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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 行动方案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钢铁企业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企业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为巩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 成果,推动钢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 设,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工 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要求, 开展全面细致排查,认真及时整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有效遏制钢铁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工作范围有高炉、转炉、电炉生产设备的钢铁企业。三、工作重点开展高炉
2、、转炉、电炉、煤气柜、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 排查,强化复产复工、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 作业、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安全管理方面。 是否配备必要的有毒气体检测和安全防护装备,是否安排具 备应急救援能力的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并为其配备通讯、救 援设备;作业过程中,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是否擅自离岗;作 业队伍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五)开展涉爆粉尘领域企业排查整治。涉爆粉尘企业 方面,重点检查作业场所、除尘系统等。四、工作分工新立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属地原则, 研究部署、组织推动本街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安监执法人员、 包村领导干部
3、和村居安管员协同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 的专家参与排查整治。五、工作安排排查整治工作从2023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分四 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召开专项会议,制定专项方案,认真分析本街域内存在 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全面组织部署。(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新立街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时间安排 表(三)巩固深化阶段(7月1日至12月15日)加强对前期查出的安全隐患的复查和处罚;加强挂牌督 办企业的隐患整治。(四)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查找并改进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相关制
4、度措施,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六、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发现安全隐患一律下达执法文书,严格明确整改时限、整改 要求,并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处罚;认真核实群众和职工举报 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对于 重大安全隐患坚决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一律实行挂牌督办,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了的,坚决予以停产或关闭。对发生事 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追 到底,并从严从重处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为全面排查整治我县校园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在校师生 人身财产安全
5、,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执照省厅、市局工作部 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 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 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师生平安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 公安部、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我县校园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对校园安保工作中存在的痼疾顽疾开展专项整改, 全面促进我县校园安保工作上台阶,切实维护全县校园安全。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公安局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 组长,治安大队长*为副组长,各派出所长为成员。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大
6、队,治安大队长*任办公 室主任。各派出所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方案, 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三、工作重点以排查、整治各类校园安全隐患为目标,重点排查校园 是否实现全封闭管理、校园保安配备是否达标、校园一键报 警、视频监控装置是否达标,通过排查整治,实现校园封闭 化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键报警和视频装置连接到公安机 关达到100%,最大限度减少校园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 涉校案事件,促进我县校园教学秩序平安稳定。四、方法步骤(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各派出所要组织警力配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各类中小学 幼儿园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 范工作规
7、范的规定,对辖区每所学校逐一开展检查,对照 防范要求,全面检查校园安全保卫制度是否落实、校园是否 实现封闭化管理、安保防护器材、学校保安是否配备到位、 一键报警、视频装置是否达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 是否扎实等,检查时要当场填写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内 容,对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逐校下发整改通知书, 责令限期整改。(二)督促整改阶段(2023年7月1日8月1日)各派出所要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开展整改工 作,督促学校对一键报警、视频设备等硬件设施及时维修、 增补,保安配备不达标的按照保安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 标准招聘、培训保安;配合教育部门对学校保安配备需求进 行梳理汇总,将名
8、单报至治安大队,由县局组织培训考试合 格后交市局辅警管理支队统一发证。同时,对接教育部门, 逐校开展在校教职工和学校保安的背景核查,对有违法犯罪 记录、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及时建议教育部门予以调换 或清退。各派出所根据检查结果,对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 者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坚决追究法律责任。(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8月1日一15日)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分局 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组将对各县区学校组织抽查, 对照前期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学校安全隐患逐一对账销号,对 学校未开展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照内保条例 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教育部门对学校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
9、, 同时严肃追究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部署。校园安保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 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所长要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在组织、警力等 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将辖区每所中小学幼儿园专项排查、整 治责任明确到具体民警,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二)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各派出所要结合当前工作实 际,精心谋划开展专项行动。各派出所积极要参与专项行动, 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疲劳厌战情绪,切实担当作为,以对广 大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高标 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三)严肃工作纪律。此次专项行动是县局党委贯彻上
10、 级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校园安保工作水平的重大举措,各派 出所要坚决按照县局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务必实现校园封 闭化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键报警和视频装置连接到公安 机关达到三个100%的工作目标。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 弄虚作假,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 社会各界的期待。市局、县局在检查验收阶段将进行验收评 比,对在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将坚决依法依纪追 究责任。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 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进一步
11、落实全国、 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 点有关要求,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落实,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住房城乡建 设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 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 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 硬措施、广东65条具体措施、细化78条工作措施和市住房 城乡建设
12、局13条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 责任,突出房屋市政工程、既有房屋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 新业态新领域,聚集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 法违法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 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 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 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 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作业场所(工程
13、项 目)、班组(劳务队伍)三级责任人以及企业员工落实安全 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 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 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 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 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隐患排查和整 改质量1 .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职责(1)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 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 管理制度,落
14、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履行组织 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法定义务。(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明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及其措 施,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建立安 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开展 考核。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 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明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2 .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专项 行动工作要求,学习研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
15、别图集“建筑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现浇混凝土模板、 轨道交通隧道、基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 业吊篮”工程等八个方面隐患识别指引以及重点检查事项, 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人。(2)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 表,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一是落实 隐患问题整改到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第一时间整改;需要 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 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其中,重 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 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二是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 念。坚持把隐
16、患、险情当事故对待,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即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 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 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企业同类事故隐患(房屋市政工 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本企业在国内 发生事故的,必须坚持全国全市一盘棋,组织全市同类工程 排查整改。二是省、市主管部门在本企业一个项目检查发现 安全方面问题的,必须同步开展省内全部项目自查自改。三 是企业自查发现问题的,必须组织省内所有项目同类问题排 查整治)。(4)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17、其中,房屋市政工程超过 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超规模危 大工程”)施工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 推动企业真查彻改重大事故隐患。外市企业主要负责人确实 无法在“超规模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每月至少1次到场检查 的,应委托分公司负责人代理开展(委托书应由法人企业、 法人代表委托分公司负责人,且只能委托一人,不能为项目 经理)。3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 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分包人 员、专业承包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
18、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 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2)按照安全生产法等规定,设置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 业承包等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将各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和风险管控 措施落实到每位一线作业人员、每个岗位,实施穿透式管控, 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3)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将项目 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录入“市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 制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19、人员通过系统在施工现场进行电子 打卡。按照市建筑工地实施安全“晨会”制度方案,由 专职安全员与各班组长每天组织安全“晨会”,各班组当日 作业人员全员参与,落实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4)实行危险源安全管理包保制,根据危险源的安全 风险和规模大小,分解细化重大风险管控职责分工,建立以 企业分管负责人、作业场所(工程项目)负责人、班组负责 人为责任主体的纵向网格化监管体系。(5)根据企业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 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4 .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 治(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违规动火引发
20、的重特 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相关 警示教育影像资料要留档备查。每月组织1次防火安全检查, 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2)严格履行动火、有限空间、高处等危险作业审批 手续,落实危险作业班前警示教育,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 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3)建立动火作业安全培训制度,尤其是开、复工的 动火作业岗位、工艺变更、员工新上岗和轮岗,须先开展动 火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涉及动火作业人员及监管人员均须专 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建档备查。(4)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行动。 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
21、重点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 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检 查,严禁电动车违规“进活动板房”“上楼”等,规范电动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达标。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3 .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 员未依法持证上岗。4 .未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未制定严谨的检维 修工作方案,未落实交叉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二)高温熔融金属。1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 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2 .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 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
22、 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 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 时整改。3 .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 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4 .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 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 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 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5 .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 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车集中停放和充电。(5)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 作业,不得使用
23、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6)加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是 宿舍、办公用房形式和构配件燃烧等级;食堂操作间、储藏 室等设置情况,燃气、灶具管理情况;生活区、办公区违规 存放可燃、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楼梯、 消防救援车道等设置情况;临时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等。(7)建筑施工等涉高处作业企业、项目要加强安全管 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确保 高处作业过程中,人员站立在安全位置、安全带合格且系挂 在可靠挂点,临边和孔洞等危险区域均规范落实硬质围栏、 安全网、安全绳等防护措施,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8)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
24、两电一容” 等特殊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 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 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 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 度。(9)严格落实动火联合审批制度。高层建筑改扩建和 装饰装修工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 主要负责人共同审批,一律不准交叉作业,一律清除现场可燃物质。5 .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1)组织开展工程发承包、专业分包排查整治。房屋 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工程项 目劳务分包、专业承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 排查
25、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指定分包等行为;承包 单位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企业或个人资质挂靠、违 法承接工程等行为。是否存在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承包承 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 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应第一时间清退,并重新发承包和专业分包。(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 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加强统一协 调、管理,一体推进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落实落细安 全责任措施。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 及时督促整改。(3)房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相关企业、单位涉及作 业场所出租的,
26、特别是既有建筑(含分租式厂房)、经营性 自建房业主单位(产权人)或管理机构要明确出租、承租双 方安全职责,组织开展1次房屋安全使用安全大检查,针对 违法建设、擅自拆改主体结构、擅自增加荷载、违反消防技 术标准、违规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自改。6 .组织对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开展排查整治(1)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主要 负责人(下同)要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危房、 危墙、外墙悬挂、玻璃幕墙、斜坡、天桥等区域使用安全情 况;老旧小区改建、扩建、违建等情形。(2)开展公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开展1 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电梯、消防、充电桩等公用设施使用 和
27、管理情况;电动车充电、停放管理情况。(3)开展防汛防涝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开展1次全面 排查,重点排查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易受水浸区域防汛防 涝措施落实情况;抗风能力较差的园林绿化防风措施落实情 况;有限空间清淤作业情况。(4)开展装饰装修、危险作业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开 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 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 为。7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动 态完善、调整企业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预案操作性、针 对性。要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至少组织开展1次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对房
28、屋市政工程“超规模危大工程” 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1次。(2)企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 急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让全体从 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 避灾路线),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掌握基本的自救 和应急避险知识及技能。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 急教育培训,提高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位和人员自防自救能力。(二)落实监管部门职责,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 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行业监管 和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 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
29、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 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 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 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1 .提高认识,迅速动员部署。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 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重 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全省住房城 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文件 精神,迅速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 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2 .明确标准,广泛宣传解读。一是出台判定标
30、准和重点 检查事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对接上级部门,结合事 故教训及实际情况,聚焦建筑施工、危险房屋、消防安全、 限额以下工程、既有房屋(含自建房)、物业服务区域的重 点隐患,明确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一步细 化形成市住建领域重点检查事项。二是广泛宣传解读。各级 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 读,确保把整治的重点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 事项通知传达到住建领域各企业单位。3 .专题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 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在2023年6月30日前,集中对监管 执法人员开
31、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一是加强履责培训。要结 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 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二是加强执法培 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 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4 .突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1)房屋市政工程。指导督促各企业对照房屋市政 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严格按照 “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要求,聚焦深基坑、高支模、 建筑
32、起重机械等事故隐患频发的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有限 空间作业、土方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开展2轮房屋市政工 程,特别是隧道、涵洞等工程全覆盖精准排查整治(6月底 前完成第一轮,11月中旬前完成第二轮);督促企业落实关 于启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系统”和调整监理周 报上报时限的通知,通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系统”,督促施工企业履行危大工程录入职责,严格按照经 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作业,杜绝“两张皮”现象,督促监理 企业落实安全监理职责;充分运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 息平台及平台小程序等数字化手段,对建筑特种作业人员操 作资格证进行查验,依法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等 行为;建立
33、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到事故隐患应纳尽纳,重 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各类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扎实推动治 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既有房屋。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 地产管理所要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防控,大力推进重 大事故隐患整治。一是危房方面。对排查鉴定为C、D级危 房的,引导产权人和使用人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暂 无条件采取工程措施的要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确保“人 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二是自建房方面。对初判存在安 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评估),推动对鉴定为危房 的实施分类整治。重点治理自建房地基基础失稳、主体结构 严重受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私搭乱建等重大隐患,
34、 集中攻坚违规改造、私自加层、擅自拆改主体结构等重点问 题,切实消除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三是建筑外墙及玻璃幕 墙方面。重点排查高层建筑、人流密集区域及青少年、幼儿 活动公共场所,紧盯使用年限10年及以上的玻璃幕墙、建 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干挂石材、装配式龙骨薄板。对排查发 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产权人落实第一责任人和使用安全 责任,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设置警 戒区域,确保公共安全。四是物业管理区域方面。加强对物 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重大隐患的排 查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易淹车库等隐患, 全面强化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五是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方 面。
35、重点整治擅自改变主体(承重)结构行为,严厉查处违 法违规行为。(3)消防安全。一是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 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火灾防范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住建 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围绕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风 险环节落实防控措施,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 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防控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强化消防设 计审查验收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 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建设工程消 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三是按照市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房 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加 强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审验手续的把关, 对属于特殊建设
36、工程的限额以下工程,应将工程是否履行消 防设计审查手续纳入登记把关内容。四是继续做好高层建筑 火灾风险防控整治,认真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层建 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要在5月底 前完成辖区高层建筑火灾风险排查台账及上报工作。5 .聚焦重点,精准严格执法。一是建立隐患数据库,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及 时汇总各镇街(园区)情况,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每一处重 大事故隐患彻底整治。二是精准严格执法。各镇街(园区) 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 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 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
37、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 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 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 罚”,启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提请发证机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对房屋市政工程 发生事故的,要坚持“一案三查”,同步查建设单位的首要 责任、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重大事 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属地政府予以 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 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突出整改。对执法检查 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 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四是通报
38、约谈。开通“安 全生产宣传专栏”,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 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定期公布安全生产 典型执法案例。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市 属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落实约谈 制度,严肃追究有关企业甚至上级公司的责任;一律组织核 查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或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依法暂扣或建 议发证机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采取吊销安全生产许 可证等行政处罚;严格限制事故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新承接工 程,并引导招标人审慎选择该企业为招标项目的中标人。6 .严格问责,建立倒查机制。一是强化督导。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依托市、镇
39、街(园 区)、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住建领域安全 生产网格化监管指挥调度中心,以日常网格化督导+机动专 项督导+部门交叉检查形式,每月对各镇街(园区)工作开 展情况督导一次。二是倒查问责。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 名、谁负责“,对监督执法人员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 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约谈通报。对镇街(园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排查整治不力的进行约 谈,并全市通报。7 .创新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注重工作方式。各级 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 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
40、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 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二是强化“互联网+监管二依托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和住建监测与调度中心, 通过质量、安全、市场综合监管以及市、镇(园区)、村(社 区)三级网格化管理,强化住建领域安全监管。依托市监督 管理系统管理平台、视频监控中心、危大工程系统、起重机 械人脸识别平台、基坑工程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强化在建工 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三级网格 快速联动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 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 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抄送相关部门及属地两违办按规 定查处。四是探索企业交叉检查。市住房城
41、乡建设局建立全 市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库,不定期组织企业生产安全管理 人员交叉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 点企业帮扶指导。五是实行联合惩戒。要加强对违法违规企 业的信用监管,对符合联合惩戒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联合 惩戒“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严格落实 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6 .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 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7 .废钢配料,废钢不干燥,含有爆炸物、有毒物或密闭 容器;废钢料高度超过料槽上口。(三)煤气。1 .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 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
42、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 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2 .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 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3 .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 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4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 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四)未按照要求淘汰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 及工艺目录(第一批)中涉及的设备及工艺。(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相关安全生产条 件。1 .未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 业人员在300人以上
43、的企业未设置安全总监,并依规履职。联合惩戒措施,对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企业要通过“双 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失信行为,切实提高企业违法和失 信成本。三、专项行动阶段安排(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9日前)。各级镇街(园 区)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 聚焦建筑施工、危旧房屋、消防安全、限额以下工程、既有 房屋(含自建房)、物业服务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或重点检查 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6月30日前)。 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各科室(部门)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 全执法队伍专题
44、培训。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 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 容。各级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负 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企业认真对照整治内容开 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镇街(园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 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12月31日前)。聚焦安 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 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 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 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
45、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 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四、工作机制和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全市住房 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 班,由局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局分管领导任副召集人,质 安科、市场科、物租科、消防科、法规科、监督站、科信科 等相关负责人任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质安科,负责统 筹本次专项工作。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 管理所要认真研究部署、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完善督办制 度,参照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
46、动日常工作,推动专项 行动走深走实。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积极 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请研究 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特别是跨 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报请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 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重点问题隐患治理的资金支持,积极 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健全完善基层 安全监管体制,科学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 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 力。(二)加强督导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其他
47、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每季 度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检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各 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做好重大事故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 制度,定期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 治开展情况作为住建系统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三)加大宣传曝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作宣讲片, 各级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同志 要到企业单位现场或通过制作宣讲片等形式宣讲专项行动 方案,紧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月”活动。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南方+”等政 务新媒体上开辟专栏,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本行业领域专
48、项行 动情况,曝光重大事故隐患,每月至少发布一期本行业领域 专项行动报道。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宣传、重大 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公布等,并在市、镇两级 主流媒体广泛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报道。(四)保障奖励机制。支持指导镇街(园区)完善通过 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形式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帮扶 的工作机制,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政府资金保障支持 力度。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健全安全生产举报体系,开通 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电话,在房屋市政工程、既有房屋等区域 和相关媒体公示,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五)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调度通报、督办 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每月倒数第二个工 作日前,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报 送重大事故隐患数据表(附件1)、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2),首报时间为: 2023年5月30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半年全市通报一 次。(六)定期报告机制。工作专班定期汇总各部门工作落 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专题报告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民政府 报告。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 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