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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应用技术规程目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4 材料54.1 一般规定54.2 主体结构材料54.3 外围护系统材料74.4 内装系统材料74.5 设备与管线材料84.6 其它材料85 建筑集成设计95.1 一般规定95.2 建筑性能指标95.3 标准化设计125.4 一体化设计135.5 绿色建筑设计135.6 建筑信息模型146 结构系统设计156.1 一般规定156.2 二维模块设计166.3 三维模块设计196.4 楼梯设计206.5 基础设计216.6 节点构造要求227 外围护系统设计247.1 一般规定247.2 墙体外围护系统设计247.3 屋盖外围
2、护系统设计2717.4 辅助系统设计288 内装系统设计308.1 一般规定308.2 墙体内装系统设计308.3 楼盖内装系统设计318.4 集成部品的内装系统设计329 设备与管线系统设计349.1 一般规定349.2 给水系统设计349.3 排水系统设计359.4 强弱电系统与智能化设计369.5 暖通系统设计3610 模块化生产及质量验收3810.1 一般规定3810.2 部品件生产下料3810.3 部品件龙骨组装生产3910.4 二维模块生产3910.5 三维模块生产4110.6 生产工作台及设备4110.7 部品件质量验收4211 包装运输及堆放管理4311.1 一般规定4311.
3、2 包装标准设计4311.3 运输管理4411.4 堆放管理4412 施工安装4612.1一般规定 .4612.2基础工程 .4712.3二维模块现场安装 .4712.4三维模块现场安装 .4812.5外围护系统现场安装 .4912.62内装系统安装 .4912.7 设备与管线系统安装5012.8 安装工具5113 房屋整体验收5313.1 一般规定5313.2 基础验收5313.3 结构系统验收5413.4 外围护系统验收5613.5 内装系统验收5613.6 设备管线系统验收5813.7 房屋竣工验收与整体产品交付5914 使用维护管理6114.1 一般规定6114.2 结构系统的使用维护
4、6214.3 外围护系统的使用维护6214.4 内装系统的使用维护6314.5 设备管线系统的使用维护64本规程用词说明65引用标准名录66附:条文说明69附录 各类质量验收表12231总则1.0.1 为满足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应用需求,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绿色节能、环保美观,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以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为主要承重构件,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 8 度、层数不大于 6 层且檐口高度不大于 20m 的低多层民用建筑的制作、安装、验收和全寿命周期的使用维护管理。1.0.3 本规程在规范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工程质量要求之上,将单体建筑视为整体产
5、品,从部品化选材、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模块化安装、产品化验收交付到使用维护,采用一体化的措施确保建筑产品的整体性能实现。1.0.4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2术语2.0.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assembled buildings with cold-formed thin-walled steel-structures建筑的结构系统是由冷弯薄壁型钢部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2.0.2 冷弯薄壁型钢cold-formed thin-walled steels薄壁钢板通过辊轧或冲压弯折成的各种截面的型钢。2.0.3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二维
6、模块2-D modules of the assembled buildings with cold-formed thin-walled steel-structures以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装配集成的平面板式模块单元即墙板模块、楼盖模块和屋盖模块。2.0.4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三维模块 3-D modules of the assembled buildings with cold-formed thin-walled steel-structures以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装配集成的三维空间模块单元。2.0.5 腹板加劲件 web stiffeners楼盖梁支座处或集中荷载作用处,与腹板连接防
7、止腹板屈曲的短构件。2.0.6 腹板折曲 web crippling冷弯薄壁型钢构件腹板在集中荷载作用下发生的局部破坏。2.0.7 建筑外围护系统 building outdoor enclosure structure system外围护系统是指建筑的外墙和屋面体系中除了冷弯薄壁结构主体以外的部分,包括防潮防水层、保温层、饰面装饰层(外墙挂板、屋面瓦等)。2.0.8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建筑信息模型(简称:BIM)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2.0.9 制造执行系统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制
8、造执行系统(简称:MES)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2.0.10 企业资源计划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2企业资源计划(简称:ERP)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 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2.0.11 气密性 air barrier在风压和热压的作用下,气密性是保证建筑外窗保温性能稳定的重要控制性指标, 外窗的气密性能直接关系到外窗的冷风渗透热损失,气密性能等级越高,热损失越小。2.0.12 同层排水 same-floor drain建筑排水系统中,器具排水管和排水横支管不穿越本层结构楼板到下层空间
9、,且与卫生器具同层敷设并接入排水立管的排水方式。2.0.13 无线桥接 wireless network bridging无线桥接技术是一种局域网络无线连接的技术,是无线射频技术和传统的有线网桥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它可以无缝地将相隔数十公里的局域网络连接在一起,创建统一的企业或城域网络系统。2.0.14 工艺路线 process route工艺路线用来表示企业产品在企业的一个加工路线(加工顺序)和在各个工序中的标准工时的定额情况。33基本规定3.0.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应采用工业化制造的方式统筹协同建筑的设计、工厂生产、包装运输、现场安装、整体验收及全寿命周期的使用维护全过程。3.0.2
10、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应采用通用性强、性能稳定、品质优良、绿色健康的材料及部品部件。3.0.3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应采用基于模数化、标准化、模块化设计的一体化设计原则,满足不同功能、不同空间规模、不同造型风格的多样化建筑产品需求。3.0.4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工厂制造应采用模块化生产的方式在工厂生产制作,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障高品质,提高生产效率和建筑的装配率。3.0.5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施工安装应建立一系列详细的安装操作流程,建立严格的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以及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0.6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竣工验收按建筑工程的方式或建筑产品方式应符
11、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3.0.7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宜用建筑信息模型,实现建筑全寿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3.0.8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防火、防腐的功能要求。44材料4.1 一般规定4.1.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所用材料包含主体结构材料、外围护材料、内装材料、设备管线材料及其它材料,应满足相关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4.1.2 在结构设计图纸和材料采购清单中,应注明所采用钢材的牌号、质量等级防腐镀层厚度等信息。4.1.3 选用紧固连接辅材时(螺栓、螺钉、铆钉等),应根据性能和工艺选用合适的规格。4.1.4 外围护材料宜根据功能性需求选择,并进行合理构造组合。4.1.5
12、 使用材料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和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 的相关规定, 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 的相关规定。4.1.6 使用材料的室内有害物质控制应符合本规范 13.5 的相应规定外,还要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1.7 材料的有效使用年限应符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的相关规定。4.2 主体结构材料4.2.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结构构件钢材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规定。有条件时,宜采用耐候钢、耐火钢、高强钢等高
13、性能钢材。用于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主体结构的钢材(含主要连接件)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的规定。对应的镀锌和镀铝锌钢板及钢带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2518 的规定,锌铝镁镀层钢板及钢带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冶金行业标准连续热镀锌铝镁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YB/T 4761 的规定。当使用 550MPa 级热镀锌、热镀铝锌和热镀锌铝镁钢材时应遵循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227 中的钢材强度设5计值的规定;当有可靠根据时,可采用其他牌号的钢材,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冷轧成形后
14、,高强度钢材选用经过完全退火的结构用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延伸率满足抗震要求,其强度指标遵循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227 中钢材设计值的规定,非结构用材料不得用于承重结构体系。冷弯薄壁型钢常用钢材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4.2.1-1 的规定。表 4.2.1-1 冷弯薄壁型钢常用钢材性能指标强度级别屈服强度 MPa延伸率%冷弯实验25523526TO35535522TO39039020TO42042018TO46046016TO55055012TO4.2.2 结构用冷弯薄壁型钢构件及其连接件的防腐镀层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一般腐蚀性地区,其双面镀锌镀层重量宜采用 275g/m2
15、,不应低于 180g/m2; 双面镀铝锌或锌铝镁镀层重量宜采用 150g/m2,不应低于 100g/m2。2 对于高腐蚀性地区,其双面镀锌镀层重量不应低于 350g/m2,双面镀铝锌或锌铝镁镀层重量不应低于 200g/m2。4.2.3 结构用冷弯薄壁型钢构件的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冷弯薄壁型钢构件切割及开孔断面处,可不进行防腐处理;当构件表面镀层出现局部破坏时,应采用可靠方式进行防腐处理。2 冷弯薄壁型钢构件与混凝土基础之间应设置防腐防潮垫层;金属管线穿越冷弯薄壁型钢构件时,应设置绝缘材料垫圈,避免二者直接接触。4.2.4 非结构用冷弯薄壁型钢构件镀层的双面镀锌量不应低于 125 g/m
16、2,双面镀铝锌或锌铝镁镀层重量不应低于 70g/m2。4.2.5 主结构构件主要采用 C、U 等型冷弯工艺成型钢构件为主体受力构件。64.2.6 所使用的紧固件包括自攻螺钉、自钻自攻螺钉、射钉、抽芯铆钉、圆钉、螺栓、膨胀螺栓和地脚螺栓等表面处理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4.2.7 螺栓连接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227 和冷弯薄壁型钢多层住宅技术标准JGJ/T421 的相关规定。4.2.8 采用焊接方案连接时,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G50061 的规范要求。4.2.9 其它未列出钢结构连接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2.10 结构板选材时宜采用同时具有多功
17、能(结构蒙皮、防火、保温、隔音及装饰等) 的装配式板材。结构蒙皮板材可采用定向刨花板和钢板等材料,结构防火板应满足主体结构围护所需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4.3 外围护系统材料4.3.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保温隔热、隔音材料可采用玻璃棉、挤塑聚苯板、纸蜂窝板、硅酚板、羊毛毡等保温材料。保温材料的选用需根据建筑构造要求及建筑防火规范要求确定。4.3.2 外围护防水材料应根据建筑构造要求进行选用(外围护防水一般设置为构造刚性防水及柔性包裹式防水)。墙面柔性外围护防水应选择具有双向透气不透水的呼吸纸, 屋面应采用高分子合成防水材料。4.3.3 装饰收边系统宜采用装配式成品装饰线条。4.3.4 外装
18、饰围护材料宜采用装配式围护材料,选择应考虑耐久性、防水性、美观性, 并具有一定的使用强度要求,同时需要考虑后期围护、替换方案以满足建筑使用年限要求。4.3.5 屋面宜采用装配式屋面做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4.4 内装系统材料4.4.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内装系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抗震、防火、防水、防潮和隔声等标准的规定,并满足生产、运输和安装等要求。4.4.2 内装系统的设计与选型宜采用装配式内装材料,应满足绿色环保的要求,室内污染物限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的规定。74.5 设备与管线材料4.5.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给
19、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给排水工程采用的相关材料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的相关规定。4.5.2 电气工程采用的相关材料应符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 304 的相关规定。4.5.3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宜采用装配式设备与管线材料,应选用耐腐蚀、使用寿命长、降噪性能好、便于安装及更换、连接可靠、密封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及阀门设备。4.5.4 敷设在吊顶及楼地面架空层内的给水排水设备管线应采取防腐蚀、隔声减噪和防结露措施。4.6 其它材料4.6.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结构用粘胶、胶
20、带、硅胶等粘结密封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提供质保书或试验论证资料。4.6.2 混凝土和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的规定。4.6.3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结构用木构件的设计、施工验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 的规定。结构用木材应做防腐、防火、防虫处理。4.6.4 主体结构的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 和建筑用阻燃密封胶GB/T 24267 的规定。85 建筑集成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以及设
21、备与管线系统应进行集成设计,宜符合提高集成度、施工精度和安装效率的要求。5.1.2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应按照集成设计原则,将建筑、结构、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和燃气等专业之间进行协同设计。5.1.3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设计宜建立信息化协同平台,采用标准化的功能模块、部品部件等信息库,统一编码、统一规则,全专业共享数据信息,实现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5.1.4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防火设计文件应注明建筑的耐火等级、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及设计指标。5.2 建筑性能指标5.2.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
22、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249 的相关规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 的相关规定执行。1 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 5.2.1 中的规定。柱间支撑的设计耐火极限应与柱相同,楼盖支撑的设计耐火极限应与梁相同,屋盖支撑和系杆的设计耐火极限应与屋顶承重构件相同。表 5.2.1 构件的耐火极限(h)构 件 名 称耐 火 等 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3.003.003.003. 00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1.001.000.750.75楼梯间和前室的墙、电梯井的墙、住宅单元 之间的墙、
23、住宅分户墙2.002.001.501.009承重墙3.002.502.000.50房间隔墙0.750,500.500.25柱、柱间支撑3.002.502.001.00梁、楼面桁架、楼盖支撑2.001.501.000.5楼板1.501.000.750.50屋顶承重构件1.501.000.500.25疏散楼梯1.501.000.750.50注:表中的外墙指除外保温层外的主体构件。2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经验算低于设计耐火极限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构件防火保护构造及措施可采用下列措施之一或其中几种的复合:1) 包覆防火板;2) 包覆柔性毡状隔热材料。采用包覆防火板保护时,应符合下列
24、规定:1) 防火板应为不燃材料,且受火时不应出现炸裂和穿透裂缝等现象;2) 防火板的包覆应根据构件形状和所处部位进行构造设计;3) 安装牢固稳定的措施。固定防火板的龙骨及黏结剂应为不燃材料。龙骨应便于与构件及防火板连接,黏结剂在高温下应能保持一定的強度,并应能保证防火板的包敷完整。采用包覆柔性毡状隔热材料保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应用于易受潮或受水的钢结构;2) 在自重作用下,毡状材料不应发生压缩不均的现象。防火构造可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249 的相关防火构造。3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节点的防火保护应与被连接构件中防火保护要求最高者相同
25、。5.2.2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分户墙、隔墙、楼盖及屋盖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和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等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民10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的规定。5.2.3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装饰装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 的规定。轻质墙体、门窗和屋顶等围护结构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外墙与屋面应采取防潮、防雨措施,门窗缝隙应采取防水和保温隔热的构造措施, 其密封条等填充材料应耐久、可靠。外墙、屋顶和顶棚结构内部的冬季冷凝受潮验算及防潮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的规定。5
26、.2.4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结构构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表面处理,除锈方法和除锈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1 GB/T 8923.4 的规定。5.2.5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构件、连接节点及非结构构件应符合最小金属镀层重量(质量)要求,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当满足相同的防腐效果,可使用替代涂料;当表面镀层出现局部破坏时,应重新进行防腐处理。5.2.6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的规定。5.2.7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围护
27、系统应具有抵御冬季室外气温作用和气温波动的能力,非透光外围护系统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的差值应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5.2.8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防潮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 室内空气湿度不宜过高,地面、外墙表面温度不宜过低;2 可采用具有吸湿、解湿等调节空气湿度功能的围护系统材料;3 围护系统中的热桥部位应进行表面结露验算,确保热桥内表面温度高于房间空气露点温度;4 应合理设置保温层和隔汽层,防止围护系统内部冷凝;5 与室外雨水或土壤接触的围护系统应额外设置防潮层。5.2.9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节能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1 建筑设计时应合理选择建筑的体形、朝向和窗墙面积比;2 住宅应使
28、用能效比高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设备和系统,采取室温调控和热量计量措施来降低采暖、空气调节能耗;3 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4 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应采取节电措施;5 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115.3 标准化设计5.3.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应在以下模数协调的基础上,采用标准化设计,提高部品部件的通用性。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的有关规定。2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开间与柱距、进深与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宜采用水平扩大模数数列 2nM、3nM(n 为自然数),M 宜采用 300mm。3
29、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4 梁、柱、墙、板等部件的截面尺寸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 nM。5 构造节点和部品件的接口尺寸宜采用分模数列 nM/2、nM/5、nM/10。6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开间、进深、层高、洞口等优先尺寸应根据建筑类型、使用功能、部品部件生产与装配要求等确定。7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部品部件尺寸及安装位置的公差协调应根据生产装配要求、主体结构层间变形、密封材料变形能力、材料干缩、温差变形、施工误差等确定。5.3.2 当采用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体系设计公共建筑时,应采用楼电梯、公共卫生间、公共管井、基本单元等模块进行组合
30、设计;设计住宅建筑应采用楼电梯、公共管井、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等模块进行组合设计。5.3.3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部品部件以及设备、管道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标准化接口。5.3.4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空间灵活可变的布置方式2 平面布置应规则,承重构件布置应上下对齐贯通,外墙、洞口宜规整有序;3 设备与管线宜集中设置,并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5.3.5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阳台板、空调板、外窗、遮阳设施及装饰等部品部件宜进行标准化设计;2 建筑宜通过建筑体量、材质肌理、色彩等变化,形成丰富多样的立面效果。5.3.6 装配式冷
31、弯薄壁型钢建筑室内装修的标准构配件宜采用工业化产品,非标准构配件可在现场统一制作,应减少施工现场的湿作业。125.4 一体化设计5.4.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一体化设计应采用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要求。5.4.2 一体化设计应满足工厂模块化制造、运输及现场安装、全寿命周期维护保障的要求。5.4.3 一体化设计应满足建筑平面、立面尺寸的模数化、标准化部品部件及材料的要求。5.4.4 一体化设计宜采用设备管线管道集中布置,利用墙体及楼盖与屋盖的空腔布置, 管线管道口的预留、预埋位置应准确。5.4.5 遮阳构件、导光构件、导风构件、太阳能集热器、光伏组件等绿色建筑
32、技术相关构件应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5.4.6 一体化设计应根据建筑功能、主体结构、设备管线及装修等要求,确定合理的层高及净高尺寸。5.4.7 一体化设计宜协同考虑建筑节能、雨水收集及建筑绿化、清洁能源利用等绿色环保的要求。5.5 绿色建筑设计5.5.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应结合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且建筑布局应与场地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相适应,并对场地的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等加以组织和利用,确定合理的建筑布局、朝向、形体和间距。建筑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5.5.2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建筑形体和空间布局,促进天然采光、自然通
33、风,合理优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等性能,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负荷,改善室内舒适度。5.5.3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设计的各种技术措施应结合其性能优缺点、适用条件、实施效果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经过综合比较分析后合理选用。5.5.4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设计宜采用遮阳构件、导光构件、导风构件、太阳能集热器、光伏组件等绿色建筑技术。5.5.5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造型应符合建筑功能和技术的需求,结构及构造应合13理。5.5.6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宜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时使用计算机模拟等建筑性能和环境分析技术,对朝向、方位、形状、围护结构、内部空间布局等进行分析和优化, 并在设计
34、深入过程中进行完善和检验。5.5.7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在集成设计中,材料应采用轻质的墙体、楼盖和屋盖系统,宜利用低碳再生资源。5.6 建筑信息模型5.6.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建筑信息模型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 51235 和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 51269 的规定。5.6.2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施工模型宜在施工图设计模型基础上创建。施工过程模型宜包括施工模拟、预制加工、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等子模型,支持施工模拟、预制加工、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施工监理等 BIM 应用。5.6.3
35、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深化设计 BIM 软件应具备空间协调、工程量统计、深化设计图和报表生成等功能。各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图应包括二维图和必要的三维模型视图。5.6.4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竣工验收模型应在施工过程模型上附加或关联竣工验收相关信息和资料,其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 等的规定。146 结构系统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结构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进行设计,以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36、进行设计。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考虑荷载的基本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荷载的偶然组合;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冷时,应考虑荷载的标准组合。6.1.2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结构及模块单元结构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规定,一般永久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正常使用年限为 50 年,其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 1.0。结构模块单元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结构安全等级。6.1.3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结构可根据建筑功能、建筑高度、建筑跨度、柱网布置、抗震设防烈度、场地条件、结构材质和施工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结构方案。6.
37、1.4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应符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冷弯薄壁型钢多层住宅技术标准JGJ/T 421、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 22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和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等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6.1.5 结构系统设计应符合工厂生产、现场装配的工业化建造要求,构件及节点设计宜标准化和通用化。结构模块单元尺寸应符合建筑模数要求。结构布置应与建筑空间、平面和立面设计相协调。6.1.6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结构布置应合理、规则,具有合
38、理的传力途径和明确的计算简图;2 结构的竖向和水平布置应使结构具有合理的承载力、刚度和耗能能力,不宜采用特别不规则的结构体系,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结构布置;3 建筑结构平面各层的抗侧力刚度中心与质量中心宜接近或重合。6.1.7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结构体系分析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结构平面布置规则时,可在两主轴方向分别按平面结构分析模型进行设计;结15构平面布置不规则时,宜采用空间整体分析模型进行设计;2墙体、楼面、屋面等单元模块的连接节点应同时满足竖向与水平各方向受力要求,并保证节点不先于构(部)件发生破坏。6.1.8 在风荷载和多遇地震作用下,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的层间位移不宜大于层
39、间高度的 1/300;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层间位移不应大于层间高度的 1/50;屋顶水平位移与建筑高度之比不宜大于 1/450。6.1.9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及其模块单元抗震计算时,多遇地震下结构的阻尼比可取 0.030.04,罕遇地震下结构的阻尼比可取 0.05。6.1.10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结构的连接宜优先采用自攻螺钉、环槽铆钉等机械连接方式;当有可靠依据时,可采用半刚性连接,此时结构或模块计算应计入节点转动刚度的影响。6.1.1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结构及其模块单元的主要受压构件长细比不应大于150,一般受压构件长细比不应大于 200;主要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 200,一般
40、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 250。6.1.12 墙架柱、楼盖梁以及屋架的间距模数根据建筑物单元模块一般可取 600mm、400mm 或 300mm,宜采用标准化、集成化设计。6.1.13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单元构件开孔及孔口补强可根据建筑高度分别按冷弯薄壁型钢多层住宅技术标准JGJ/T 421、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 227 相关条款执行。6.2 二维模块设计6.2.1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墙体应按照受力功能划分为:抗剪墙体、承重墙体、非承重墙体。6.2.2 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建筑二维模块的墙体模块的墙架柱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的规定
41、,按轴心受力构件进行强度和整体稳定计算,强度计算时可不考虑墙面板的作用,整体稳定计算时宜考虑墙面板和支撑的作用。6.2.3 墙体模块的抗剪墙体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及受剪承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JG/T 544 和冷弯薄壁型钢多层住宅技术标准JGJ/T 42116的规定,抗剪墙体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根据洞口大小进行折减。抗剪墙体采用不同构件尺寸或其他材料时应有充分依据,其受剪承载力可由试验确定。6.2.4 抗剪墙体模块的宽度一般大于 900mm。6.2.5 承重墙体模块开洞口部位宽度超过 500mm 时,宜设置过梁。6.2.6 墙体模块计算单元的边缘构件除满足必要的受力计算外
42、,还需要满足抗震构造加强。1 承重墙体模块洞口两侧的立柱,宜采用 C、U 型钢组成的拼合柱或使用方管柱。2 承重墙体模块洞口宽度大于 2m 时,洞口过梁应计算确定,对应洞口边缘立柱应做加强处理。3 承重墙体模块在 L 型及 T 型交叉部位,需要对等设置边缘加强立柱,加强方式可以做组合龙骨立柱拼合单元或者普通钢结构构件。6.2.7 对同一块承重墙体二维模块的墙体,顶底导梁应通长没有拼接。当考虑搬运施工等需分割导梁时应按以下结合方法进行:1 顶底导梁的分割位置应距离楼板单元模块的边梁以及端梁拼接部或木顶板拼接部 450mm 以上;2 预制承重墙体二维模块间的互相连接采用墙柱互相连接或在同一墙柱上面
43、板拼合连接方法。6.2.8承重墙体模块间通过在以下部位设置安装条形构件或锚固构件来紧密固定墙体:1角柱两侧;2承重墙体二维模块及其相交部位;3落地洞口两侧;6.2.94条形构件或锚固件的距离宜控制在 2m 以内。阳台栏杆墙体的设计施工应考虑结构的安全性能、居住性能和耐久性能,通常在建筑物阳台栏杆墙内侧和阳台地面上要设置防水层,施工时应特别注意墙体和地面连接部位周边以及排水设备周边的防水。6.2.10 承重墙体模块开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模块的顶导梁、底导梁以及纵立柱的翼缘部分原则上不应该被切削;2 设备管道贯通底导梁、顶导梁的腹板孔及因墙体顶导梁引出的电气电缆需在顶导梁及边梁的腹板的直径在
44、40mm 以下;173 竖向构件腹板打孔一般宽度不应超过 40mm 且不应超过腹板高度的 1/2,长度在110mm 以下,相邻孔中心线间的间隔不应小于 600mm。4 水电线穿孔宜在孔洞处布置保护套。6.2.11 楼盖模块应根据模数要求划分为集成单元,楼盖集成单元内的各组成构件之间以及楼盖整体构造措施,低层房屋应满足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 227、多层房屋应满足冷弯薄壁型钢多层住宅技术标准JGJ/T 421 的相关规定。6.2.12 楼盖模块应根据吊装设备的具体情况考虑吊挂点位置、构造加强措施等内容。集成单元与集成单元连接两端支承处应根据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的规定验算腹板的承载力。6.2.13 楼盖梁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的规定, 按受弯构件验算强度、刚度、整体稳定性及支座处腹板的局部稳定性。当楼盖梁的受压上翼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