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生产购销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木材生产购销合同.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木材生产购销合同合同编号:沙水场生第号甲方: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乙方:甲方水南峡管护站 林班 大班 小班山场,经伐区规划、 调查设计、审批办证,采伐手续齐全完整,于2022年09月 日在广 西林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拍(编号为),由乙方中标。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 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一、伐区情况1 .地点:工区 大班 小班。2 .面积:亩(四至:以实际拨交界线为准,边界木喷红漆标记)。3 .采伐类型-方式:主伐-皆伐。4 .采伐办证数量:出材量合计: 立方米;其中杉木立方米,松木 立方米,阔叶树立方米。二、中标金额及生产工资乙方中标金额为
2、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小写 万元),并于2022年09月 日17: 00前向甲方交付100%木材款。伐 区约定木材生产工资总额为万元由甲方结算给乙方,木材生产工资包括准备作业、工具材料、倒树、剥皮、打枝修节、造材、集材、 整堆归楞、看护、装车;道路开设、维修,过田、过路费用;伐区清生产作业须知1、 合同签定后,由国有林场(以下简称甲方)组织木材生产 承包方(以上简称乙方)和有关人员到山场进行实地伐区拨交,明确 落实伐区范围、四至、面积、采伐方式、采伐类型、强度、采伐树种、 蓄积量、出材量、时限等填写在伐区拨交单中,参加拨交人员签字。2、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林业行业部门颁布的营林、木材采
3、 运等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给乙方,并监督乙方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 育。3、 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认真做好上岗人 员的审查工作,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女性五十五周岁)以 下身体健康且适应本岗位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安 全教育,不得随意用工,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得上岗作业;运材 时必须持有驾驶证、行驶证、年检审合格的拖拉机手及车辆拉运。4、 乙方必须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为 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急救药品和器具, 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5、 乙方应在伐区交通路口和生产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制止非 生产人员进入伐
4、区。6、 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将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 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予以整改。7、 在作业过程中,甲方协同乙方识别作业区内的环境及社会 影响敏感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甲方及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 业,尽量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社会及环境的不良影响,如遇特殊情况需 向甲方有关方面汇报。若因乙方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采伐有关操 作规程进行作业,而造成环境及社会不良影响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8、 甲方将不定期对生产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对作业人员 的各种福利待遇实施情况,特别是工资发放、劳动防护、医药保障等 情况,若发现乙方克扣作业人员工资、采取不公平
5、待遇或违反劳动公 约等现象,视为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向作业人员进行经济赔偿, 并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者将取消其作业生产资格。9、 乙方必须按森林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做好林区的护林防火 工作,不得带火源进入山场,一旦发生火警或火灾,乙方有义务在确 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扑救,并立即向甲方报告。因乙方过失引发森林 火灾,除追究肇事者责任外,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10、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遇有住房、农作物、果树、林木、涵洞、 灌溉沟渠等引起的纠纷,应自行解决,若造成损失的应及时进行修复 或补偿。乙方纠纷未处理清楚的,甲方不予结算承包款。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2022年 月日 理;安措经费、税收、社会劳
6、动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 理费、燃油费等木材生产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三、施工要求1 .本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一起到山场进行伐区拨 交。落实伐区范围、四至界限、面积、采伐方式、采伐树种、蓄积量 和出材量等,填写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伐区拨交单,办理签 章手续后乙方方可进山采伐。2 .乙方应组织15个以上正常劳动力开展木材生产,成交伐区须 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木材采伐;于2023年02月28日前完成 调运并移交采伐迹地,未通过验收造成逾期所产生的损失及全部责任 由乙方承担。3 .乙方须自行解决伐区生产、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协调及有关费 用补偿(包括木材生产、销售等环节涉及
7、到的所有道路开设、维修、 赔偿等)。乙方须自行协调伐区山场所涉及的有关村及村民的关系, 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4 .乙方在木材生产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指导。乙方必须在拨交 山场的四至范围内按照拨交的面积、采伐方式、采伐树种、蓄积量和 出材量进行采伐作业,不得越界和超量采伐,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 后果由乙方承担。木材生产数量实行上封顶下不保底,即:伐区各树 种出材量均不得超过审批数量10%。若实际出材量超过审批数量10% 以上,乙方应停止采伐,并向甲方提出办理补证手续,否则所引起的 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超过审批数量10%以上木材,乙方应向甲 方补交木材款,每立方米价格按中标平均价计算。四、质量
8、要求1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施工员,负责伐区施工和质量管理,保证施 工质量。2 .采用油锯或弯把锯倒树,严禁使用刀、斧倒树。伐根力求与地 面平,杉木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其它树种地径30厘米以下伐 根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地径30厘米以上伐根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 并掌握好倒树方向,避免劈裂和摔断树干。3 .枝修节:从树头向树梢依次进行,要求紧贴树干打净修平。4 .剥皮:规定剥皮的树材种,要求剥到“四面光”。5 .造材:使用比记杆比记造材,力求提高木材等级。6 .集运材:乙方集材前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指派检尺员现场 检量,检查后运往指定地点。凡可利用的各种木材应全部集运干净。 乙方集材道开设应
9、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开设,开设过程中应尽 量避免造成较严重的水土流失或积水等现象。在道路上集运木材时要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使用合法车辆,做好安全运输工作。7 .山场清理:伐净应伐木,伐区清理干净;长度2米,尾径4厘 米的短材、辅路搭桥用的木材及可利用的枝丫材必须全部清理下山。 对伐区内及周边小河、小溪径流内的采伐剩余物应予以清理避免造成 水源污染;同时对伐区临时生产点的生活垃圾、油料、燃料、各种废 弃物以及油料沾污的大片地面进行清理。8 .生产过程中,对于河流及长年流水溪流应设置距离不少于8米 的缓冲区,并保护好缓冲区植被,对于伐区内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坟 地、传统文化遗迹等应予以识别,并与
10、相关方协商处理,确定合理的 保护措施与利用方式,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9 .除上述条款外,生产作业过程中应避免产生其他不良的社会与 环境影响,如发生时应采用适当措施消除或减少上述不良影响(详见 生产作业须知),当地及国家有关木材生产及森林采伐的相关技术规 程也应当木材生产过程中予以遵守。五、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对山场进行拨交,向乙方明确伐区基本情况,包括:四至 范围、面积、采伐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树种、蓄积量、出材量和安 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对乙方木材生产作业进行监督,发现问题或不符 合规范的,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停止作业、返工等。(2)督促乙方对新招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
11、训和办理相关保 险工作。(3)协助乙方对安全生产和护林防火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4)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程的,甲方有权扣 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甲方将报告有关部门予 以惩处,直至解除合同。(5)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及时予以结算木材生产工资及开具 销售发票。2.乙方权利与义务(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负责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做好安全日查工作并记录。乙方负责人是该施工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 人,在木材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民事(经济赔偿及经济 补偿等)、行政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2)组
12、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健康公民从事生产作业,对从业人 员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登记造册,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 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特种作业人员(如 绞盘机手、电工、机动车驾驶员、木材抓机操作员等)必须持有有效 特种作业证方可作业。(3)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 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做好从业人员增减工作。否则,因此产生 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必须按规定提取安措经费,购足劳保用品,造册发放给作 业人员,并督促从业人员做好穿戴工作。(5)按森林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做好林区的护林防火工作;工 棚搭建要远离沟谷、陡坡、悬崖、大树等危险地带,选
13、择在地势平缓、 开阔通风、地质稳定,无洪水、泥石流、滑坡、滚石、塌陷等安全隐 患的地方;工棚四周要修铲防火隔离带,厨房与作业场所不能混搭, 汽油、农药、除草剂等危险物品要单独放置、妥善保管;注意用电安 全,不私拉乱接电线;工棚要配置治疗蛇毒、蜂毒、中暑、腹泻、发 烧、外伤等基本药品,以备急用;要求工人饮用卫生干净的开水,不 食用腐坏变质的食品,不捕食野生动等物品,不烧蜂采蛹,不采食野 菜、野菌、野果、草药等物品,防止食物中毒;禁止工人下河、湖、 水库游泳戏水;山洪暴涨时不涉险开车或步行过河。(6)木材生产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时,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 刻向相关单位报告,协助甲方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
14、调查处理,负责 办理工伤事故的理赔等相关手续。(7)负责作业山场的质量管理,作业完成后,应在7天内报告甲方请求验收。(8)乙方必须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全、稳定,做好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义务教育和禁止作业人员产生酗酒、闹事、打 架、斗殴、赌博等行为。(9)乙方必须自觉遵章守法,避免各类伤亡事故发生。(10)若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 产管理规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11)防灾减灾管理。遇暴雨、台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必须 停止一切野外作业,作业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域。为防雷
15、击禁止在 树下躲雨和拨打手机。(12)安全检查责任1、制度措施。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指定(联系电话:)专人负责 项目施工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检查,保证安全检查工作正常履行。2、开展日查。乙方应每天做好工棚住所、作业区域、警示牌、 机械设备、车辆等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工人的作业施工、思想动态、 生活饮食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3、整改落实。乙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建立台账,立即落实 整改或限期整改,必要时应停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展施工, 确保生产安全。六、合同履约保证乙方必须向甲方预交木材生产风险保证金也万元整(其中木材安 全生产
16、风险保证金贰万元整、护林防火风险保证金壹万元整、木材生 产进度质量风险保证金贰万元整)。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惩 罚,木材生产风险保证金扣完为止;在本伐区作业完成后,如无违约 行为、无安全事故、无民工工资纠纷等,甲方不计息予以全额退还。七、奖惩规定1 .乙方必须按拨交的四至范围、山场面积、采伐方式、采伐树种、 蓄积量和出材量进行采伐作业,不得越界和超量采伐。否则,甲方有 权从乙方预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损失林木的补偿金,并且所产生的 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 .乙方未能按合同期限完成木材生产任务的,以木材调运单日期 为准,发生逾期的,扣木材生产进度质量风险保证金100元/天,并 且所产生的
17、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若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力造成无法生产而逾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内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 延期申请,否则甲方不予认定。3 .伐根高度:综合合格率达不到95%的,扣木材生产进度质量风 险保证金每立方米5元。4 .伐区清理:伐净应伐木,长度2米,尾径4厘米的短材、铺路 搭桥用的木材及可利用的枝Y材全部清理下山,否则扣木材生产进度 质量风险保证金每立方米扣5元。5 .乙方从业人员未办理进场手续、未培训上岗、未办理保险、使 用法定劳动年龄以外的人员、特殊工种未持有效证上岗、不按规定穿 戴劳保用品、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扣除木材安全生产风险保 证金100元/人/次。6 、乙方
18、在接到安全隐患告知书或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 不整改的,从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中扣款500元/次。八、检查验收1 .生产作业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生产作业进行检查监督,检查 伐区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与环境影响情况,如有不良现象将通 知乙方予以整改,拒不整改将视为不合格;检查乙方对职工的各种福 利待遇实施情况,特别是工资发放、劳动防护、医药保障等情况,若 发现乙方克扣工人工资、采取不公平待遇或违反劳动公约等现象,视 为不合格,甲方将通知乙方予以整改,拒不整改者甲方将有权要求乙 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严重者将取消其作业生产资格。2 .乙方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 安全
19、,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配合甲方作好FSC森林认证工作,提 供甲方认证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3 .乙方木材生产销售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相关 人员按合同条款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及时予以结算木 材生产工资及开具销售发票。九、其它约定事项1、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理对象,根据福建省松材线 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马尾松须在2022年10月1日后才能调 运、销往三明市沙县区森林病虫害检疫站指定厂家,除害后方可利用, 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木材生产工资时终止。如有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十一、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甲方: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法人代表:开户行及帐号:收款人: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开户行:沙县工商银行帐号: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签订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