作用增大十分明显;而同样层数的房屋,总高度引起的地震作用增大相对较少。故对多层砌体房屋的高度和层数要严格控制。当超过规定时,应做如下处理。(1)总高度超而层数不超,应提高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要求进行鉴定。(2)层数超过规定限值时,应改变结构体系,或减少层数,或改变使用用途以降低
42、设防类别后再进行抗震鉴定,也可采用增设抗震墙以增加横墙数量的对策。(3)当丙类设防且横墙较少的房屋超出规定限值一层和3m 以内时,应提高墙体承载力且新增构造柱、圈梁等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对横墙较少房屋不减少层数和高度的相关要求,即:错位的墙体交接处均应设置构造柱;所有纵横墙均应在楼、屋盖标高处设置加强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150m m,上下纵筋各不应少于3价10,箍筋不小于粥,间距不大于300m m ;所有纵横墙交接处及横墙的中部,均应增设满足下列要求的构造柱:在横墙内的柱距不宜大于层高,在纵墙内的柱距不宜大于4.Zm,最小截面尺寸不宜小
43、于24o m m x24Om m,配筋宜符合表4一3的要求。增设构造柱的纵筋和箍筋设置要求表4一3位置最大配筋率(%)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最小直径(n l n l)加密区范围(m r n)全高上端700下端500箍筋加密区间距(n l l l l)最小直径(n l n l)14一14一12角柱边柱中柱4.6什么叫“横墙较少”、“横墙很少,,?根据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横墙较少是指同一楼层内开间大于4.Zm 的房间的面积占该层总面积的40以上;横墙很少是指同一楼层内开间不大于4.Zm 的房间面积占该层总面积的20以下且开间大于4.s m 的房间面积占该层总面积的50以上。建筑抗震鉴定标
44、准(GB 50023一2009)关于多层砌体结构层数和高度限值,对横墙较少的房屋,其适用高度和层数应降低3m 和一层,这里的“横墙较少”不是指每层都为“横墙较少”;但对“横墙很少”则是指“各层横墙很少”,这时层数还应再减少一层,个别层很少,可以视横墙很少情况确定。4.7如何进行A类多层砌体房屋抗震鉴定?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鉴定主要从房屋高度和层数、墙体实际材料强度、结构体系的合理性、主要构件整体性连接构造的可靠性、局部易损构件自身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可靠性和抗震承载力验算要求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A类建筑采用逐级鉴定、综合评定的方法,即第一级鉴定通过时,可不进行第二级鉴定评定为满足鉴定要求,否则
45、应进行第二级鉴定进行综合评定。l)鉴定程序第一级鉴定从层数高度和结构体系、材料强度、整体连接、局部易损部位四个方面进行鉴定,并进行抗震承载力简化验算。第二级鉴定主要是采用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法进行抗震验算。(l)一般情况下A类房屋的第二级鉴定可采用综合抗震能力指数的方法进行第二级鉴定,并根据房屋不符合第一级鉴定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楼层平均抗震能力指数方法、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方法和墙段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方法。指数大于等于1.0满足要求。(2)房屋的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明显不均匀,或7、8、9度时房屋的层数分别超过六、五、三层,可按鉴定标准B类房屋的抗震承载力验算方法进行验算,验算时应按规定估算构造的
46、影响,由综合评定进行第二级鉴定。2)乙类建筑鉴定的特殊要求总高度和总层数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3m;其抗震墙不应为180m m 普通砖实心墙、普通砖空斗墙;跨度不小于6m 的大梁,不应由独立砖柱支承;教学楼、医疗用房等横墙较少、跨度较大的房间,宜为现浇或装配整体式楼、屋盖;并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一2009)第5.2.4条要求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检查构造柱设置情况。A类多层砌体房屋的鉴定框图如图4一1所示。改变使用用途,降低设防类别现场检测及调查收集基础资料改变结构体系仅进行必耍的抗震构造措施检查为加固设计提出建议降低层数高度是l!提高抗震承载力
47、和抗震措施要求综合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是1高宽比、横墙间距、材料强度等是l堵体、墙与楼屋盖连接、圈梁等是l需加固,否高宽比大于3或横堵间距超过刚性体系最大值4m?第二级鉴定局部尺寸、女儿堵等仅易损部位非结构构件的构造不符合要求?是第一级的横堵间距和房屋进深是1一级通过,综合抗震能力满足要求11主体结构综合抗震能力满足要求,局部非结构构件需处理图4一IA类多层砌体的鉴定框图4.8如何进行B类多层砌体房屋抗展鉴定?1)B类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鉴定程序B类建筑采用并行鉴定、综合评定的方法,即同时进行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验算,最后应进行综合抗震能力的评定。B类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措施鉴定(见图4一2)与A
48、类房屋的第一级鉴定相似,也从层数与高度、结构体系、材料强度、整体性连接构造、易损及易倒塌部位这几个方面进行鉴定。与A类房屋相比,B类房屋在抗震措施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主要表现在:适用范围方面,最小砖墙厚度240,取消180厚实心墙、空心墙、空斗墙等;材料强度方面,砂浆强度等级最低值要求更高,A类要求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6度时或7度时二层及以下的砖砌体不应低于Mo .4,当7度时超过二层或8、9度时不宜低于Ml;砌块墙体不宜低于M2.5,而B类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砖墙体不应低于M2.5,砌块墙体不应低于MS等;整体性方面,增加构造柱(芯柱)的要求,圈梁的设置和构造要求更加严
49、格易损部位方面;对楼梯间等的要求更加严格。B类砌体房屋的抗震分析,可采用底部剪力法,并可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当抗震措施不满足要求时,可按A类房屋第二级鉴定的方法综合考虑构造的整体影响和局部影响。各层层高相当且较规则均匀的B类多层砌体房屋,还可按A类的规定采用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的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验算。其中,44l 层数巫2高度门魔改变用途鉴定减少层数鉴定改变体系加固提高要求鉴定3高宽比、横墙间距、材料强度等体系影响系数4墙体、堵与楼屋盖连接、圈梁等5局部尺寸、楼梯间、女儿墙等局部影响系数抗震能力指数6抗震验算综合抗震能力评定墙体抗震承载力图4一ZB类多层砌体的
50、鉴定框图综合抗震能力指数计算时,烈度影响系数,6、7、8、9度时应分别按0.7、1.0、2.0和4.0采用,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9和0.309时应分别按1.5和3.0采用。抗震承载力验算时,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一2001)的规定,纳人了墙体中部有构造柱、横向配筋普通砖、多孔砖墙、混凝土小砌块等墙体的截面抗震承载力验算公式。2)B类乙类设防建筑鉴定的特殊要求总高度和总层数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3m;跨度不小于6m 的大梁,不应由独立砖柱支承;教学楼、医疗用房等横墙较少、跨度较大的房间,宜为现浇或装配整体式楼、屋盖。抗震措施的核查,6一8度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