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拿洗浴、足疗、汗蒸等场所的消防监管建议.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94165921 上传时间:2023-07-2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5.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桑拿洗浴、足疗、汗蒸等场所的消防监管建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桑拿洗浴、足疗、汗蒸等场所的消防监管建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桑拿洗浴、足疗、汗蒸等场所的消防监管建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桑拿洗浴、足疗、汗蒸等场所的消防监管建议.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桑拿洗浴、足疗、汗蒸等场所的消防监管建议近年来,人们对养生保健的重视程度加深,越来越多的人喜 欢上桑拿、汗蒸等,特别是目前我国对汗蒸房类场所无具体消防 强制性规范约束,有关管理规定也不甚完善,导致汗蒸房火灾隐 患大量存在,并时而发生火灾事故。通过对桑拿、足疗、汗蒸房 场所性质、监管定位、装修施工、后期维护等方面的分析,结合 部局和有关省份的要求、做法,提出相应的整治管理措施,为完 善此类场所长效消防监管机制进行积极探索。一、场所的性质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公共娱乐场 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39号令)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 安全管理(XF654-2006)等标准法规要

2、求,作为健身休闲类的 场所,综合考虑桑拿洗浴、汗蒸等使用性质情况,此类场所应按 照公共娱乐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根据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建筑面积在200 平方米以上的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应列入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进行监管。关于该类场所200平方米的界定,现行建规第5. 4. 9条 明确不包括洗浴部分,其条文说明对歌舞娱乐场所的解释也限定 在桑拿浴室的休息室和具有桑拿功能的客房、网吧等场所,对于“厅、室”也规定为桑拿浴的按摩房或休息室。因此,200平方 米应为上述场所休息室、按摩房、汗蒸房的总建筑面积之和,大 于等于此面积的场所应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管理。以某县城为例,全县共有洗浴场所25家,其中带桑拿房的 16家。某洗浴场所总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服务人员5名。 在男浴室内设置了 10平方米的电湿桑拿房(图1、图2),洗浴 部分约90平方米(图3),休息部分约70平方米(图4),更衣 部分约20平方米,女浴室略小,未设置独立按摩房与汗蒸房。 对于此类普通的大众洗浴,仅在洗浴部分设置小规模的桑拿房, 虽整体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其火灾危险性并未达到娱乐场所的 程度,不应将其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三、消防安全技术要求针对目前此类场所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火灾隐患,除应符合 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要 求外,再提出

4、以下要求:(一)平面布置和防火分隔。汗蒸房不得设置在住宅建筑内, 电加热汗蒸房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四层及以上楼层。(二)安全疏散。电加热汗蒸房不应与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间毗邻设置,其邻近隔墙间隔距离不应小于4mo汗蒸房内任一 点至最近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9m。(三)装修施工。应按照现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1 .当室内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装修材料内部安装电加热 供暖系统时,室内采用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 为A级。2 .当安装水暖(或蒸汽)供暖系统时,其顶棚采用的装修材料 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其他部位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 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级。(四

5、)电气安全。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有 关电热、桑拿的要求。1 .电加热汗蒸房还应设置独立配电箱,配电箱及照明开关等 电气设施应设置在汗蒸房外,且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2 .每间汗蒸房的电加热设施应设置独立配电回路,电加热设 施与照明线路不应合用回路,其配电线路出线开关均应设置剩余 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保护装置。3 .电加热汗蒸房应使用产品质量合格的电加热设施,并提供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采用电热膜、发热电缆等产品供热的,应提 供质量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4 .电加热汗蒸房所在场所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5 .电加热汗蒸房所在场所应委托电气检测机构进行电气消防 安全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6、。6 .有条件的场所宜设置智慧用电监控设备。(五)消防设施设置。所在场所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加热汗蒸房应增设简易喷淋,电加热汗蒸房及其它功能用房、走道应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互联 式)。U!、消防安全管理(一)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 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对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按照公安 部第61号令的有关要求履行好相应责任,落实好相应制度。(二)加强行业监管。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监 管。公安部门要将此类场所消防安全纳入对特种行业场所的检查 范围;行政审批部门要对此类

7、场所的行政许可严格审查;市场监 管部门要对桑拿、汗蒸类设备产品质量加强抽查。(三)消防重点监管。对于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场所,有针对性的列入管理。应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 灭火器材,开展日常训练,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处置”。未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成立志 愿消防组织,并组织消防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对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培训和消防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对桑拿洗浴、汗蒸场所的宣传教 育培训。特别是设有汗蒸房的场所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定期组织演练,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

8、火 灾、会火场逃生自救)要求。备注:图1图2图3图4电湿桑拿房设备图小型汗蒸房内部装修图部分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39号令)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 安部61号令)4、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版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9、低温辐射电热膜供暖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19-2013)10、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03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 要求 装有桑拿浴加热器场所GB 16895. 141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XF654-2006)12、汗蒸房消防安全整治要求(公消2017)第83号)13、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219: 2007)等各类消防设施标准规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