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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乡村建设规范目次前言II引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总则15 数字基础设施26 数字平台27 数字经济28 数字生活39 数字治理4参考文献6 I 数字乡村建设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总则、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平台、数字经济、数字生活、数字治理等方面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单个行政村开展数字乡村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
2、与代码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7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2 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3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5529 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DB33/T 2350 数字化改革术语定义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3.1数字乡村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
3、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广泛应用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着力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领域数字化转型,建成数据互联互通、服务共建共享、治理高效有力的智能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来源:DB33/T 2350-2021 3.1.3.10 4 总则6 /4.1 坚持统筹推进,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4.2 坚持“整体智治”,推动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深度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3 坚持因地
4、制宜,充分考虑本村历史状况、自然环境、风俗习惯及村民文化素质等因素,突出本土特色,确保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4 坚持农民主体,建立与乡村人口知识结构相匹配的数字乡村发展模式,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5 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以组织振兴带动数字乡村建设。5 数字基础设施5.1 实现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三网全覆盖。 5.2 开展乡村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实现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慧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 5.3 运用地理信息技术,推进物联网、农业环
5、境感知、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终端应用等设施设备运用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5.4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 GB/T 20269、GB/T 20270、GB/T 20271、GB/T 20272、GB/T 20273 的要求。 6 数字平台6.1 立足产业数字化、管理高效化、服务在线化、应用便捷化,建立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简称数字平台),总体架构可包括基础设施、数据支撑、业务支撑和应用系统,入口可通过浙政钉、浙里办以及 PC 端实现。 6.2 依托数字平台,建立乡村数据资源目录,共享数据和信息,实时掌握动态信息。 6.3 依托数字平台,面向政府部门、乡村基层组织、市场主体和农村居民等服务对
6、象,开展场景应用, 加强业务协同。 6.4 依托数字平台,向公众发布数字乡村建设动态,展示数字乡村建设成果。 7 数字经济7.1 产业发展7.1.1 依托“浙农服”开展数字化生产管理、农技指导、农资监管等,建立智慧农业技术体系。 7.1.2 建设智慧农(牧)场、建设数字农业工厂,推广适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及数字种养新模式。 7.1.3 推行智能大棚、温室环境自动控制、肥水药精准施用、病虫害智能监测、数控喷药、智能采摘农用无人机作业广泛应用等,进行作物识别、长势监控、气象要素监测、病虫害监测分析。 7.1.4 实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实现数字化全程溯源
7、。 7.2 乡村旅游7.2.1 建设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网络,新型服务业、休闲旅游等数字化程度高。 7.2.2 美丽休闲乡村(渔村、农庄)、农家乐(民宿)、乡村康养和文创基地等应实现在线经营,对乡村民宿、景区村庄、文创基地和采摘基地等应用场景进行数据展现。 7.3 商贸流通7.3.1 建立快递网点和行政村快递智能柜,快递服务可达一日一投。 7.3.2 拓宽农产品、农村工艺品线上销售渠道,开展云展销、云洽谈等活动,发展体验农业、众筹农业、定制(订单)农业、共享农业、云农场等互联网+农业新业态新模式。 7.3.3 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建立智慧物流配送中心。 7.3.4 根据产业需要
8、,建立仓储保鲜、冷链加工体系,实现现有农产品物流、仓储的资源共享。 8 数字生活8.1 基础教育8.1.1 实现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 8.1.2 发展“互联网+教育”,实现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与乡村中小学对接。 8.2 医疗健康8.2.1 开展远程医疗,对接城市医疗机构,为村民提供远程专家会诊、辅助开药等服务。 8.2.2 提供线上医保支付、线上签约管理、预约转诊、健康宣教等医疗服务,实时归集、上传健康数据。 8.2.3 提供慢性病管理、慢性病复诊(线上问诊、线下配送)、用药提醒、异样预警等服务。 8.2.4 在疫情流行期间,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疫苗接种、健康码等实时监测
9、。 8.2.5 使用智能穿戴设备、家居设备和呼叫设备等,提供远程医疗、健康管理、随身监护、关爱视频等综合性、多样性的养老服务。 8.3 劳动就业8.3.1 利用互联网提供招聘信息,可智能匹配村民求职和企业用工需求,实现就近就业。 8.3.2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向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带头人等主体提供专业生产、技能提升、产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等培训服务,培育职业农民。 8.3.3 利用远程教学、云课堂等多种线上学习方式,提供互联网和数字信息科技基础课程,培育电商人才。 8.4 生活便利8.4.1 通过手机端实时查看公交位置、线路,提供出行方案。 8.4.2 通过手机
10、端实时查看气象要素实况、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服务等信息,指导出行、农事及活动安排。 8.4.3 推动“最多跑一次”向村级延伸,建立村级“帮办点”,引导村民使用“浙里办”。布设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村民一生事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村民办理事项可包括该事件的名称、主体人、办理时间以及办理方式等信息。 注:村民一生事指出生、入(园)学、就业、婚姻、就医、建房、救助、殡葬。 8.4.4 宜建立移动端小程序等线上村民沟通反馈渠道,便捷响应、处理、反馈村民反映的各类生活问题。9 数字治理9.1 空间治理9.1.1 建设标准地名地址库,实现标准地名地址与房屋实际位置以及人员信息三者关联,定期更新。 9.1.2
11、乡村住房门牌上墙率达 100%,建立乡村地名地址数据库,地理信息分类应符合 GB/T 13923、GB/T 25529 的规定,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应符合 GB/T 21010 的规定,实现农村住房、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数字化管理。 9.1.3 以电子地图、遥感影像、三维实景地图等空间数据为基底,叠加自然资源、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数据,构建数字乡村底图,数字乡村底图应符合 GB/T 13989 的规定。建成数字孪生乡村模型, 可直观地呈现乡村概览、自然风貌、村庄变迁和生产力布局等,实现乡村空间治理多规合一。 9.1.4 进行高分辨率遥感监测数据采集,实现人居环境、三改一拆、自然资源等多跨
12、业务场景。 9.2 生态治理9.2.1 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高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农村生态系统脆弱区和敏感区实施重点监测。 9.2.2 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网络监督,共同维护绿色生活环境。 9.2.3 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养殖污水等监测网络,实现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等资源、人居环境等领域数字化监管覆盖率达 100%。 9.2.4 通过对感知设备、村民活动等共享数据的动态收集、精准分析、异动管理,实现对生态环境变化的实时监测,村内紧急情况、基础设施故障等问题的及时处置。 9.2.5 建设乡村空气站,实现监测网格全覆盖。 9.2.6 乡村环境数字化监控宜包括以下内容: 污
13、水监测点:显示在乡村安装的各种污水处理设备的点位位置及对应的实时数据; 污水井盖:显示在乡村安装的各种智能井盖设备的点位位置及对应的实时数据; 垃圾分类收集站:显示在乡村安装的各种垃圾分类设备的点位位置及对应的实时数据; 水利设施:显示在山塘、水库安装的传感器设备的点位位置及对应的实时数据; 智能灯杆:显示在乡村安装的各种智能灯杆的位置及对应的实时数据; 烟感:实现对烟感信息的实时监控和预警。 9.3 网络文化9.3.1 建设互联网助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示范基地,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 9.3.2 建设县级融媒体中心、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和智慧广电。 9.3.3 推进乡村
14、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数字文物资源库”、“数字博物馆”; 9.3.4 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网络展览,大力宣传中华优秀农耕文化; 9.3.5 支持“三农”题材网络文化优质内容创作; 9.3.6 开展国家宗教政策宣传普及工作,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及其有组织的渗透活动; 9.3.7 加强网络巡查监督,遏制封建迷信、攀比低俗等消极文化的网络传播,预防农村少年儿童沉迷网络。 9.4 “三务”管理9.4.1 在移动端可设置基层党组织详情、组织生活、志愿服务、包片联户、党员积分等信息,建立“互联网+党建”模式。 9.4.2 通过数字平台、广播电视、手机应用程序等方式公开党务、村务、财务等事务,建立“三务” 公开投诉质疑渠道,及时作出处置、反馈结果。注:“三务”指党务、村务、财务。 9.4.3 在电脑端和手机端分别开设党员干部网络党课教育,可提供党员干部便捷化学习渠道农村党员干部网络党课教育。 9.5 平安建设9.5.1 实施农村“雪亮工程”,通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法治乡村。 9.5.2 运用数字化手段,制定应急预案,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疫情)应急管理。 9.5.3 开展信息采集、登记,依托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与网格化乡村治理系统协同管理,提高村庄治安综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