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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汇报(共8篇) 篇:监察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试点省(市)探究实践,主动稳妥推动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珍贵阅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心政治局常委、中心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全面精确把握党中心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其次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
2、共和国监察法(草案)进行了审议。1.草案明确由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进行领导。监察机关跟纪委一样是属于政治机关。2、明确监察对象对从事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全覆盖,3.留置期限折抵刑期。4.明确有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技术调查措施、通缉、限制出境措施的权力。5.对被调查人出现特定状况,有量刑建议权。6.明确监察机关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运用。7.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觉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
3、8.草案规定讯问以及调取、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时要全程录音录像,但未规定将录像随案移送。只是规定留存备查。9.明确监察人员辞职、退休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净性,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大意义。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确定(草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
4、监察委员会。全过程测试留置流程,增加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均以留置取代“两规”,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提升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实力。留置的条件是监察机关已经驾驭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须要进一步调查,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留置在特定场所。另外,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检察院人员转隶到监察委,试点地区纪委、监委对转隶人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化,补齐短板,有效提升履职实力。第2篇:监察法体制改革监察法体制改革监察法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监察法规定的谈话等12项调查手
5、段将极大提升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和精准度,必将对意欲以权谋私者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强化不敢腐的高压,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加不想腐的自觉,提高拒腐防变和抵挡风险的实力,确保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制定监察法是对公权力监督方式的重大创新,有利于整合反腐败资源力气,实现对全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解决了过去纪检和监察力气分散、监督覆盖面过窄的问题,有利于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高度一样以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监察法草案依据宪法修正案将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纳入国家机构体系,明确监察委员会由同级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拓宽了人民监督的权力途径,提高了社会主
6、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监察法草案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调查手段、监察程序等重要内容,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在我国反腐倡廉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成立监察委员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创新之举,把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穿起来,形成发觉问题、解决问题的机制,有利于用人民给予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监察法草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关于创新和完善监察体系的改革部署,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监察法草案强化了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惩治腐败的决心,解决了长期以来纪律与法律
7、连接不畅的问题。依法给予监察机构职责和权限,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党的有机统一。监察法草案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和国家监察全覆盖的统一,整合了国家的反腐败力气,有利于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也是重要制度创新,这是坚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必定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取得了压倒性优势并得到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察委员会,并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在我们党和国家形成全覆盖的统一的权力监督格局,为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第3篇:监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深化国家监
8、察体制改革状况的调研报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2023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确定。2023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施行(以下简称监察法)。为深化了解国家监察体制试点改革在我市的进展状况,收集监察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人大与监察委的工作联系机制,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市稳妥推动,6月 1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任主任一行6人,到市监察委员会调研我市监察体制改革状况及监察法执行状况。现将调研状况汇报如下:一、我市监察体
9、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状况自2023年11月以来,根据省、襄阳市统一部署,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在市委的领导和相关单位亲密协作下,全力推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状况。枣阳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市委高度重视,快速成立了市监察体制改革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了工作连接、组织人事、后期保障等3个专项工作组。市委书记何飞同志担当市监察体制改革小组组长,全面履行改革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人大办、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行管局等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刚好协商解决问题,确保了办公办案场所、机构、编制、人员转隶、班子配备、资产划转等相关工作按规定的
10、时间节点有序推动。一是在办公办案场所方面。办公场所在现有办公楼予以解决(除统战部在2楼办公外,市编办、市老干局按期进行了搬迁),共新增19间,基本够用,不超标。二是在编制和人员转隶方面。经纪委、检察院充分沟通,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确定了市检察院转隶编制数为27个。 经对拟转隶人员的档案进行专审并报襄阳市纪委审批后,实际转隶人数为26人。三是在机关内设机构方面。依据省改革办的指导看法,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初步设定 13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扬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室和5个纪检监察室。由于“三定”方案仍未批复下发,为便于工作,各
11、内设机构分别明确了一名负责人。四是在领导班子配备方面。根据省改革办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现已全部配备到位。枣阳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其次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了2名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4名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二)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运行状况。枣阳市监察委成立后,主要是抓好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两项工作。一方面,强化政治建设,人员融合顺当推动。检察院转隶过来的26名同志到位后,市委召开了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大会,市纪委先后开展了多轮谈心谈话活动。转隶干部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融入监察委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聚焦主责主业,工作成效明显。监察委成立后,26名从检察院转隶
12、过来的干部中,除6名同志在综合部门外,其余20名全部充溢到办案一线,确保6个办案室都有转隶干部,每起案件都有转隶干部参加。在办案过程中,实行主协协作,交叉检查。在3月底监察法出台后,市监察委加大了审查调查力度,共立案141件,其中大要案件31件,党政处分130人,其中实行“留置”措施3人,向有关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5份。各纪检监察室在开展审查调查的同时,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监察委监督范围更广的优势,全面参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全市中心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追责问责138人,其中组织处理136人,党政纪处分2人,另2人正在立案调查,下发通报2期,向有关单位发送督办函47
13、份。围绕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1至5月,共下发督查通报2期,查处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起,党政纪处分12人。改革后的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二、监察法在我市的宣扬执行状况监察法自2023年3月出台以来,距今不到三个月时间,目前在宣扬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在新时代湖北讲习所枣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市委党校组织2023年第一期主体班领导干部班、行政执法干部培训班、共青团干部培训班上,宣讲监察法及监察体制改革状况,并开展学问测试。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和宪法监察法等内容,开展了党纪党规学问竞赛活动
14、。5月底,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与“湖北省纪委监委”APP宣教月网上学问测试。三是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扬。今年以来,在“廉洁枣阳”微信公众号,发布监察体制改革等廉政时讯578条,点击量在10万次以上;在枣阳廉政网、枣阳电视台开拓专栏,适时发布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贯彻执行状况,扩大了人民群目前我市推动监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1、“案多人少”冲突突出。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监察法实施后,我市监察的对象由原来的2000人左右突破到现在的10000多人,对现有的监督力气形成了强大的冲击, “案多人少”的问题尤为凸显。2、宣扬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目前虽然实行了肯定的宣扬手段,但是还是存在“形多实少”
15、的现象,宣扬效果不明显。3、执法人员深度融合仍需加强。一是思想观念转变问题。部分转隶的检察员虽然主动对新工作环境适应,但还是从思想上倾向于接着从事案件审理等执法工作。二是强化学习,补齐短板问题。由于结构性调整,要求转隶人员要刚好更新学问架构,学习执纪相关学问。原纪检工作人员要刚好学习宪法、刑诉、监察等法律专业学问,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要求。4、相关法律连接和工作连接有待加强。一是纪法连接问题。比如:监察委向市检察院移送案件的程序和相关文书格式标准问题。二是执纪执法部门连接问题。监察法中的有关规定与以前颁布的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不相一样,可能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现在新的刑事诉讼法正在修改中,
16、其中加入了与监察法连接的部分,也调整了检察院与监察委职务上的安排,二审修改稿中还是保留了检察院办理部分职务犯罪的权限。根据中心纪委、监察委发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要求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期满后不再履行解除程序,那么在此规定执行以前众的知晓率、参加率和覆盖面。 的受处分公职人员是否适用新规未明确。这些都须要我市执纪执法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在执纪执法中尺度一样,协调一样。四、看法建议1、进一步坚决改革信念。接着保持良好的改革氛围,坚决改革的步伐。面对新冲突新问题,要刚好调整观念,充分适应改革“阵痛期”。主动探究完善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2、进一步延长宣扬网络。一要提高相识。主
17、动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充分相识到普法对于改革稳妥进行的基础性和重要性。通过普法,树立干部对监察法的敬畏之心,树立纪委、监察委的工作权威,把法律意识根植于干部心中,让干部筑牢主动抵制违纪违法的第一道思想防线。二要多维度开展宣扬。充分利用制度优势。把监察法纳入七五普法、纳入中心组学习。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利用微信、QQ平台,通过“以案释法”形式,便利干部学法用法,做到应普尽普,为下一步监察体制改革向乡镇和市直单位延长做好打算。3、进一步强化机关人员的深度融合。一是转变思想促融合。转隶人员要克服以往专业化的工作模式,要自觉抵制“重执法轻执纪”的思想。充分相识到“纪在法前”的重要意义,靠执法惩治
18、贪污腐败的极少数,靠执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主动将工作重心向执纪上转移。纪检干部要克服“重执纪畏执法”的思想,主动学习法律学问,增加自身的法治思维实力和依法办案实力。二是精准配置促融合。要充分发挥人员结构优势,合理配置人员岗位。立足业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把具有大要案指挥、公诉等工作经验的干部,对口配备到相应职能部门,力求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坚持干部交叉配备,做到每个部门都有原纪委和检察院转隶的干部,进一步推动人员融合。三是精诚合作促融合。对纪委和转隶移交的案件和反映干部问题线索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促进机关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尽快熟识同事、熟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则、熟识纪检监察工作。四是分类培
19、训促融合。对转隶的干部,重点围绕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培训。对纪检干部重点围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尽快达到业务融合。4、进一步探究改革工作新机制。一是要探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连接机制。监察法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要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贯穿运用,实现“纪法”“法法”无缝连接,真正取得“1+12”的效果,提升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综合效能。二是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机制。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移送以及案件查处等相关协作机制,实现“法法”协调连接全线打通、顺畅高效。三是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把“四种形态”的
20、基本原理运用到监察工作中,把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有机融合,既严格执纪执法,又教化挽救干部,构筑良性循环的“政治生态圈”。5、进一步加强人大与监察委的沟通联系。主动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刚好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市人大,寻求共同破解改革难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市人大法工委应充分运用人大立法调研平台,收集整理监察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下一步监察法的修改完善做好打算。第4篇:监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状况的调研报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2023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21、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确定。2023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施行(以下简称监察法)。为深化了解国家监察体制试点改革在我市的进展状况,收集监察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人大与监察委的工作联系机制,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市稳妥推动,6月 1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任主任一行6人,到市监察委员会调研我市监察体制改革状况及监察法执行状况。现将调研状况汇报如下: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状况自2023年11月以来,根据省、襄阳市统一部署,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在市委的领导和相关单位亲密协作下,全力推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状况。
22、枣阳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市委高度重视,快速成立了市监察体制改革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了工作连接、组织人事、后期保障等3个专项工作组。市委书记何飞同志担当市监察体制改革小组组长,全面履行改革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人大办、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行管局等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刚好1 协商解决问题,确保了办公办案场所、机构、编制、人员转隶、班子配备、资产划转等相关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动。一是在办公办案场所方面。办公场所在现有办公楼予以解决(除统战部在2楼办公外,市编办、市老干局按期进行了搬迁),共新增19间,基本够用,不超标。二是在编制和
23、人员转隶方面。经纪委、检察院充分沟通,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确定了市检察院转隶编制数为27个。 经对拟转隶人员的档案进行专审并报襄阳市纪委审批后,实际转隶人数为26人。三是在机关内设机构方面。依据省改革办的指导看法,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初步设定 13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扬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室和5个纪检监察室。由于“三定”方案仍未批复下发,为便于工作,各内设机构分别明确了一名负责人。四是在领导班子配备方面。根据省改革办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现已全部配备到位。枣阳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其次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八届人大常
24、委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了2名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4名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二)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运行状况。枣阳市监察委成立后,主要是抓好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两项工作。一方面,强化政治建设,人员融合顺当推动。检察院转隶过来的26名同志到位后,市委召开了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大会,市纪2 委先后开展了多轮谈心谈话活动。转隶干部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融入监察委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聚焦主责主业,工作成效明显。监察委成立后,26名从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干部中,除6名同志在综合部门外,其余20名全部充溢到办案一线,确保6个办案室都有转隶干部,每起案件都有转隶干部参加。在办案过程中,实行主协协作,交叉检查。在3月底
25、监察法出台后,市监察委加大了审查调查力度,共立案141件,其中大要案件31件,党政处分130人,其中实行“留置”措施3人,向有关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5份。各纪检监察室在开展审查调查的同时,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监察委监督范围更广的优势,全面参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全市中心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追责问责138人,其中组织处理136人,党政纪处分2人,另2人正在立案调查,下发通报2期,向有关单位发送督办函47份。围绕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1至5月,共下发督查通报2期,查处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起,党政纪处分12人。改革后的制度优势正逐步
26、转化为治理效能。二、监察法在我市的宣扬执行状况监察法自2023年3月出台以来,距今不到三个月时间,目前在宣扬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在新时代湖北讲习所枣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市委党校组织2023年第一期主体班领导干部班、行政执法干部培训班、共青团干部培训班上,宣讲监察法及监察体制改革状况,并开展学问测试。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3 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和宪法监察法等内容,开展了党纪党规学问竞赛活动。5月底,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与“湖北省纪委监委”APP宣教月网上学问测试。三是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扬。今年以来,在“廉洁枣阳”微信公众号,发布监察体制改革等廉政时讯5
27、78条,点击量在10万次以上;在枣阳廉政网、枣阳电视台开拓专栏,适时发布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贯彻执行状况,扩大了人民群三、目前我市推动监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1、“案多人少”冲突突出。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监察法实施后,我市监察的对象由原来的2000人左右突破到现在的10000多人,对现有的监督力气形成了强大的冲击, “案多人少”的问题尤为凸显。2、宣扬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目前虽然实行了肯定的宣扬手段,但是还是存在“形多实少”的现象,宣扬效果不明显。3、执法人员深度融合仍需加强。一是思想观念转变问题。部分转隶的检察员虽然主动对新工作环境适应,但还是从思想上倾向于接着从事案件审理等执法
28、工作。二是强化学习,补齐短板问题。由于结构性调整,要求转隶人员要刚好更新学问架构,学习执纪相关学问。原纪检工作人员要刚好学习宪法、刑诉、监察等法律专业学问,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要求。4、相关法律连接和工作连接有待加强。一是纪法连接问题。比如:监察委向市检察院移送案件的程序和相关文书格式标准问题。二是执纪执法部门连接问题。监察法中4 众的知晓率、参加率和覆盖面。 的有关规定与以前颁布的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不相一样,可能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现在新的刑事诉讼法正在修改中,其中加入了与监察法连接的部分,也调整了检察院与监察委职务上的安排,二审修改稿中还是保留了检察院办理部分职务犯罪的权限。根据中心
29、纪委、监察委发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要求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期满后不再履行解除程序,那么在此规定执行以前的受处分公职人员是否适用新规未明确。这些都须要我市执纪执法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在执纪执法中尺度一样,协调一样。 四、看法建议1、进一步坚决改革信念。接着保持良好的改革氛围,坚决改革的步伐。面对新冲突新问题,要刚好调整观念,充分适应改革“阵痛期”。主动探究完善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2、进一步延长宣扬网络。一要提高相识。主动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充分相识到普法对于改革稳妥进行的基础性和重要性。通过普法,树立干部对监察法的敬畏之心,树立纪委、监察委的工作权威,把法律意识
30、根植于干部心中,让干部筑牢主动抵制违纪违法的第一道思想防线。二要多维度开展宣扬。充分利用制度优势。把监察法纳入七五普法、纳入中心组学习。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利用微信、QQ平台,通过“以案释法”形式,便利干部学法用法,做到应普尽普,为下一步监察体制改革向乡镇和市直单位延长做好打算。3、进一步强化机关人员的深度融合。一是转变思想促5 融合。转隶人员要克服以往专业化的工作模式,要自觉抵制“重执法轻执纪”的思想。充分相识到“纪在法前”的重要意义,靠执法惩治贪污腐败的极少数,靠执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主动将工作重心向执纪上转移。纪检干部要克服“重执纪畏执法”的思想,主动学习法律学问,增加自身的法治思维实
31、力和依法办案实力。二是精准配置促融合。要充分发挥人员结构优势,合理配置人员岗位。立足业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把具有大要案指挥、公诉等工作经验的干部,对口配备到相应职能部门,力求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坚持干部交叉配备,做到每个部门都有原纪委和检察院转隶的干部,进一步推动人员融合。三是精诚合作促融合。对纪委和转隶移交的案件和反映干部问题线索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促进机关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尽快熟识同事、熟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则、熟识纪检监察工作。四是分类培训促融合。对转隶的干部,重点围绕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培训。对纪检干部重点围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尽快达到业
32、务融合。4、进一步探究改革工作新机制。一是要探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连接机制。监察法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要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贯穿运用,实现“纪法”“法法”无缝连接,真正取得“1+12”的效果,提升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综合效能。二是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机制。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移送以及案件查处等相关协作机制,实现“法法”协调连接全线打通、顺畅高效。三是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6 要把“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运用到监察工作中,把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有机融合,既严格执纪执法,又教化挽救干部,构筑良性循环的“政治生态圈”。5、进一步加强人大与监察委的
33、沟通联系。主动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刚好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市人大,寻求共同破解改革难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市人大法工委应充分运用人大立法调研平台,收集整理监察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下一步监察法的修改完善做好打算。7第5篇:监察体制改革调查探讨报告WORD格式.可编辑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状况的调研报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2023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确定。2023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施行(以下简称监察法
34、)。为深化了解国家监察体制试点改革在我市的进展状况,收集监察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人大与监察委的工作联系机制,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市稳妥推动,6月 1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任主任一行6人,到市监察委员会调研我市监察体制改革状况及监察法执行状况。现将调研状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状况自2023年11月以来,根据省、襄阳市统一部署,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在市委的领导和相关单位亲密协作下,全力推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状况。枣阳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市委高度重视,快速成立了市监察体制改革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了工作连接、组织人
35、事、后期保障等3个专项工作组。市委书记何飞同志担当市监察体制改革小组组长,全面履行改革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人大办、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行管局等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刚好专业学问整理共享WORD格式.可编辑协商解决问题,确保了办公办案场所、机构、编制、人员转隶、班子配备、资产划转等相关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动。一是在办公办案场所方面。办公场所在现有办公楼予以解决(除统战部在2楼办公外,市编办、市老干局按期进行了搬迁),共新增19间,基本够用,不超标。二是在编制和人员转隶方面。经纪委、检察院充分沟通,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确定了市检察院转隶编制数为2
36、7个。 经对拟转隶人员的档案进行专审并报襄阳市纪委审批后,实际转隶人数为26人。三是在机关内设机构方面。依据省改革办的指导看法,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初步设定 13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扬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室和5个纪检监察室。由于“三定”方案仍未批复下发,为便于工作,各内设机构分别明确了一名负责人。四是在领导班子配备方面。根据省改革办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现已全部配备到位。枣阳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其次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了2名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4名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二)监察体制改革
37、工作运行状况。枣阳市监察委成立后,主要是抓好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两项工作。一方面,强化政治建设,人员融合顺当推动。检察院转隶过来的26名同志到位后,市委召开了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大会,市纪专业学问整理共享WORD格式.可编辑委先后开展了多轮谈心谈话活动。转隶干部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融入监察委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聚焦主责主业,工作成效明显。监察委成立后,26名从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干部中,除6名同志在综合部门外,其余20名全部充溢到办案一线,确保6个办案室都有转隶干部,每起案件都有转隶干部参加。在办案过程中,实行主协协作,交叉检查。在3月底监察法出台后,市监察委加大了审查调查力度,共立案141
38、件,其中大要案件31件,党政处分130人,其中实行“留置”措施3人,向有关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5份。各纪检监察室在开展审查调查的同时,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监察委监督范围更广的优势,全面参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全市中心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追责问责138人,其中组织处理136人,党政纪处分2人,另2人正在立案调查,下发通报2期,向有关单位发送督办函47份。围绕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1至5月,共下发督查通报2期,查处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起,党政纪处分12人。改革后的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二、监察法在我市的宣扬执行状况监察法自
39、2023年3月出台以来,距今不到三个月时间,目前在宣扬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在新时代湖北讲习所枣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市委党校组织2023年第一期主体班领导干部班、行政执法干部培训班、共青团干部培训班上,宣讲监察法及监察体制改革状况,并开展学问测试。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专业学问整理共享WORD格式.可编辑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和宪法监察法等内容,开展了党纪党规学问竞赛活动。5月底,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与“湖北省纪委监委”APP宣教月网上学问测试。三是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扬。今年以来,在“廉洁枣阳”微信公众号,发布监察体制改革等廉政时讯578条,点击量在10万
40、次以上;在枣阳廉政网、枣阳电视台开拓专栏,适时发布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贯彻执行状况,扩三、目前我市推动监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案多人少”冲突突出。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监察法实施后,我市监察的对象由原来的2000人左右突破到现在的10000多人,对现有的监督力气形成了强大的冲击, “案多人少”的问题尤为凸显。2、宣扬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目前虽然实行了肯定的宣扬手段,但是还是存在“形多实少”的现象,宣扬效果不明显。3、执法人员深度融合仍需加强。一是思想观念转变问题。部分转隶的检察员虽然主动对新工作环境适应,但还是从思想上倾向于接着从事案件审理等执法工作。二是强化学习,补齐短板问
41、题。由于结构性调整,要求转隶人员要刚好更新学问架构,学习执纪相关学问。原纪检工作人员要刚好学习宪法、刑诉、监察等法律专业学问,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要求。4、相关法律连接和工作连接有待加强。一是纪法连接问题。比如:监察委向市检察院移送案件的程序和相关文书专业学问整理共享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加率和覆盖面。WORD格式.可编辑格式标准问题。二是执纪执法部门连接问题。监察法中的有关规定与以前颁布的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不相一样,可能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现在新的刑事诉讼法正在修改中,其中加入了与监察法连接的部分,也调整了检察院与监察委职务上的安排,二审修改稿中还是保留了检察院办理部分职务犯罪的权限
42、。根据中心纪委、监察委发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要求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期满后不再履行解除程序,那么在此规定执行以前的受处分公职人员是否适用新规未明确。这些都须要我市执纪执法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在执纪执法中尺度一样,协调一样。四、看法建议1、进一步坚决改革信念。接着保持良好的改革氛围,坚决改革的步伐。面对新冲突新问题,要刚好调整观念,充分适应改革“阵痛期”。主动探究完善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2、进一步延长宣扬网络。一要提高相识。主动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充分相识到普法对于改革稳妥进行的基础性和重要性。通过普法,树立干部对监察法的敬畏之心,树立纪委、监察委的工作权威,把
43、法律意识根植于干部心中,让干部筑牢主动抵制违纪违法的第一道思想防线。二要多维度开展宣扬。充分利用制度优势。把监察法纳入七五普法、纳入中心组学习。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利用微信、QQ平台,通过“以案释法”形式,便利干部学法用法,做到应普尽普,为下一步监察体制改革向乡镇和市直单位延长做好打算。专业学问整理共享WORD格式.可编辑3、进一步强化机关人员的深度融合。一是转变思想促融合。转隶人员要克服以往专业化的工作模式,要自觉抵制“重执法轻执纪”的思想。充分相识到“纪在法前”的重要意义,靠执法惩治贪污腐败的极少数,靠执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主动将工作重心向执纪上转移。纪检干部要克服“重执纪畏执法”的思想
44、,主动学习法律学问,增加自身的法治思维实力和依法办案实力。二是精准配置促融合。要充分发挥人员结构优势,合理配置人员岗位。立足业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把具有大要案指挥、公诉等工作经验的干部,对口配备到相应职能部门,力求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坚持干部交叉配备,做到每个部门都有原纪委和检察院转隶的干部,进一步推动人员融合。三是精诚合作促融合。对纪委和转隶移交的案件和反映干部问题线索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促进机关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尽快熟识同事、熟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则、熟识纪检监察工作。四是分类培训促融合。对转隶的干部,重点围绕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培训。对纪检干部重点围绕宪法刑法刑事
45、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尽快达到业务融合。4、进一步探究改革工作新机制。一是要探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连接机制。监察法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要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贯穿运用,实现“纪法”“法法”无缝连接,真正取得“1+12”的效果,提升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综合效能。二是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机制。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移送以及案件查处等相关协作机制,实现“法法”专业学问整理共享WORD格式.可编辑协调连接全线打通、顺畅高效。三是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把“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运用到监察工作中,把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有机融合,既严格执纪执法,又
46、教化挽救干部,构筑良性循环的“政治生态圈”。5、进一步加强人大与监察委的沟通联系。主动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刚好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市人大,寻求共同破解改革难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市人大法工委应充分运用人大立法调研平台,收集整理监察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下一步监察法的修改完善做好打算。专业学问整理共享第6篇: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如何“施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如何“施工”2023年1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将山西确定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一年多来,山西省委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根据转隶组建、建章立制、评估深化三个阶段有力有序推动改革试
47、点工作,整合反腐败力气,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一、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以高度政治自觉“按图施工”“各级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思想上要非常醒悟,政治上要非常坚决,行动上要非常自觉,不仅要上手,更要上心,不仅要担当,还要干好。要当好施工队长,防止原则性领导,做到亲自调查探讨,亲自把握方案,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破解难题,统筹推动试点工作,确保领导坚毅有力有效。”2023年12月2日,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上,对与会的省市县三级党委书记明确提出要求。作为“施工队长”,骆惠宁亲自抓、带头干,总体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状况亲自督
48、办,发挥了关键作用。山西省委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骆惠宁担当组长,省委副书记担当第一副组长,纪检、组织、政法和人大常委会、检察机关等相关负责同志担当副组长,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领导。依据中心精神,山西省委提出了“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工作思路,确定了“三步走”总体支配:第一步突出“转隶”;其次步突出“建制”;第三步突出“深化”。围绕三步走,省委先后制定了三个方案:第一个方案主要是集中抓转隶;其次个方案主要是聚焦制度创新;第三个方案主要是进一步深化改革。这三个方案的共同点是解决改什么怎么改、谁来抓如何抓等操作层面问题。同时针对市县试点中的共性问题,出台了市县试点工作指导看法,为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供应了详细指导。山西省三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同转隶人员面对面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入户家访2807次,不少地方的党委书记亲自与转隶人员谈心谈话,不断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促进干部队伍深度融合。“监察体制改革最大的特点是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通过整合反腐败力气,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办案程序上实现了由结果领导向全过程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