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会某某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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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 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 投资收益”科目。(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 出售或收回短期国债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一一投资收益”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短期

2、投资成本。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财政直接支付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 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 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 支付

3、),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 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1211应收票据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

4、括银行承 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 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一一应缴增值税”科目。(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 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得物资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商 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

5、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 .收回应收票据,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2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 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 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 和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回金额和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

6、簿内 逐笔注销。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1212应收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应收取的款项。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接受劳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 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一一应缴增值税”科目。(二)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 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

7、簿中保留登记。(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三)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 他收入”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1213预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预付账款的资金性质(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 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三、预付账款的

8、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发生预付账款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 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二)收到所购物资或劳务,按照购入物资或劳务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 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所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按照确定的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 “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资产购置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 出”等科目,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9、“财 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因供货单位破产、撤俏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物资,且确实 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预付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三)已核销预付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 他收入”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预付但尚未结算的款项。1215其他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

10、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 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发生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事业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 用金。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根据报销数用现金

11、补足备 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 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 目。(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三)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 “其他收入”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1301存货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

12、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 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取得存货成本的资金来源(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 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发生自行加工存货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书下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归集核算自行加工 存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三、存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

13、照其实际成本入账。1.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 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 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购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财政补助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 本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缴税费一一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 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

14、“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2,自行加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与 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自行加工的存货在加工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时,借记本科目(生产成本),贷记本科目(领用材料相 关的明细科目)、“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生 产成本)。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 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 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

15、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下同)入账。相关财务 制度仅要求进行实物管理的除外。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 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情况下,按照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 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领用时一次摊销。1 .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

16、发出存货,按领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 .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 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捐赠、无偿调出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 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存货的账 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一一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 目。实际捐出、调出存货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 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四、

17、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报 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 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 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

18、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存货 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一一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科目。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 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处置存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 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存货的实际成本。1401长期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

19、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规 定。三、本科目应当按照长期投资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四、长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长期股权投资1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 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 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长期投资”科目。(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 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

20、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 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 “固定资产”科目。(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 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

21、产的账面 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 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缴税费”等科目。2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润等投资收益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其他收入一一投资收益”科目。3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 损溢一一处置资产价值”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转让时,按照所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一长期投资

22、” 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一一处置资产价值”科目。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 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4 .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 销。将待核销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 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二)长期债券投资1 .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以货币资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

23、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 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 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长期投资”科目。2 .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 收入一一投资收益”科目。3 .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 回长期投资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一一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 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长期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 目。五、本科

24、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长期投资成本。1501固定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 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 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 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有关说明如下:1 .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 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

25、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 产核算。2 .事业单位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应当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3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 核算。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 具体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项目和使用部门等 进行明细核算。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四、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

26、账。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 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 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 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等科 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

27、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 工程”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 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取得固定 资产全款发票的,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 金一一修购基金”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 款”等科目,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贷记“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或“长

28、期应付 款”扣留期超过1年科目;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 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 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 款”科目,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

29、产基金一一 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交付使 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3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 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1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 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注:本制度所称账面价值,是指某会计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科目(如“累计折旧”、“累计摊 销”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本制度所称账面余额,是指某会计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将固定

30、资产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 动资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 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 动资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4 .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 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

31、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按照租 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借记 “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定期支付租金时,按照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 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 基金一一固定资产”科目。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

32、的账务处理,参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5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 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接受捐赠、无偿 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贷记“非 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实际计提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

33、一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 .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 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工程”科 目。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 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34、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 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 采用权责发生制。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

35、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 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 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 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2 .为维护

36、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 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等科目。(四)报经批准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或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L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 “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 科目。实际出售、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 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

37、目。出售固定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 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3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 流动资产基金一一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 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资产” 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 目。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 亏

38、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 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资产”科目。(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 “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 科目。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资 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39、。处置毁损、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 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1502累计折旧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三、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文物和陈列品;(二)动植物;(三)图书、档案;(四)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四、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折旧金额进行系统分摊。有关说明如下:(一)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

40、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四)事业单位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 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五)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 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六)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

41、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七)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 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五、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本科目。(二)固定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 提折

42、旧,借记本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1511在建工程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 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程性质和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三、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 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有关基 建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另行规定。四、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

43、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建筑工程1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 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 定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 科目。2 .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 “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3 .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

44、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 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4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 产基金一一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二)设备安装1 .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目;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

45、科目,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 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 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2 .发生安装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 “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3 .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在建工程”科

46、目,贷记本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1601无形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1 .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 他支出。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

47、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无形资产”科 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科目。2 .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 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软件开发费总额,借记本科目,贷 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无形资产”科目。3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 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无形资产”科

48、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 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4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 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无 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 一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一一无形资产”科目, 贷记“累计摊销”科目。(三)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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