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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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 力 发 电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规 范目次2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2.2 符号33 基 本 规 定44 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64.1 一 般 规 定64.2 区域地质和地震64.3 水库74.4 坝址74.5 长引水线路84.6 勘 察 报 告95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105.1 一 般 规 定105.2 区域构造稳定性105.3水库125.4坝址145.5引 水 线 路175.6厂址195.7 泄洪建筑物205.8 天然建筑材料215.9 勘 察 报 告216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236.1 一 般 规 定236.2水库236.3 土石坝286.4 混

2、凝土重力坝306.5 混凝土拱坝346.6隧洞356.7渠道366.8 地下厂房系统376.9 地面厂房系统396.10 溢洪道406.11 通航建筑物416.12 主要临时(辅助)建筑物426.13 天然建筑材料436.14 勘 察 报 告437 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467.1 一 般 规 定467.2 工程地质复核467.3 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477.4 临时(辅助)建筑物497.5 天然建筑材料497.6 勘 察 报 告508 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518.1 一 般 规 定518.2 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518.3 施 工 地 质529 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地质勘察549.

3、1 一 般 规 定549.2 选点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549.3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559.4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589.5 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619.6 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62附录A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图、附件63附录B岩溶渗漏评价64附录C浸 没 评 价66附录D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取值68附录E移民集中安置点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分类74附录 F岩体结构面分级77附录G岩体风化带划分78附录H岩体卸荷带划分81附录J边坡稳定分析82附录 K环境水对混凝土腐蚀评价86附录 L围岩工程地质分类88附录 M泥石流的分类93附录N岩土渗透性分级96附录P土的渗透变形

4、判别97附录 Q土的振动液化判别101附录 R岩体结构分类105附录 S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106附录 T岩体地应力和高地应力条件下岩体破坏类型及判别109附录U外水压力折减系数113本规范用词说明114引用标准目录115附:条文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0.1 为统一水力发电工程(水电工程)地质勘察,明确各设计阶段勘察工作的任务、内容和技术要求,保证勘察工作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大型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的地质勘察工作。1.0.3 水电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工程地质测绘engineerin

5、g geological mapping将测区实地调查收集的各项地质资料,经过分析整理后按一定比例绘制在地理基础底图或地形图上的工作。2.1.2 勘探工程exploration engineering用以查明地下岩土体和地下水特征的探坑、竖井、钻孔、平洞等勘探工作的总称。2.1.3 工程地质条件engineering geological conditions与工程有关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物理地质现象等地质情况的总称。2.1.4 区域构造稳定regional structure stability建筑物所在地区一定范围、一定地质历史时期内,断层和地震的活动性。2.1.5

6、 水库诱发地震reservoir induced earthquake在特殊的地质背景下,因水库蓄水引起水库及其附近地区内新出现的、与当地天然地震活动规律明显不同的地震活动,称为水库诱发地震。2.1.6 高压压水试验high pressure water test测定岩体在高水头作用下的渗透特性、渗透稳定性及其结构面张开压力的现场压水试验。其最高压力不宜小于建筑物工作水头的 1.2 倍。2.1.7 岩石质量指标rock quality designation(RQD)用直径为 75mm 的金刚石钻头和双层岩芯管在岩石中钻进,连续取芯,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 10cm 的岩芯段长度之和与该

7、回次进尺之比值,是表征岩体的节理、裂隙等发育程度的指标,以百分数表示。2.1.8 结构面连通率joint persistence ratio岩体沿某一剪切方向发生剪切破坏所形成的破坏路径中结构面所占的比例。2.1.9 透水率permeable rate钻孔压水试验测得的岩体渗透性指标。透水率的单位为吕荣(Lu)。1Lu 的定义为当试段压力为 lMPa 时,每米试段水的压入流量为 1L/min。2.1.10 岩体工程地质分类engineering geological classification of rock mass按照岩体的结构特征和物理力学性质划分的岩体工程地质条件标准。2.1.11

8、软弱结构面weak structural plane由力学强度明显低于周围岩石强度的软弱介质组成的结构面。2.1.12 泥化夹层siltized intercalation岩体中受物理化学作用影响,其原状结构发生显著变异且含有大量黏粒的软弱夹层。2.1.13 潜在不稳定体latent unstable rock and soil现状稳定,在今后一定时间内,受各种作用的影响,可能产生失稳现象的岩土体。2.1.14 水库影响区influence area of reservoirs由水库蓄水引起的滑坡、塌岸、浸没、内涝、水库渗漏范围及其它受水库蓄水影响的区域。2.2 符号f摩擦系数; c凝聚力;

9、K渗透系数; E0 变形模量;c 土中细颗粒含量;e土的孔隙比;Jc.kp临界水力比降;N63.5 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WL液限;IL液性指数;Rb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S围岩强度应力比; m 围岩最大主应力; Kv 岩体完整性系数。693 基 本 规 定3.0.1 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应分为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五个阶段。各勘察阶段的工作,应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并与相应设计阶段的工作深度相适应。3.0.2 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根据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的要求确定。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应明确勘察阶段、工程特性指标、设计意图和勘察工作要求,并应附工程枢纽布置

10、图。3.0.3 勘察单位在开展野外工作之前,应收集和分析工程场区已有的地质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场区的自然条件和工作条件,根据任务书或合同要求,按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编制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勘察工作过程中,宜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适时对工程地质勘察大纲进行调整。3.0.4 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勘察阶段和勘察目的、任务。工程概况、工程场区地形地质情况和工作条件。 前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结论及审查主要意见。勘察重点、技术路线和工作思路。勘察内容、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计划工作量及进度。提交成果内容及数量。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勘探工作布置图。3.0.5 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应按勘察程序

11、进行并保证勘察工作量和勘察周期。同时应根据工程地质问题的性质、水工建筑物的类型和规模以及各阶段勘察任务的要求,布置地质勘察工作, 综合运用各种勘探手段和方法。3.0.6 应重视基础地质勘察资料的收集,各项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整理和分析。3.0.7 各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并根据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工程区地质条件选定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工程地质测绘内容和精度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地质测绘规程DL/T5185 的规定。3.0.8 应根据工程区的地形、岩土地球物理特性、探测目的等选择物探方法,并结合地质分析与其他勘探资料进行物探成果的解译。物探工作应符合现行行业

12、标准水电水利工程物探规程DL/T5010 的要求。3.0.9 钻孔、探坑、平洞、竖井等勘探工程应综合利用。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水工建筑物特点和勘察任务选择勘探工程。应做好勘探工程的方案设计或施工技术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勘探工程的成果质量和施工安全。钻探和坑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钻探规程DL/T5013 和水电水利工程坑探规程DL/T5050 的规定。3.0.10 岩土试验采用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相结合的原则。土工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为辅;岩石试验应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并重。试验项目、数量和方法应结合地质条件、勘察阶段和工程特点确定。室内试验的试样和原位测试的试点应具有

13、代表性。应做好试样和试点的地质描述。土工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土工试验规程DL/T5355 的规定,岩石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岩石试验规程DL/T5368 的规定。3.0.11 应根据自然条件、工程特点、观测目的、勘察阶段等做好原位观测设计和实施,并及时整理和分析观测资料。3.0.12 应紧密结合水工建筑物设计方案以及施工过程中揭露的地质情况,对各种勘察资料和工程地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3.0.13 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结束后,应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由正文、附图、附件组成。正文应文字简练、结论有据,附图应清晰实用。4 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

14、察4.1 一 般 规 定4.1.1 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了解和分析河流各梯级开发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对近期开发工程的选择和控制性工程进行地质论证,并应提供工程地质资料。4.1.2 规划阶段的勘察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1 了解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概况。2 了解各梯级水库的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析成库条件。3 了解各梯级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析建坝条件。4 了解长引水线路及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5 了解各梯级坝址附近的天然建筑材料的赋存情况。注:长引水线路指长度大于 2km 的隧洞或渠道。4.2 区域地质和地震4.2.1 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勘察应包括下

15、列内容:1 区域的地形地貌形态、规划河流(河段)的河谷类型、阶地发育情况和分布范围。2 区域内沉积岩、岩浆岩和变质岩的分布范围、形成时代和岩性岩相特点,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组成物质。3 区域内的主要构造单元、褶皱和断裂的类型、产状、规模和构造活动史,历史地震情况和地震动参数等。4 大型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的发育和分布情况。5 主要含水层、隔水层、岩溶的分布情况等区域水文地质特征。4.2.2 区域地质勘察工作应在收集和分析各类最新区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编绘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综合地质图。当河流或河段缺乏区域地质资料时,应进行卫星照片或航空照片解译和路线地质调查,编绘区域综合地质图。4.2.3

16、 应收集地震目录、地震区划资料、相关地区地震研究资料和邻近区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编绘区域构造与地震震中分布图,按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 确定各梯级地震动参数。4.2.4 在区域地质、地震和重大物理地质现象勘察研究的基础上,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对规划河流或河段进行地段划分。工程场址宜选在建筑抗震有利地段,避开不利地段和危险地段。4.2.5 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综合地质图的比例尺可选用 1:5000001:100000,范围应满足规划方案的要求。4.3 水库4.3.1 各梯级水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了解水库的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2 了解对水库有重大影响的滑坡

17、、潜在不稳定岸坡、泥石流、可能发生的塌岸和浸没等的分布范围。3 了解可溶岩地区的岩溶发育情况,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范围,河谷和分水岭的地下水位,并对水库产生永久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分析。4.3.2 水库勘察可结合区域地质勘察工作进行。当水库可能存在影响梯级方案成立的渗漏、库岸稳定、浸没等工程地质问题时,应进行水库区工程地质测绘,并可根据需要布置勘探工作。4.3.3水库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 1:1000001:50000,可溶岩地区可选用 1:50000 1:25000。水库渗漏的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扩大至分水岭及邻谷。4.4 坝址4.4.1 各梯级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了解坝址的地形地貌特

18、征。2 了解坝址的地层岩性,基岩类型、软弱岩层的分布情况及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 两岸及河床覆盖层的厚度、层次和组成物质,特殊土的分布等。3 了解坝址的地质构造类型、规模和性状,特别是区域性断层和第四纪断层。4 了解坝址岩体的风化、卸荷、松动变形及滑坡、崩塌、冲沟泥石流等物理地质现象和岸坡稳定情况。5 了解坝址的地震动参数和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6 了解可溶岩地区的岩溶发育情况,透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情况。7 了解坝址岩土体的渗透性、地下水埋深及水化学特性等水文地质条件。8 了解坝址附近天然建筑材料的种类及数量。4.4.2 近期开发工程和控制性工程坝址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4.4.1 条的要求外

19、,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 坝基中主要软弱夹层的层位、性状和分布情况。2 坝基中主要断层特别是缓倾角断层的性状及其延伸情况。3 坝基岩体的稳定条件。4 建筑在第四纪沉积物上的坝(闸)应了解地基土层的层次、厚度、性状、渗透性及物理力学特性。4.4.3 坝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 1:100001:5000,测绘范围应包括比较坝址、绕坝渗漏的岸坡地段以及坝址附近低于水库水位的垭口、古河道等;当比较坝址相距大于 2km 时, 可分别进行工程地质测绘。2 物探应采用地面物探方法,横河物探剖面不应少于 3 条,近期开发工程和控制性工程坝址的物探剖面宜为 45 条。3 坝址勘探

20、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梯级坝址不宜少于 1 条勘探剖面,勘探剖面线上宜布置 23 个钻孔,近期开发工程和控制性工程坝址勘探剖面线上不应少于 3 个钻孔,其中河床部位不应少于 1 个钻孔,两岸各不应少于 1 个钻孔或平洞。2) 河床钻孔深度宜为坝高的 50%100%。在深厚覆盖层河床或地下水位低于河水位地段,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加深。3) 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4 主要岩、土、地表水和地下水应进行鉴定性试验。近期开发工程和控制性工程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简易试验。注:深厚覆盖层河床指覆盖层厚度大于 40m 的河床。4.4.4 各梯级坝址应进行天然建筑材料普查。4.5 长引水线路4.5.1 长引

21、水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了解沿线地形地貌特征。2 了解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分布和成因类型。3 了解地质构造,特别是断层的规模和性状。4 了解沟谷、浅埋段、进出口地段的覆盖层厚度,岩体的风化、卸荷特征和山坡的稳定状况。5 了解沿线的水文地质条件,可溶岩区的岩溶发育特征。6 了解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4.5.2 长引水线路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 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包括线路两侧各 lkm 地带,可岩溶地区可适当加宽。2 根据地形和岩土物性条件,选用适宜的物探方法。3 引水线路穿越沟谷或深厚覆盖层地段及厂址可布置勘探钻孔。4.6 勘

22、 察 报 告4.6.1 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正文应包括绪言、区域地质和地震、规划河流(河段)工程地质分段、各梯级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结论等。4.6.2 绪言应包括规划方案、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地理概况,以往地质研究程度和本阶段勘察完成的工作量。4.6.3 区域地质概况应包括流域或河段的地形地貌、区域地质和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区域构造格架和地震活动性等。4.6.4 规划河流(河段)分段应包括分段的依据、地段划分及对各地段第四纪断层活动性、地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河谷地质结构及重大物理地质现象的论述。4.6.5 各规划梯级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应按梯级次序分章编写,各章可分为水库、坝址,以及长引水线路

23、及厂址等节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水库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水库区地质条件的描述和有关渗漏、库岸稳定、浸没等问题的初步分析。2 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场址区基本构造格架、地震动参数及相应地震基本烈度; 坝址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和水文地质条件,坝址工程地质条件的初步分析和天然建筑材料的概况。3 长引水线路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沿线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引水线路和厂址等工程地质条件做初步分析。4.6.6 结论应包括对规划方案和近期开发工程选择以及控制性工程的地质分析论证意见和对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建议。4.6.7 规划阶

24、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附图、附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5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5.1 一 般 规 定5.1.1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江河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或河流(河段)水电规划确定的梯级基础上,初选代表性坝(闸)址,并应对代表性坝(闸)址和代表性枢纽布置方案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提供有关工程地质资料。5.1.2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1 进行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并对工程场地构造稳定性和地震安全性作出评价。2 初步查明水库区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并对影响方案成立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3 初步查明坝(闸)址、引水线路、厂址和泄洪设施等建筑物场地的主

25、要工程地质条件,并对影响方案成立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和代表性坝址枢纽布置方案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作出初步评价。4 对代表性坝型所需主要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初查。5 初步分析评价移民集中安置点场地的整体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5.2 区域构造稳定性5.2.1 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区域构造背景研究。2 断层活动性鉴定。3 地震安全性评价。5.2.2 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收集研究坝址周围不小于 150km 范围内的地层岩性、表部和深部地质构造、区域性活动断裂、现代构造应力场、重磁异常等地球物理场、第四纪火山活动情况及地震活动性等资料,进行、级大地构造单元和地震区划分,并分析

26、其稳定性。2 查明坝址近场区 25km 范围内的区域性断裂、断裂活动性。3 临近区域性活动断裂时,应进行坝址及 5km 范围内的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鉴定对坝址有影响的活动断层。4 在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和近场区构造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区域综合构造地质和震中分布图,编图范围至少应包括、级大地构造单元及其邻近地区;区域性综合地质测绘编图比例尺宜选用 1:10000001:500000,近场区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 1:2500001:100000, 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 1:1000001:25000。5.2.3 断层活动性质鉴定内容应包括活动断层的识别,最新活动年龄,活动性质,全新世滑动速率、

27、位移量和现今活动强度等的判定。具体技术要求宜按现行行业标准活动断层探测方法DB/T15 的规定执行。5.2.4 活动断层可根据下列标志直接判定:1 错动晚更新世(Q3)以来地层的断层。2 断裂带中的构造岩或被错动的脉体,经绝对年龄测定,最后一次错动年代距今约 10万年及小于 10 万年。3 根据仪器观测,沿断裂带有大于 0.1mm/a 的位移。4 沿断层有历史和现代强震震中分布,或有历史地震地表破裂,或有晚更新世以来确切的古地震遗迹,或有密集而频繁的近期微震活动。5.2.5 具有下列(新活动)现象的断层,应结合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充分的论证,以确定该断层的活动性质:1 经证实,与已知活动断层有构

28、造联系的断层。2 沿断层晚更新世以来同级阶地发生错位;在跨越断层处,水系、山脊有明显的同步转折现象,或断层两侧晚更新世以来的沉积物厚度有明显的差异。3 沿断层有断层陡坎,断层三角面平直新鲜,山前分布有连续的大规模的崩塌或滑坡, 沿断层有串珠状或呈线状分布的斜列式盆地、沼泽和承压泉等。4 沿断层有明显的重力失衡带分布。5.2.6 活动断层的活动年龄应根据下列鉴定结果综合判定:1 断层上覆的未被错动地层的年龄。2 断层中最新构造岩或脉体的年龄。3 被错动的最新地层或地貌单元的年龄。5.2.7 活动断层的位移量应通过观测、地震断裂调查等综合评定。5.2.8 枢纽工程场地应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地震

29、安全性评价成果应经国家或省级地震主管部门的审批。5.2.9 地震安全性评价应包括工程使用期限内,不同超越概率水平下,坝址基岩地震动峰值水平加速度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5.2.10 在构造稳定性方面,坝址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1 坝址不宜选在震级为7.0 级及以上的震中区或地震基本烈度为度及以上的强震区。2 大坝等主体工程不应建在已知的活动断层上。5.3 水库5.3.1 水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水库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对可能的严重渗漏地段和渗漏类型进行初步评价。2 初步查明库岸稳定条件,初步评价对工程的影响以及对重要城镇、居民区的可能影响。3 初步查明可能产生严重浸没地段的地质及水文地

30、质条件,并进行初判。4 初步预测水库诱发地震的潜在危险性。5 初步查明移民集中安置点和专项复建工程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初步评价场地的整体稳定性和建设适宜性。5.3.2 水库渗漏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可溶岩、大的断层破碎带、古河道、单薄分水岭等的分布和水文地质条件, 初步分析产生水库永久渗漏的可能性。2 可溶岩地区应初步查明岩溶的发育规律和分布特征,主要岩溶通道的延伸和连通情况,隔水层的分布、厚度变化、隔水性能和构造封闭条件,地下水分水岭位置,地下水位和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岸边地下水低槽的分布和水位等。初步分析渗漏性质,初步评价其对建库的影响程度和处理的可能性。岩溶渗漏评价应

31、符合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3 修建在悬河上的水库应重点调查水库的垂向和侧向渗漏情况。5.3.3 库岸稳定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水库区对工程建筑物、重要城镇和居民区环境有影响的滑坡、崩塌和其他潜在不稳定岸坡以及泥石流等的分布、范围和体积;初步评价其在水库蓄水前和蓄水后的稳定性及其危害程度。2 第四纪沉积物组成的库岸,应初步预测水库塌岸的范围。5.3.4 对可能产生严重浸没地段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水库周边的地貌特征,潜水含水层的厚度,岩性岩相、分层和夹层,基岩或相对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位和地下水的补排条件。2 初步查明含水层的颗粒组成、渗透性、给水度、饱和度、易溶盐含

32、量、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等参数。3 初步查明主要农作物种类、根系层厚度、毛细管水上升带的高度,临界地下水位的实验和观测资料,地区土壤盐渍化和沼泽化的历史及现状。4 初步查明城镇和居民区建筑物的基础砌置深度等。5 初步查明岩溶地区水库邻近的洼地的分布高程、地质构造、岩溶发育与连通情况、地表径流与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下水与河水或库水的水力联系等。6 初步判断并预测可能的浸没范围。浸没初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C 的规定。5.3.5 水库诱发地震潜在危险性预测宜符合下列要求:1 水库诱发地震潜在危险性预测应包括可能诱发地震的地段及可能发生诱发地震的类型、最大震级和烈度。2 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发震地段,

33、可根据库区的地质环境、地应力状态、孕震构造、岩体的导水性、可溶岩分布及岩溶发育情况、发震机理等初步判定。3 水库诱发地震的强度可根据发震断裂的长度、岩溶发育程度、己有震例的工程类比或参照区域地震活动水平进行初步估计。5.3.6 水库移民集中安置点和专项复建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调查规划场地的区域构造稳定性及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特征。2 初步查明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活动性断裂的分布及滑坡、崩塌堆积体、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初步评价场地的整体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3 专项复建工程的地质勘察应按工程类型和规模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5.3.7 水库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

34、定:1 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可选用 1:500001:10000,对可能威胁工程及重要城镇、居民区安全的滑坡体和潜在不稳定岸坡,应采用更大的比例尺。在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前,宜进行航空照片和卫星照片的解译。2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除包括整个库盆外,尚应包括下列地区:1) 岩溶地区应包括可能存在渗漏通道的河间地块、邻谷和坝的下游地段。2) 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可能浸没区所在阶地后缘或相邻地貌单元的前缘、两岸及坝址下游附近的塌滑体、泥石流沟和潜在不稳定岸坡分布地段。3 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库区滑坡体、松散堆积体、可能发生渗漏或浸没地段的地下水位、地下水流速与岩溶通道、隐伏大断层破碎带

35、的埋藏和延伸情况等。4 水库区的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渗漏地段水文地质勘探剖面应平行地下水流向或垂直渗漏地段布置。勘探剖面线上的钻孔,应进入可靠的相对隔水层或枯水期水位以下一定深度。2) 浸没区水文地质勘探剖面应垂直库岸或平行地下水流向布置。勘探点宜采用钻孔或探坑,探坑宜挖到地下水位,钻孔宜进入相对隔水层。3) 塌岸预测剖面应垂直库岸布置,靠近岸边的探坑、钻孔应进入水库死水位或相当于陡坡脚高程以下。4) 塌滑体应按塌滑体的滑动方向布置纵横剖面。剖面线上的探坑、钻孔、竖井或平洞应进入下伏的稳定岩土体或沿已知的滑动面掘进。5 岩土试验应根据需要,结合勘探工程布置。有关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36、可根据试验成果或按工程地质类比法选用。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的取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 的规定。6 可能发生渗漏或浸没的地段应利用已有钻孔和水井进行地下水位观测。重点地段宜埋设长期观测设施。地下水动态观测时间不应少于一个水文年。7 近坝库区的不稳定岸坡宜设置简易的岩土体位移监测和地下水观测设施。8 集中移民安置点及专项复建工程的勘察应结合区域地质和水库区地质勘察工作进 行。主要是对各移民集中安置点开展地质调查工作,从宏观上评价规划安置点场地的整体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对县城、中心集镇宜适当加深勘察工作深度,布置相应的勘探工作。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E 的规定。5.4 坝址5.

37、4.1 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河床和两岸第四纪沉积物的分布、厚度、层次结构、组成物质、成因类型等,湿陷性黄土、软土、膨胀土、分散性土、粉细砂和架空层等的分布和河床深槽、埋藏谷、古河道的分布。2 初步查明基岩岩性岩相特征,进行工程地质岩组划分。初步查明软岩、易溶岩、膨胀性岩层和软弱夹层等的分布和厚度,分析其对坝基或边坡岩体稳定的可能影响。3 初步查明坝址区主要断层、挤压破碎带的产状、性质、规模、延伸情况、充填和胶结情况以及断层晚更新世以来的活动性,应特别注意对顺河断层和中、缓倾角断层的调查; 进行节理裂隙统计和结构面分级;分析各类结构面及其组合对坝基、边坡岩体稳定和渗漏的影响。岩体

38、结构面分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F 的规定。4 初步查明岩体的风化、卸荷深度和程度。岩体风化带、卸荷带的划分应分别符合本规范附录G 和附录 H 的规定。5 初步查明对代表性坝址选择和枢纽建筑物布置有影响的滑坡、倾倒体、松散堆积体、潜在不稳定岩体及卸荷岩体的分布,初步评价建筑物和周边自然边坡的稳定性。边坡稳定分析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J 的规定。6 初步查明泥石流的规模、发生条件,初步分析其对工程的影响。7 初步查明坝址区岩土的渗透性、相对隔水层的埋深、厚度和连续性,地下水位、补排关系等水文地质条件,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环境水对混凝土腐蚀的评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K 的规定。8 可溶岩区应初步

39、查明岩溶的分布状况和发育规律,主要岩溶洞穴和岩溶通道的规模、分布、连通和充填情况,结合坝址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可能发生渗漏的地段、渗漏类型及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并提出处理措施的有关建议。9 进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取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D 的规定。5.4.2 坝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 1:50001:2000。2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下列地段:1) 各比较坝址,包括主坝、副坝、溢洪道、厂房和导流工程等有关枢纽建筑布置地段。2) 与阐明各比较坝址工程地质条件有关的地段和邻近区域,包括坝顶以上第一谷肩范围内以及坝址上、下游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可

40、能失稳自然岸坡。3) 当比较坝址相距在 2km 以上时,可分别单独测绘成图。3 物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物探方法应根据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2) 物探剖面线结合勘探剖面布置,并应充分利用钻孔进行综合测井。3) 坝址两岸应利用平洞进行岩体弹性波波速测试。4 坝址的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比较坝址应有一条主要勘探剖面,坝高 70m 及以上的代表性坝址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比较坝址,宜在主要勘探剖面线上、下游增加辅助勘探剖面。2) 主要勘探剖面线上的勘探点间距不应大于 100m,河床部位不应少于 2 个钻孔, 两岸坝肩部位,在设计正常蓄水位以上,也宜布置钻孔。3) 存在缓倾角软弱夹

41、层的坝址,可布置竖井或大口径钻孔。4) 两岸坝肩部位应布置勘探平洞,当坝高在 70m 及以上时,可根据需要分高程增加勘探平洞。5) 当存在影响代表性坝址选择的顺河断层、软弱夹层、河床深槽和潜在不稳定岸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布置钻孔或平洞。6) 可溶岩地区坝址两岸应根据需要布置水文地质专门性钻孔。5 坝址的钻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河床钻孔深度:当坝高大于等于 70m 时,钻孔进入基岩的深度为 50%100%坝高,当坝高小于 70m 时,钻孔进入基岩的深度不应小于 1.0 倍坝高。2) 两岸岸坡上的钻孔宜达到河水位或地下水位高程以下,并应进入相对隔水层。3) 控制性钻孔或专门性钻孔的深度应按

42、实际需要确定。6 深厚覆盖层河流上的坝、闸址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剖面和勘探点应结合建筑物布置。2) 主要勘探剖面线上的钻孔间距宜控制在 50100m 之间。3) 河床钻孔的深度应符合表 5.4.2 的规定。当在此深度内遇有泥炭、软土、粉细砂及强透水层等不良土层时,钻孔应进入下伏的承载力较高的土层或相对隔水层; 可溶岩地区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深。表 5.4.2 深厚覆盖层河床钻孔进入基岩深度(m)覆盖层厚度(h)孔深坝高 H70坝高 H70h40,并 hH503050h40,并 hH10207 水文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 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并应收集钻进过程中的水文地质资料。2

43、) 第四纪地层中的钻孔,应在钻进过程中观测地下水位,并应划分含水层和相对隔水层,主要含水层宜布置抽水试验,测定渗透系数。3) 岩溶发育区应在钻进过程中观测地下水位,并应划分含水层、相对隔水层和隔水层;根据实际情况应进行连通试验。4) 应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8 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一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组数不应少于 6 组。2) 土基勘探应根据土的类型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静力触探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钻孔原位测试。3) 控制混凝土坝坝基稳定和变形的岩土层可进行原位抗剪和变形试验。9 勘察期间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推荐的代表性坝址应进行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 观测时间不应小于一

44、个水文年。10 影响代表性坝址选择的潜在不稳定岸坡宜进行岸坡位移监测。5.5 引 水 线 路5.5.1 引水隧洞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隧洞沿线的地形地貌、物理地质现象及其分布。2 初步查明隧洞沿线地层岩性,应重点调查松散、软弱、膨胀、可溶以及含放射性矿物与有害气体等岩层的分布。3 初步查明隧洞沿线的褶皱、主要断层破碎带等各种类型结构面的产状、规模、延伸情况,初步评价其对进出口边坡和地下洞室围岩稳定的影响。4 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汇水构造和地下水溢出点的位置和高程,补排条件以及与地表溪沟连通的断层破碎带、岩溶通道和采空区等的分布,对隧洞掘进时突然涌水的可能性及对围岩稳定和环境水文地

45、质条件的可能影响作出初步评价。5 初步查明隧洞进出口段、过沟段、傍山洞段和浅埋洞段、压力管道等的覆盖层厚度、基岩的风化深度和卸荷发育深度等,并对其所通过的山体及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6 进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并进行隧洞工程地质分段和围岩初步分类。围岩工程地质初步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L 的规定。5.5.2 渠道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岩溶塌陷区、滑坡、崩塌堆积、泥石流、古河道、移动沙丘、采空区等的分布。2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覆盖层厚度、地层岩性,应特别注意岩盐、石膏、岩溶化岩层、膨胀岩、泥炭、软土、粉细砂、分散性土、冻土层、湿陷性黄土等工程地质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3 初步查明地质构造、软弱夹层及主要结构面的分布组合情况4 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基岩风化情况、卸荷带深度。5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下水位、水质、强透水层和隔水层分布,地表水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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