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docx(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崇人社察处告字2023)第8号崇川区荷酒音乐餐馆经营场所: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荷兰街H幢16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602MA266CLF8N 经营者:施望生经营者身份证号:320503*25752023年5月5日,我局对你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开展主动 监察时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崇 人社察询字2023第123号),要求你单位于5月8日报 送相关材料并接受调查询问。你单位授权委托人金泽阳于 2023年5月9日携带部分材料到我局配合调查。我局在对单 位授权人的笔录中要求你单位于5月12日前提交2023年3 月至4月的职工
2、工资明细表、工资支付凭证。你单位逾期未 报送。我局于5月18日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改正指令 书(崇人社察令字2023第66号),责令你单位限期 向我局提交职工花名册、2023年3月至4月的职工工资明细 表、工资支付凭证,你单位再次逾期未提交。以上事实有下列主要证据证实:1、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崇人社察询字2023第123号)副本及送达回证;2、2023年5月9日给你单位授权委托人制作的询问笔 录;3、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崇人社察令字 2023第66号)上门送达影像资料;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崇人社察令字 2023第66号)邮寄送达材料。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3、(三)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 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万元,同时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职工花名册、2023年3月至4月的职 工工资明细表、工资支付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你单位有陈述和 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要求听 证,应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 期视为放弃听证。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 部令第29号)等相关规定,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将可能影响 你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并被社会公布和纳入失信联动惩 戒对象。联系地址:城港路56号联系人:韩啸 庄栋梁 电话: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 年 5 月 23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