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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局家电下乡试点方案为做好我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商务 厅财政厅关于*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家电下乡试点工 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的通知(*政120*) 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引导企业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 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市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提高农村家 电商品拥有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试点时间和主要内容(一)试点时间。开始时间从20*年12月1日算起,至20*年5月31日结束。(二)主要内容。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选择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 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冰箱和
2、手机三大产品进行补贴试点。对农 民购买的三类家电产品,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一定比例 的资金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 协调发展。三、试点产品标准和补贴对象 (一)三类试点产品的价格。彩电单价在1500元以下(含1500元,下同),冰箱(冰柜)单 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 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二)补贴对象及标准。我市(县)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 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0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 柜)、手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2台(部
3、)。四、家电下乡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一)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经过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和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承担我 省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10家,即:青岛海尔销售公司、*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代表方)和*永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成员)联 合体、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家裕生活电器有限公 司、*日日顺电器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荣事达美 的电器营销有限公司。(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1 .具备的条件。一是配备有计算机及联网设备;二是熟悉计算机 操作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三是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四是有相
4、 应的经营场地、设施;五是信誉好,无不良记录。2 .销售网点的选定。市商务和财政部门结合中标流通企业选定市 城区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被选定为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企业,持营业执照、中标流通企业的加盟协议、 授权书或证明,作为中标流通企业网点的其他文本材料,到市商务局 登记确认。“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品承办企业设在城区的总店, 凡有家电经营业务且具备条件的,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协议后作 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为了方便农民购买,减轻农民购买费用,在乡镇、办事处设立家 电下乡销售网点,每个乡镇、办事处选择23个。有经营能力且具 备条件,并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协议的“万村
5、千乡市场工程”乡 级农家店优先选择;其他从中标流通企业设在乡镇、办事处的网点中 选择。乡镇、办事处销售网点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选定。中标流 通企业设在乡镇、办事处的网点未被选中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可 以受本企业设在城区销售网点的委托开展销售预约登记和送货上门 服务,所进行的委托销售由城区网点开具销售发票,不得以本店名义 开具销售发票,否则购买人不能享受家电下乡的财政补贴。3 .核准程序。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选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经周口市商务局、财政局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告;并报省商务厅、财 政厅备案。五、货源供应及价格(一)组织好货源。中标流通企业要制定补贴类家电商品的供应计划,试点期内
6、每月底向市商务局报送1次。要加强经营网络销售信息沟通和市场预测, 及时调整供货计划和组织货源,保证全市各销售网点货源均衡供应, 满足购买需求,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二)合理制定配送价格。中标流通企业要合理制定家电下乡补贴商品的统一配送价格,不 得因实行补贴商品热销而提高供货价格。(三)严格执行零售价格。各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零售 价格销售,不得随意提高价格。对自行提高价格者,取消其销售网点 资格。六、补贴资金的审核与发放(一)补贴资金的审核。1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审核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商务局、 财政局协调乡镇、办事处安排负责补贴资金的审核人员,要选
7、定工作 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补贴资金审核工作,并进行培训。家电下乡补贴 资金审核办公地点由乡镇、办事处提供。2 .购买人在购买之日起30内(20*年5月15日以后购买的应在 6月15日以前),持有关材料到乡镇、办事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 办公室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 及复印件。(2)身份证明(即能够证明购买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证、户 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补贴类家 电产品专用标识。(4)购买人粮食直补等惠农补贴一折通存折。没有 一折通存折的应及时到农信社开立惠农补贴一折通帐户。(5)按规定要求申报的其它材料。3 .审核内容:(1)销售
8、单位是否为核准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2) 购买产品是否是中标的生产企业产品。(3)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 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4)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规定的最高限价之 下。(5)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6)每户每类产品购买数 量不超过2台。(7)其他应审核的内容。4 .审核工作程序:(1)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审核人员在购买发票 上注明“已核”字样并签字;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当即告知当事人;(2)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填写*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附 表1) 一式3份,交购买人1份,市商务局、财政部门各留查1份, 并将购买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复印件附在商务局留查联后面;(3)按日 编制*省家电下
9、乡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附表2),附购买人填写 的*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1份),装订成册,交市商务局 留作备查。(二)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兑付。按*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案规定执行。(三)退货审核。购买人购买的补贴类家电商品,如有质量问题,可与原销售网点 联系,进行检修或换货;确实需要退货的,经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 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审核。补贴资 金尚未发放的,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 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买人应退回补贴 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 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办事处财
10、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 网点办理退货手续。七、保障措施(一)建立组织机构。市政府建立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负责全市家 电下乡试点工作。联席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二)制定应急预案。1 .网点供应不及的处理。在选定乡镇、办事处销售网点时,要拟 定1个备用网点,一旦核准的销售网点出现供应不及和其它紧急情况, 可立即启动备用网点,然后报请核准。2 .市场出现混乱的处理。对出现抢购等市场秩序混乱的地方,要 立即停止销售活动;情况严重的,公安部门要出面维持秩序,秩序稳 定后再开始销售。对群众举报经营设施不足、服务态度差和经营秩序混乱的网点, 要立即停止其销售,并取
11、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3 .货源出现断档的处理。销售网点出现货源断档、销售中断时, 不准关门停业。有关网点要主动向待购者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立即 与上一级销售机构或总部紧急报告,并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货源。 对由于货源不能及时补给而引起市场波动和其它不测情况的,要追究 有关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的责任。4 .规范促销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年第16号),加强对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促销行 为的监管。试点期间任何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不得就家电下乡搞限时 限量促销;促销活动要与售货现场相分离;组织较大规模促销活动, 要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导等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当地公安、商务主 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