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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罗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 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 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贫困人口能否如期脱贫。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 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 作,县民政局、扶贫办决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关于民政工作、关于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 发展思想,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聚焦脱贫 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
2、群众关切,保持攻坚态势,强化 攻坚责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做到兜底保 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中社会救助 兜底保障攻坚战。二、重点任务(一)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落细L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 厅关于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 民办2018) 34号)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民发201810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宁民规发20191号)和县民政局关于规范完善最低 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和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使用 工作的通知(平民发1 2019 ) 9
3、6号)等文件,及时把未 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 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完善分类施 保,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 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 围,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巩固兜底保障脱贫 成果,根据自治区规定,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 的就业成本,实施“渐退帮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 保标准后给予12至18个月以内的低保渐退期。实现稳定脱 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加强动态管理,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 人口积极就业,防止养懒人。(责任单位:各乡镇、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并
4、长期坚持)2 .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进一步规范特 困人员认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 入救助供养范围,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 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大力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 的集中供养率。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加快建立 定期探访制度,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 病有人看护”。增强特困供养机构兜底功能,加快推进护理 型床位的设置和改造,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收住生 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民政局、各 乡镇;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3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在脱贫 攻
5、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发挥好临 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应急、过渡、衔接、补充作用。简化 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健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 度,提升救助实效性。对于已经“明确身份”的救助对象, 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未脱贫的建档立卡对象等, 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重点核实支 出,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加强临时救助和低 保政策衔接,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可视情先行给予 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 围。(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完成时限:2020年5月 30日前并长期坚持)4 .切实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提标要求。各
6、乡镇要按照县 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要求,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科学核算并确定本乡镇低保分类 或分档保障水平,突出重点,区分层次,确保在4月份前将 提标和补发资金落实到位。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 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调整。临时救助按照 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性家庭和个人分类分档救助, 人均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2倍、3倍 和1.5倍同步调整。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 钩联动机制,当价格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发放价格临 时补贴。(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完成时限:2020年4 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5 .切实做好与新
7、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根据 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 通知,(宁党疫组发2020) 3号)文件,深入了解掌握新 冠肺炎患者家庭以及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 困难家庭情况,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要主 动发现,密切跟踪,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 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切实保 障其基本生活。(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完成时限:2020 年4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二)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1 .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 系。按照自治区民
8、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 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保障好孤儿、事 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加快形成信 息完整、动态更新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 人基础数据库,为开展精准关爱、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相关服务资源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责任单位:民政 局、各乡镇;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2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 度。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运行,确保“应补 尽补、按标施补”,实现精准补贴,按月发放。探索建立贫 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体系,开展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工 作,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9、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通 过发挥相关部门救助制度合力和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社会 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等方式,妥善解决特殊困难群体个 案性困难。(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各乡镇;完成时限:2020 年4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三)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1 .开展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高风险人口基本生活状况摸排。各乡镇要坚持定期与扶贫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结合主动 发现机制,会同民政局对全县140户675人未脱贫建档立卡 贫困户逐户逐人进行全覆盖摸排;对全县返贫风险较高的44 户236人脱贫监测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剧减或支出 骤增户和全县55户234人的边缘易致贫人口进行跟踪监测; 要积极摸排掌握未纳
10、入救助范围的情况,分析其返贫致贫风 险,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由乡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其他帮扶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民政局、扶贫办、残 联、卫生健康局;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2 .探索建立边缘群体及潜在困难对象救助衔接机制。在 全县各乡镇开展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试点,拓展社会救助部 门之间信息共享,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数 据为基础,汇聚残疾人帮扶、教育帮扶、住房救助、医疗救 助等人员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或提供转介服 务。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在对低保等社会救助申 请人及其家庭进行经
11、济状况核对时,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 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分析研判申请人员困难状况及可 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的风险,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 注。(责任单位:各乡镇、民政局、残联、教体局、住建局、 医保局、扶贫办、卫生健康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 日前并长期坚持)三、实施方式和步骤(一)明确任务、制定方案。2020年4月20日前,各 乡镇要立足本乡实际,结合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要求,形成本 乡镇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县民政局低保中 心备案。要对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在本乡镇的实施方案中 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工作举措和落实标准。(二)监测摸底、对比排查。2020年
12、4月一6月,各乡 镇要针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进行比对、排查、摸底,县民政 局、扶贫办将逐月开展数据比对,并将监测发现的人员信息 及时反馈各乡镇。各乡镇要指导村(居)委会对上级监测发 现的人员以及当地通过信息共享、日常走访发现的困难人员 相关信息尽快进行深入核查,及时掌握贫困家庭个案情况和 兜底保障需求。(三)查漏补缺、应兜尽兜。2020年49月,各乡镇 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四查四补”。要坚持边查边补,按规 定程序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其他民政帮扶政策 的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依规发放救
13、助帮扶资金或提供救 助帮扶服务。不符合民政救助帮扶政策的人员,扶贫部门会 同相关部门实施其他扶贫措施,确保贫困人口能够如期脱 贫。)及时总结、巩固深化。2020年10月一n月,各乡镇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落实情况“回 头看”,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时,要总结梳理本乡社会就救 助兜底脱贫行动开展情况,提炼行动成效和工作经验,特别 是针对回顾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保证工作落 实到位。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扶贫办成立平罗县社 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工作推进小组,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局长陈晓燕任组长,县扶贫办主任樊
14、燕任副组长,县民政局 副局长王平胜、吴晓瑞、县扶贫办副主任郭红刚及各乡镇分 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城乡低保中 心。各乡镇也要成立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推进小组。要深 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脱 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社会救助兜 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 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 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要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社会救助兜底脱 贫的影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适时调整完善实施方案。非 贫困乡镇和已脱贫地区要结合实际,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 动重点聚焦到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解决相对贫困
15、问题和加强 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探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方面。(二)深化作风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 强配合协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兜 底保障政策,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资金补助 精准;要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前期治理成果, 着力完善制度机制,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 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畅通社会救 助热线,防范“脱保”、“漏保”,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 坚强纪律保证。(三)强化调研指导。县民政局、扶贫办将适时联合开 展调研,深入乡镇督促调度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进展,实 地查看政策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 及时汇总整理各乡镇行动开展情况,推广宣传典型经验。同 时,县民政局、财政局将结合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对 各乡镇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进行测评,自治区民政厅、自 治区扶贫办将视情开展督促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