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程.docx(4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程目录1 总则12 术语23 系统设计33.1 一般规定33.2 太阳能集热系统设计33.3 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53.4 蓄能系统设计54 施工安装74.1 一般规定74.2 施工准备74.3 系统施工85 调试与验收105.1调试105.2验收116评价13附录 A太阳能资源区划15附录 B主要城市日太阳辐照量分段统计16附录 C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测试评价方法19C.1 测试方法19C.2 评价方法20本规程用词说明22引用标准名录23I1 总则1.0.1 为规范民用建筑太阳能供暖、制冷和发电联供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可
2、靠,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中使用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工程,以及在既有民用建筑上改造或增设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工程。1.0.3 在既有建筑上安装或改造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应对原有建筑进行结构复核。1.0.4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与验收、性能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2 术语2.0.1 太阳能供暖 solar heating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向室内供给热量,使室内保持生活或工作所需温度, 是一种利用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用能需求的方式。2.0.2 太阳能制冷 solar coolin
3、g利用太阳能转换成热能、电能等,驱动制冷系统,使室内保持生活或工作所需温度,是一种利用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用能需求的方式。根据太阳能资源利用方式的不同,主要分为太阳能热力驱动的吸收式制冷空调系统和光电转化电能驱动的制冷空调系统。2.0.3 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负荷率 load rate of solar heating and cooling system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服务区域中,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所提供的热(冷)量与该区域热(冷)负荷之比。2.0.4 费效比 cost/benefit ratio太阳能系统的投资额与系统在正常使用寿命期内的总节能量的比值,表示太阳能节省每千瓦时常规
4、能源的投资成本。2.0.5 可再生能源保证率 renewable energy fraction一定时间内,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可再生能源供能量与用于维持建筑环境(供暖、供冷、通风和照明等)用能量的比值。3 系统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民用建筑冷/热负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规定进行计算。3.1.2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设计应纳入建筑暖通空调系统设计中,明确各部件的技术要求。3.1.3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特点、负荷变化情况与参数要求、所在地区气象条件与能源状况等,通过技术与经济比
5、较确定。3.1.4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应设置辅助供冷供热系统。3.1.5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应安装能耗计量装置。3.1.6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应根据不同地区和使用条件采取防冻、防结露、防过热、防雷、防雹、抗风、抗震和保证电器安全等技术措施。3.1.7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中光伏系统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要求。3.1.8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设计完成后,应进行节能、环保效益预评估。3.2 太阳能集热系统设计3.2.1 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与光伏系统,不应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3.2.2 直接式太阳能集热系统宜在冬季环境温度
6、较高,防冻要求不严格的地区使用;冬季环境温度较低的地区,宜采用间接式太阳能集热系统。3.2.3 太阳能集热系统的集热器总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直接太阳能供暖系统集热器总面积应按下式计算:𝐴C= 86400𝑄h𝑓𝐽T𝜂cd(1 𝜂L)(3.2.3-1)式中:Ac短期蓄热直接系统集热器总面积(m2);Qh建筑物耗热量(W);JT当地集热器采光面上的十二月平均日太阳辐照量J/(m2d);f供暖设计太阳能保证率(%);cd基于总面积的集热器平均集热效率(%); L管路及贮热装置热损失率(%)。2 间接
7、太阳能供暖系统集热器总面积应按下式计算:𝐴IN= 𝐴C(1+ 𝑈L𝐴C𝑈hs𝐴hs)(3.2.3-2)式中:AIN间接系统集热器总面积(m2); Ac直接系统集热器总面积(m2); UL集热器总热损系数W/(m2); Uhx换热器传热系数W/(m2); Ahx间接系统换热器换热面积(m2)。3 直接热力驱动的吸收式制冷空调系统集热器总面积应按下式计算:𝑄FR= 𝑄 𝑟𝐶𝑂𝑃(3.2.3-3)⻒
8、0;u =𝑄FR(3.2.3-4)C𝐽𝜂cd(1 𝜂L)式中:QYR太阳能集热系统提供的有效热量(W); Q太阳能空调系统服务区域的空调冷负荷(W); COP热力制冷机组性能系数;r 设计太阳能空调负荷率,取 40100;Ac直接式太阳能集热系统集热器总面积(m2);J空调设计日集热器采光面上的最大总太阳辐射照度(W/m2);cd集热器平均集热效率,取 3045;L蓄能水箱以及管路热损失率,取 0.10.2。4 间接热力驱动的吸收式制冷空调系统集热器总面积应按下式计算:𝑈L𝐴u𝐴u
9、= 𝐴u (1+C )(3.2.3-5)INC𝑈hs𝐴hs式中:AIN间接式太阳能集热系统集热器总面积(m2);Ac直接式太阳能集热系统集热器总面积(m2);UL集热器总热损系数W/(m2),经测试得出; Uhx换热器传热系数W/(m2);Ahx换热器换热面积(m2)。3.2.4 太阳能集热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和推荐的参数计算。Gs=gA(3.2.3-6)式中:Gs单块太阳能集热器的设计流量(m3 / h);A单块太阳能集热器的总面积(m2);g太阳能集热器的单位面积流量m3/(hm2),应根据太阳能集热器产品技术参数确定,当无相关技术参数
10、时,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95 的相关规定。3.2.5 太阳能集热系统宜采用自动控制变流量运行。3.2.6 太阳能集热器、循环管道和蓄热水箱的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95 和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GB/T 8175 的相关规定。3.3 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3.3.1 光伏组件或方阵的选型和设计应与建筑结合,在综合考虑空调系统性能、用电负荷、发电效率、发电量、电气和结构安全、适用、美观的前提下,应优先选用光伏构件,并应与建筑模数相协调,满足安装、清洁、维护和局部更换的要求。3.3.2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中光伏系统
11、的装机容量应根据采光面积、并网条件及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确定,并且发电量应满足以下系统用能需求:1 当系统采用太阳能热力驱动的吸收式制冷系统时,光伏系统的发电量应满足太阳能集热系统与供热制冷系统运行能耗。2 当系统采用光电转化电能驱动的制冷系统时,光伏系统的发电量应满足电驱动供热制冷系统能耗。3.3.3 光伏组件的类型、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应符合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3。3.4 蓄能系统设计3.4.1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中蓄能系统宜采取短期蓄热作为主要蓄能形式;在无并网条件时,可设置蓄电系统。3.4.2 蓄能系统蓄能量应根据系统形式、系统性能、系
12、统投资、建筑负荷等因素, 以可再生能源保证率最佳为目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确定。3.4.3 蓄热系统应靠近太阳能集热系统以及主要用热设备,且应采取良好的保温措施,减少热损失。4 施工安装4.1 一般规定4.1.1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施工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 和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3 的有关规定。4.1.2 电气系统的施工安装、检验、调试、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有关规定。4.1.3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
13、电联供系统及末端系统的施工安装,应符合设计施工说明及设备安装说明书等产品技术资料的要求。4.1.4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施工安装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包括与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相关工种的协调配合方案和安全措施等内容。4.2 施工准备4.2.1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 设计文件齐备,且已审查通过;2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已经批准;3 施工场地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4 现场水、电、场地、道路等条件能满足正常施工需要;5 预留基础、孔洞、设施符合设计图纸,并已验收合格;6 既有建筑经结构复核或法定检测机构同意安装太阳能集热器和光伏组件相关资料。4.2
14、.2 施工安装人员应采取防触电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穿绝缘鞋、戴低压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2 当光伏系统安装位置上空有架空电线时,应采取保护和隔离措施;3 不应在雨、雪、大风天作业。4.2.3 太阳能集热系统连接管线、部件、阀门等配件选用的材料应耐受系统的最高工作温度和工作压力。进场安装的产品、配件、材料的性能和外观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和设计要求,集热器、空调系统、光伏组件等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4.2.4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安装应对已完成的土建工程、安装的产品及部件采取保护措施。4.3 系统施工4.3.1 在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安装施工应纳入建筑
15、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制定相应的安装施工方案和采取特殊安全措施。在既有建筑上安装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建设年代、结构状况,选择可靠的安装方法。4.3.2 在屋面结构层上现场施工的基座完工后,应作防水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的相关规定。钢结构支架及预埋件应做防腐处理,在太阳能集热系统安装前应妥善保护,防腐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24 的相关规定。4.3.3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管道施工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
16、0243 的相关规定。4.3.4 光伏系统施工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光伏系统的产品和部件在存放、搬运和吊装等过程中不得碰撞受损;吊装光伏组件时,光伏组件底部应衬垫木,背面不得收到碰撞和重压;2 光伏组件在安装时,表面应铺遮光板遮挡阳光,防止电击危险;3 光伏组件的输出电缆不得非正常短路;4 对无断弧功能的开关进行连接时,不得在有负荷或能形成低阻回路的情况下接通正负极或断开;5 连接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光伏系统,遇有光伏组件破裂的情况应及时采取限制接近的措施,并应有专业人员处置;6 不得局部遮挡光伏组件,避免产生热斑效应;7 在坡度大于 10的坡屋面上安装施工,应采取专用踏脚板等安全
17、措施。4.3.5 蓄热系统现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蓄热系统应满足系统承压要求,并应能承受土壤等荷载;2 蓄热系统应严密、无渗漏;3 蓄热系统及内部部件应作抗腐蚀处理,内壁防腐涂料应卫生、无毒,能长期耐受所贮存热水的最高温度;4 蓄热系统选用的保温材料和保温构造做法应能长期耐受所贮存介质的最高温度。5 蓄热系统施工时应有防止土压力引起的滑移变形的措施。4.3.6 制冷机组及系统设备的施工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 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的相关规定。4.3.7 系统的电缆线路施工和电气设施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
18、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相关规定。4.3.8 系统中全部电气设备和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金属部件应做接地处理。电气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 的相关规定。4.3.9 末端系统的施工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的相关规定。5 调试与验收5.1 调试5.1.1 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
19、试应在设备、管道、保温、配套电气等施工全部完成后进行。5.1.2 系统调试应包括设备单机或部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系统联动调试宜在与设计室外参数相近的条件下进行,联动调试完成后,系统应连续 3 天试运行。5.1.3 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 检查水泵安装方向;2 检查电磁阀安装方向;3 温度、温差、水位、流量等仪表显示正常;4 电气控制系统应达到设计要求功能,动作准确;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6 防冻、防过热保护装置工作正常;7 各种阀门开启灵活,密封严密;8 制冷设备正常运转,辅助能源加热设备工作正常,加热能力达到设计要求。5.1.4 设备单机或部件调试完成后,应进行系
20、统联动调试。系统联动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 调整系统各个分支回路的调节阀门,各回路流量应平衡,并达到设计流量;2 根据季节切换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工作模式,达到制冷、供暖或热水供应的设计要求;3 调试辅助能源装置,并与太阳能加热系统相匹配,达到系统设计要求;4 调整电磁阀控制阀门,电磁阀的阀前阀后压力应处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5 调试监控系统,计量检测设备和执行机构应工作正常,对控制参数的反馈及动作应正确、及时。5.1.5 系统联动调试的运行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额定工况下空调系统的工质流量、温度,额定工况下供暖系统的流量和供暖水温度、热风供暖系统的风量和热风温度均应满足设计要求,调试结果与设计值
21、偏差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 的相关规定;2 额定工况下太阳能集热系统流量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 10%;3 额定工况下太阳能集热系统进出口工质的温差应符合设计要求。4 系统在蓄能和释能过程中应运行正常、平稳,水泵压力及电流不应出现大幅波动,供制冷机组的热源温度波动符合机组正常运行的要求;5 制冷机组的运行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GB/T 18431 的相关规定。5.1.6 光伏系统应按下列步骤进行调试:1 按电气原理图及安装接线图进行,确认设备内部接线和外部接线正确无误;2 按光伏系统的类型、等级与容量,检查其断流
22、容量、熔断器容量、过压、欠压、过流保护等,检查内容均应符合其规定值;3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有关电气系统调整方法及调试要求,用模拟操作检查其工艺动作、指示、讯号和联锁装置的正确、灵敏可靠;4 检查各光伏支路的开路电压及系统的绝缘性能;5 本条第 1 款第 4 款检查调整合格后,再进行各系统的联合调整试验。5.1.7 调试和检测完成后,应填写相关调试记录。5.2 验收5.2.1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验收应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系统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 的有关规定。5.2.2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验收前,应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完成下列隐蔽工程
23、的现场验收:1 预埋件或后置锚栓连接件;2 基座、支架、太阳能系统四周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3 基座、支架、太阳能系统四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4 系统的防雷、接地连接节点。5.2.3 所有验收应做好记录,签署文件,立卷归档。5.2.4 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材料:1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竣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2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和竣工报告;3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资料;4 屋面防水检漏记录;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验收记录;6 系统水质检验记录;7 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8 系统性能评估报告;9 系统运行、监控、显示计量等功能的检验记录;10
24、工程使用、运行管理及维护说明书。6评价6.0.1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工程的评价指标及其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供热制冷的太阳能保证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本规程表 6.1.1 的规定;表 6.1.1不同地区太阳能系统的太阳能保证率 fr (%)太阳能资源区划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资源极富区fr 60fr 50fr 40资源丰富区fr 50fr 40fr 30资源较富区fr 40fr 30fr 20资源一般区fr 30fr 20fr 102 室内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25、50736 的有关规定;3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工程的可再生能源保证率应符合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当无文件明确规定时,应在评价报告中给出;4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工程常规能源替代量、二氧化碳减排量、二氧化硫减排量、粉尘减排量应符合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当无文件明确规定时,应在评价报告中给出。6.0.2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 集热系统效率;2 集热系统得热量;3 制冷机组制冷量;4 制冷机组效率;5 光电转换效率;6 光伏系统发电量;7 系统总能耗;8 用于维持建筑环境的用能量,包括供冷量,供热量,以及供暖、空调、通风、照明等系统耗电量;9 室内温度。6
26、.0.3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测试所用设备仪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 的有关规定。6.0.4 测试方法和评价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C 的规定。附录 A太阳能资源区划A.0.1我国太阳能资源区划可按表 A.0.1 确定。表 A.0.1我国太阳能资源区划分区太阳辐照量MJ/(m2a)主要地区月平均气温10C、日照时数6h 的天数资源极富区(I)6700新疆南部、甘肃西北一角275 左右新疆南部、西藏北部、青海西部275325甘肃西部、内蒙古巴彦淖尔盟西部、青海一部分275325青海南部250300青海西南部250275西藏大部分250300内蒙古乌兰察
27、布盟、巴彦淖尔盟及鄂尔多斯市一部分300资源极富区(II)54006700新疆北部275 左右内蒙古呼伦贝尔盟225275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河北北部一隅257山西北部、河北北部、辽宁部分250275北京、天津、山东西北部250275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大部分275300陕北及甘肃东部一部分225275青海东部、甘肃南部、四川西部200300四川南部、云南北部一部分200250西藏东部、四川西部和云南北部一部分250福建、广东沿海一带175200海南225 左右资源较丰富区(III)42005400山西南部、河南大部分及安徽、山东、江苏部分200250黑龙江、吉林大部225275吉林、辽宁
28、、长白山地区225湖南、安徽、江苏南部、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北部、湖南东部和广西大部150200湖南西北、广西北部一部分125150陕西南部125175湖北、河南西部150175四川西部125175云南西南一部分175200云南东南一部分175 左右贵州西部、云南东南一隅150175资源一般区(IV)4200四川、贵州大部分125成都平原100附录 B主要城市日太阳辐照量分段统计B.0.1我国主要城市日太阳辐照量分段可按表 B.0.1 确定。表 B.0.1我国主要城市日太阳辐照量分段统计表序号城市名称天数/日平均太阳辐照量资源区x1/H1(MJ/m2)x2/H2(MJ/m2)x3/H3(MJ
29、/m2)x4/H4(MJ/m2)1格尔木8/6.547/10.993/13.6217/24.1I2林芝8/6.835/10.6104/14.4218/20.4I3拉萨1/7.713/10.270/14.7281/21.9I4阿勒泰104/4.549/10.052/14.3160/22.7II5昌都18/6.748/10.3109/14.1190/20.7II6大同79/6.276/9.862/14.2148/21.4II7敦煌21/6.192/10.050/14.0202/23.0II8额济纳旗27/6.686/9.747/13.8205/23.9II9二连浩特39/6.392/9.947/1
30、4.4187/23.6II10哈密36/6.377/9.756/13.7196/23.4II11和田36/6.091/10.266/13.7172/22.2II12乌鲁木齐129/4.440/9.856/14.2140/22.7II13喀什70/5.483/9.952/13.8160/22.6II14库车58/6.871/9.863/14.0173/21.3II15民勤29/5.984/10.267/13.8185/22.7II16吐鲁番88/6.064/9.955/14.0158/22.9II17鄂托克旗22/6.5106/10.068/14.0169/21.9II18东胜42/5.259/
31、9.964/14.1170/22.7II19琼海88/5.671/10.593/14.0113/19.1II20腾冲40/5.460/10.185/14.4173/20.0II21吐鲁番88/6.064/9.955/14.0158/22.9II22西宁49/5.695/10.073/13.9148/22.7II23伊宁88/4.758/9.858/13.9161/23.0II24承德72/6.089/9.966/14.4138/20.3II25银川32/5.687/10.068/13.9178/23.0I26玉树8/6.694/10.596/13.9167/21.7I27北京68/5.293/
32、9.971/14.2133/20.7III28长春93/5.474/9.864/13.9134/21.7III29邢台72/5.490/9.880/14.0123/19.6III30齐齐哈尔72/6.395/10.067/14.0131/19.0III31福州131/3.448/10.371/13.8115/20.7III32赣州115/4.070/9.967/13.8113/21.0III33哈尔滨121/5.473/9.851/13.8120/21.0III序号城市名称天数/日平均太阳辐照量资源区x1/H1(MJ/m2)x2/H2(MJ/m2)x3/H3(MJ/m2)x4/H4(MJ/m2
33、)34海口98/4.057/10.165/14.0145/20.5III35蚌埠110/4.774/9.982/14.099/20.1III36侯马103/5.068/10.169/14.3125/20.9III37济南89/4.391/9.863/14.0122/20.7III38佳木斯143/5.367/9.851/13.8104/21.3III39昆明63/3.948/10.392/14.1162/21.4III40兰州100/5.482/10.151/14.0132/22.4III41蒙自44/5.141/10.2106/14.4174/19.4III42漠河132/4.866/10.
34、163/13.8104/21.5III43南昌128/3.465/10.059/13.8113/22.0III44南京114/4.279/10.164/14.0108/20.3III45南宁119/4.257/10.181/14.0108/20.0III46汕头88/4.955/9.985/14.1137/20.4III47上海98/3.692/10.255/14.3120/20.8III48韶关104/4.767/10.2119/13.975/18.5III49沈阳113/5.364/10.171/14.1117/21.4III50太原64/5.8101/9.861/13.9139/20.9
35、III51天津97/5.282/10.154/13.9132/21.1III52威宁106/4.896/9.794/14.079/19.3III53牡丹江98/5.588/9.867/14.1112/19.9III54西安141/4.367/10.149/13.7108/21.4III55龙口97/5.972/9.748/13.9148/22.3III56郑州102/4.571/9.969/14.1123/21.1III57老河口111/5.695/9.870/14.089/19.6III58杭州118/3.370/10.172/13.9105/21.2III59松潘55/6.9163/9.6
36、70/14.077/18.9IV60长沙157/3.563/9.843/13.8102/20.9IV61成都195/3.964/10.052/14.154/20.5IV62广州114/4.672/10.1110/13.869/19.1IV63贵阳170/3.958/10.154/14.083/20.0IV64桂林144/3.950/10.179/14.192/21.1IV65合肥128/3.469/10.064/14.0104/20.5IV66乐山222/5.048/9.941/14.054/20.2IV67泸州187/3.050/10.050/13.978/20.6IV68锦阳168/4.2
37、81/10.051/14.065/19.7IV69南充218/4.943/9.846/14.058/20.4IV70武汉121/3.077/10.060/14.2107/20.8IV71重庆209/3.245/10.040/14.171/19.2IV72桐梓222/4.849/10.056/14.138/19.6IV注:x1:全年日太阳辐照 H18MJ/m2 的天数;x2:全年日太阳辐照 8MJ/m2H212MJ/m2 的天数; x3:全年日太阳辐照 12MJ/m2H216MJ/m2 的天数; x4:全年日太阳辐照 H216MJ/m2 的天数;H1:全年中当地日太阳辐照量小于 8MJ/m2 期
38、间的日平均太阳辐照量;H2:全年中当地日太阳辐照量小于 12MJ/m2 且大于等于 8MJ/m2 期间的日平均太阳辐照量;H3:全年中当地日太阳辐照量小于 16MJ/m2 且大于等于 12MJ/m2 期间的日平均太阳辐照量;H4:全年中当地日太阳辐照量大于等于 16MJ/m2 期间的日平均太阳辐照量。附录 C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测试评价方法C.1 测试方法C.1.1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测试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测试前,应确保系统在正常负载条件下运行 3d,测试期间内的负载变化规律应与设计文件一致。2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长期测试应包含供暖测试和制冷测试两个周期, 供暖测试周期应与供暖期
39、同步;制冷测试周期应与空调期同步。长期测试周期内的平均负荷率不应小于 30%。3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短期测试应包含供暖测试和制冷测试两个周期, 每个周期时间不应少于 4d。短期测试期间的运行工况应尽量接近系统的设计工况,且应在连续运行的状态下完成。短期测试期间的系统平均负荷率不应小于50%,短期测试期间室内温度的检测应在建筑物达到热稳定后进行。4 短期测试期间的室外环境平均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供暖周期测试的室外环境的平均温度应大于等于供暖室外计算温度且小于等于 12 C;2) 制冷周期测试的空外环境平均温度应大于等于 25 C 且小于等于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5 短期测试每一太
40、阳辐照量区间测试天数不应少于 1d,太阳辐照区间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太阳辐照量小于 8MJ/(m2d);2) 太阳辐照量大于等于 8MJ/(m2d)且小于 12MJ/(m2d);3) 太阳辐照量大于等于 12MJ/(m2d)且小于 16MJ/(m2d);4) 太阳辐照量大于等于 16MJ/(m2d)。C.1.2 民用建筑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可再生能源保证率 f 应按下式计算得出:f = 1- EnQs(C.1.2-1)式中:f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可再生能源保证率;Qs用于维持建筑环境的用能量,包括供冷量,供热量,以及供暖、空调、通风、照明系统耗电量(kWh);En常规能源消耗量(kWh)
41、,将不同种类的能源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分类及表示方法GB/T 34913 的有关规定统一折算为电力。折算方法如下:nEn = En,i lii=1式中:En,I 第 i 种常规能源消耗量;(C.1.2-2),I 第 i 种常规能源的能质系数,电力的能质系数为 1,标准天然气为 5,其余能源计算方法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分类及表示方法GB/T 34913 的有关规定。C.2 评价方法C.2.1 对已建成运行的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评价应以短期或者长期的测试结果为基础,对于拟建的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评价应以短期或者长期的模拟结果为基础。C.2.2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年常规能源替
42、代量 Qt 应按下式计算:Qt = Qtr + Qtd式中:Qt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常规能源替代量(kgce); Qtr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的常规能源替代量(kgce); Qtd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常规能源替代量(kgce)。C.2.3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费效比 CBR 应按下式计算:(C.2.2)Czr CBR + CzdrCBRdCBR =Czr + Czd(C.2.3)式中:CBR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的费效比(元/kWh);Czr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增量成本(元),增量成本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决算书进行核算,项目决算书中应对可再生能源的增量成本有明确的计算和说明;Czd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增量成本(元),增量成本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决算书进行核算,项目决算书中应对可再生能源的增量成本有明确的计算和说明;CBRr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费效比(元/kWh); CBRd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费效比(元/kWh)。C.2.4 太阳能冷热电联供系统运行期间的年二氧化碳减排量 Q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