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精选多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精选多篇).docx(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年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精选多篇) 第一篇: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书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补充协议 出卖人: 买受人: 买受人自愿购买出卖人开发建设的位于马路北侧西侧。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协商一样,就双方签订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尽事宜订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三条的内容作以下补充: 出卖人已选聘有限公司对“新城华苑”物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买受人同意在签署买卖合同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承诺遵守业主公约。 其次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四条的内容作以下补充: 买卖合同所指的商品房价款,并不包括与商品房买卖有关的其他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
2、保险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发生的费用、入伙费、应当由买受人缴纳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以及办理该商品房产权登记和抵押登记时按规定买受人应支付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中,除法律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之外,一概由买受人负担。 第三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五条的内容作以下修改和补充: 出卖人交付运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双方同意接着履行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计价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差异值超过3%以上的,双方同意多退少补。合同约定的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如有差异,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双方用意接着履行买卖合同。 第四条双方同意对买卖合
3、同第六条的内容作以下补充: 买受人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房价款,计佰拾万 仟佰拾, (其中含定金人民币元),买受人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付清; 其次期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买受人须在年月日之前付清。 第三期支付的金额为购房余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 元整,买受人须于年月日之前付清。 、银行按揭贷款付款 买受人选择在办理成年按揭方式付款。 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买受人支付首期购房款计,。 购房余款计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由买受人选择的银行供应按揭贷款。买受人于签订本补充协议的当天,按供应按揭的银行的要求供应全部申请资料、签署贷款合
4、同等全部法律件并且缴纳全部应缴费用。 买受人须按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以银行汇付方式支付的,汇款到达出卖人的银行账户之日为实际付款日;以银行票据方式支付的,银行票据所载款项到达出卖人的银行账户之日为实际付款日;以现金方式付出的。交付之日为实际付款日。 第五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七条的内容作如下补充: 1、采纳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如买受人未根据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第3款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办理相关银行按揭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买受人应根据买卖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担当违约责任。出卖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出卖人按本补充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通知送达之日,买卖合同即视为被解除。买卖合同解除后,出卖
5、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售第三人,买受人所交纳的款项在扣除违约金后,余款由出卖人不计利息退还给买受人。 2、采纳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买受人根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因不行归责于双方的事由,银行方面不予批准发放贷款的,买受人应在收到出卖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向出卖人供应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或申请以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分期付款方式购买。 3、采纳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的,若买受人违反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的约定,导致出卖人担当连带清偿责任的,出卖人由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担当;若贷款银行将其全部债权及抵押权转让给出卖人,出卖人因此向买受人追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担当。
6、第六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八条的内容如下补充: 1、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的商品房应当具备的条件是该商品房的单体建筑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出卖人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是:买受人必需交付全部的购 房价款及完全履行买卖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出卖人有权推迟交付该商品房直至买受人缴清上述全部款项,出卖人对此无须担当任何违约责任。 3、出卖人因遭受不行抗力和其它特别缘由导致出卖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买卖合同时,出卖人必需获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件,并可据此予以延长交付该商品房的期限。 第七条 双方同对买卖合同第十一条的内容作如下补充: 该商品房的单体建筑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
7、出卖人应书面对买受人发出入伙通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该商品房的相关手续。自出卖人书面通知中所规定的交付运用之日起,该商品房有关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买受人按出卖人之书面通知要求办妥入伙手续后,甲方才会将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运用,自该商品房交付运用之日起,该商口房的风险责任由出卖人转移约买受人。 若买受人未按出卖人书面通知之要求办理该商品房交接手续的,出卖人再书面通知催告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期限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交付期限之其次日起视为出卖人将该商品房交付给了买受人,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该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发出入伙通知的方式,买受人同意出卖人选择的传
8、真、信件或汕尾日报公告等形式中的其中一种进行。 第八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的内容作如下补充: 在买受人未付清该商品房的全部购房价款钱,出卖人保留该商品房的全部权。 第九条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十七条和十八条的内容作如下补充: 1、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可无偿运用该楼宇屋面、外墙、楼顶、公共区域、大堂、架空层等位置进行项目宣扬和广告,但不得严峻影响买受人正常运用该商品房。 2、出卖人开发的该房地产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以及会所和商业中心的全部权或收益权均归出卖人享有。 第十条 买受人在依法抵押、转让该商品房时,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与本补充协议中有关约定对买受人之受让人、继承人或
9、者其他权利人具有同等效力。买受人之受让人、继承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均应无条件接受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中所含有的各项规定的约束。 第十一条 买受人特此承诺,若买受人未取得该物业的产权证前,如买受人转让其在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之前,必需事先取得出卖人书面同意并向买受人支付该商品房价款总金额的1%的手续费,转让手续由出卖人根据法定程序自行负责办理,否则有关转让无效。因转让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和受让方担当,若已申请抵押贷款的,如要更名,也需经按揭银行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假如法律或政策规定买卖合同不得转让的,则买受人不得转让。 第十二条 双方同意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对通知时间的界定是: 1、任何通知
10、、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联系,出卖人只要根据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或其托付代理人供应的通讯地址并以下述意一种方式传送,即应当视为在下列日期通知送达: a. 假如是信函,买受人地址在市内,则为挂号信发出后三个工作日;买受人地址在市外,则为挂号信发出后七个工作日; b. 假如是当面送达,则为收到买受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收之日; c. 假如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d. 假如是特快专递,买受人地址在市内,则为发出后二个工作日;买受人地址在市外,则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 2、假如出卖人的通知是以汕尾日报公告的形式发出,则以报纸刊登公告当日视为通知已经发出并已经送达买受人。 第十三条 出卖人所设置的样板房和发布的各类广
11、告、宣扬资料、售楼书或其他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资料中,如有与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以及本补充协议所述内容不一样的,以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以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双方均已详尽阅读并理解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以及本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及义。双方确认,签署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以及本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十五条 本补充协议是买卖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若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或有任何不符之处,均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补充协议自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托付代理人:托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其次篇:商品房买
12、卖合同 解除协议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卖方: 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买方: 身份证 : 委 托 代 理 人: 托付代理人身份证: 乙方已购买甲方开发的, 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号,且办理了房源签合同,签合同编号 为: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商品房的买卖合同。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 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商品房,该商品 房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方法已达成一样看法,详细如下: 1、此房价成交总价为:元。 2、乙方已缴付楼款/首期款:元。 3、
13、双方退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 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事宜所须要的全部资料,并协作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协作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全部款项。 五、办理解除合同产生的手续费由 乙方 担当。 六、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见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伍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 贰 份留存政府相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
14、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协议书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协议书本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金地格林花园车库(下称“车库”)事宜 于 年 月 日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下称“购房合同” ),现经双方本着同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样,就该购房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退房。乙方在本协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持上述车库购房合同及付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二、甲方办理完全部退房手续后,马上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 元(大写: ),并
15、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三、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的签订,以及该合同已经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责任及损失。 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终止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全部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再对该合同担当本协议书规定围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双方
16、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申请仲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四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 出卖人: 买受人: 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之未尽事宜,经双方同等、自愿、协商订立本补充条款如下: 第一条商品房交付后,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均在3之内的,双方据实结算房价款。 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
17、退房的,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超过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其次条依据该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若甲方应返还乙方面积差价款的,甲方应于收到房屋土地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件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返还面积差价款。甲方逾期返还面积差价款的,甲方应担当违约责任。 第三条甲方因不行抗力逾期交房的,甲方应自不行抗力发
18、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乙方并向乙方供应政府有关部门不行抗力证明后方可凭此免责。 第四条甲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运用后日内代理乙方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商品房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且申领取得该商品房房地产权属证件。 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应自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若乙方不退房的,甲方应自乙方提出接着履行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并接着履行该合同 及本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根据该合同第八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并供应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 和测绘部门该
19、商品房实测面积数据及该合同规定的其他法律件,并经乙方签字验收确(更多内容请访问首页ww.haord.cm)认该房屋达到该合同第十四条及全部附件规定标准后,双方共同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否则,甲方交付房屋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不能出示证明件或出示证明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由甲方担当。 第六条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诺的合法性及真实性,并作为该契约附件组成部分: 1、该商品房建筑、装修、装饰、空气质量等标准符合国家、北京市及有关部门环保要求,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 3、; 4、; 5、智能化系统: 门禁系统:门禁感应器
20、和感应卡,并具备小区联功能。 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产品,专用超五类线电缆入户,每户均设置双口信息插座,总出口带宽m 、入户带宽m。 楼宇可视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摄像机,面分割器。 停车场监控系统:读卡器和感应卡,限制器。 6、房屋交付后若房屋的上述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 的,甲方应根据该合同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7、出卖人实际向买受人交付的房屋质量标准不低于样板间装 饰设备质量标准。设备和装修标准与样板间不一样时,买受人所购 房屋之设备和装修标准以样板间装修设备质量标准为准,但是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有明确约定的装修设备标准不同于样板间装修标准除外。 第七条
21、 甲方保证乙方所购房地产不存在抵押或其他第三方 权利主见。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应自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若乙方不退房的,甲方应自乙方提出接着履行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并接着履行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 第八条自乙方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办理 完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手续后,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 “已付房价款”、“应付房价款”即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总房价款”。 第九条甲方依据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负有通知义务时, 均应采纳书面形式。该书面通知均以手递或特快专递的方
22、式送达,送达日期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代签人签收日期为准。 第十条本补充协议是该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由甲、乙双方在签署该合同时同时签署,同时登记,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内容相抵触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争议的解决同该合同第十九条之规定。 第十一条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之规定执行,或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补充协议一式 肆 份,附订于该合同之后。第十三条其他: 1、; 2、; 3、; 4、; 5、;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 或托付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修改看
23、法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或修改条款。 1、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商品房计价方式与价款选择第贰种方式,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选择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按第贰种方式处理。 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4、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第款确定为:该房产项目整体建筑规划、会所、园林绿地规划及其他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规划设计变更的。 5、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选择第壹种方式处理。 6、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确定为: 入住时供水系统、供电系统。 入住时通讯系统
24、、小区智能化系统具备开通条件;通道路。 有线电视系统、卫星电视系统入住时具备正常开通运用条件。 市政管道自然气系统入住时具备正常通气运用条件,且供暖系统和燃气热水系统具备正常运用条件,且供暖系统供暖标准达到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供暖要求。 社区绿化、会所及其他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于年月日之前具备正常运用条件。 上述有关费用应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标准 计收。 违约责任: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壹种方式规定的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处理。 7、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修改详见附件补充协议; 8、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一应附带有房屋朝向、空间尺寸、面积的户型图; 9、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
25、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应附该商品房业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审核批准的“公用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10、建筑标准及设备说明补充如下: ; ; ; ; 。 11、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第1、2项确定为:属全体买受 人或所在楼宇物业管理委员会全部。 12、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九条选择第壹种方式解决,第1种 方式确认为: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开发公司应出示下列件原件并供应盖贵公司公章复印件各 一份: 1、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 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3、国有土地运用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专 用发票; 4、建设工程
26、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5、建设工程开工证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托付人所购商品房经北京市规划管理局审核批准的建筑平面 图及设备平面图图纸,并标注建筑具体空间尺寸、面积数据及装饰、设备材料等设施。 7、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8、所购商品房已经具有测绘资质单位测量的商品房预售暂测或 实测面积测绘报告; 9、所购商品房已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依法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 案且依法取得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0、已经北京市居住小区办公室审核批准的房屋运用、修理、 管理公约; 11、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运用说明书。 第五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卖方: 地址: 法
27、定 代 表 人: 买方: 身份证 : 委 托 代 理 人: 托付代理人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商品房壹套,双方已签订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商品房的买卖合同。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 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方法已达成一样看法,详细如下: 1元。 2、乙方已缴付楼款/。 3、双方退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 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事宜所须要的
28、全部资料,并协作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协作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全部款项。 五、办理解除合同产生的手续费由 乙方 担当。 六、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除 本协议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见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伍份,甲方执 贰 份,乙 方执 壹 份, 贰 份留存政府相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 年月日 第21页 共21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