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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普法宣传典型案例】黄某诉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健康权纠纷案典型意义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等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 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为物业企业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提供了明确 的法律依据。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涉疫情防控措施民事纠纷,为社区 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的典型案件。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依然严峻,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是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战 场,必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查码验行虽然给居民日常出行增添了些 许麻烦,但却是防控疫情的必要举措,意义重大,每个公民都应积极予以 配合。本案中,审理法院严格把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分清是非、亮明 态度
2、、不和稀泥,依法支持社区履行防疫职责,有助于引导社会公众自觉 遵守防疫秩序,凸显了司法服务和保障大局的作用。基本案情被告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天津市河东区某物业管理方。原告黄某于 20xx年6月10日由上海市来到该小区探望祖母。彼时正值我国部分地区出 现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天津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防控通知,要求严格落 实社区出入口值班值守,加强验码、亮码、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20xx年6 月19日9时许,黄某骑共享单车进入小区,物业公司值守保安当即呼喊要 求其停车接受亮码、登记等疫情防控检查措施。黄某听到有人呼喊后回头 观看,随即加速向前骑行。值守保安即骑车追赶,伸手接触原告背部时车 辆失控摔倒。
3、后黄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 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7501.3元。裁判结果生效裁判认为,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 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 依法予以配合。事发之时正值聚集性疫情扩散、防控形势严峻的关键时期, 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政策要求派员值守、验码登记、阻拦冲岗, 是履职尽责的体现,其行为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黄某在物业 人员大声呼喊之际却加速骑行,最终导致摔伤,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遂 判决驳回黄某的诉讼请求。民法典条文指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 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