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不是“国家秘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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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预算不是“国家秘密”10月16日,在接到李德涛等志愿者的申请之后,广州市财政局 将2009年本级114个部门的预算全部放到网上,引发巨大关注。社 会舆论赞扬的同时,也将“三公消费”等众多问题提了3来。怎么评价广州与上海对待公开的不同态度?公众对预算的质疑有 没有道理,能不能改进?预算法如何修改?记者专访了北京大学行 政法教授姜明安与深圳“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组织成员李德涛。称 预算为“国家机密”没有根据。记者:10月,广州市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广州市整个政府部门 的预算,但与此同时,上海财政局却拒绝公开,怎样理解这样的地方 差异?姜明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凡涉及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

2、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政府 都应当主动公开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显然属于这事项,而且第10 条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列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作为“重点公开” 的政府信息。虽然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不等于财政预算、决算本身,但财政预 算、决算显然也不属于国家保密法中明确规定的“国家秘密”, 更不可能属于“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从而没有不公开的法律 根据。大代表,并容许其聘请专业人士参与审议。如此制定出来的预算才算 得上公共预算,使预算离公众的利益诉求更近一步。(社论)(综合n月7日和11日新京报)那么其不公开的唯一理由,就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8条中 所称的可能“危及国家安全、

3、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但 是现在广州公开了,社会效果很好,没有发现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 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所以该理由也不成立。记者:上海方面声称预算属“国家秘密”,不能公开。姜明安:认为预算属“国家秘密”不能公开,可能是他们自己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误解,认为法律要求公布-的是预算报告, 而不是预算本身;也可能是它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保密部门对法律有误 解,不让财政局公布,财政局自己还是想公布的。过程公开比结果公开更重要记者:广州市财政局表示,今后财政预算均将公开,但是需要“获 得人大通过后”再公开,这是否意味着预算编制过程不能公开?公众 对于预算编制过程不能有知情权?作为人

4、大代表,你怎样看作为行政 行为过程的政府信息公开?姜明安:日前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尚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过 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影响正常行政管理活动和行政目的实现的” 信息,属于不公开的范围。这可能让人们产生一种误解,认为所有作 为行政行为过程的政府信息都不公开。但是过程信息不公开是有条件的,即“可能影响正常行政管理活动和行政目的实现的”。如果不影响正常行政管理活动和行政目的实 现,过程公开比结果公开更重要。记者:哪些信息,是不适合在过程中公开的?姜明安:的确有一些过程信息是不适宜公开的,如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利率确

5、定等行政行为的过程信息,这些尚处于 讨论、研究或者审查过程中的信息,如果公开,确实可能影响正常行 政管理活动和行政目标的实现。具体到预算的编制过程,则需要具体分析,如预算编制过程确定 资金重点投向的方向、领域、工程,教、科、文、卫、体等事业投入 占整个预算的比例,等等,是可以而且应该事先公开,让公众参与讨 论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的。但每个部门的具体预算在未确定前也许不宜先公开,以免引起各 个部门在资金和项目上过度博弈。从国外经验看,预算监督主要靠议会记者:广州预算公开后,有不少市民反映“看不懂”,这应该怎 样解决?姜明安:财政预算是非常专业、非常复杂的事,一个省、一个市 的预算涉及几十个领域,上

6、百个部门,上千个项目,打印出来有好几 百页,没有专门的财会知识,不要说市民,像我这样的人大代表也不 一定都能看懂和发现问题。从国外经验来看,预算监督主要不是靠普通公众,而是靠议会专 门机构,比如议员中的预算、财经专家和律师组成,当然,反对党、 民间社团、媒体在预算监督中也有重要作用。记者:我们国家应该怎么进行改革?姜明安:我国要加强对预算的有效监督,主要也应依靠人大的预 算专门委员会、财经专门委员会,这些委员会主要应由人大代表中的 预算、财经专家组成。为此,要提高人大代表,特别是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专职化比例。像我这样的人大代表和专委委员(我是北京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员 会的委员),其主要工作是做教

7、授,给学生上课,指导硕博研究生, 很忙,分配给履行代表、委员职责的时间可能只有我整个工作时间的 10%左右。我认为,今后,整个人大代表应有1 %以上的专职,人大常委会 应有80%以上的专职,预算专门委员会应为100%的专职。这样,人 大的立法和监督职能,特别是对预算的监督职能,才能有效地行使。此外,预算监督也应发挥各种NG0和媒体的作用,由社会对之进 行外部监督。预算法要明确不公开的确认程序记者:公开后,公众普遍质疑“三公消费”没有单列出来。财政 部门回应,这些是跟着具体项目走的,比如,公款出国的费用,在外 经贸部门有招商引资项目经费,出国的费用往往包含在里面。这个解 释是否成立?姜明安:这种

8、答复虽然是事实,但难于让公众满意。政府今后在 做“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是否可将“三公消费”单列出来呢?我想是 可能的,只要政府有心做的话。政府在预算方面的自我改革,应从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出发, 改进预算的编制和细化预算细目,满足公众对监督的需求。记者:如果财政部门不改进,怎么办?姜明安:人大代表完全可以就此专门提出议案,或者对财政部门 进行质询,推动预算中“三公消费”的公开。记者:预算法的修订迟迟未能完成,从立法角度来看,你对 其涉及预算公开的内容有何建议?姜明安:预算法应该修订,这是各界的共识。从我个人专业的角度,我想预算法修改首先必须确定预算公 开的原则,预算法应明确规定:预算公开是原则,

9、不公开是例外。此外,预算法对不公开的例外应加以具体列举规定,明确不 公开与公开的界限,防止今后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利用灰色地带拒绝 公开。最后,预算法还要明确不公开的确认程序,比如公民对不公 开的内容有异议,是否应经过人大预算专门委员会认定,或者经过一 定级别的保密部门的认定。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预算信息的公开, 切实保障公民对政府预算的知情权。“我们向33部门申请公开,只7个回复”将预算放到网上令人振奋记者:能否讲述一下广州接受财政公开申请的具体过程?李德涛:10月8号,我在广州财政网提交申请,8天后,大概是 中午两点多的时候,接到广州财政局一位姓庄的工作人员的电话,他告诉我,由于有114个

10、部门的信息,太庞大,无法发 邮件,可以自己去财政网的网站下载。并且讲话很客气,说如果我觉 得公开的方式不满意,也可以向他们提出来。记者:10月23日,在公布了广州市全部114个政府部门预算后, 财政局的网站一度“瘫痪”。预料到这个结果了吗?李德涛:我们没有想到这个结果,但是这个事情公布之后,能够 让更多的人关心公共预算的话,就是一件好事,首先是很关心,慢慢 意识到应该关心,然后才能讨论、参与,监督的机制就慢慢建立了。公开的预算存在3个问题记者:你们对于广州公开的预算有疑惑的地方吗?李德涛:主要有3个方面,第一,我们觉得广州市财政局预算的 职能陈述不是很详细,应该写清楚今年要干些什么,请多少人来

11、干这 个事情,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于完之后有没有评估量化的标准,请 这些人的工时是多少。甚至详细到每人写多少报告,打多少电话,这 都是需要量化的标准。我们是希望在明年或者今后的预算中写清楚的。第二,我们看到2009年的预算中没有往年的数据,仅仅是单列 了 2009年的,但是如果把2008年、2007年的数据也一并放上去的 话,那就可以看到一个部门最近几年的预算安排是否有增长或者减少, 在什么时候有这种变化,这种变化是不是应该的。第三,我们是觉得部门预算的许多项目、词汇都没有一个很详细 的解释。记者:相关部门还可以做哪些工作?李德涛:除此之外,财政局还可以做的就是,向公民宣传一些关 于财政公开的

12、信息和财政方面的具体知识,这方面的宣传也是没有做 够的。国家信息公开条例让我们理直气壮记者:这是你们第几轮递交预算公开的申请了?李德涛:这是第二轮的申请了。先前一轮是从2008年5月1日 国家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开始的,因为有了这个条例,我们的申请 才有依据,才理直气壮。记者:具体以怎样的形式递交,涉及多少部门?李德涛:要看不同的部门接受怎样的形式。主要包括网站平台的 受理,邮箱、信件、传真等等。今年我们计划33个部门,去年差不多也是同样的数字,我们想 的是连续几年跟踪同一个部门,这样才看得出来他们对待公开预算的 态度变化。记者:今年这一轮申请具体涉及哪些部门?他们的回应怎么样?李德涛:涉及中央级

13、别的部门有15个,卫生、科技、教育、环 保、发改委、统计局、中央银行等;地方的则是各个财政局,有北京、 上海、广州、南京、重庆、成都,以及深圳市的各个区等。因为公司 在深圳,对于本地的预算相对关心一点。中央部委方面,10月26号收到了环境保护部的回复,已经向我 们公布了预算,随后我们会把这些内容放到“中国预算网”上去;国 家发改委最近也给了回复,说是秘密;其他部门我们就没有收到回复To记者:就现在来看,回复的比例是多少?李德涛:我们收到的回复有7个,33个里占到7个,比例很低;而且按照国家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15个工作日内必须作出回 复,现在看来,还是有一部分中央部委和地方没有达到这个要求。不

14、过有一个部门已经向我作了说明,就是深圳市保安区财政局, 他们说看到申请的时间较晚,希望推迟15天,并且答应尽快回复。记者:那作出回应的有哪些部门呢?李德涛:广州、上海、深圳福田区、深圳龙岗区财政局、发改委、 环保局,还有南京市财政局。但是南京财政局是在提交第二天,在财政局网站上直接回复我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也是今天才看到。当时我明确说希望通过邮件方 式看到回复,而且他们的回复并不让我满意。因为只提供了一段预算 支出大致情况的文字性介绍,没有完全公开。作为财政局人员,应该 了解要给我提供什么。公开政府预算应向全国推行10月9日,深圳“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组织成员李德涛向上 海市财政局请求公开

15、上海市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以“国家秘密”为 由遭拒。不到一个月,该局就改弦更张,推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预算 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该方案称:上海市本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 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等4项财政收支信息将公开;将逐渐扩大报送市 人代会的部门预算范围,2010年扩大到100个部门,2011年实现市级部门预算全部报送。如此知过即改,值得肯定。现在,国家预算不是秘密,国家决算 也不是秘密。广州和上海的经验应向全国推行,以明文的形式写入相 关行政制度,为防止地方的抵制,全国人大也可将此确认为一项法律, 对阻挠公开的官员追究法律责任。道理非常简单:政府所取得、并花出去的每一分钱,都来自民众。 政府

16、当然也有道德与政治上的责任,把钱是如何收来的又将如何花出 去,报告给纳税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财政部门向同级人大报告比较详尽的预决 算信息,尤其是部门预算,乃是预算公开的第一步,而最终则是要把 这些信息向公众公布。广州已经向社会公开7多数预算信息,根据此 次上海的“方案”和“实施意见”,预决算信息同样也将有一部分向 社会公开,也即向纳税人公开。理想的状态是,预决算从形成第一稿草案时,就应当向公众公开, 至少应当向人大代表公开。只有从一开始就对公众开放,预算的编制 者才会受到一种强烈的道德与政治约束,把增进民众的看得见的福利 放到预算安排的第一位。当然,在目前,假如不能做到预算对公众全程公开,那么至少也 应当做到对人大代表全程公开。退一步讲,至少也应当让人大代表有 充分的时间进行审议。现在各地都只在人大开会期间向人大代表公开 预算,由此导致阅读、研究时间短促,人大代表根本无从进行认真审 议。正确的做法是,行政部门的预算草案定稿后,应当立即散发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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