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既有建筑抗震设防调查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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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有建筑抗震设防调查标准目录1 总 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4 组织实施65 城镇既有建筑调查内容95.1 一般规定95.2 基本信息95.3 建筑信息105.4 抗震设防基本信息135.5 建筑使用情况146 农村既有建筑调查内容166.1 一般规定166.2 基本信息166.3 建筑信息176.4 抗震设防信息196.5 使用情况19附 录 A21城镇既有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21附 录 B24农村既有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24本标准用词说明26引用标准名录27附:条文说明295CONTENTSChapter1 General 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Chapter2 Terms

2、错误!未定义书签。Chapter3 Basic Requeirements错误!未定义书签。Chapter4 Implementation错误!未定义书签。Chapter5 Urban Building Investigation Content错误!未定义书签。5.1 General Requeirements错误!未定义书签。5.2 Basic Information of Urban Building错误!未定义书签。5.3 Basic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 of Urban Building错误!未定义书签。5.4 Basic Information for

3、 Seismic Precautionary of Urban Building错误!未定义书签。5.5 Actuality Information of Urban Building错误!未定义书签。Chapter6 Rural Building Investigation Content错误!未定义书签。6.1 General Requeirements错误!未定义书签。6.2 Basic Information of Rural Building错误!未定义书签。6.3 Basic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 of Rural Building错误!未定义书签。6.

4、4 Basic Information for Seismic Precautionary of Rural Building错误!未定义书签。6.5 Actuality Information of Rural Building错误!未定义书签。Appendix A错误!未定义书签。Investigation Information Collection Table of Urban Building错误!未定义书签。Appendix B错误!未定义书签。Investigation Information Collection Table of Rural Building错误!未定义书签。

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错误!未定义书签。List of Quoted Standards错误!未定义书签。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91 总 则1.0.1 为贯彻国家灾害防控政策,指导和规范既有建筑抗震设防调查工作,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既有建筑的抗震设防情况调查,不适用于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1.0.3 既有建筑抗震设防调查,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92 术语2.0.1 既有建筑抗震设防调查 seismic pr

6、ecautionary investigation of existing buildings 对调查范围内的所有既有建筑进行的抗震设防基本情况调查,包括既有建筑基本信息、建筑信息和抗震设情况及使用状况等。建筑是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遮风避雨,供人在内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既有建筑一般情况下是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2.0.2 城镇建筑 urban building指城镇用地上的各类建筑。2.0.3 农村建筑 rural building指农村集体用地上的各类建筑。2.0.4 调查范围 investigation scope指被调查的既有建筑的行

7、政区域范围,可也是全国、某省、某市或某地区,由调查主导部门确定。2.0.5 调查对象 investigation subject调查对象指在规定的调查范围和调查时点内的所有既有建筑。2.0.6 房屋建筑地理信息系统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of urban building在计算机软件、硬件和网络环境支持下,能够对房屋建筑的空间信息及属性信息进行输入、编辑、存储、显示、检索、制图、综合分析、输出、发布、更新、应用与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该系统用于支撑调查工作实施及调查成果的管理应用。2.0.7 调查底图 investigation base image基于高

8、分辨率遥感影像采用人机交互方式提取的,具有特定参考坐标系且满足位置精度要求的房屋建筑矢量数据,在既有建筑调查中以数据作为工作底图,填写相应的房屋基本信息、抗震设防以及使用情况等信息。2.0.8 调查软件平台 investigation software platform基于实际调查需求研发的软件平台,能够加载调查底图数据,实现房屋建筑的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的标准化输入,包含数据采集、数据质检和核查等功能,提供电脑端和移动端应用,支撑内外业调查工作的开展。2.0.9 基本信息 basic information既有建筑的基本属性信息,包括所在建筑名称、建筑地址、产权单位、小区名称、套数、产权单位、

9、权属情况等信息。2.0.10 建筑信息 basic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既有建筑的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造时间、结构类型、是否保护性建筑、是否采用减隔震等信息。2.0.11 建筑抗震设防基本信息 basic information for seismic precautionary指既有建筑建造时和调查时的依据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及其变化情况。2.0.12 调查主导部门 investigation leading department发起并负责调查范围内既有建筑抗震设防调查的部门。2.0.13 调查时点 investigation time n

10、odes调查中规定的为了避免调查对象因各种变动产生的重复或遗漏而规定的时间节点,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点整。既有建筑的调查时点是指在该时点既有建筑已竣工或投入使用,调查反映的也是既有建筑在这个规定的时间点的抗震设防基本情况。3 基本规定3.0.1 既有建筑抗震设防调查应明确调查目标,一般情况下,应按照统一标准,在含有既有建筑地理位置底图的软件移动平台上填写既有建筑相关信息,获取调查范围内既有建筑分布、数量、抗震设防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既有建筑数量与抗震设防情况空间分布的调查成果信息系统数据库。3.0.2 本标准的调查对象为主导部门规定的调查范围内所有既有建筑。调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

11、港、澳、台)。调查开始应明确既有建筑抗震设防调查的标准时点, 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的某时。3.0.3 调查相关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参与既有建筑调查和审核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进行培训。调查人员经培训考核, 合格后,方能开展调查工作。2 房屋建筑调查成果的核查工作应由专业技术队伍完成。3 调查及审核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调查数据, 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资料。调查资料与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房屋普查以外的目的。3.0.4 调查

12、底图制备及软件平台及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1 以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为基础,提取调查范围内所有既有单体建筑的面矢量数据作为调查的工作底图。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平面位置中误差应优于 5 米,高层、超高层等特殊房屋建筑,可放宽至 10 米。2 房屋调查软件系统包含既有建筑数据采集系统、数据质检和核查系统以及房屋建筑数据库系统。软件运行需要配置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资源及安全设备等硬件支撑设施,设施的配置需要与调查区的数据量和调查用户数量相匹配,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3.0.5 调查成果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有数据成果,也可有图件成果。2 数据成果: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

13、规定调查范围的集既有建筑各种要素信息为一体, 反映既有建筑数量、属性与抗震设防基本情况及空间分布的调查成果地理信息系统数据 库。3 图件成果:规定调查范围的既有建筑抗震设防情况分布图。3.0.6 数据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数据调查和处理处理工作依托网络进行,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安全管理,达到三级等保标准,在数据处理中采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调查期间采取重保措施。2 在既有建筑调查与数据汇总及审核的过程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失泄密风险。3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

14、和财产安全。4 组织实施4.0.1 既有建筑调查的工作流程分为三个阶段:调查准备、数据调查、数据汇交和数据质量审核。4.0.2 调查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调查主导部门应编制调查实施方案,用于指导各级相关部门进行既有建筑调查。2 底图准备应基于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数据,采用人机交互方式提取调查范围内所有既有单体建筑的面矢量数据。3 软件系统方面,房屋调查软件系统应由主导部门统一开发,包含既有建筑数据采集系统、数据质检和核查系统以及房屋建筑数据库系统:1) 数据采集系统应采用 B/S(浏览器/服务器模式)架构设计,能够对房屋建筑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等操作,包含电脑端和移动端

15、应用,移动端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调查模式。2) 数据质检和核查系统应包括数据质检模块、抽样核查模块以及数据审核模块,以电脑端应用为主,现场核查环节支持移动端应用。其中数据质检模块实现计算机自动质检, 形成错误数据列表,支持错误数据快速定位和数据修正;数据抽样核查模块可通过设置抽样范围和抽样比例等参数,系统随机抽取形成核查样本,并指派相应的核查人员进行数据核查;数据审核模块实现调查成果的在线审核流程,可根据抽样核查结果自动评定调查数据质量,对于数据质量合格的可提交上级单位审核,不合格的支持在系统中退回,经责任单位整改后重新提交审核。3) 数据库系统应为按照本标准进行审核合格的调查成果数据库。4)

16、房屋调查软件系统需配置相应的运行支撑环境,包含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资源及安全设备等,配置数量需要与调查区的数据量和调查用户数量相匹配,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4 调查人员应完成房屋建筑调查相关培训,明确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进度。调查区域的划分要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所有调查范围,保证调查成果完整、准确。5 应进行调查工具准备,主要有卷尺、裂缝尺、激光测距仪、手电筒、能上网电脑、能上网且具备拍照功能的手机等。4.0.3 调查基础数据收集和调查阶段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础数据收集和调查应包括内业收集数据、现场调查核实补充数据以及现场调查后整理和自查数据等步骤。2 以提供的房屋建

17、筑矢量图斑数据成果为房屋建筑调查的基础底图数据,利用编制的调查软件平台,进行内业房屋基础数据收集,在此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3 现场调查时,利用外业调查软件在移动端开展现场房屋建筑基本信息调查,流程如下:1) 核对建筑位置和范围,提供的底图只显示建筑面积大于 2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轮廓,调查现场如有小于 20 平方米房屋建筑以及连片建筑,需要在已有底图上进行改动(绘制或如有必要进行拆分),如遇到底图没有的房屋建筑也可以绘制添加。2) 进行调查信息的核实、修改、补充、完善、拍照,经确认无误后上传。3) 影像资料应包含 1 张房屋建筑整体外观图片及其裂缝、倾斜、变形等静载下缺陷情况图片,每栋建筑的图

18、片数量宜为 14 张。4 现场调查的基础数据应准确、完整且格式符合调查要求,房屋建筑调查工作结束转往下一建筑调查前,调查小组应进行调查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合规性自查。5 每个调查区域结束后,应利用内业软件在电脑端再进行核查。对于存疑的数据资料,应二次现场调查进行核实,并将有误或缺项部分数据进行修改覆盖、补充。6 调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调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岗位工作导则,保证各自的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4.0.4 调查数据汇交和审核阶段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调查数据应进行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准确性抽样审核。完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与既有建筑调查表格要求项目比对以及与调查

19、区域建筑名录比对,应保证所调查区域的建筑无遗漏,所调查建筑的调查数据应不缺项;规范性指填报数据的要求应符合相关数据格式及逻辑要求;一致性指上传的文字应与影像资料与调查对象一致;准确性是数据应准确、符合实际情况。2 对房屋建筑普查基础数据审核时,应采用分层抽查的方法,抽查数量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地市级宜取调查房屋建筑总数的 0.40.6%,省级宜取调查房屋建筑总数的 0.20.4%。3 每个质检抽样调查工作组成员应由2 名取得专业调查培训合格证的结构工程师和1 名其他人员组成。并应采取避让原则,不得核查本人参与过调查的房屋建筑基础数据。4 抽样调查工作应由移动端完成,包含基础数据收集和专业调

20、查的所有内容,调查结果不覆盖之前的任何数据,且形成独立的抽样调查成果。5 抽查调查结果应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比对,如果调查区域出现差异大于 10%的情况,应责令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对该地区按之前 2 倍的抽样数量进行第二次抽样调查, 直至比对结果符合要求为止。6 信息采集、数据核查、数据汇总等各环节均应实行质量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并二次验收,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方可转入下一工作环节。4.0.5 为确保调查顺利完成,应有如下保障措施:1 调查工作开始前,可联系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档案馆、产权单位、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协助基层调查工作。2 在既有建筑调查工作大规模开展之前,应开展宣

21、传工作,使调查范围涉及的个人和组织认识到房屋建筑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后续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调查做好准备工作。3 为凸显调查工作的正规、严谨,需建立统一的工作制式要求。可以制定统一的工作制式要求,包括开展工作入户调查或请求相关部门配合时应提供的统一的调查人员工作证件等。5 城镇既有建筑调查内容5.1 一般规定5.1.1 调查内容为城镇既有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附录 A)中的相关项目。5.1.2 调查时应首先进行内业电脑端房屋基本信息收集,并上传至移动端,然后进行现场调查,即实地获取建筑物所在的地理位置,然后利用手机软件进行填写,填写内容为第房屋基本信息、建筑信息、建筑抗震设防基本信息、房屋建

22、筑使用情况等四部分内容。5.2 基本信息5.2.1 填写的单位名称,是指房屋当前使用单位的名称,如某某公司。5.2.2 小区名称(住宅建筑),是指被调查既有建筑所在小区的名称。5.2.3 建筑地址填写,可通过手机 APP 在底图上选取定位,软件已有缺省项。应详细填写 省(市、区) 市(州、盟) 县(市、区、旗) 街道(镇) 社区 路(街、巷) 号 栋 。5.2.4 建筑名称是指被调查建筑的名称,如某某大厦、某某教学楼等。5.2.5 建筑套数指该栋既有建筑的住宅总套数。一套房屋指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5.2.6 日门诊数和床位数指医疗建筑的每日平均门诊数量、床位数。5

23、.2.7 容纳人数,指对于教育建筑、体育馆、会展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建筑的可容纳人数。5.2.8 星级和客房数,指既有酒店建筑的星级等级与客房数量。5.2.9 产权单位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单位或机构的,称之为产权单位。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就填写房屋产权所有单位或机构;住宅建筑,对于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前由单位分给职工的产权单位还存在的房屋按照实际产权单位填写,其余情况可以不填。5.2.10 产权登记是指调查房屋是否进行了产权登记。5.3 建筑信息5.3.1 建筑层数是指建筑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的主体结构层数,不包括屋面阁楼、电梯间等附属部分,相关信息系统中一般均有登记数据。实际调查时若登记层数和实际

24、层数不符,可初步判断房屋进行过改造。5.3.2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如在相关信息系统中有登记数据的,可经核实无误后采用登记数据。没有登记的需要进行现场简单测量,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建筑面积不超过 3000 平米的现场测量误差不宜超过 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大于 3000 平米的测量误差不宜超过 5%。发现信息系统登记面积和实际面积有明显出入时,初步判断房屋进行过改、扩建。5.3.3 建筑高度,指既有建筑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可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

25、算到山尖墙的 1/2 高度处。以米为单位,精确到 1.0 米。如在相关信息系统中有登记数据的,可经核实无误后采用登记数据。没有登记的需要进行现场测量,现场测量时对于砌体结构房屋高度误差不应超过 1 米,其他结构类型测量误差尽可能接近该值,并不宜超过 10%。通过信息系统登记高度和实际高度有明显出入情况,可初步判断房屋是否进行过加层扩建。5.3.4 建成时间,指建造完成的时间,填写到年。相关信息系统中一般均有登记数据。现场调查是可通过询问业主核实信息准确与否。5.3.5 是否为专业设计建造是指该建筑是否是在建设方的统一协调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等建造完成

26、。5.3.6 既有建筑的结构类型调查是依据结构承重构件的材料进行划分,分为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混杂结构和其他等。但对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建筑、医疗建筑、福利院建筑、救灾建筑、大型文体建筑等,因为涉及到重点设防类的相关规定, 故又在砌体结构里增加了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和内框架砌体房屋二级选项;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增加了是否为单跨框架结构的二级选项。1 砌体结构是指普通砖(包括烧结、蒸压、混凝土普通砖)、多孔砖(包括烧结、混凝土多孔砖)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以及底层或底部两层框架 抗震墙砌体房屋。还包括 2000 年前由粘土砖、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和混凝土中、

27、小型空心砌块等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底层框架抗震墙、多层内框架。砌体结构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者砌块砌筑,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木等其他材料。1) 底层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是指结构底层或底部两层采用空间较大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上部采用砌体承重的建筑。砌体是指块体通过砂浆砌筑而成的整体,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等。底框结构底部框架部分主要功能为需要大空间的商店、银行、饭店等,而上部砌体部分多为住宅或办公楼、酒店等。2) 内框架结构是指内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外部为砌体的混合承重的结构形式。按其结构布置形式有可分为单排柱到顶内框架、多排柱到顶内框架和顶层为空框

28、砖房下部各层为内框架等三类。多见于厂房、食堂、多功能厅或者局部需要大空间的建筑。2 多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由多高层房屋中钢筋混凝土构件承重的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构件是指用配有钢筋增强的混凝土浇筑而成的结构构件。其形式还可以再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抗震墙结构、板柱抗震墙结构、筒体结构等。单跨框架结构属于框架结构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结构某个方向的框架跨数大部分(超过总跨数的 2/3)只有一跨(即两个框架柱与一个框架梁)的框架结构。这种结构形式主要用在占地面积不大但需要大空间的建筑,因其具有通风好采光佳的特点,在南方教学楼、办公楼等建筑中应用较多。多数单跨框架方向有悬挑外走廊。值得

29、注意的是只要某一个方向多数为单跨框架那么该结构就定义为单跨框架结构。3 多高层钢结构是指多高层建筑中用钢材作为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也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钢结构主要由型钢或钢板等制成的梁钢、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各构件之间通常采用焊缝、螺栓或铆钉等方式连接。钢材的特点是材料匀质性和各向同性好、强度高、自重轻、抵抗变形能力强、材料可塑性和韧性好,可有较大变形,能很好地承受动力荷载等,钢结构建筑工期短,工业化程度高,可进行机械化程度高的专业化生产,整体性好,故多用于建造大跨度和超高、超重型的建筑物,也广泛应用于大型厂房、场馆等领域。4 单层工业厂房包括单层钢厂房、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单层砖

30、柱厂房等。5 单层空旷房屋指空旷的单层大厅和附属房屋组成的公共建筑。6 土、木、石结构是指主要承重构件为生土、木材、石砌体等的结构。1) 土结构房屋是指用未经焙烧的土坯或灰土、夯土等作为承重墙体的房屋及土窑洞、土拱房。2) 木结构房屋是以木材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房屋,如穿斗木构架、木柱木屋架、木柱木梁等。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国木材相当缺乏,在山区、林区和乡村等地区有一定的应用。木材是一种取材便捷、加工简便的结构材料。木结构自重较轻,木构件便于运输、装拆,能多次使用,但防火性能较差,多用于中低层房屋建筑中。3) 石结构是指由砂浆砌筑的料石砌体承重的结构。7 型钢-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是指钢支撑-

31、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8 混杂结构是指结构形式或材料混乱,抗侧力构件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材料无序组成,传力路径不明确,刚度不均匀等,这类结构地震中容易造成破坏。常见的有钢筋混凝土和钢的混杂结构(多用在无序加层建筑中)、钢筋混凝土和砌体的混杂结构(多用于城乡结合部没有经过专业设计的房屋)、砌体与木的混杂结构(多用于自建房、部分古建等)。9 其他是指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结构类型,如竹结构、其他新型结构等。5.3.7 综合考虑抗震设防、防灾减灾等各因素将既有建筑按照用途归列为以下几类:1 居住建筑,指住宅,集体宿舍,公寓,别墅,其他居住建筑等。2 学校建筑,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宿舍等

32、教育建筑,以及其他学校建筑。3 防灾救灾建筑,指疾控中心建筑,消防车车库,应急避难场所建筑,其他防灾救灾建筑。4 医疗保障建筑,指医疗建筑,福利院建筑,养老建筑,以及其他医疗保障建筑。5 文化建筑,指剧院电影院音乐厅礼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 其他文化建筑。6 办公建筑,含科研实验建筑与其他办公建筑。7 商业建筑,含商场建筑,酒店旅馆建筑,银行(金融)建筑,餐饮建筑,其他商业建筑。8 体育建筑,指体育馆,体育场,其他体育建筑。9 纪念建筑,指纪念馆,故居,其他纪念建筑。10 给排水、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建筑。11 通信、电力、交通、邮电、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筑。12 仓储建筑。

33、13 工业建筑,含采煤采油和矿山生产建筑,原材料生产建筑,加工制造业生产建筑, 其他工业建筑。14 综合建筑,指住宅和商业综合,办公和商业综合,住宅和办公综合,其他综合建筑。15 其他,是指不属于上述用途分类以外的其他用途的既有建筑。5.3.8 是否采用减隔震,是指所调查的房屋在是否采用了减震或(和)隔震技术。若减震还需进一步填写采用何种形式的减震装置,选项有屈曲约束支撑、金属消能器 、黏滞消能器、粘弹性消能器、黏滞阻尼墙、摩擦消能器、其他等。若隔震还需进一步填写采用何种形式的隔震装置,选项有叠层橡胶支座、滑板支座、摩擦摆支座、滚动支座、其他等。房屋若同时进行了减震和隔震设计,均应填写。5.3

34、.9 场地地段类别是指所调查的房屋是否处于危险地段、不利地段、有利或一般地段。5.3.10 地基基础类型是指地基是否为天然地基,地基土是否存在液化以及程度如何、地基是否进过处理及处理方法、基础类型、桩基情况等。5.3.11 是否保护性建筑是指所调查的房屋是否为文物保护建筑或历史建筑。其中文物保护建筑指依据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定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内,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并需填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省级文物保护建筑还是市县级文物保护建筑等。历史建筑指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确定公布的历史建筑。5.4 抗震设防基本信息5.4.1 原设防烈度指既有建筑按照设计建造时依据的建筑抗

35、震设计规范GB50011 系列规范(这里的“系列”是指我国早期的抗震设计规范名称和抗震设计规范有差异)确定的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在尚无抗震设计系列规范时建造的房屋,归为抗震未设防。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自颁布以来经过多次修订、局部修订,此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是指设计建造时采用的版本。5.4.2 现设防烈度是指既有建筑按照调查时实施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GB50011 中的所确定的当地抗震设防烈度。5.4.3 原设防类别指既有建筑按照其设计建造时依据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023 系列规范确定的抗震设防类别。在尚无抗震设计系列规范时建造的房屋, 归为抗震未设防、无类别。抗震

36、设防的所有建筑可分为四种类别: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和适度设防类。5.4.4 现设防类别指既有建筑按照调查时实施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023 确定的设防类别。也分为四种类别:适度设防类(丁类)、标准设防类(丙类)、重点设防类(乙类)和特殊设防类(甲类)。5.4.5 设防烈度是否提高指“现设防烈度”与“原设防烈度”相比是否有提高,若有提高还需进一步填写是否是从未设防到设防、提高的档数。提高的档数依据想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GB50011 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分别为 6(0.05g)、7(0.10g)、7(0.15g)、 8(0.20g)、8(0.30g)、9(0.4

37、0g)等六档计算而定。如若原设防烈度为 6(0.05g)、现设防烈度为 7(0.15g)则提高两档;若原设防烈度为 6(0.05g)、现设防烈度为 7(0.10g)则提高一档。5.4.6 设防类别是否提高指“现设防类别”与“原设防烈度”相比是否有提高,若有提高还需进一步填写是否是从未设防到设防、提高的档数。提高的档数依据现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023 规定的适度设防类(丁类)、标准设防类(丙类)、重点设防类(乙类)和特殊设防类(甲类)四挡计算而定。如若原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现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则提高一档;如若原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现设防类别为特殊设防类则提高两档。5.5 建筑

38、使用情况5.5.1 是否进行过改造,指从竣工验收后的房屋改造情况,可登录房屋建筑所在地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系统,获取房屋改造、抗震加固等相关信息,也可现场询问并通过房屋建筑面积、层数和高度等校核改造情况。5.5.2 改造时间,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后再次进行改造的时间,一般指房屋改造设计建造的时间,若多次改造可填写最后改造的时间,填写到年。5.5.3 是否进行过抗震加固,指房屋建筑竣工验收之后,是否进行过结构抗震加固。5.5.4 抗震加固时间: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后进行抗震加固的时间,一般指房屋抗震加固设计建造的时间,若多次加固可填写最后加固的时间,填写到年。5.5.5 房屋有无明显可见的裂缝、变形、倾斜等

39、缺陷,指静载下有无前述严重缺陷。1 裂缝,是指肉眼可见的明显的结构构件的结构裂缝。2 变形结构构件的变形通常水平承重构件在竖向荷载下的过大挠度变形,竖向承重构件在水平荷载下的侧移变形,以及其他结构构件的变形(如支撑的屈曲等)。3 倾斜一般指房屋绕某轴发生一定程度转动或偏离原来的位置偏向某一方向,通常可观察房屋顶点侧移或层间侧移判断是否倾斜,或者房屋两端点的沉降差与距离的比值来判断倾斜程度。本次调查的变形主要为肉眼可见的明显倾斜。4 调查中,如发现有上述三类缺陷,每类应选一处典型缺陷进行拍照并上传。6 农村既有建筑调查内容6.1 一般规定6.1.1 调查内容为农村既有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附录 B

40、)中的相关项目。6.1.2 农村房屋分为住宅与非住宅,其中住宅分为独立住宅与集合住宅。1 独立住宅指独栋住宅或单一院落,包括联排住宅(在各自宅基地上联排修建、不限层数)。对于联排住宅应在底图补充户间分界线。2 集合住宅指供多户居住的单元楼,有共用的楼梯或电梯。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无法独立划分单户土地权属,建设程序与城镇住宅类似。3 区分独立住宅和集合住宅的关键看单套住宅是否独立占地。独立住宅调查以独立的一栋房屋或院落为单位填报,联排住宅调查应以宅基地为边界分别填报,并在底图上标出分界线。集合住宅调查以一栋房屋为单位填报。4 农村非住宅建筑是指农村集体用地上除住宅以外的建筑。5 农村既有建筑

41、调查内容应包括基本信息、改造情况、安全鉴定情况、抗震设防情况四部分。6.2 基本信息6.2.1 地址填写应尽可能详细,以便定位。可直接填写或通过手机 APP 在底图中选取定位并进行核对确认。对于独立住宅:填写产权或使用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在难以获取产权人信息的情况下,填报现使用人或承租人信息;对于集合住宅:填写建筑(小区)名称和居住户数。6.2.2 建筑(小区)名称(集合住宅)指被调查建筑或小区(集合住宅)的名称,如某某宿舍、某某教学楼等。6.2.3 建筑套数(仅集合住宅)指集合住宅建筑的总套数。一套房屋指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6.2.4 房屋或单位名称(仅

42、非住宅),指根据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性质填写相关信息。当为个人所有的出租或自营类时,填写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当为村集体、政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时,填写产权单位名称和机构代码。6.2.5 日门诊数和床位数指医疗建筑的每日平均门诊数量和床位数。6.2.6 容纳人数,指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应急避难场所、防灾救灾建筑等的可容纳人数。6.2.7 星级和客房数指住宿宾馆建筑的星级等级与客房数量。6.2.8 土地性质应根据房屋建造所在的土地性质据实填写。包括农用地、住宅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几种。6.3 建筑信息6.3.1 建筑层数指填报房屋主体主要层数,夹层及局部突出(如楼梯间,局部突出小房等)不计

43、入。6.3.2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与人员主要活动的功能用房分开独立的厕所、车库、仓库、养殖圈舍等辅助用房可不计入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误差不超 10 平方米。6.3.3 建造时间房屋建造完成的时间,填写到年。相关信息系统中一般均有登记数据。现场调查是可通过询问业主核实信息准确与否。6.3.4 建造方式应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填写,主要包括自行建造、建筑工匠建造、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等方式,若为其他方式需填报并进行简要说明。1 自行建造指农户自行组织劳力,自己动手或请亲友、村民协助建造。2 建筑工匠建造指农户出资委托建筑工匠建造,通常为有经验的建筑工匠带几个小工的小包工

44、队的形式。3 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指农户出资聘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包建造。6.3.5 结构类型分类,农村房屋地域差异大,地方建筑取材和建造方式多样化,当系统所列结构类型不能涵盖时,可结合地方情况补充说明。1 砖石结构(预制板)指由砖、石、砌块等砌筑的墙体承重、采用预制板楼(屋) 面板的房屋。这里的预制板指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包括空心预制板、实心预制板或槽形板。2 砖石结构(非预制板),由砖、石、砌块砌筑墙体承重,釆用现浇混凝土、木、轻钢楼(屋)盖的房屋。3 土结构,由土墙承重的房屋。4 木结构,由木柱、木梁、木构架等承重的木屋盖房屋。5 混凝土结构,由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柱或墙作为承重构件的房

45、屋,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围护墙体采用砖、砌块砌筑;框架-剪力墙结构,混凝土框架柱和剪力墙共同承重;剪力墙房屋,由混凝土剪力墙承重。6 窑洞,包括靠山窑、独立式窑、地坑窑三种形式,主要分布在陕西、山西、河南、宁夏、甘肃等省份。按照材料又分为土窑、砖窑、石窑。窑上房(即窑上建房)可归为窑洞类别。7 钢结构,由型钢和钢板制成的梁、柱、桁架等构件构成承重结构的房屋,包括钢框架结构、冷弯薄壁轻钢结构房屋等。8 混杂结构,混杂结构是指竖向承重构件由两种以上材料混合使用的结构。混杂结构大致有以下几种混合方式:墙体不同高度、不同部位或同一高度各墙段采用不同材料混砌,如砖(砌块、石)墙在下,土坯墙或夯

46、土墙在上;柱(木柱为主,也有部分砖柱、石柱等)与墙体混合承重等,如西南地区的“灯笼架”房屋,中部采用木构架,山墙采用硬山搁檩。9 其他,以上未列入的地方民居结构及其他新型结构,如蒙古包、竹结构、现代木结构体系、现代夯土结构、EPS 空腔模块体系、其他混合结构等。填报时简要说明。6.3.6 主要用途(仅非住宅),应根据房屋用途勾选系统所列项,当为功能综合的村民中心建筑整合多项用途时,也可以多选。1 行政办公,用于办公的建筑,包括村委会办公室、党员活动室、村民议事厅、礼堂(聚会)、教师办公室等房屋。2 教育设施,指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或学生宿舍等。3 医疗卫生,指卫生所、诊所、注射室、留观室、保健

47、室等医疗卫生建筑。4 文化建筑,包括文化展览室、图书馆、阅览室、礼堂、职业培训场所等文化建筑。5 养老服务,包括敬老院、养老院、幸福院等养老建筑。6 批发零售,用于日用品、农产品、农资、药品批发零售,超市、电商(店)等的建筑。7 餐饮建筑,指饭店、餐馆、冷(热)饮店、茶馆等建筑。8 宾馆建筑,包括民宿、旅馆(店)、招待所等建筑。9 休闲娱乐,包括棋牌室、KTV、浴室、理发馆、足浴店等建筑。10 宗教建筑,包括寺庙、教堂、道观、祠堂等建筑。11 农贸市场,指有屋顶的农贸市场。12 生产加工,包括农产品、日用品、工业品等加工与生产建筑。13 仓储物流,包括仓储厂房、普通库房、冷库等建筑。6.3.7 场地地段类别、地基基础类别、是否采用减隔震、是否为保护性建筑等的填写同城镇房屋。6.4 抗震设防信息6.4.1 设防烈度和设防类别及其变化基本同城镇既有建筑。稍有不同的是设防烈度的填写除了依据当时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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