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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建筑室内环境技术规程目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4 室内环境指标54.1 热湿环境54.2 室内空气品质64.3 声环境74.4 光环境75 建筑规划设计95.1 一般规定95.2 热湿环境105.3 空气品质115.4 声环境125.5 光环境136 施工147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与评定167.1 一般规定167.2 检测167.3 评定178 运行及维护198.1 一般规定198.2 运行、维护措施19附录 A 室内环境质量评定表格21本规程用词说明26引用标准名录27附:条文说明29III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2、 Requirements44 Indoor Environment Index54.1 Thermal Environment54.2 Indoor Air Quality64.3 Acoustic Environment74.4 Luminous Environment75 Architectural Plan and Design95.1 General Provisions95.2 Thermal Environment105.3 Indoor Air Quality115.4 Acoustic Environment125.5 Luminous Environment136 Cons
3、truction147 Indoor Environmental Quality Detection and Assessment167.1 General Provisions167.2 Tests167.3 Evaluations178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198.1 General Provisions198.2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Measures19Appendix A Indoor Environmental Quality Assessment Form21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4、standard26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7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91 总则1.0.1 为营造适宜的办公建筑室内环境,使其符合绿色高效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的适宜室内环境的营造及运维。1.0.3 本规程所指的办公建筑适宜室内环境指标包含热湿环境、空气品质、声环境、光环境等指标。1.0.4 办公建筑室内环境的营造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282 术语2.0.1 热湿环境 Thermal Environment用
5、温度及相对湿度等参数描述的室内空气状态。2.0.2 空气品质 Indoor Air Quality用化学污染物浓度及颗粒污染物浓度等参数描述的室内空气状态。2.0.3 声环境 Acoustic Environment用允许噪声级描述的室内声级状态。2.0.4 光环境 Luminous Environment用照度、照明功率密度、照明标准值及采光等级描述的室内光照状态。2.0.5 全装修 Full decoration指办公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整体已进行装饰装修,室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涂饰完成,功能间基本设备设施全部安装到位。2.0.6 污染物预评估 Pre-assessment of
6、 pollutants按照本规程要求的方法,在装修的设计阶段,通过输入装修材料的使用量、装修材料的污染物释放速率等参数到特定的经验公式中,得出装修后室内预计达到的污染物浓度值的做法。2.0.7 活动木家具 Movable wood furniture不属于装修工程的一部分,是在装修完工后进入室内的木质家具。2.0.8 干扰区 Interference zone容易产生光幕发射和反射眩光的区域。2.0.9 污染物本底浓度 Background concentration of pollutants对于前期是工业企业用地,在改成民用建筑用地时,土地中污染物的初始浓度。2.0.10 光污染 ligh
7、t pollution由建筑的透光围护结构反光所导致的对建筑周围人员产生的恶劣影响。3 基本规定3.0.1 办公建筑室内环境设计应满足绿色高效所需的热湿环境、空气品质、声环境、光环境要求。3.0.2 办公建筑环境设计、施工应选用节能环保的设备和材料,并应符合建筑防火、电气安全及工程质量控制的通用性技术要求。3.0.3 本规程适用于办公建筑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前,及运维过程中,对室内环境的评定。4 室内环境指标4.1 热湿环境4.1.1 舒适性空调室内热湿环境指标应符合以下表 4.1.1-4.1.2 的规定。表 4.1.1 舒适性空调级热湿环境指标功能区温度(C)相对湿度 (%)风速 (m/s)夏
8、季冬季夏季冬季夏季冬季一般办公室24-2620-2265300.250.2高级办公室24-2522-2440-6040-550.250.2会议室25-2620-2265300.250.2报告厅25-2620-2265300.250.2门厅25-2620-226530餐厅25-2720-2240-60300.250.2洗手间25-2620-226530表 4.1.2 舒适性空调级热、湿环境指标功能区温度(C)相对湿度 (%)风速 (m/s)夏季冬季夏季冬季夏季冬季一般办公室26-2818-20700.30.2高级办公室25-2720-22700.30.2会议室26-2718-20700.30.2
9、报告厅26-2718-20700.30.2门厅26-2818-2070餐厅27-2818-20700.30.2洗手间26-2818-20704.1.2 当采用辐射末端时,室内设计参数应满足现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中的规定。4.2 室内空气品质4.2.1 办公建筑室内空气品质指标包含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二氧化碳浓度、PM2.5 和 PM10 浓度。4.2.2 办公建筑室内空气品质应符合表 4.2.2 的要求。表 4.2.2 办公建筑室内空气品质要求污染物浓度I 级II 级III 级氡(Bq/m3)100100150甲醛(mg/m3)
10、0.040.080.10氨(mg/m3)0.100.150.20苯(mg/m3)0.030.060.09甲苯(mg/m3)0.100.150.20二甲苯(mg/m3)0.150.200.20TVOC(mg/m3)0.400.500.60二氧化碳(%)0.070.090.10PM2.5(g/m3)253575PM10(g/m3)501001504.3 声环境4.3.1 办公建筑室内声环境控制指标为噪声级。4.3.2 办公建筑按室内不同的功能区分别对声环境提出要求。4.3.3 办公建筑室内噪声级应符合表4.3.3的规定。表4.3.3 办公建筑室内不同功能房间允许噪声级功能区允许噪声级*(A 声级,
11、dB)I 级II 级单人办公室3540多人办公室4045远程会议室3540普通会议室4045报告厅4045门厅5055餐厅4555洗手间5055*办公建筑室内噪声级是指室内无人占用、空调系统正常运转条件下应符合的噪声级。4.4 光环境4.4.1 办公建筑室内光环境控制指标包括照度、照明功率密度、统一眩光值(UGR)、显色指数(Ra)、采光等级。4.4.2 办公建筑按室内不同的功能区分别对光环境提出要求。4.4.3 舒适性空间室内光环境指标应符合以下表 4.4.3 的规定。表 4.4.3 办公建筑室内各功能区光环境指标项目光环境指标I 级II 级照明标准值采光指标功能区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值(l
12、x)照明功率密度(W/m2)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值(lx)照明功率密度(W/m2)统一眩光值UGR显色指数Ra采光等级办公室0.75m水平面50015.00.75m 水平面3009.01980会议室0.75m水平面50015.00.75m 水平面3009.01980报告厅0.75m水平面3009.00.75m 水平面3009.01980门厅地面20011.0地面1009.01980洗手间0.75m水平面1507.00.75m 水平面1006-80餐厅0.75m水平面200100.75m 水平面15062280注:对于各功能空间的侧面采光,当开窗面积受到限制时,其采光系数值可以降低一级,所减少的
13、天然光 照度应采用人工照明补充。4.4.4 为减少室内的光幕发射和反射眩光,可采用以下方法:1)避免将灯具安装在干扰区内; 2)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3)限制灯具亮度;4)墙面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 50lx,天花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 30lx。5 建筑规划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办公建筑应控制建筑选址的污染物本底浓度。5.1.2 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考虑减轻热岛效应。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适宜朝向,且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5.1.3 规划应考虑室外环境的质量,优化建筑布局并通过底层架空、空中花园、阳台绿化、屋顶花园等形式进行场地环境生态补偿。5.1.4 对体型系数控制要求较高
14、的地区,建筑平面设计应合理控制建筑进深,宜为 11m-13m。应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等,降低建筑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能耗,改善室内舒适度,保障人体健康,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5.1.5 应对建筑自然通风气流组织进行设计,应使空间布局、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有利于室内自然通风。宜对建筑室内风环境进行优化设计。5.1.6 场地光环境应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1 室外夜景照明、户外广告照明等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定;2 建筑外立面设计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
15、,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 0.2。5.1.7 办公建筑选址、功能布局、围护与分隔构造设计、室内装修材料选择以及建筑设备配置应充分考虑隔声降噪设计。5.1.8 场地应规划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及回收利用的场所或设施,并根据建筑垃圾的来源、可否回用性质、处理难易度等进行分类,将其中可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有效回收处理,收集和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5.1.9 设置机械通风的汽车库,应设一氧化碳检测和控制装置控制通风系统运行或定时启停。5.1.10 办公建筑物周围环境的空气、土壤、水体等不应构成对人体的危害,与各种污染源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2 热湿环境5.2.1 围护结构的
16、保温形式应根据建筑所在地的气候条件、结构形式、暖通空调运行方式、外饰面层等因素选择,并按相关标准进行防潮设计。建筑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暖通空调间歇使用的房间,外围护结构内侧和内围护结构宜采用轻质材料。5.2.2 外窗的位置、方向和开启方式应合理设计,且有利于自然通风;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 其通风开口有效面积应满足现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规定, 建筑玻璃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外窗宜设置可调节遮阳措施。5.2.3 有条件时宜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地下空间的自然通风:1 设计可直接通风的半地下室;2 地下室局部设置下沉式庭院;下沉庭院应避免对上部建筑的影
17、响;3 地下室设置通风井、窗井。5.2.4 当室内分区不利于空气流通或室外环境不利于开窗通风时,宜采用机械通风方式加强室内空气流通。5.2.5 办公楼内区域的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的相关规定。5.2.6 复印室、厨房、卫生间、垃圾间等可能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按照污染物性质及浓度,根据其危害程度设置排风系统,且排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相关规定。5.2.7 开敞、半开敞空间、人员停留时间短且通风良好的空间,宜设置风扇。对人员停留时间短且设有空调设施的空间,宜设置风扇并提高空调室内设计温度。同时设置空调及风扇的建筑室内房间宜采取风扇调风补偿
18、热舒适措施。5.2.8 当设有排风热回收装置应保证空调新风不受排风污染。5.2.9 人员聚集的公共空间宜安装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其通风系统宜与空气质量检测装置联动。5.2.10 空调设备末端及室外机摆放应符合以下要求:1 空调末端安装位置应有利于室内气流分布;2 单元式空调机、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的设置位置应便于安装和维护、并避免室外机气流互相影响,室外机搁板宜避开主导风向安装,保证设备散热充分;3 为美观而设置的遮蔽百叶,叶片面与水平线的夹角不宜大于 15,且透气率应达到 90%以上。4 单台空调室内末端设备或风口宜独立控制。5.2.11 对潮湿地区门厅及电梯厅地面宜采用防滑地面。湿度较大
19、的地区室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霉。5.3 空气品质5.3.1 新建办公建筑宜实施全装修,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应同步进行。5.3.2 办公建筑装修设计应因地制宜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最大程度地减少装修对室内环境带来的污染。5.3.3 办公建筑防氡措施设计应按现行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的要求执行。5.3.4 办公建筑的公共用房(裙房)等不宜布置有废气污染的商业性设施。如确需布置应有相应的预防废气排出的措施。5.3.5 办公建筑主体材料、室内装修材料及装修工艺应控制有害物质的释放量或含量,材料的选择应保证其污染物释放量或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
20、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的规定。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其有害物质的释放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5.3.6 办公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有污染控制措施,宜根据表 4.2.2 的等级要求,按照现行民用建筑绿色装修设计材料选用规程T/CECS621 标准中的方法控制装饰装修材料使用量和材料污染物释放量等影响室内空气品质的因素,并进行装修设计室内污染物预评估。5.3.7 办公建筑室内的活动木家具污染物释放量应满足现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的规定要求。5.3.8 办公建筑室内宜设置二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置。5.4 声环境5.4.1 办公建筑宜选择在环境噪声值满足现行声环境
21、质量标准GB3096 规定的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的区域进行建设;用地确定后应测量评估项目声环境现状,当环境噪声超标时, 建筑场地设计方案应有降噪措施。5.4.2 办公建筑附属噪声较高的冷却塔、热泵机组、水泵、风机、空调室外机等运行时产生噪声的暖通空调设备宜设置在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干扰较小的位置,当其噪声排放造成噪声敏感建筑物外 1m 处声环境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 或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规定时,应采取有效的降低或隔离噪声措施。5.4.3 办公建筑功能划分、围护构造和分隔材料的隔声性能、各类房间的吸声降噪设计的应符
22、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办公建筑的设计应进行合理的动静分区,避免将办公室、会议室与有明显噪声源的房间或设备(含电梯、空调、水泵等)相邻布置。2 宜避免管道构件振动引起的噪声通过竖向结构传播至办公室、会议室。3 有语言清晰度要求的大厅等空间的墙面和顶棚宜结合装修选用降噪系数(NRC)不小于 0.40的吸声材料。5.4.4 暖通空调系统的冷热源设备、水泵、风机、空调机组等振动设备布置位置或设备用房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设备间应尽量远离噪声敏感房间;2 当必须靠近噪声敏感房间时,应设置在对噪声敏感性较低的功能区域进行隔断;3 合理选择产生噪声
23、设备的容量;4 应做好设备及管路系统的隔声、吸声与隔振措施,宜做好设备房的吸声措施;5 当冷热源设备和水泵设置于敏感房间上一层时,地面宜设置浮筑楼板。5.4.5 空调通风系统应做好风系统的消声设计,风管风速宜选择较低值。当无设置消声设施条件时,应控制单台设备容量,并选择低噪声设备。5.5 光环境5.5.1 对于有天然采光的场所,有条件时宜利用各种导光和反光装置将天然光引入室内进行照明或宜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5.5.2 控制系统应根据室外天然光照度变化调节人工照明,有条件时宜采用自动调节方式,调节后的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的总照度不应低于各采光等级所规定的室内天然光照度值。5.5.3 在满足眩光
24、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用效率或效能高的灯具。有视觉显示终端的工作场所照明应限制和灯具中垂线的夹角65范围的亮度。灯具在该范围的平均亮度限值应满足现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中的规定。5.5.4 使用 LED 光源灯具,光生物安全评级应达到 RG0 级别。6 施工6.0.1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要求。当需要更改时,应按工程建设有关规定进行洽商变更。6.0.2 制冷(热)机组与水泵,风机等其他附属设备安装时的减振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施工规范GB50738 的规定。6.0.3 安装过程中,应保持风管、水管、制冷剂管及连接件内清洁
25、,其中不应有杂物和积尘。空调水系统管路应冲洗,排污合格且无杂物,当系统继续运行 2 小时以上,水质保持稳定后, 方可与设备相贯通。6.0.4 复合材料风管的制作时,当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与风管板材的连接应可靠,绝热层不应外露,不得采用降低板材强度和绝热性能的连接方法。6.0.5 暖通空调系统的安装过程中,胶粘剂应正确使用、安全保管。粘结材料采用热敏胶带时, 应避免热熨斗烫伤,过期或废弃的胶粘剂不应随意倒洒或燃烧,废料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6.0.6 空调水系统管道、制冷剂管道应做好保温隔热,施工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 的规定。6.0.7 办公建筑
26、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的要求。6.0.8 建筑场地的综合防氡措施宜按照现行民用建筑氡防治规程JGJ/T349 的规定进行。6.0.9 建筑、装修材料进场前,应按设计要求及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的有关规定,对其污染物含量或释放量进行抽查复验。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6.0.10 办公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当多次重复使用同一装饰装修设计时,宜先做样板间,并按照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规定的方法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查找原因并进行改进。6.0
27、.11 办公建筑室内装修时,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工具。对有挥发性的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6.0.12 对正常使用中的办公建筑,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防止污染扩散措施情况下采用溶剂型涂料进行局部装修施工。6.0.13 施工现场噪声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的相关规定。6.0.14 在施工时,应充分考虑噪声控制的要求,并应采取以下措施:1 施工现场应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2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场地围蔽;3 对施工物品的搬运通道、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场所关键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撞、减振等降噪措施;6.0.15 施工中为
28、保证建筑物隔声、吸声性能,应注意以下细节处理:1 在对隔声门窗、楼板等进行施工时,应对转角、缝隙等部位进行密封处理。2 施工中应注意对孔洞、缝隙的封堵,同一墙体两面均需设置洞槽时,应相互错开位置。3 固定于墙面、屋顶等部位易引起噪声的管道或其他构件,应采取隔振措施。4 内部装修时,合理选择面层材料和施工工艺,不应降低吸声构件的吸声性能。6.0.16 照明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配件,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现行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 的相关规定。7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与评定7.1 一般规定7.1.1 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评定应在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前,及运维过程中进行。7.1
29、.2 室内环境质量评定单元可以是某个建筑单体或单体内指定的某个区域。7.2 检测7.2.1 热湿环境、空气品质及声环境检测时抽检量不得少于检测区域房间总数的 5且不得少于3 间,当房间总数少于 3 间时,应全数检测。7.2.2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的测量方法、测点数量、测点位置及测点距离应符合现行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1 部分:物理因素GB/T 18204.1 的要求,测点距地面高度 0.6m1.2m, 在对外门窗关闭的情况下进行检测。7.2.3 空气品质评定时,检测抽检数量及抽检方法、房间测点布置按照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的规定进行,在对外门窗关闭的情况下进
30、行检测。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对外门窗关闭 12 小时后进行检测,氡在对外门窗关闭 24 小时后进行检测。采样高度距楼地面 1.0m1.2m,距墙面不小于 0.5m,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7.2.4 室内空气中甲醛、氨、二氧化碳的检测方法应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二部分: 化学污染物GB18204.2 的规定进行,其中甲醛采用酚试剂分光光度法,氨采用靛酚蓝分光光度法,二氧化碳采用不分光红外气体分析法。7.2.5 室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检测方法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附录的规定进行。7.2.6 室内空气中氡浓度检
31、测方法应符合建设工程协会标准建筑室内空气中氡检测方法标准T/CECS 569 的有关规定。7.2.7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浓度的检测方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T 17095 的有关规定执行。北方地区应在供暖期进行 PM10 的检测评定。7.2.8 可吸入颗粒物 PM2.5 的检测方法应按照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JGJ/T 309 的规定进行。北方地区应在供暖期进行 PM2.5 的检测评价。7.2.9 室内噪声级的测量区域应包含噪声要求较高的办公室或临街等噪声较大房间,测量时间选择典型办公时段,测量方法、测点数量、测点位置及测点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32、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的规定。7.2.10 光环境检测参数依照 4.4.3 表格中的所有参数,抽检数量依据现行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 进行检测。7.2.11 采光等级的测量依据现行采光测量方法GBT 5699。7.2.12 照度测量的测点位置、高度及推荐测量间距依据现行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测点间距宜根据空间场所条件在 0.5 m 10 m 间选择,应采用中心布点法或四角布点法进行照度测量。7.2.13 照明功率密度测量依据现行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7.2.14 统一眩光值 UGR 的测量依据现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7.2.15
33、显色指数 Ra 测量依据现行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7.3 评定7.3.1 热湿环境指标应按照以下方法评价:1 当单项指标抽测的所有检测点都满足表 4.1.1 或表 4.1.2 的要求时,判定该单项指标满足表4.1.1 或表 4.1.2 的相应等级要求,否则不达标。2 当办公建筑某功能房间室内各单项热湿指标均满足表 4.1.1 的级或表 4.1.2 的级时,评定该办公建筑某功能房间热湿指标分别为级或级,否则不达标。7.3.2 空气品质指标应按照以下方法评价:1 当单项指标抽测的所有检测点都满足表 4.2.2 的要求时,判定该单项指标满足表 4.2.2 的相应等级要求,否则不达标。2 当办
34、公建筑室内各单项污染物的浓度均满足表 4.2.2 的、或级时,评定该办公建筑室内空气品质指标分别为级、级或级,否则不达标。7.3.3 声环境指标应按照以下方法评价:1 当办公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满足表 4.3.3 的或级时,评定该办公建筑室内声环境分别为 级或级,否则不达标。7.3.4 光环境指标应按照以下方法评价:1 办公建筑各功能空间参考平面采光系数标准值及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 4.4.3 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可有不超过10%的偏差。当照度值小于 II 级数值90%, 视为不达标;当照度值大于 II 级数值但小于 I 级数值90%,视为满足 II 级标准;当照度值大
35、于 I 级数值90%,视为满足 I 级标准。2 照明功率密度值规定为强制性条文,不满足表 4.4.3 规定的视为不达标。3 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光源显色指数(Ra)不小于 80,视为达标;常用房间或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统一眩光值(UGR)评价,其最大值不宜超过表 4.4.3 的规定。7.3.5 在对某个建筑单体或单体内指定的某个区域进行热湿环境、空气品质、声环境、光环境的综合等级评价时,按照最低等级评价原则。8 运行及维护8.1 一般规定8.1.1 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运行维护操作规程、工作管理制度等,明确责任人员职责,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针对绿色建筑运行应制定专项管理制度
36、。8.1.2 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应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有关系统和设备的工作原理、运行策略及操作规程,经培训后方可担当职责。8.1.3 办公建筑中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及智能化系统等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根据建筑中各系统的具体形式建立具体合理的运行、检测、维护保养措施,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响应处理措施。历史运行数据及处理记录应保存完好。8.1.4 办公建筑运行维护管理的评价和监督应允许并接受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8.1.5 办公建筑的运行维护管理应以人为本,应关注使用者的直接感受,对建筑中各使用人群的满意度调查。发现不足并通过持续改进,完善绿色办公建筑的各项管理。8.1.6 暖通空
37、调系统运行时,室内环境温度调控范围应符合本规程 4.1 的规定。8.2 运行、维护措施8.2.1 暖通空调系统设备供应商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应包含主要设备使用说明书及不同工况设置说明、主要设备可能出现的日常事故分析及其解决办法,暖通空调系统设计人员应提供暖通空调系统可采用的运行管理策略。8.2.2 在物业管理人员运行、检测、维护供暖和空调系统时应符合现行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 50365 的要求。8.2.3 为保证供暖和空调系统运行的节能性和安全性,供暖和空调系统在运行时应符合现行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 50365 的要求。8.2.4 办公建筑的暖通空调系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
38、查与维护保养,如需进行设备更换, 设备更换后的室内环境质量应与更换前一致,需确保系统安全、卫生、高效运行。8.2.5 对于采用辐射末端的办公建筑,在暖通空调系统的运行过程中,供冷工况应严禁开窗, 供暖工况应尽量避免开窗。8.2.6 建筑物投入正常使用后,应定期对典型房间室内污染物浓度进行日常检测评定。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不能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应查找原因并进行纠正,或可进一步采取空气净化处理措施。空气净化装置在空气净化处理过程中不应产生新的污染。8.2.7 应定期巡查办公室、会议室的墙体、门窗的密封性能和吸声面层覆盖情况,及时进行修理维护,以满足办公室、会议室的室内声环境要求。8.2.8 应
39、建立照明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1 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并作好维护记录,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2 应建立清洁光源、灯具的制度,根据标准规定的次数定期进行擦拭。3 宜按照光源的光通维持率和点亮时间,定期更换光源。4 更换光源时,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光源,不得任意更换光源的主要性能参数。5 重要办公建筑的主要场所的照明设施,应进行定期巡视和照度的检查测试。8.2.9 正常使用的办公楼局部改造时,应保证施工区域污染物浓度、噪声不超标,否则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合理的施工方案,避免对其它工作区产生影响。改造后办公建筑室内环境应满足本规程第 4 章的规定。当污
40、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应规定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中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附录 A 室内环境质量评定表格A.1 室内热湿环境评定表格按表 A.1 样式填写:表 A.1 室内热湿环境评定表格功能区温度(C)相对湿度 (%)风速 (m/s)夏季冬季夏季冬季夏季冬季一般办公室高级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门厅餐厅洗手间分项评定值分项评定结果总评定结果热湿环境符合:级 级不合格A.2 室内空气品质评定表格按表 A.2 样式填写:表 A.2 室内空气品质评定表格参数功能区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 OC氡CO2PM2.5PM10一般办公室高级办公室会议室报告
41、厅门厅餐厅洗手间分项评定值分项评定结果总评定结果室内空气品质符合:级 级级不合格A.3 室内声环境评定表格按表 A.3 样式填写:表 A.3 室内声环境评定表格功能区声环境指标I 级(A 声级,dB)II 级(A 声级,dB)单人办公室多人办公室远程会议室普通会议室报告厅门厅餐厅洗手间分项评定值分项评定结果总评定结果声环境符合:级 级不合格A.4 室内光环境评定表格按表 A.4 样式填写:表 A.4 室内光环境评定表格项目光环境指标I 级II 级照明标准值采光指标功能区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值(lx)照明功率密度(W/m2)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值(lx)照明功率密度(W/m2)统一眩光值UGR显色指数Ra采光等级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门厅洗手间餐厅总评定结果光环境符合:级 级不合格A.5 综合评定表格按表 A.5 样式填写:项目分项评定结果热湿环境级级空气品质级级级声环境级级光环境级级总评定结果级 级级不合格本规程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